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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東方閃電”的書卷(ZT)
送交者: nngzh 2004年02月25日09:11: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貳、“東方閃電”的書卷

在上一章的閃電起源中,我們已經談到東方閃電的發起者,“女基督”被神化的過程,及“女基督”的工作。在本章中,我們將介紹它打着基督教的旗號所出版的一系列書籍。我們將從這些書卷的作者、分類、內容等方面,來看一下這群“披着羊皮的狼”是何等的荒謬、何等的猖獗。

一、閃電“書卷”的作者

東方閃電系列書卷的作者,就是所謂的“女基督”,又稱“全能者”、“實際神”或“閃電”。

(一)成書過程

這位所謂“權威性”的作者,在書中自稱她是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是向人顯現結束時代的“全能神”,她聲稱自己此次來到世上,既不行神跡也不管行政,主要的工作是在肉身說話。她稱自己的話為神在末世最新的啟示,為“神的話”。

可是,一位原本是精神失常被鬼所附的人,她還能寫出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但反過來思考,這位農村出身沒有受過高深教育的女人,竟能在短短幾年的時間裡,“說”出一部上百萬字的著作(因為她的書籍都非常口語化),也算是個奇蹟了!?

如果“女基督”是“說話者”,那麼,就必然有一群幫助她記錄這些話的人;既然“女基督”有這麼多的擁護者、推崇者(況且近幾年來有不少知識分子被她的邪說所迷惑),那麼幫助她修改、加工、出版這些書籍的也肯定是大有人在。

參閃電書上的話:“讓神在神性里的工作借着幾個合神心意的人‘翻譯’出來,能解開,就是把神性的語言變成人性的語言,讓人都理解、都明白,若不這樣作,人都不能明白神在神性里的語言,……神在道成肉身作工的時候才採用這種方式……”(《話在肉身顯現》196頁)

由“女基督”所說的“話語”可知,她有兩個目的:一是要用她所發表的“神的話”,征服人接受她的工作,並拯救、成全一批得勝者為她效力。這就是所謂的“耶穌再來像賊一樣”,將這些“寶貝”(得勝者)偷走(被提),也是他們所說的“末日大收割的工作”。二是要用這些“神的話”,來審判、刑罰一切不接受她、抵擋“全能神”的人。這就是所謂的“耶穌再來時揚場”的工作,即“末日的大災難”。由此可見,這位“作者”的“話語”對於東方閃電的人是何等的重要。

撒但也正是利用這個女人的這些“話語”,來迷惑和控制跟隨她的人,所以,今天在東方閃電內部,這位自稱是“耶穌二次道成肉身”的女人所說的連篇“神話”,成了他們“信仰的權威性經典”;也正是這些道理的迷惑,才會有那麼多人願意為他們的“全能神”效力,“至死忠心”地賣命。

(二)神話?鬼話?

“女基督”自稱她的“話語”為“神的話”、“真理”,為啟示錄五章一節所說的“書卷”或啟示錄十章二節所說的“小書卷”。“女基督”身邊的“七靈”也見證說:“你是展開那書卷的,你是那揭開七印的,因一切的奧秘都從你而出,一切的福分被你揭示,……”(《話在肉身顯現》15頁)

但根據《聖經》可知,啟五章一節所說的“書卷”是指只有大衛的後裔、被殺的羔羊耶穌基督,配揭開、配觀看的書卷;這書卷也已經被耶穌基督揭開和觀看了,就是啟示錄中所記載的“七印”;啟十章二節的“小書卷”,是指在啟十章一節中“大力的天使”手裡所拿的“小書卷”,後來在啟十章八節中記載,這“小書卷”被約翰吃下了。

希臘文《聖經》中,“小書卷”一詞在此處為βιβλαρτδιον(英文為the little scroll或作 the little book),而五章二節的“書卷” 則為βιβλτον(英文為the scroll),並且約翰在十章八節中,又用βιβλαρτδιον這一詞表示“小書卷”,可見約翰是有意要將五章二節的“書卷”與十章二節的“小書卷”區別開。根據十章二節中的記載,“小書卷”是 “展開的”,在希臘原文中,約翰用的是“展開的”一詞的完成時態的分詞,因此就表示並強調了“小書卷”是一直維持在展開的狀態,顯明這是神的啟示,並且所啟示的內容是人人都知道的,並未被印封或被隱藏。(參考《啟示錄講義》)

當年約翰吃下“小書卷”時,“口中甜如蜜”而“肚子發苦”。“吃下”通常意味着要消化,表明“小書卷”的信息要被完全地了解和消化。在吃的過程中,約翰體會到甜和苦兩種滋味。大部分學者認為“口中甜如蜜”,是指着“神話語”的特色而言(詩119:103,耶15:16);而“肚子發苦”,則是因為當約翰仔細思想神話語時,才明白其中也蘊含着審判的事實。

不容置疑的是,在“女基督”的背後,一定有一個靈在支配她(任何一種理論或主義都出自於靈感),而這個滿口抵擋神並詆毀《聖經》的“女基督”,她的“話語”是出於聖靈,還是出於邪靈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因而,東方閃電所說的,“‘小書卷’是‘全能神’在末世給人的啟示”的說法,根本就是撒但欺騙人的謊言;根本就是撒但借“女基督”所說,迷惑人的鬼話。

二、閃電“書卷”的分類

下面筆者將東方閃電所說的“小書卷”按功用歸納分類如下。

(一)教義性的——新啟示

東方閃電“教義性”的書籍有:《話在肉身顯現》、《東方發出的閃電》、《救主早已駕雲重歸》、《神向全宇發聲》、《審判在神家起首》、《神隱秘的作工》、《聖靈末世的工作》、《聖靈向眾教會說話》、《在光中行走》、《神的說話與人的交通》、《那靈在說話》、《基督的發表》、《嗎哪》、《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七號已經吹響》、《神在末世的發聲》等等。

他們稱這些書中的話,為繼啟示錄後“神最新的啟示”,其價值遠超過神過去的說話——《聖經》。這些書看上去似乎很多,但它們的內容大都相近,不過是換湯不換藥,是改換書名或改換某句話所在的章節,或將相同的內容顛來倒去而已。

比如,上述書籍中的《七號已經吹響》、《審判在神家起首》與《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這三本書在內容上和排版上是完全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書名罷了,實質上只是一本書;而《神隱秘的作工》、《東方發出的閃電》與這三本書也只是在章節的排列次序上有所不同,內容實則相同。這是因為他們所用的書籍,一經出版,就被有正統基督教信仰的同工或信徒識破,所以,閃電才將這些書籍的書名或其中章節的位置變來變去,以達到掩人耳目、迷惑人的目的。

(二)詩歌性的——新詩歌

閃電還有一些所謂的“詩歌集”,包括《國度的讚美》、《跟着羔羊唱新歌》、《全能神,你真好》、《真理聖詩精選》(東方閃電組織在美國使用的“詩歌集”)等。閃電居然稱這些歌為啟示錄十四章一至三節中,十四萬四千人所唱的“新歌”。

筆者曾經見過、聽過那些所謂的“新歌”,所以對其實質有所了解。實際上,這些“新歌”的歌詞,有的是“女基督”的話,有的是其他人編寫的,而“詩歌”的調子都是沿用社會上的流行音樂,世俗歌曲的調子;他們竟稱這些歌為,“被成全的得勝者”所唱的“新歌”,真是可笑至極。更荒堂的是,這些俗不可耐的“詩歌”,竟然還被錄製成CD,隨同閃電的歌本分發到各處,讓人跟着學唱。

有一次,筆者被迫參加他們的聚會;當時,閃電的人說那個聚會是迎新郎的聚會。在這個聚會中,“女基督”的信徒們先是邊唱邊哭,男男女女個個都十分投入;一會兒又載歌載舞地敬拜他們的“實際神”,仿佛達到了忘我的境地。他們還以自己能借着接受“全能神”,而成為“得勝者”且配唱“新歌”為驕傲;還以借着讀“全能者”的書,而認識“女基督”是“實際神”,以及更深地認識自己為撒但的兒女為榮耀;看到他們受害如此之深,筆者真為他們感到萬分痛心。

(三)工作性的——新策略

閃電另有一些“作工”用的小冊子,有《新的發聲》(實為《東方發出的閃電》的縮印本)、《關於實行真理的交通與問題解答》等。此外,還有一本閃電內部使用,關於其工作策略的書,書名稱為《東方閃電摸底鋪路細則》。具體內容是教導“女基督”的“門徒”,怎樣更加有效地欺騙、牢籠人心;如何潛伏在各地教會中作臥底,以便裡應外合地迷惑人、破壞神的教會等。

現摘錄《細則》中“摸底”與“鋪路”的定義如下:“摸底就是借用各種關係,各種方式打入各派教會內部與人拉好關係,獲得他們的信任好感,以便了解他們內部的實情,為以後引見別人或見證工作打好基礎的一項工作,叫摸底。摸底絕不是見證工作,但有時可以給鋪一鋪路。”

“鋪路就是有拉好關係之後,談一些轉觀念的道理,也就是在見證之前,把他們裡面容易與神工作打岔的觀念、想法、認識一樣一樣地扭轉過來,把他們裡面所缺少的真理補上,所持守與神相牴觸的觀念該解決使其放下,使他們能謙卑下來尋求考察神的工作,這個過程叫鋪路。”

據筆者所知,“東方閃電”現已將“女基督”說話的所有不同版本,歸納合訂成一本,定名為《話在肉身顯現》,作為他們“信仰”的最高權威。這本書的印刷及裝訂非常精緻,外觀模仿了愛國會出版的《聖經》的外觀。由此倒也可見,他們真是“用心良苦”,因“救人心切”而不惜“一切代價”。

三、閃電“書卷”的內容

上文所列舉出的這些書籍,都是對那個自稱是“女基督”的女人,洋洋灑灑、連篇鬼話的記錄。據有關的數據統計,這些書籍中單是《話在肉身顯現》一書就有1,201,312字。在《話在肉身顯現》一書中滿了“你們……你們……”這樣命令式的語句;與其說它是一本書,倒不如說是東方閃電“領袖”的講話筆錄。此書又可說是,閃電所有書籍的合訂本,或內容的總和;從形式上看,它類似一部“講道集”。

《東方發出的閃電》一書共有473頁。此書的封面引用了提前三章十六節全文;在內容的開始部分引用了25節《聖經》上關於預言的經文,有:賽2:2/4,4:2/4,13:11/13,41:2/4,52:9/12,55:1/5,60:1/5,62:1/3;啟1:7/8、12/16,3:12/13,5:1/5,21:1/8,22:1/5、12/13、20;太24:14、27;彼前4:17;啟3:6;約5:37/40,6:28/29,8:45/47,12:44/50,16:13/16;除此26節《聖經》經文之外,全書都是“女基督”的“話語”。透過一切雜亂紛擾的外表,我們看到邪靈在背後對這些“書卷”的操縱,撒但在其中的別有用心。“女基督”利用這些經文,使人相信她的話,達到她抵擋神,高抬自己,迷惑人的目的。

(一)抵擋真神

“女基督”所發表的“神話”書中,充滿了對三位一體神的抵擋。她的說法前後不一,自相矛盾。她一方面講聖父、聖子、聖靈的工作,另一方面又否認他們的存在,稱他們是渺茫的神;她一方面說,她“道成肉身”是為繼續耶穌的救人之工,另一方面又否認、拆毀耶穌的工作等。請參考下面閃電書籍中的佐證:

“宗教的傳統觀念你們接受得太深了,你們中毒太深了。所以,對這事你們也是中了流毒的,因為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根本不存在,這都是人的傳統觀念,是人的錯謬的認識法。……當然,人有這觀念也不都怪人,誰叫聖父耶和華自己創造人類時不把聖子耶穌隨身帶着?若他們當初都叫耶和華就好了,怪就怪耶和華神一時失誤,創世時沒把聖子、聖靈叫到跟前,而是自己獨自作工。若他們同時作工不就成為一了嗎?……當然,這一切也不能都怨耶和華,怪就怪聖靈,幾千年一直這樣作工,又叫耶和華,又叫耶穌,還叫什麼聖靈,搞得人昏頭轉向,不知到底誰是神。……以往,耶和華、耶穌和他們中間的聖靈他們三位就不知該怎麼‘處理’了,今天又加了一位‘全能者’,……三而一的神就夠人解釋一生了,今天又來了一位‘四而一的神’,這又怎麼解釋呢?……你們真不簡單!居然一個人就能信‘四位神’,……其實,我告訴你們,‘三而一的神’在全宇上下根本不存在,神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聖靈這一學說,這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世上最大的謬理!……”(《話在肉身顯現》550/551頁)

“……末世道成肉身的神來了,把恩典時代耶穌一些作法廢去了,他來了主要是說話,借用話語來成全人,用話語來光照人、開啟人,除去了人心中渺茫神的地位。……一方面把人觀念當中渺茫神的地位除去了,人心中再也沒有渺茫神的形像了,讓人裡面有了實際神的形像,借着神的實際說話、實際作工、實際行動,在各處行走,特別實際、特別正常地作工在人中間,讓人認識神的實際,除去渺茫神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借着肉身的說話來作成人,成全一切,這是神在末世要作成的工作。……”(《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174/175頁)

“女基督”說她是道成肉身的“全能神”,但她卻發表了一篇篇抵擋神的“神話”;很顯然,這是撒但在說話,在明目張胆地抵擋三位一體的神,否認三位一體神的位格,褻瀆三位一體神的屬性,把道成肉身的耶穌,貶低為“渺茫神”,想要除去人心中耶穌的形象,除去神在人心中的地位,這不明顯就是地地道道的敵基督者嗎?

(二)高抬自己

“女基督”在她的書中,竭力證明她就是“神在肉身的顯現”,為全人類帶來了道路、真理和生命,為全人類帶來了拯救;鼓吹她的話就是“神的發聲”,唯有她的話可以叫人得福,她的話也可以使那些不接受她的人滅亡;她還自稱,她曾經是耶和華、耶穌、彌賽亞,如今卻是“全能的神自己”。實際上,她只是一個抵擋上帝,高抬自己的人。請參考“女基督”自己的話:

“沒有這個人(‘女基督’)的存在,天上要昏暗地上要混沌,人類都要活在饑荒瘟疫中,……你知道嗎?若不是神重返肉身,任何一個人都沒有機會蒙拯救了。……既然這個普通的人對你們這麼有益處,那還何樂而不為呢?你為何不試你的運氣?……最終萬國都要敬拜這個普通人,這個小小的人,因為是他帶來的真理、生命、道路、拯救了全人類。……這樣的一個普通的肉身,不配稱基督嗎?”(《神的說話與人的交通》57/60頁)

“……‘耶和華’代表律法時代,是以色列人對他們所敬拜的神的尊稱;‘耶穌’是代表恩典時代,是恩典時代所有的、被救贖之人的神的名。……我取‘耶穌’這個名只是為了恩典時代所有的罪人而有的,並不是為了結束整個人類而有的名,雖然耶和華、耶穌、彌賽亞都是代表我的靈,但這幾個名只是代表我的經營計劃中的不同時代,並不代表我的全部。……因此在末了的時代,就是最後的一個時代來到之時,我的名仍然要改變,不叫耶和華,也不叫耶穌,更不叫彌賽亞,而是稱為大有能力的全能的神自己,以這個名來結束整個時代。我曾經叫過耶和華,也曾經被稱為彌賽亞,人也曾經愛戴我,叫我救主耶穌,今天我已不再是人以往所認識的耶和華和耶穌,而是在末世重歸的、結束時代的神,滿載着我的所有性情,而且滿有權柄、尊貴、榮耀地興起在地極的神自己。……最終,萬國必因着我的話而得福,也必因着我的話而被砸得粉碎,讓末世所有的人都看見我是救世主的重歸,我是征服全人類的全能神,……讓所有的人都看見我是公義的神,是烈日,也是火焰,讓所有的人都敬拜我——獨一真神,……”(《話在肉身顯現》739/740頁)

上述兩段“女基督”的“話”,已經充分暴露出撒但最初的心願——“我要升到天上……我要與至高者同等”(賽14:13/14),讓人像敬拜神一樣的來敬拜他,並讓他來享受只有神才配得的榮耀。同時,也正應驗了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的預言:“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2:3/4)然而,只能猖獗一時的他們,最終必被神丟進永火,就是神為“撒但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參太25:41)

(三)更改誡命

“女基督”在她的書中,刻意記載了“十條新誡命”,這顯出她的別有用心——她是在模仿上帝,模仿上帝在西乃山為選民所頒布的“十誡”。她所編寫、頒布的“十條新誡命”,不但是為了迷惑信徒,也是為了控制受她迷惑的人,藉以彰顯她的“神威”。現列舉如下:

1、“人不得妄自尊大,不得自尊為高,當敬拜神,尊神為高”。

2、“當行一切對神的工作有益的事,不該作毀壞神工作利益的事。當維護神的名,神的見證,神的工作”

3、“神家的錢財、物質、包括一切財產都是人當納的祭物,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使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因為人所獻的祭是供神享用的,而神只把祭物賜給祭司分享,其餘的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沒有權利享用一點,因為人所獻的祭(包括錢財、物質、可享之物)都是獻給神的,不是獻給人的,所以說人不應該享受這些東西,若有人享受些東西那就屬於偷吃祭物了,凡屬這樣的人都是猶大,因為猶大不光賣主,還偷取錢袋裡的錢花”。

4、“人有敗壞性情,更有情感,所以配搭事奉,一律禁止異性單獨配搭,若發現一律開除,誰也不行”。

5、“不可論斷神,不可隨意議論神的事,當作人該作的,說人該說的,不要超越範圍,不要超越界限,警戒自己的口舌,保守自己的腳步。以免作出觸犯神性情的事”。

6、“當作人該作的事,當盡你的義務,當履行你的職責,當守住你的本分,你既信神就當為神的工作獻出你該獻的一切,否則你不配吃喝神的話,不配寄存在神家中”。

7、“在工作或教會的事務之中,除了順服神之外,一切應聽命於被聖靈使用的人,違背一點也不行,得絕對聽從,不要分析對錯,或對或錯與你無關,你只管絕對順服就是了”。

8、“人信神應該順服神,不應該高舉人,不應該仰望人,不應該把神看為老大,你所仰望的人為老二,你是老三,在你的心中不應該有任何人的地位,不應該把人尤其是你所崇拜的人劃為等號,看為平等,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

9、“當為教會的工作着想,當放下肉體的前途,對家庭該當機立斷,應全心全意投入神的工作之中,應該以神的工作為主,以自己的生活為次,這才是聖徒該具備的體統”。

10、“對於每一個不信的親屬(你的兒女、丈夫、妻子或你的姐妹或者你的父母等等)都不要生拉硬扯,神家不缺人口,不需要無用的人來充數,凡不是甘心信的都不要領進教會,這條是針對所有的人說的,對於這事你們應該互相制約,互相監督,互相提醒,誰也不得觸犯,即使不信的親屬勉強進入教會,也不得給發書,不得給起新名,這樣的人不是神家的人,無論如何都要杜絕一切這類人進入教會。若是因着魔鬼侵入教會而給教會帶來麻煩,那就將你本人開除或者限制起來,總之對於這件事,都應該有責任執行,但不能亂來,不能報私仇”。(《神隱秘的作工》616/617頁)

在“女基督”的“誡命”中,她以神自居要人崇拜;她強調人要努力擴展她的工作;她慫恿教徒捐獻,卻獨霸所有錢財,專為自己和祭司享用;她冠冕堂皇地禁止異性獨處,以顯清潔(工作中卻以異性誘惑人);她怕所有人識破她是冒充真神,所以禁止人議論有關她的事;她要人忠心為她獻身效力,否則就會被驅逐;她要人無論對錯都要絕對順服被她所使用的人;在她以外,她不要人崇拜任何人;她要人拋家棄業忠於她的事工;她要人凡事聽命於她,按她的規定去作,否則,就會被“開除或者限制起來”。看似只是制定了“十條新誡命”,實際上是“女基督”用來轄制並控制人心要人敬拜她的規條,是她對抗上帝鐵的證據。

(四)劃分時代

“……六千年的經營計劃當中,一共分三個步驟,即三個時代:起初的律法時代、恩典時代(即救贖時代)、末了的國度時代。……在六千年經營計劃的起首工作中,我作了律法的工作,就是耶和華帶領眾百姓的工作,第二步在猶太的各鄉村里開展了恩典時代的起步工作。耶穌代表恩典時代的所有工作,他道成肉身,釘了十字架,也開始了恩典時代,他是來釘十字架完成救贖工作的,也是結束律法時代的,所以稱他為‘大元帥’‘贖罪祭’‘救贖主’。……他所作的工作只代表恩典時代,不代表律法時代,也不能代替末世的工作……”(《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461/465頁)

“……時代的劃分、工作的轉變、作工地點的變遷、作工對象的轉移等等這些都包括在三步作工中,尤其是聖靈作工方式的不同,神的性情、形象、名字與身份或其它的變化都在三步工作中……”(《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527頁)

“女基督”書中聲稱,只有她揭開了“神六千年經營計劃的內幕”。這“內幕”的具體內容是:神把六千年的工作,劃分為三個時代——律法時代、恩典時代、國度時代;神在這三個時代中,分別彰顯不同的性情,以不同的性別向人顯現,開展不同的工作。現將三個時代介紹如下:

1、律法時代

在律法時代,神的名字是耶和華;神的性情是隱秘的;神的性別,書中未提及;神作工的地點是在以色列:神的形體是無肉身的形體;神作工的對象是以色列人;神作工的方式是以靈作工,人看不見摸不着;神的工作主要是以不同的方式向人顯現、說話,所說的話是預言、律法,並且帶領、指引人在地上生活,但卻不能拯救人脫離罪惡;人的責任是遵行誡命、典章、律例,其結果是以色列人沒有守住律法,被圈在罪中。

2、恩典時代

在恩典時代,神的名字是耶穌基督;神的性情是慈愛寬容;神的性別是男性(兒子);神作工的地點是在猶太地;神的形體是聖靈感孕由女人而生的猶太人的形像(道成肉身);神作工的對象先是以色列,後是全人類;神作工的方式是借肉身作工、說話,當時人能看得見,今日人看不見;神的工作主要是在肉身傳福音、行神跡,釘死在十字架上替人贖罪,但卻不能完全得勝撒但的性情;人的責任是認識、相信耶穌是神,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其結果是猶太人,文士、祭司、法利賽人因棄絕耶穌而被釘罪,救恩臨到外邦,不信的人釘罪滅亡,信的人因信稱義,但仍勝不過罪,不能作得勝者。

3、國度時代

在國度時代,神的名字是“全能者”;神的性情是公義威嚴的;神的性別是以女性出現即“女基督”;神作工的地點是在東方的中國;神的形體是聖靈重返降臨人身的中國人形像(二次道成肉身);神工作的對象是教會中所有信耶穌的人;神作工的方式是在肉身說話,最實際人能看得見聽得到,因此,神被稱為“實際神”;神的工作主要是在肉身說話,審判、熬煉、征服所有信耶穌的人,使他們認識“全能神”、“女基督”,做成得勝者,結束恩典時代,開闢新的國度時代,同時發表神公義的性情,以威嚴、烈怒、咒詛、懲罰一切不順服者,完全戰勝撒但敗壞的性情;人的責任是應當放下傳統的老舊觀念,認識“女基督”是神,接受“全能神”末後的工作,委身、順服“女基督”,作她的效力者,參與“大收割”,其結果是各教派中都有人接受“女基督”以至於被“征服”成為得勝者,在“實際神”里達到萬教歸一,在地上建立“女基督”的國度。但至今,各國的教派仍竭力抵擋“全能神”這步工作,像昔日猶太宗教的人棄絕耶穌一樣的棄絕“全能神”,因此,世界教會已遭受“女基督”的咒詛,以致教會落入荒涼倒塌,黑暗犯罪,不冷不熱,嫉妒紛爭,宗派林立的光景當中;這些教會最終要在“女基督”的烈怒中滅亡。

“東方閃電”錯誤地劃分時代,其錯誤的根源是:片面的認識聖經、錯謬的‘時代論’、樹立個人的解經權威。熟悉聖經的人很容易發現以上論點的荒謬,如:神是永恆不變的主宰,並非一時期一面貌、一時期一性情、一時期一形像、一時期一工作。這錯謬的論調與初期教會‘形相神格唯一論’的異端觀點雷同(撒伯流主義或形態論認為聖父、聖子、聖靈不過是一位神的三種存在形態,或稱三種顯現)。然而,神無論在什麼時代都是三位一體的真神,都是全能者。

再來的基督永遠是為我們死而復活的基督。他是宇宙的主宰,他作工的地點直到地極,當然不只在一處。道成肉身是一次完成了永遠救贖,根本不必談還有第二次重返肉身的再次審判、征服與拯救。當主基督再來的時候,才是真正審判的時候,但他再來的日子沒有人知道(太24:36),他忍耐地等候人歸向他,卻絕對不是用恐嚇的手段征服人,“東方閃電”的錯謬實在是顯而易見的。為何這樣顯而易見的道理,卻仍然有那麼多的弟兄姐妹認識不清呢?原來在很多信徒心中,並未建立起系統的聖經真理的規模,因此,他們極易被表面的假象所蒙蔽,被那些似是而非的屬靈詞彙所欺騙。

(五)迷惑信徒

在“閃電”的這些書籍中,最容易迷惑人的內容,就是“神在末後的三步作工”,即“三個時代”。這“三步作工”就是閃電所謂的新異象、新啟示,即“認識神”的唯一途徑。什麼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性別,不同的性情,不同的工作等。如此這般地攪來攪去,結果就攪出個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來。

“女基督” 還迷惑信徒說:“……你們是否發現你們都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耶穌的再來是什麼樣的方式呢?你們認為是駕着白雲的方式,但我問你們:白雲是指什麼說的?……‘白雲’就是我的靈,我在肉身的說話……”(《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636頁)

又說“……你們想知道法利賽人抵擋耶穌的根源嗎?你們想知道法利賽人的實質嗎?他們對彌賽亞充滿幻想,而且他們只相信彌賽亞會來,卻不追求生命真理,……他們抵擋耶穌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聖靈作工的方向,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耶穌口中所說的真理的道,更是因為他們並不了解彌賽亞的緣故,……所以他們犯了空守彌賽亞的名,卻不擇手段地抵擋彌賽亞的實質的錯誤。……他們信神的原則是:……只要你不叫彌賽亞那你就不是基督。……那麼你們是不是極容易重犯當初法利賽人的錯誤呢?你會分辨什麼是真理的道嗎?你真會保證你自己不會抵擋基督嗎?

……不認識彌賽亞的人都能做出抵擋耶穌、棄絕耶穌、毀謗耶穌的事來,不了解耶穌的人都能做出棄絕耶穌、辱罵耶穌的事來,而且更能將耶穌的再來看成是撒但的迷惑,更多的人將會給重返肉身的耶穌定罪,你們不感覺害怕嗎?……你們如此的昏沉又能從耶穌得着什麼呢?你們如此執迷不悟怎麼能明白耶穌駕着白雲重返肉身的工作呢?我告訴你們,那些不領受真理卻一味地等待耶穌駕着‘白雲朵朵’降臨的人定規是褻瀆聖靈的人,……你們拿什麼來交換耶穌駕着白雲重歸的事實呢?是你屢次犯罪卻又口頭認罪的誠心嗎?……你們拿什麼來讓重歸的耶穌信任你們呢?是你們那不順服任何真理的狂妄的本性嗎?……”(《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638/639頁)

“女基督”把耶穌“駕雲降臨”的事實靈意化;把法利賽人抵擋耶穌的這一事實,套用在她自己的身上。有好多不明白真理的人,因不懂正確解經,又怕拒絕她,真的就是抵擋耶穌,就這樣,他們便順理成章地接受了“女基督”,受了閃電的迷惑。

雖然“女基督”自稱她的“話語”是“神的話”,但在她這些書卷的字裡行間,都充滿了對神及聖經的詆毀,這不能不將閃電的本質暴露無遺;而她書中言辭、內容的雜亂無章、條理不明、語句不通、漏洞百出、自相矛盾、品質低劣,又不得不將“女基督”之癲、之瘋、之狂、之謬,展現在一切信奉真理之人眼前。有句古語說到“言為心之聲”。因此,“女基督”的“話語”,正反襯出她荒謬、邪惡、敵基督的本質;正如神的話語,反襯出了神的真、善、美一樣。

我們必須重申的是,《聖經》是正統基督教公認的權威性經典;是神的話語,借聖靈的默示及神所重用的僕人以文字形式記錄下來,曾在歷史中經歷了許多的磨難,且仍保存至今。《聖經》是神全備的默示;在《聖經》以外,神絕對不會再給任何人新的默示,或再借任何人講述或記錄,與《聖經》有同等價值的話語。

無論撒但,如何用詭計來迷惑人,使人否認真神的存在,但不可改變的事實是——真神永遠客觀地存在,他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因素對他的肯定。無論主耶穌基督如何地被攻擊,教會信徒的信仰如何地被摧殘,主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是教會磐石的事實,永不會改變。阿門!

貳、“東方閃電”的書卷

在上一章的閃電起源中,我們已經談到東方閃電的發起者,“女基督”被神化的過程,及“女基督”的工作。在本章中,我們將介紹它打着基督教的旗號所出版的一系列書籍。我們將從這些書卷的作者、分類、內容等方面,來看一下這群“披着羊皮的狼”是何等的荒謬、何等的猖獗。

一、閃電“書卷”的作者

東方閃電系列書卷的作者,就是所謂的“女基督”,又稱“全能者”、“實際神”或“閃電”。

(一)成書過程

這位所謂“權威性”的作者,在書中自稱她是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是向人顯現結束時代的“全能神”,她聲稱自己此次來到世上,既不行神跡也不管行政,主要的工作是在肉身說話。她稱自己的話為神在末世最新的啟示,為“神的話”。

可是,一位原本是精神失常被鬼所附的人,她還能寫出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但反過來思考,這位農村出身沒有受過高深教育的女人,竟能在短短幾年的時間裡,“說”出一部上百萬字的著作(因為她的書籍都非常口語化),也算是個奇蹟了!?

如果“女基督”是“說話者”,那麼,就必然有一群幫助她記錄這些話的人;既然“女基督”有這麼多的擁護者、推崇者(況且近幾年來有不少知識分子被她的邪說所迷惑),那麼幫助她修改、加工、出版這些書籍的也肯定是大有人在。

參閃電書上的話:“讓神在神性里的工作借着幾個合神心意的人‘翻譯’出來,能解開,就是把神性的語言變成人性的語言,讓人都理解、都明白,若不這樣作,人都不能明白神在神性里的語言,……神在道成肉身作工的時候才採用這種方式……”(《話在肉身顯現》196頁)

由“女基督”所說的“話語”可知,她有兩個目的:一是要用她所發表的“神的話”,征服人接受她的工作,並拯救、成全一批得勝者為她效力。這就是所謂的“耶穌再來像賊一樣”,將這些“寶貝”(得勝者)偷走(被提),也是他們所說的“末日大收割的工作”。二是要用這些“神的話”,來審判、刑罰一切不接受她、抵擋“全能神”的人。這就是所謂的“耶穌再來時揚場”的工作,即“末日的大災難”。由此可見,這位“作者”的“話語”對於東方閃電的人是何等的重要。

撒但也正是利用這個女人的這些“話語”,來迷惑和控制跟隨她的人,所以,今天在東方閃電內部,這位自稱是“耶穌二次道成肉身”的女人所說的連篇“神話”,成了他們“信仰的權威性經典”;也正是這些道理的迷惑,才會有那麼多人願意為他們的“全能神”效力,“至死忠心”地賣命。

(二)神話?鬼話?

“女基督”自稱她的“話語”為“神的話”、“真理”,為啟示錄五章一節所說的“書卷”或啟示錄十章二節所說的“小書卷”。“女基督”身邊的“七靈”也見證說:“你是展開那書卷的,你是那揭開七印的,因一切的奧秘都從你而出,一切的福分被你揭示,……”(《話在肉身顯現》15頁)

但根據《聖經》可知,啟五章一節所說的“書卷”是指只有大衛的後裔、被殺的羔羊耶穌基督,配揭開、配觀看的書卷;這書卷也已經被耶穌基督揭開和觀看了,就是啟示錄中所記載的“七印”;啟十章二節的“小書卷”,是指在啟十章一節中“大力的天使”手裡所拿的“小書卷”,後來在啟十章八節中記載,這“小書卷”被約翰吃下了。

希臘文《聖經》中,“小書卷”一詞在此處為βιβλαρτδιον(英文為the little scroll或作 the little book),而五章二節的“書卷” 則為βιβλτον(英文為the scroll),並且約翰在十章八節中,又用βιβλαρτδιον這一詞表示“小書卷”,可見約翰是有意要將五章二節的“書卷”與十章二節的“小書卷”區別開。根據十章二節中的記載,“小書卷”是 “展開的”,在希臘原文中,約翰用的是“展開的”一詞的完成時態的分詞,因此就表示並強調了“小書卷”是一直維持在展開的狀態,顯明這是神的啟示,並且所啟示的內容是人人都知道的,並未被印封或被隱藏。(參考《啟示錄講義》)

當年約翰吃下“小書卷”時,“口中甜如蜜”而“肚子發苦”。“吃下”通常意味着要消化,表明“小書卷”的信息要被完全地了解和消化。在吃的過程中,約翰體會到甜和苦兩種滋味。大部分學者認為“口中甜如蜜”,是指着“神話語”的特色而言(詩119:103,耶15:16);而“肚子發苦”,則是因為當約翰仔細思想神話語時,才明白其中也蘊含着審判的事實。

不容置疑的是,在“女基督”的背後,一定有一個靈在支配她(任何一種理論或主義都出自於靈感),而這個滿口抵擋神並詆毀《聖經》的“女基督”,她的“話語”是出於聖靈,還是出於邪靈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因而,東方閃電所說的,“‘小書卷’是‘全能神’在末世給人的啟示”的說法,根本就是撒但欺騙人的謊言;根本就是撒但借“女基督”所說,迷惑人的鬼話。

二、閃電“書卷”的分類

下面筆者將東方閃電所說的“小書卷”按功用歸納分類如下。

(一)教義性的——新啟示

東方閃電“教義性”的書籍有:《話在肉身顯現》、《東方發出的閃電》、《救主早已駕雲重歸》、《神向全宇發聲》、《審判在神家起首》、《神隱秘的作工》、《聖靈末世的工作》、《聖靈向眾教會說話》、《在光中行走》、《神的說話與人的交通》、《那靈在說話》、《基督的發表》、《嗎哪》、《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七號已經吹響》、《神在末世的發聲》等等。

他們稱這些書中的話,為繼啟示錄後“神最新的啟示”,其價值遠超過神過去的說話——《聖經》。這些書看上去似乎很多,但它們的內容大都相近,不過是換湯不換藥,是改換書名或改換某句話所在的章節,或將相同的內容顛來倒去而已。

比如,上述書籍中的《七號已經吹響》、《審判在神家起首》與《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這三本書在內容上和排版上是完全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書名罷了,實質上只是一本書;而《神隱秘的作工》、《東方發出的閃電》與這三本書也只是在章節的排列次序上有所不同,內容實則相同。這是因為他們所用的書籍,一經出版,就被有正統基督教信仰的同工或信徒識破,所以,閃電才將這些書籍的書名或其中章節的位置變來變去,以達到掩人耳目、迷惑人的目的。

(二)詩歌性的——新詩歌

閃電還有一些所謂的“詩歌集”,包括《國度的讚美》、《跟着羔羊唱新歌》、《全能神,你真好》、《真理聖詩精選》(東方閃電組織在美國使用的“詩歌集”)等。閃電居然稱這些歌為啟示錄十四章一至三節中,十四萬四千人所唱的“新歌”。

筆者曾經見過、聽過那些所謂的“新歌”,所以對其實質有所了解。實際上,這些“新歌”的歌詞,有的是“女基督”的話,有的是其他人編寫的,而“詩歌”的調子都是沿用社會上的流行音樂,世俗歌曲的調子;他們竟稱這些歌為,“被成全的得勝者”所唱的“新歌”,真是可笑至極。更荒堂的是,這些俗不可耐的“詩歌”,竟然還被錄製成CD,隨同閃電的歌本分發到各處,讓人跟着學唱。

有一次,筆者被迫參加他們的聚會;當時,閃電的人說那個聚會是迎新郎的聚會。在這個聚會中,“女基督”的信徒們先是邊唱邊哭,男男女女個個都十分投入;一會兒又載歌載舞地敬拜他們的“實際神”,仿佛達到了忘我的境地。他們還以自己能借着接受“全能神”,而成為“得勝者”且配唱“新歌”為驕傲;還以借着讀“全能者”的書,而認識“女基督”是“實際神”,以及更深地認識自己為撒但的兒女為榮耀;看到他們受害如此之深,筆者真為他們感到萬分痛心。

(三)工作性的——新策略

閃電另有一些“作工”用的小冊子,有《新的發聲》(實為《東方發出的閃電》的縮印本)、《關於實行真理的交通與問題解答》等。此外,還有一本閃電內部使用,關於其工作策略的書,書名稱為《東方閃電摸底鋪路細則》。具體內容是教導“女基督”的“門徒”,怎樣更加有效地欺騙、牢籠人心;如何潛伏在各地教會中作臥底,以便裡應外合地迷惑人、破壞神的教會等。

現摘錄《細則》中“摸底”與“鋪路”的定義如下:“摸底就是借用各種關係,各種方式打入各派教會內部與人拉好關係,獲得他們的信任好感,以便了解他們內部的實情,為以後引見別人或見證工作打好基礎的一項工作,叫摸底。摸底絕不是見證工作,但有時可以給鋪一鋪路。”

“鋪路就是有拉好關係之後,談一些轉觀念的道理,也就是在見證之前,把他們裡面容易與神工作打岔的觀念、想法、認識一樣一樣地扭轉過來,把他們裡面所缺少的真理補上,所持守與神相牴觸的觀念該解決使其放下,使他們能謙卑下來尋求考察神的工作,這個過程叫鋪路。”

據筆者所知,“東方閃電”現已將“女基督”說話的所有不同版本,歸納合訂成一本,定名為《話在肉身顯現》,作為他們“信仰”的最高權威。這本書的印刷及裝訂非常精緻,外觀模仿了愛國會出版的《聖經》的外觀。由此倒也可見,他們真是“用心良苦”,因“救人心切”而不惜“一切代價”。

三、閃電“書卷”的內容

上文所列舉出的這些書籍,都是對那個自稱是“女基督”的女人,洋洋灑灑、連篇鬼話的記錄。據有關的數據統計,這些書籍中單是《話在肉身顯現》一書就有1,201,312字。在《話在肉身顯現》一書中滿了“你們……你們……”這樣命令式的語句;與其說它是一本書,倒不如說是東方閃電“領袖”的講話筆錄。此書又可說是,閃電所有書籍的合訂本,或內容的總和;從形式上看,它類似一部“講道集”。

《東方發出的閃電》一書共有473頁。此書的封面引用了提前三章十六節全文;在內容的開始部分引用了25節《聖經》上關於預言的經文,有:賽2:2/4,4:2/4,13:11/13,41:2/4,52:9/12,55:1/5,60:1/5,62:1/3;啟1:7/8、12/16,3:12/13,5:1/5,21:1/8,22:1/5、12/13、20;太24:14、27;彼前4:17;啟3:6;約5:37/40,6:28/29,8:45/47,12:44/50,16:13/16;除此26節《聖經》經文之外,全書都是“女基督”的“話語”。透過一切雜亂紛擾的外表,我們看到邪靈在背後對這些“書卷”的操縱,撒但在其中的別有用心。“女基督”利用這些經文,使人相信她的話,達到她抵擋神,高抬自己,迷惑人的目的。

(一)抵擋真神

“女基督”所發表的“神話”書中,充滿了對三位一體神的抵擋。她的說法前後不一,自相矛盾。她一方面講聖父、聖子、聖靈的工作,另一方面又否認他們的存在,稱他們是渺茫的神;她一方面說,她“道成肉身”是為繼續耶穌的救人之工,另一方面又否認、拆毀耶穌的工作等。請參考下面閃電書籍中的佐證:

“宗教的傳統觀念你們接受得太深了,你們中毒太深了。所以,對這事你們也是中了流毒的,因為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根本不存在,這都是人的傳統觀念,是人的錯謬的認識法。……當然,人有這觀念也不都怪人,誰叫聖父耶和華自己創造人類時不把聖子耶穌隨身帶着?若他們當初都叫耶和華就好了,怪就怪耶和華神一時失誤,創世時沒把聖子、聖靈叫到跟前,而是自己獨自作工。若他們同時作工不就成為一了嗎?……當然,這一切也不能都怨耶和華,怪就怪聖靈,幾千年一直這樣作工,又叫耶和華,又叫耶穌,還叫什麼聖靈,搞得人昏頭轉向,不知到底誰是神。……以往,耶和華、耶穌和他們中間的聖靈他們三位就不知該怎麼‘處理’了,今天又加了一位‘全能者’,……三而一的神就夠人解釋一生了,今天又來了一位‘四而一的神’,這又怎麼解釋呢?……你們真不簡單!居然一個人就能信‘四位神’,……其實,我告訴你們,‘三而一的神’在全宇上下根本不存在,神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聖靈這一學說,這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世上最大的謬理!……”(《話在肉身顯現》550/551頁)

“……末世道成肉身的神來了,把恩典時代耶穌一些作法廢去了,他來了主要是說話,借用話語來成全人,用話語來光照人、開啟人,除去了人心中渺茫神的地位。……一方面把人觀念當中渺茫神的地位除去了,人心中再也沒有渺茫神的形像了,讓人裡面有了實際神的形像,借着神的實際說話、實際作工、實際行動,在各處行走,特別實際、特別正常地作工在人中間,讓人認識神的實際,除去渺茫神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借着肉身的說話來作成人,成全一切,這是神在末世要作成的工作。……”(《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174/175頁)

“女基督”說她是道成肉身的“全能神”,但她卻發表了一篇篇抵擋神的“神話”;很顯然,這是撒但在說話,在明目張胆地抵擋三位一體的神,否認三位一體神的位格,褻瀆三位一體神的屬性,把道成肉身的耶穌,貶低為“渺茫神”,想要除去人心中耶穌的形象,除去神在人心中的地位,這不明顯就是地地道道的敵基督者嗎?

(二)高抬自己

“女基督”在她的書中,竭力證明她就是“神在肉身的顯現”,為全人類帶來了道路、真理和生命,為全人類帶來了拯救;鼓吹她的話就是“神的發聲”,唯有她的話可以叫人得福,她的話也可以使那些不接受她的人滅亡;她還自稱,她曾經是耶和華、耶穌、彌賽亞,如今卻是“全能的神自己”。實際上,她只是一個抵擋上帝,高抬自己的人。請參考“女基督”自己的話:

“沒有這個人(‘女基督’)的存在,天上要昏暗地上要混沌,人類都要活在饑荒瘟疫中,……你知道嗎?若不是神重返肉身,任何一個人都沒有機會蒙拯救了。……既然這個普通的人對你們這麼有益處,那還何樂而不為呢?你為何不試你的運氣?……最終萬國都要敬拜這個普通人,這個小小的人,因為是他帶來的真理、生命、道路、拯救了全人類。……這樣的一個普通的肉身,不配稱基督嗎?”(《神的說話與人的交通》57/60頁)

“……‘耶和華’代表律法時代,是以色列人對他們所敬拜的神的尊稱;‘耶穌’是代表恩典時代,是恩典時代所有的、被救贖之人的神的名。……我取‘耶穌’這個名只是為了恩典時代所有的罪人而有的,並不是為了結束整個人類而有的名,雖然耶和華、耶穌、彌賽亞都是代表我的靈,但這幾個名只是代表我的經營計劃中的不同時代,並不代表我的全部。……因此在末了的時代,就是最後的一個時代來到之時,我的名仍然要改變,不叫耶和華,也不叫耶穌,更不叫彌賽亞,而是稱為大有能力的全能的神自己,以這個名來結束整個時代。我曾經叫過耶和華,也曾經被稱為彌賽亞,人也曾經愛戴我,叫我救主耶穌,今天我已不再是人以往所認識的耶和華和耶穌,而是在末世重歸的、結束時代的神,滿載着我的所有性情,而且滿有權柄、尊貴、榮耀地興起在地極的神自己。……最終,萬國必因着我的話而得福,也必因着我的話而被砸得粉碎,讓末世所有的人都看見我是救世主的重歸,我是征服全人類的全能神,……讓所有的人都看見我是公義的神,是烈日,也是火焰,讓所有的人都敬拜我——獨一真神,……”(《話在肉身顯現》739/740頁)

上述兩段“女基督”的“話”,已經充分暴露出撒但最初的心願——“我要升到天上……我要與至高者同等”(賽14:13/14),讓人像敬拜神一樣的來敬拜他,並讓他來享受只有神才配得的榮耀。同時,也正應驗了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的預言:“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2:3/4)然而,只能猖獗一時的他們,最終必被神丟進永火,就是神為“撒但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參太25:41)

(三)更改誡命

“女基督”在她的書中,刻意記載了“十條新誡命”,這顯出她的別有用心——她是在模仿上帝,模仿上帝在西乃山為選民所頒布的“十誡”。她所編寫、頒布的“十條新誡命”,不但是為了迷惑信徒,也是為了控制受她迷惑的人,藉以彰顯她的“神威”。現列舉如下:

1、“人不得妄自尊大,不得自尊為高,當敬拜神,尊神為高”。

2、“當行一切對神的工作有益的事,不該作毀壞神工作利益的事。當維護神的名,神的見證,神的工作”

3、“神家的錢財、物質、包括一切財產都是人當納的祭物,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使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因為人所獻的祭是供神享用的,而神只把祭物賜給祭司分享,其餘的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沒有權利享用一點,因為人所獻的祭(包括錢財、物質、可享之物)都是獻給神的,不是獻給人的,所以說人不應該享受這些東西,若有人享受些東西那就屬於偷吃祭物了,凡屬這樣的人都是猶大,因為猶大不光賣主,還偷取錢袋裡的錢花”。

4、“人有敗壞性情,更有情感,所以配搭事奉,一律禁止異性單獨配搭,若發現一律開除,誰也不行”。

5、“不可論斷神,不可隨意議論神的事,當作人該作的,說人該說的,不要超越範圍,不要超越界限,警戒自己的口舌,保守自己的腳步。以免作出觸犯神性情的事”。

6、“當作人該作的事,當盡你的義務,當履行你的職責,當守住你的本分,你既信神就當為神的工作獻出你該獻的一切,否則你不配吃喝神的話,不配寄存在神家中”。

7、“在工作或教會的事務之中,除了順服神之外,一切應聽命於被聖靈使用的人,違背一點也不行,得絕對聽從,不要分析對錯,或對或錯與你無關,你只管絕對順服就是了”。

8、“人信神應該順服神,不應該高舉人,不應該仰望人,不應該把神看為老大,你所仰望的人為老二,你是老三,在你的心中不應該有任何人的地位,不應該把人尤其是你所崇拜的人劃為等號,看為平等,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

9、“當為教會的工作着想,當放下肉體的前途,對家庭該當機立斷,應全心全意投入神的工作之中,應該以神的工作為主,以自己的生活為次,這才是聖徒該具備的體統”。

10、“對於每一個不信的親屬(你的兒女、丈夫、妻子或你的姐妹或者你的父母等等)都不要生拉硬扯,神家不缺人口,不需要無用的人來充數,凡不是甘心信的都不要領進教會,這條是針對所有的人說的,對於這事你們應該互相制約,互相監督,互相提醒,誰也不得觸犯,即使不信的親屬勉強進入教會,也不得給發書,不得給起新名,這樣的人不是神家的人,無論如何都要杜絕一切這類人進入教會。若是因着魔鬼侵入教會而給教會帶來麻煩,那就將你本人開除或者限制起來,總之對於這件事,都應該有責任執行,但不能亂來,不能報私仇”。(《神隱秘的作工》616/617頁)

在“女基督”的“誡命”中,她以神自居要人崇拜;她強調人要努力擴展她的工作;她慫恿教徒捐獻,卻獨霸所有錢財,專為自己和祭司享用;她冠冕堂皇地禁止異性獨處,以顯清潔(工作中卻以異性誘惑人);她怕所有人識破她是冒充真神,所以禁止人議論有關她的事;她要人忠心為她獻身效力,否則就會被驅逐;她要人無論對錯都要絕對順服被她所使用的人;在她以外,她不要人崇拜任何人;她要人拋家棄業忠於她的事工;她要人凡事聽命於她,按她的規定去作,否則,就會被“開除或者限制起來”。看似只是制定了“十條新誡命”,實際上是“女基督”用來轄制並控制人心要人敬拜她的規條,是她對抗上帝鐵的證據。

(四)劃分時代

“……六千年的經營計劃當中,一共分三個步驟,即三個時代:起初的律法時代、恩典時代(即救贖時代)、末了的國度時代。……在六千年經營計劃的起首工作中,我作了律法的工作,就是耶和華帶領眾百姓的工作,第二步在猶太的各鄉村里開展了恩典時代的起步工作。耶穌代表恩典時代的所有工作,他道成肉身,釘了十字架,也開始了恩典時代,他是來釘十字架完成救贖工作的,也是結束律法時代的,所以稱他為‘大元帥’‘贖罪祭’‘救贖主’。……他所作的工作只代表恩典時代,不代表律法時代,也不能代替末世的工作……”(《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461/465頁)

“……時代的劃分、工作的轉變、作工地點的變遷、作工對象的轉移等等這些都包括在三步作工中,尤其是聖靈作工方式的不同,神的性情、形象、名字與身份或其它的變化都在三步工作中……”(《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527頁)

“女基督”書中聲稱,只有她揭開了“神六千年經營計劃的內幕”。這“內幕”的具體內容是:神把六千年的工作,劃分為三個時代——律法時代、恩典時代、國度時代;神在這三個時代中,分別彰顯不同的性情,以不同的性別向人顯現,開展不同的工作。現將三個時代介紹如下:

1、律法時代

在律法時代,神的名字是耶和華;神的性情是隱秘的;神的性別,書中未提及;神作工的地點是在以色列:神的形體是無肉身的形體;神作工的對象是以色列人;神作工的方式是以靈作工,人看不見摸不着;神的工作主要是以不同的方式向人顯現、說話,所說的話是預言、律法,並且帶領、指引人在地上生活,但卻不能拯救人脫離罪惡;人的責任是遵行誡命、典章、律例,其結果是以色列人沒有守住律法,被圈在罪中。

2、恩典時代

在恩典時代,神的名字是耶穌基督;神的性情是慈愛寬容;神的性別是男性(兒子);神作工的地點是在猶太地;神的形體是聖靈感孕由女人而生的猶太人的形像(道成肉身);神作工的對象先是以色列,後是全人類;神作工的方式是借肉身作工、說話,當時人能看得見,今日人看不見;神的工作主要是在肉身傳福音、行神跡,釘死在十字架上替人贖罪,但卻不能完全得勝撒但的性情;人的責任是認識、相信耶穌是神,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其結果是猶太人,文士、祭司、法利賽人因棄絕耶穌而被釘罪,救恩臨到外邦,不信的人釘罪滅亡,信的人因信稱義,但仍勝不過罪,不能作得勝者。

3、國度時代

在國度時代,神的名字是“全能者”;神的性情是公義威嚴的;神的性別是以女性出現即“女基督”;神作工的地點是在東方的中國;神的形體是聖靈重返降臨人身的中國人形像(二次道成肉身);神工作的對象是教會中所有信耶穌的人;神作工的方式是在肉身說話,最實際人能看得見聽得到,因此,神被稱為“實際神”;神的工作主要是在肉身說話,審判、熬煉、征服所有信耶穌的人,使他們認識“全能神”、“女基督”,做成得勝者,結束恩典時代,開闢新的國度時代,同時發表神公義的性情,以威嚴、烈怒、咒詛、懲罰一切不順服者,完全戰勝撒但敗壞的性情;人的責任是應當放下傳統的老舊觀念,認識“女基督”是神,接受“全能神”末後的工作,委身、順服“女基督”,作她的效力者,參與“大收割”,其結果是各教派中都有人接受“女基督”以至於被“征服”成為得勝者,在“實際神”里達到萬教歸一,在地上建立“女基督”的國度。但至今,各國的教派仍竭力抵擋“全能神”這步工作,像昔日猶太宗教的人棄絕耶穌一樣的棄絕“全能神”,因此,世界教會已遭受“女基督”的咒詛,以致教會落入荒涼倒塌,黑暗犯罪,不冷不熱,嫉妒紛爭,宗派林立的光景當中;這些教會最終要在“女基督”的烈怒中滅亡。

“東方閃電”錯誤地劃分時代,其錯誤的根源是:片面的認識聖經、錯謬的‘時代論’、樹立個人的解經權威。熟悉聖經的人很容易發現以上論點的荒謬,如:神是永恆不變的主宰,並非一時期一面貌、一時期一性情、一時期一形像、一時期一工作。這錯謬的論調與初期教會‘形相神格唯一論’的異端觀點雷同(撒伯流主義或形態論認為聖父、聖子、聖靈不過是一位神的三種存在形態,或稱三種顯現)。然而,神無論在什麼時代都是三位一體的真神,都是全能者。

再來的基督永遠是為我們死而復活的基督。他是宇宙的主宰,他作工的地點直到地極,當然不只在一處。道成肉身是一次完成了永遠救贖,根本不必談還有第二次重返肉身的再次審判、征服與拯救。當主基督再來的時候,才是真正審判的時候,但他再來的日子沒有人知道(太24:36),他忍耐地等候人歸向他,卻絕對不是用恐嚇的手段征服人,“東方閃電”的錯謬實在是顯而易見的。為何這樣顯而易見的道理,卻仍然有那麼多的弟兄姐妹認識不清呢?原來在很多信徒心中,並未建立起系統的聖經真理的規模,因此,他們極易被表面的假象所蒙蔽,被那些似是而非的屬靈詞彙所欺騙。

(五)迷惑信徒

在“閃電”的這些書籍中,最容易迷惑人的內容,就是“神在末後的三步作工”,即“三個時代”。這“三步作工”就是閃電所謂的新異象、新啟示,即“認識神”的唯一途徑。什麼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性別,不同的性情,不同的工作等。如此這般地攪來攪去,結果就攪出個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來。

“女基督” 還迷惑信徒說:“……你們是否發現你們都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耶穌的再來是什麼樣的方式呢?你們認為是駕着白雲的方式,但我問你們:白雲是指什麼說的?……‘白雲’就是我的靈,我在肉身的說話……”(《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636頁)

又說“……你們想知道法利賽人抵擋耶穌的根源嗎?你們想知道法利賽人的實質嗎?他們對彌賽亞充滿幻想,而且他們只相信彌賽亞會來,卻不追求生命真理,……他們抵擋耶穌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聖靈作工的方向,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耶穌口中所說的真理的道,更是因為他們並不了解彌賽亞的緣故,……所以他們犯了空守彌賽亞的名,卻不擇手段地抵擋彌賽亞的實質的錯誤。……他們信神的原則是:……只要你不叫彌賽亞那你就不是基督。……那麼你們是不是極容易重犯當初法利賽人的錯誤呢?你會分辨什麼是真理的道嗎?你真會保證你自己不會抵擋基督嗎?

……不認識彌賽亞的人都能做出抵擋耶穌、棄絕耶穌、毀謗耶穌的事來,不了解耶穌的人都能做出棄絕耶穌、辱罵耶穌的事來,而且更能將耶穌的再來看成是撒但的迷惑,更多的人將會給重返肉身的耶穌定罪,你們不感覺害怕嗎?……你們如此的昏沉又能從耶穌得着什麼呢?你們如此執迷不悟怎麼能明白耶穌駕着白雲重返肉身的工作呢?我告訴你們,那些不領受真理卻一味地等待耶穌駕着‘白雲朵朵’降臨的人定規是褻瀆聖靈的人,……你們拿什麼來交換耶穌駕着白雲重歸的事實呢?是你屢次犯罪卻又口頭認罪的誠心嗎?……你們拿什麼來讓重歸的耶穌信任你們呢?是你們那不順服任何真理的狂妄的本性嗎?……”(《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638/639頁)

“女基督”把耶穌“駕雲降臨”的事實靈意化;把法利賽人抵擋耶穌的這一事實,套用在她自己的身上。有好多不明白真理的人,因不懂正確解經,又怕拒絕她,真的就是抵擋耶穌,就這樣,他們便順理成章地接受了“女基督”,受了閃電的迷惑。

雖然“女基督”自稱她的“話語”是“神的話”,但在她這些書卷的字裡行間,都充滿了對神及聖經的詆毀,這不能不將閃電的本質暴露無遺;而她書中言辭、內容的雜亂無章、條理不明、語句不通、漏洞百出、自相矛盾、品質低劣,又不得不將“女基督”之癲、之瘋、之狂、之謬,展現在一切信奉真理之人眼前。有句古語說到“言為心之聲”。因此,“女基督”的“話語”,正反襯出她荒謬、邪惡、敵基督的本質;正如神的話語,反襯出了神的真、善、美一樣。

我們必須重申的是,《聖經》是正統基督教公認的權威性經典;是神的話語,借聖靈的默示及神所重用的僕人以文字形式記錄下來,曾在歷史中經歷了許多的磨難,且仍保存至今。《聖經》是神全備的默示;在《聖經》以外,神絕對不會再給任何人新的默示,或再借任何人講述或記錄,與《聖經》有同等價值的話語。

無論撒但,如何用詭計來迷惑人,使人否認真神的存在,但不可改變的事實是——真神永遠客觀地存在,他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因素對他的肯定。無論主耶穌基督如何地被攻擊,教會信徒的信仰如何地被摧殘,主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是教會磐石的事實,永不會改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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