我實現了突破!(7) |
送交者: 范學德 2004年02月01日20:36: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范學德 《路德選集》第七篇: 《勸基督徒毋從事判亂書》 1521年耳弗特大學及威登堡大學的學生先後發生暴動。民情鼎沸,要用武力擁護路德,反抗羅馬,打倒神甫和修道士。路德眼見叛亂有一觸即發之勢,於是,他於12月中旬寫就此書,翌年正月出版問世。本書主旨在力勸基督徒切不可用暴力進行改革,但要宣揚聖道,感化人心,使其甘心情願地接受福音。正如他在1521年年初的一封信中所說:“我不要用暴力和殺戮來維護福音……道征服了世界,保存了教會,也要使教會復原。”
路德堅信:“真理一旦被人認識,那麼教皇,神甫,修道士,和整個教皇制度,就都要蒙羞受辱而終止了。”但路德同是我確信:“教皇制度和教士階級既不會由人手,也不會由叛亂所毀滅。他們的邪惡如此可怕,就非有上帝忿怒直接的表現,而毋須任何媒介。” (第391頁) 但路德堅決反對使用武力,“話語和命令就足以對付他們而有餘,武器是不復需要了。 即令叛亂可能發生,而上帝也願意將這麼慈悲的刑罰降在他們身上,但叛亂是一種不利的方法,決不能達到所求的改革。因為叛亂缺乏理智,大都傷害無辜者甚於傷害有罪的。因此什麼叛亂都是不對的,且不管它的理由多麼美好。它所產生的害處常常超過它所達成的改革,所以它應驗了‘每況愈下’的話。。。。不管叛亂的對象所持的主張是何等錯誤,但是我總是同情他們;不管叛亂者是何等有理,但是我反對他們。”(第393頁) 最後,針對着一些跟隨者,路德虔誠地說:“我請人不要提起我的名字來,也不要稱他們自己為路德派,倒要稱自己為基督徒。路德是什麼?我深知,我的教理並不是我自己的,我也並沒有為人釘十字架。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不准基督徒自稱為屬保羅的,屬磯法的,但要自稱為屬基督的。我這臭皮囊怎敢來叫人使基督的兒女,從我這無價值的名字而得名呢?我親愛的朋友們,決不,決不。我們要廢掉一切黨派之名,我們所有的,都是基督的教理,讓我們因祂而自稱為基督徒。”(第39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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