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來談談可憐男人的罪 |
送交者: 羅七 2004年02月11日07:28:5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這個帖子其實是捧兩個人的場,范學德弟兄和yaomi姐妹的。 回范兄: 上主日我們的吳牧師講路得記第二章,內容注重在波阿斯這個人身上。中文和合本翻譯他是個“大財主”其實不準確,應該是“真正的男人”。他不象以利米勒,一遇環境困難馬上就逃跑;不象以利米勒的兩個兒子,沒有承擔他們作丈夫和兒子的責任。他不僅事業成功,有好名聲,而且善待下人,並且關懷社區的人。更重要的,他是路得至近的親屬。這個詞與“救贖主”為同一個詞,乃是預備耶穌基督。 解經完畢後,牧師痛斥了現在北美華人男性逃避屬靈責任的罪,沒有愛心的罪,不能把救恩傳遞給他人的罪,然後呼籲大家都來做“真正的男人”。 回yaomi姐妹: 撇開其他人是否過得好不好,心靈中是否有痛苦留心的痕跡的問題,你提到基督徒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罪其實是個很普遍的情況。 不過這也不能說大家都不得救,甚至以後要“哀哭切齒”。我以前有很多時候都對神說,我真的想認識到自己的罪啊,真的想看到自己的污穢啊,這樣我就可以甘願拋棄這個罪身,完全地為主而活了。後來發現,能認識到自己的罪,其實也是神的恩典呢!完全不是憑自己的能力、讀過些聖經就能行了的。要不啥叫“憑着自己就不能做什麼”呢。 牧師的講道其實不錯,不過我覺得並不發生太大的效應,為什麼呢?因為這樣的呼籲在舊約裡面太多了,神的律法夠全了吧,人還不是先激動一下,立個雄心壯志,然後很快的就墮落下去,完全忘了當初的誓言?可見說要如何如何的,都不能給人帶來真正的力量去行善。 大家都知道這是罪的緣故,可是這是什麼罪呢?俺是男的,就說說男的。 要說當初神造男造女的時候,男人是很了不起的,有神的形像嘛。他被造的使命和身份,大概救如下幾條,保護和供應家人;用完全順服神的心態來管理帶領家庭;主動舍己地愛別人。其中的第二條我至今還是不太明白該怎麼做,怎樣一邊完全依賴神一邊卻有所行動呢(就是使用自己的力量)? 可惜人犯罪了,墮落了,從此就再也不能承擔使命了,必須汗流滿面才能糊口,神所託付的重任,男人已經完全不能勝任了。男人從自己的角色上失落,受到的肉體上的痛苦還算小事,更可怕的是,心靈和情感在面對失敗時承受了難以言述的痛苦。 諸位男人請捫心自問,你有沒有害怕不能夠供應家人,害怕成為loser的恐懼?這個恐懼很深很深吧??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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