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肆、“東方閃電”的錯謬(Part 1) |
| 送交者: nngzh 2004年02月25日09:11: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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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東方閃電”的錯謬
在本書第二章的內容中,我們談到邪教“東方閃電”“書卷”的作者、分類、內容。在第三章中,我們談到了閃電在國內外的發展。在本章中,我們將根據“女基督”“書卷”的內容,及閃電發展過程中所用的手段等,把“東方閃電”的錯謬、惡行予以歸類,分別是信仰方面的錯謬、道德方面的敗壞和手段方面的卑鄙,然後借着主的話給予批駁抵制。
一、信仰方面的錯謬
首先,我們來看閃電信仰方面的錯謬,通過對其書卷的查考,現將其錯謬分述如下:
(一)“女基督”對真神的否認 在基督徒的信仰中,神的三位一體、神的位格、神的基本屬性和神的道德屬性等,都是基督徒最基本的信仰根基;神的存在也是一個毋須辯駁的事實。而“女基督”竟荒誕地自稱,“重返肉身的‘全能神’”;與此同時,“女基督”也在她的書中,不遺餘力地否認了神的存在、位格和屬性。請參《話在肉身顯現》550頁“……在宗教的傳統觀念里你們接受得太深了,你們中毒太深了。所以,對這事你們也是中了流毒的,因為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根本不存在,這都是人的傳統觀念,是人的錯謬的認識法……”
1、否認神的三位一體 閃電的謬論:“……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那就是三位靈了,三位靈就是三位神,那就不是獨一真神了。……聖父、聖子、聖靈,這個說法最謬!……如果誰說三位一體的神確實存在,那你就解釋到底什麼是三位一體,什麼是聖父?什麼叫聖子?什麼叫聖靈?聖父就是耶和華嗎?聖子就是耶穌嗎?聖靈又是什麼呢?父不是靈嗎?子的實質不也是靈嗎?耶穌作的不就是聖靈作的嗎?當時耶和華作的工作,不也是與耶穌一樣的一位靈作的嗎?……神只有一位,神的位格也只有一個……”(《話在肉身顯現》552/553頁) “……調查一下神原有結構到底有幾部分。最主要調查的那就是:聖父多大年紀,聖子又有多大年紀,聖靈到底多大年紀;他們各自的長相如何;他們究竟是如何分開,又如何合而為一的。只可惜這麼多年來沒有一個人能將這些事都調查出來,人都是‘猜’,因為沒有一個人曾上天上去遊覽一番,之後向全人類作一個‘調查報告’,以便把事實的真相通報給所有關心三一神的熱心虔誠的宗教信徒……”(《話在肉身現》550頁) “……現在你還信三而一的神嗎?但願你最好還是信一位神,不要信三位神,這樣你不覺得太累了嗎?還是輕省點好……”(《話在肉身顯現》559頁) 簡直太荒謬了!“女基督”竟然把聖經中三位一體的教義,帶到了人有限的頭腦里進行分析、判斷,然後加以否認,這是一種極度錯誤的做法。本身三位一體的真理,並不是人思維的產物,而是由神透過聖經啟示而來的。聖經中關於三位一體的真理奧妙無窮,絕非人有限的頭腦所能理解;面對神所啟示的真理,我們只能存敬畏的心和信心來接受。 1)三一神的真理 神對三位一體教義的啟示是一個漸進性的過程;在舊約中三位一體的教義不太明顯,在新約中此真理才相對地比較清楚。聖經中雖沒有“三位一體”這個詞彙,但卻不乏有關這一真理的記載。 在神創造天地的過程中,已經出現了“三一”真神的蹤跡:“起初神(聖父)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聖靈)運行水面上,神說(聖子)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1/3)。在神造人的時候,中文聖經中記載的“我們”,是在啟示“神的位格不只一個”。“神說:‘我們(至少兩位或兩位以上)要照着我們的形象、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 在天使對馬利亞預言耶穌降生時,也說出了神的三位一體:“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聖父)的兒子(聖子)’”(路1:35)。在耶穌受洗時父神的見證中,神的三位一體清晰可見:“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聖靈),仿佛鴿子降下來,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聖子),我(聖父)所喜悅的’”(太3:16/17)。耶穌在與門徒分離的時候,對門徒的應許中,也十分明顯地講出了神的三個不同位格:“我(聖子)要求父,父(聖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聖靈),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14:16/17)耶穌復活之後,在他所頒布的大使命中,他親口向門徒宣告了三位一體的真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一位)、子(一位)、聖靈(一位)的名(一體)給他們施洗”(太28:19)。新約使徒們的書信中,也都一再的講到三一神 (林後13:14,彼前1:2,啟1:4/5)。 2)三一神的工作 聖經中不但講到有關三位一體神的真理,也講到了三位一體神共同參與的工作。在救贖之工中,從計劃到實施的整個過程,可以十分明顯地看見,三位一體神在工作中的分工與配搭:聖父計劃預備救贖之工——揀選人(弗1:6/9);聖子道成肉身作成救贖之工——拯救人(約19:30);聖靈把救贖的恩典具體地實施在人身上——使人得救(帖後2:13)。 縱覽整本聖經,其中關於三位一體真理的記載既系統又清晰,不容任何人置疑。在第九世紀被教會公認的《亞他拿修信經》中,說:“我等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其位不紊,其體不分。父一位,子一位,聖靈亦一位。然而,父子聖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凡違背此信經者,皆屬異端,必永遠沉淪。 今日,“女基督”竟敢公開地否認神的三位一體,說此真理“最謬”,“是千古罕見的謬理”,“是古老的謊言”,這是對神最大的褻瀆。其實,“女基督”所強調的“神只有一位,神的位格也只有一個”的“獨一真神”,並不是聖經中所記載、基督徒所信仰的神(獨一無二,三位一體);乃是她自己——一個胡言亂語的“實際神”。她對三位一體的否認,源於李常受的錯謬:即“父變子,子變靈,靈變話,話變聖徒,聖徒變神”的邪說;實屬無稽之談。
2、否認神的聖潔無誤 閃電的謬論:“……當然,人有這觀念也不都怪人,誰叫聖父耶和華自己創造人類時不把聖子耶穌隨身帶着?若他們當初都叫耶和華就好了,怪就怪耶和華神一時失誤,創世時沒有把聖子、聖靈叫到跟前,而是自己獨自作工。若他們同時作工不就成為一了嗎?如果從始到終只有耶和華的名,沒有恩典時代耶穌的名,或者恩典時代仍叫耶和華,那這樣,神不就不遭受這被人類分割之苦了嗎?當然,這一切也不能都怨耶和華,怪就怪那聖靈,幾千年一直這樣作工,又叫耶和華,又叫耶穌,還叫什麼聖靈。搞得人昏頭轉向,不知到底誰是神……”(《話在肉身顯現》551頁) 1)編造虛謊毀謗上帝 “女基督”不但否認神的三位一體,而且,還借着“三位一體存不存在”的問題,定了耶和華神的罪,否認了神完美的道德屬性。她的理由是神在創造人類世界時,一時失誤沒有帶着聖子、聖靈同去而是獨自作工。又說聖靈也有錯誤,因為他在不同時期的工作中,有不同的名字,結果就釀成“獨一的神被誤認為三位一體”的大錯,也混亂了基督徒關於獨一神的正確概念。 有理智的人一聽這些話,就知道“女基督”是個神經病;對於一個神經病來說,就算說上幾句瘋話也不足為怪,但她所說的瘋話,竟然道出了魔鬼撒但的“肺腑之言”。 在此,“女基督”按她自己的理解,歸罪於耶和華神和聖靈,這不但說明了她不敬畏、不認識耶和華;也說明她並不是什麼“道成肉身的神”,只不過是一個假冒基督之名的“瘋子”。毫不客氣地說,“女基督”所說的“神”,與正統的基督教信仰,根本沒有任何的關係;聖經中啟示的神,才是我們所信仰的獨一真神。 2)我們的神聖潔無誤 我們所信的神是聖潔無誤的。正如摩西的歌詞中所說:“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32:4/5);又如神自己所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耶和華神是公義的,他作正直合理的事,不作非義的事;神是聖潔、無有瑕疵的,他的本質不能容忍罪惡存在;神是智慧的,他說話行事滿了智慧,從來沒作過錯事,永遠都不會失誤。因此,“女基督”書中定罪於神的歪理,是對偉大聖潔之神最大的褻瀆。 3)我們的神合一同工 再者,“女基督”說,神創造人類時沒帶上聖子和聖靈,這話說得更荒謬。我們從聖經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神創造宇宙的整個過程中,並不是只有耶和華神獨自在作工,而是三位一體的神一同造人(參創1:26“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象,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伯33:4“神的靈造我,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 三位一體的神共同參與創造天地:①聖父創造,“起初神(複數)創造天地”(創1:1);②聖子創造, “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他立高天,我在那裡;他在淵面的周圍劃出圓圈,上使穹蒼堅硬,下使淵源穩固,為滄海定出界限,使水不越過他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那時我在他那裡為工師……”(箴8:22/30),“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着他造的”(約1:1/3);③聖靈創造,“借他的靈使天有妝飾”(伯26:13); “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為新”(詩104:30)。 以上參考的幾節經文足以證明,“女基督”關於,耶和華在創造時聖子、聖靈不在場的說法,純屬一派胡言。
3、否認神的無所不知 閃電的謬論:“……天使長的背叛如夏娃被蛇引誘一樣是預料之外的事……當她倆吃果子時神並不知道……”(《東方發出的閃電》328/329頁) “女基督”書上說,天使長背叛神和夏娃被誘惑之事,都在神的意料之外;甚至還說,當亞當、夏娃吃禁果的時候,耶和華神並不知道。這看似十分平常的兩句話,實質上卻是在否認神的無所不知,是在否認神最基本的屬性。 如果神連這最基本的屬性都不具備的話,那麼,創造萬物的神跟受造之物——人,還有什麼區別呢?她之所以這樣講,無非是為有意地貶低神,讓人誤認為神只不過跟她一樣,這樣可以使人順理成章地接受她——“道成肉身的實際神”。 1)神是無所不知的 創造宇宙萬物的耶和華神是無所不知的;這是一條永不更改的真理。在昔日,當心高氣傲的天使長,心想“我要與至上者同等”時,鑑察人心的神就已知道了。天使長因對神的背叛就墮落陰間,下到坑中極深之處,落在公義之神的審判之中,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賽14:12/15)。 人類的始祖夏娃無視上帝警戒的話,在“不一定死”的誘惑,和“便如神”的欲望驅使之下,就將一切置於不顧,最終,她將自己、丈夫和全人類陷在罪中,置於死地。然而,在夏娃伸手摘果子的那一剎那間,洞悉人肺腑心腸的神,就早已知曉她所作的選擇;神之所以沒有攔阻她,是因為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 雖然神必須按公義審判始祖,但在神公義審判的語句中,仍然流露出他至深、無限的慈愛。“莫非你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創3:11),一句問話中的“莫非你吃了”幾個字,非但不支持“神不知道”這一說法,反而證明了神的無所不知。神如此問始祖,乃是對他們的寬容,希望他們能主動地向神承認自己的罪。結果,在他們面對自己犯罪的事實時,他們向神所持的態度卻令神失望。縱然神對他們的審判是,以趕逐他們離開伊甸園,來彰顯神的公義;但與此同時,神為他們所預備的“皮衣”,更彰顯出神的慈愛(創3:1/21)。 2)“女基督”是無知的 “女基督”如此混淆事非,顛倒黑白,企圖借控告兩件受造之物犯罪之事,就達到她否認神的全知的目的。這種乖謬的言論充分證明了,她背叛神的事實和她內心深處的恐慌;她希望神對她所作的一無所知,就像一個犯罪的人希望沒有法律,因此就可以不受法律的制裁一般。“女基督”那如同亡命之鴕鳥的自欺欺人的愚昧之舉,怎能逃脫神那遍察全地的眼目呢(代下16:9)? “女基督”對神全知的否認,已經把自己和那些受迷惑的人陷入罪惡的深淵。我們在此鄭重地警告“女基督”和她的跟隨者們:停止對神的抵擋和攻擊,向神悔改,否則,昔日神對天使長和始祖的審判,必會臨到你們;主基督對那自稱是先知的耶洗別的審判,也必會臨到你們——“我又要殺死他的黨類,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心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啟2:23)
4、否認神的真實存在 閃電的謬論:“……其實,我告訴你們,‘三而一的神’在全宇上下根本不存在,神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聖靈這一學說,這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世上最大的謬理!但這謬理也有‘來源’,並不是沒有根據的……”(《話在肉身顯現》551頁) “……耶穌一來就把律法時代結束了,帶來了新的天國,他一來恩典時代就開始了。末世道成肉身的神來了,把恩典時代耶穌一些作法廢去了,他來了主要是說話,借用話語來成全人,用話語來光照人、開啟人,除去了人心中渺茫神的地位。……因為耶穌來的時候所作的工不是除掉人心中渺茫神的形像,他來了是釘十字架、醫病趕鬼、帶來天國福音。末世神道成肉身,一方面把人觀念當中渺茫神的地位除去了,人心中再也沒有渺茫神的形象了,讓人裡面有了實際神的形象,借着神的實際說話、實際作工、實際行動,在各處行走,特別實際、特別正常地做工在人中間,讓人認識神的實際,除去渺茫神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借着肉身的說話來做成人,成全一切,這是神在末世要作成的工作……”(《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174、175頁) 1)胡言否認神的存在 我們從“女基督”的話中看到,她不但否認神的三位一體,否認神的屬性,她甚至連神的存在,也都完全地否認了。她壓根就不相信神的存在。如果她相信神存在的話,還敢自稱是神嗎?還敢信口否認“三而一的神,在全宇上下根本不存在”嗎?還敢說神“不存在位格”嗎?她根本不相信聖經是神的話。在聖經上明明地記載着:“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她怎能說“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聖靈”呢?從這些話的表面來看,完全是不信派的論調,而其骨子裡所充滿的卻是敵基督的邪靈。 “女基督”公然地聲稱,“末世道成肉身的神來,把恩典時代耶穌的一些作法廢去了,……除去了人心中渺茫神的地位,……讓人裡面有實際神的形象。”她竟把造物主當作“渺茫的神”,竟把耶穌的醫病、傳道、救贖等工作廢去,目的是讓基督徒背棄自己原有的信仰,而去信從一位什麼事都不能做,只會胡言亂語的“實際神”——“女瘋子”。 2)神的存在不容置疑 真神的存在只要我們相信,不用我們證明,正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一章十九至二十節中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女基督”剛愎自負的做法也如保羅所說的,“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1:28 )無論“女基督”如何的否認神的存在,然而,神存在的實事是不容置疑的。 3)相比之下是誰渺茫 請問,“女基督”你要除去“渺茫神”耶穌,那麼你實際的表現在哪裡?為什麼你口說“實際行動,在各處行走,特別實際”,卻不公開地出現來證明你的存在?為什麼你東躲西藏不敢露面,卻說有罪的人不配來見你?為什麼你不行神跡證明你的身份,卻只胡說八道什麼“特別正常地做工在人中間,讓人認識神的實際”呢?難道這就是“實際神”的做法嗎?而獨一的真神呢?他創造萬物,他掌管宇宙,他曾差遣耶穌拯救人類,他救護所有信靠他的人。相比之下,到底是你渺茫,還是神渺茫呢? “女基督”編造的這些言辭,足以證明“閃電”對神的不信與反叛。東方閃電在否認神的同時,卻又極力地推崇“女基督”為“全能神”;“女基督”又模仿神的口氣“說”出一本“經典”;進而,他們又模仿教會信徒生活,做出一些類似宗教活動的假象,暗中卻干出一些破壞教會,迷惑信徒的勾當。然而,否認了真神的存在,就能證明“女基督”是真神嗎?
(二)“女基督”對耶穌的誣衊 “女基督”不但極力地否認三位一體神存在的事實,而且,大肆宣揚誣衊三位一體的第二位——耶穌基督的言論。她說,耶穌只不過是地上的一個受造之物,他的被釘十架與復活也不是事實;耶穌所作的那步救贖工作,僅有使人得救之功效,並不能除掉人的罪性。因此,繼耶穌之後,神在末世又重返肉身作他的第二步工作,就是借“女基督”在肉身的說話,來解決人的罪性等等。她的這些邪說旨在攻擊主耶穌,迷惑信徒;爾後,利用這些受迷惑的人,配合閃電一同敵擋主耶穌,破壞主的教會。
1、耶穌是受造之物 閃電的謬論:“……神在地上所揀選的一個人(即神的兒子),你們若稱神為父,不也是因為你們是受造之物嗎?不管耶穌在地的權柄有多大,但在他未釘十字架以先,他仍是一個受聖靈(即神)支配的人子,是屬於地上受造之物中的一個,因為他未完成工作,所以,他稱天上的神為父,這只是他的卑微與順服。……但他這樣稱呼神(即天上的靈)並不能證明他就是天上的神的靈的兒子,只是站的角度不同,並不是位格不同,根本沒有位格這樣的謬理!耶穌未釘十字架以先是一個受肉身限制的人子,並沒有靈的全部權柄。……這樣,你們就不能說凡是稱神為父的就是聖子,那自從耶穌教你們主禱文之後,你們不就都成了‘聖子’了嗎?若你們還不服氣,那你們說,你們稱呼的‘父’指誰?若指耶穌,那耶穌的‘父’又是你們的什麼呢?到耶穌走之後,就再也沒有了父與子的說法了,這說法只適應耶穌道成肉身的幾年,其餘就是你們稱神為父時造物的主與受造之物的關係了……”(《話在肉身顯現》554/555頁) “……耶穌是他道成的肉身,並不是他在天上的兒子,你懂嗎……” (《話在肉身顯現》558頁) 1)惡意貶低耶穌神性 在這段邪說中,“女基督”一口咬定,在肉身的耶穌不是神的兒子,只是神在地上所揀選的一個人,要不然,每一個呼求“天父”的人就都成了“聖子”。雖然他有權柄,也只是一個受聖靈支配的人子,是屬於地上所有受造之物中的一個。縱然他在肉身之中稱神為父,也只不過是表示他的卑微與對神的順服而已,這並不能說明他因此就有神兒子的位格;所以,耶穌走後就再也沒有父與子的這一說法了。 這話講的實在太惡毒,這“女教頭”不但貶低耶穌的神性,公開地否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否認耶穌聖子的位格,而且又說耶穌只是一個受造之物——變相地否認耶穌的道成肉身。這足以顯明“閃電邪教”敵基督的本質(約一4:2/3)。 2)耶穌是神的獨生子 聖經明說:“太初有道(耶穌),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借着他造的……”(約1:1/3)兩千年前,“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 耶穌道成肉身的原因是:“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耶穌“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之先”(西1:15);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來1:3/4)這些經文足以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是太初就有的“道”;雖然他成了肉身,但他仍是神的兒子,他在肉身中只有一個位格,那就是神兒子的位格;他永遠是造物的主,他絕非受造之物。 3)我們作神的眾兒女 我們借信耶穌作了神的兒女(約1:12),但我們作神的兒子與耶穌是神的兒子,有着本質的區別;我們本是罪人,但在創世之前為父神所揀選(弗1:4/6),得蒙耶穌十架的救贖之恩(弗1:7/10),又因重生的洗禮和聖靈的更新才成為神的兒女(多3:5/7),得與神的性情有份(彼後1:4),憑着神的應許承受產業(弗1:11/14),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羅8:23)。 而耶穌自亙古就是神的兒子,子與父同體、同質、同神性,子為父所生——是神的神性生命中所具有的;他神子的位格永不改變;道成肉身之後的耶穌雖在肉身之中,但他仍然是神的兒子;復活升天之後耶穌還是神的兒子;在主耶穌二次再來時,他還是神的兒子(太16:27);將來在父的國里他永遠是神的兒子,(太26:29)正如聖經所說,“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所以,“女基督”否認耶穌是神的兒子,說耶穌是受造之物等類的話純屬捏造。
2、耶穌復活非事實 閃電的謬論“……難道我第一次道成肉身時,從死里復活就真是那個字面意思嗎?就真是那個文字敘述的過程嗎?我說過,不是我明說、我明告訴,沒有一個人能明白我話的意義,歷世歷代沒有一個人不認為我從死里復活就是那回事。其中的真意在創世以來不曾有人明白,我真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而且死後從墳墓里出來了?真是這樣嗎?這難道是事實嗎?歷世歷代的人都沒有在這方面下功夫,沒有從中認識我,而且沒有一個人不相信的,都認為這是事實,豈不知我的每句中都有內在的含義。那麼究竟什麼是從死里復活呢?……”(《話在肉身顯現》31頁) 在“女基督”這篇題為“奧秘的揭示”一章中,她將神在聖經中啟示人的真理,十分有針對性地進行了否認;更令人深惡痛絕的是,她竟在“耶穌的復活”一事上大做文章。“女基督”說,聖經中關於耶穌復活的記載,不能單純地按字意理解為:耶穌真的“從死里復活”了,應該用她所說的“靈意化的解經方式”,將其理解為:耶穌的死與復活只是靈性的死與靈性的復活。她這種“靈意化的解經方式”完全否認了耶穌從死里復活這一事實。 “女基督”是誰,她竟敢以永生真神的口氣,自稱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為:“我被釘在十字架上”、“我從死里復活”、“(我)死後從墳墓里出來”。不但如此,她竟然還以反問的語氣問人:“難道……我真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而且死後從墳墓里出來了?真是這樣嗎?這難道是事實嗎?”筆者所聽見的不是“女基督”的話,而是那惡者在引誘夏娃時所說的:“神豈是真說……嗎?”“……不一定死……”等欺騙人的鬼話(創3:1/5)。“女基督”是誰呢?充其量只不過是撒但敵擋基督的一個工具而已。 1)聖經預言耶穌復活 歷代以來,雖然魔鬼不斷地興起人來,一次又一次地否認耶穌基督的復活,但這些人的謬論卻都被神的教會一次又一次地定為異端邪說。無論有多少人否認耶穌基督的復活,但歷史的事實永遠駁不倒。舊約的先知早已預言過耶穌的復活(賽53:3);大衛王的詩篇也有記載(詩16:10)。耶穌也曾多次預言自己死後三日要復活:“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太17:22/23,20:18/19)。四福音的作者都用了很大的篇幅,祥細地記載了耶穌基督復活的事實。 2)耶穌復活鐵證如山 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本性多疑的多馬,怎會感人至深地喊出“我的主,我的神”?如果耶穌沒有復活,四散逃命的門徒,怎會在一夜之間突然改變,勇敢地向猶太人作出耶穌復活的見證?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曾三次不認主的彼得,又怎會放膽地傳講耶穌復活的信息,使三千人悔改歸主?耶穌已經復活了,已經復活兩千年了,所以才有初期教會中那空前絕後的復興,才有那雖已兩千年但至今仍存的空墳墓,才有不計其數的古聖先賢為持守信仰而將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才有你我生命的改變,和每日與主耶穌同行的經歷。所有這一切都是耶穌復活最有力的見證。 英國著名的律師愛德華爵士(Sir Edward Clarke)親自見證說:“身為一位律師,我對耶穌復活的證據研究了很久,對我來說,這證據是確定的。在高級法院的許多案子中,那些證據並不比耶穌復活的證據更確鑿的案件,卻都一再勝訴了…… 我毫無疑問地接受,福音里關於耶穌復活的證據是可靠見證的實言。” 耶穌從死里復活是基督教最基本的教義(林前15:1/11),是基督教會的生命,是基督徒盼望的源頭,這也正是基督教與其它宗教本質區別之所在。“女基督”否認了耶穌的復活,就等於否認了基督徒將來身體的復活(林前15:12/19);否認了耶穌的復活,就等於否認了耶穌是神的兒子;否認了耶穌的復活,就等於否認了耶穌所作成的全備救恩;否認了耶穌的復活,就等於否認了聖經中“耶穌的復活使我們稱義”的真理(羅4:23/25);否認了耶穌的復活,“信耶穌得永生的福音”就等於是天方夜譚。由此可見,隱藏在“女基督”否認耶穌復活這一事實背後的動機是何等地陰毒。
3、耶穌救贖不完全 閃電的謬論:“在末世,神又道成了肉身,這次道成肉身結束了恩典時代帶來了國度時代,凡是能接受第二次道成肉身的人就被帶入國度時代之中,而且能親自接受神的帶領。耶穌來在人中間作了許多工作,但他只完成了救贖全人類的工作,只是作了人的贖罪祭,並未將人的敗壞性情都脫去。要將人從撒但的權勢之下完全拯救出來,不僅需要耶穌作贖罪祭來擔當人的罪,而且還得需要神作更大的工作將人被撒但敗壞的性情完全脫去。所以在人的罪得着了赦免之後,神又重返肉身帶領人進入新的時代開始了刑罰 ……”(《話在肉身顯現》前言6/7頁) “在耶穌那一步的作工之中,為什麼說沒完全了道成肉身的意義呢?就是道沒完全成了肉身,他所作的工作只是神在肉身中的一部分工作,他只作了救贖的工作,並未作完全得着人的工作,所以,神在末世第二次道成了肉身,……兩次道成肉身是互相補充的…… 第一次道成肉身是將人從罪中贖出來,是借着耶穌的肉身來將人贖出來,就是將人從十字架上救了下來,但是撒但的敗壞性情仍在人的裡面存着。第二次道成肉身不再是作贖罪祭了,而是將那些從罪中贖出來的人徹底拯救出來,讓那些罪得赦免的人能夠脫離罪,得着完全的潔淨,達到性情變化而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歸到神的寶座前,這樣人才完全聖潔了……”(《話在肉身顯現》536頁) 1) 否認救贖迷人邪說 閃電的“女魔王”為了將耶穌的形象從人心目中除去,建立她在人心目中的形象,她無視聖經的真理,歪曲事實,信口否認了耶穌的救贖之功。她說,耶穌首次道成肉身時,只作了人的贖罪祭,是將人從罪中贖出來,完成了救贖人類的工作;但他並未將人敗壞的性情都脫去,並未完全得着他所拯救的人,撒但敗壞的性情仍在人的裡面存着;耶穌所作的只是神在肉身的工作中的一部分。因此,若不是“女基督”第二次道成肉身,神就不能將人從撒但的權勢之下完全拯救出來;人就無法脫離罪的捆綁和敗壞的性情,不能得到完全的潔淨。 為此,神就二次道成肉身成為“女基督”,不再是為了作贖罪祭,而是來補充耶穌第一次沒有完成的工作。她此次來到世上,借着肉身向全宇說話,讓人認識她是“實際神”;她來為要羞辱撒但,將那些已經從罪中贖出來罪得赦免的人,徹底拯救出來,使他們能夠脫離罪惡,得着完全的潔淨,達到性情變化,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將耶穌所救贖的人徹底征服,做成一批得勝者。聽起來,她的說法似乎有些邏輯,但卻都是一堆似是而非、迷惑人的邪說。 2)救贖之工無懈可擊 耶穌所作成的救贖之工,已成為無法推翻的事實。眾所周知,兩千年前,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順服神旨拯救人類,道成肉身來到世上;聖潔無罪的羔羊卻背負了全人類的罪惡(約1:29),擔當了律法的咒詛(加3:13/14),背起了沉重的十架。你看,他,漫步走向耶路撒冷城外的加略山,被釘在了十字架上(彼前2:24);忍受了十架上殘無人道的極刑,流盡了他的寶血,斷氣前,他大聲疾呼:“成了”(約19:30),便將靈魂交於父神。他的肉身被埋藏在墳墓之中,他的靈魂下到了陰間,但死亡豈能拘禁他(徒2:24/32)? 第三天,他從死里復活了!他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來2:14/15),勝過了死亡和陰間的權勢,他完成了神的救贖大工,得到了天上和地下所有的權柄。他向門徒顯現,宣告了他的得勝,向門徒頒布了傳福音的大使命(太28:18/20),在橄欖山上幾百人的聚會中,他被接升天(徒1:4/10),進入真帳幕的至聖所,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作了一切信他之人的中保,作了大祭司,天天為我們代求(來7:25)。在世界的末了,將如天使所說:“他怎樣去還要怎樣再來”(徒1:11),但主的二次顯現與罪無關(來9:26/28)。 3)救贖之工永遠有效 耶穌一次獻上就把救贖之事成全了,而且成全到永遠(來7:26/28);主成了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9)。借着洗禮,我們和主同釘、同死、同葬,又一同復活;我們的一舉一動有了新生的樣式(羅6:3/7), 我們這因信他而成聖的人得以永遠完全(來13:12,來10:12/14)。賜平安的神,要親自使我們全然成聖,神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帖前5:23/24);靠着那加給我們力量的主,我們必在一切所行的事上得勝有餘(羅8:37)。 可見,“女基督”那一番誹謗耶穌救贖不完全,不能除去人裡面撒但的性情,不能使人得勝的話,絕對無法成立;同時,她肯定自己的那些話更是自欺欺人。
4、耶穌又重返肉身 閃電的謬論“……如今神又作了新的工作,……我所說的如今神又作了新的工作,就是指神又重返回肉身的事說的”(《話在肉身顯現》3頁) “……所以在人看,我又成了人,並沒有一點神的味道,而且人所看見的神不僅僅是男性,而且也是女性,就這最令人吃驚,令人不解。多少年的老舊的信法都叫我的一次又一次的不同凡響的作工給打破了,人都驚呆了!所謂‘神’不僅是聖靈、那靈、七倍加強的靈、包羅萬有的靈,而且還是人,是普通的人,極其平凡的人;不僅是男性,而且還是女性;……一個是滿了慈愛憐憫的救贖主,一個是滿載烈怒、審判的公義的神;一個是開闢救贖工作的大元帥,一個是成全征服工作的公義的神;一個是開頭,一個是結束;……你真敢說‘耶穌就是神,神就是耶穌’嗎?你真敢說‘神就是靈,靈就是神’嗎?你敢說‘神就是穿上肉身的人’嗎?你真敢說‘耶穌的形象就是神偉大的形象嗎?……’(《話在肉身顯現》60頁) “……耶穌當初來的時候是男性,這次來的時候是女性……”(《話在肉身顯現》860頁) 閃電“女人”為了給“神重返肉身成為‘女基督’”找藉口,就狡猾地說:耶穌當初道成肉身是以男性出現,被稱為基督,代表神慈愛的性情,作了第一步贖罪的工作,使人悔改得救,結束了律法時代,開闢了恩典時代;而耶穌這次重返肉身是以女性出現,被稱為“女基督”,代表神公義的性情,作第二步審判的工作,使人被她的話征服,脫離撒但性情成為聖潔,結束了恩典時代,開闢了國度時代。 1)篡改聖經捏造邪說 這一段毫無根據的邪說,是“女基督”對耶穌基督特大的誣衊;她宣稱耶穌以女性重返肉身的謬論,明顯是對聖經的篡改。我們查遍聖經,也找不到任何關於“神又重返肉身,基督取自女性”的經文。“女基督”這個撒但的差役,為了掩人耳目就聲稱“如今神又作了新的工作”,是神在聖經以外作的新工作,即“耶穌如今又重返肉身”。這真是一派胡言。 我們承認隨着時代的發展,神的工作不是千篇一律的,也不會停滯在傳統的死水中,他可以結束舊時代,開闢新時代,但三位一體的神無論在那個時代的工作,絕不會超越他所默示的聖經真理。這是神歷代以來作工的最基本的原則。 2)耶穌再來絕非女性 聖經有很多有關耶穌再來的經文,但沒有一處說耶穌會二次重返肉身,而且是成為女性;耶穌必要二次再來,但他的再來與“女基督”沒有任何關係。聖經記載耶穌再來時,他要同眾天使(帖後1:7,太16:27),親自降臨(帖前4:16),在空中顯現(帖前4:17),使死人復活(林前15:20/23,35/44),使活者身體改變(林前15:51/54,腓3:20/22),提接教會與主同聚(帖後2:1,約14:3),降下災難懲罰惡人(但9:27,太24:15/22),審判工作,賞罰分明(林後5:10,林前3:12/15,太25:19),婚娶新婦,請人赴宴(啟19:7/9),而後又降到地上(啟1:7,亞14:1/4),止息戰爭,拯救選民(太24:30/31,亞14:1/4亞8:3/8),毀滅仇敵,捆綁撒但(啟19:11/12,啟20:1/3),清理戰場,作王掌權(啟11:15,20:6),審判萬民,善惡分開(珥3:1/2,太25:31/46),建立千年國度,復興萬物(徒3:20,賽11:6/8,65:19/25),萬國歸主,天下太平(賽49:7,詩72:8/11,賽2:2/4),進行末日審判(啟20:11/15),引進新天新地(來1:10/12,彼後3:7,啟21:1/7)。 主耶穌基督必要二次再來,帶着他復活的身體榮耀地降臨;“女基督”妄想以“二次重返肉身”來迷惑基督徒,讓人誤以為主耶穌已經來了;當謊言試圖與真理抗衡時,得勝的會是哪一方呢?
東方閃電肆意地誣衊主耶穌基督,否認他的神性、位格和救贖之功,還冒充基督之名,企圖以假亂真迷惑各地信徒。我們義憤填膺地大聲向神呼求:“神哪!捆綁他們!”;然而,神卻任憑他們的狂妄,任憑他們為自己積蓄憤怒(羅2:5/6)。神如此地沉默並不表示神允許閃電這樣囂張,正是要我們忠勇地起來,抵制閃電的異端邪說,捍衛主耶穌基督的真道,向教會吹起真理的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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