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肆、“東方閃電”的錯謬(Part2) |
| 送交者: nngzh 2004年02月25日09:11: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三)“女基督”對聖靈的褻瀆 在前兩個問題中,我們看到支配東方閃電的邪靈,借“女基督”大肆地否認神、誣衊耶穌;毫無疑問,否認神、誣衊耶穌已經是罪大惡極,但她卻繼續有恃無恐地褻瀆三位一體神中的第三位——聖靈。她否認聖靈是有位格的神,否認聖靈的能力,否認聖靈與信徒的同在和對信徒的引導;她不但利用“猶大賣主是聖靈的唆使”來污辱聖靈的道德屬性,還居然說神跡是邪靈之工。她對三位一體神這樣的大不敬,豈是罪惡滔天、惡貫滿盈、天理不容等詞所能形容?
1、聖靈是神的工具 閃電的謬論:“……其實,我告訴你們,‘三而一的神’在全宇上下根本不存在,神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聖靈這一學說,這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世上最大的謬理!但這謬理也有‘來源’,並不是沒有根據的……”(《話在肉身顯現》551頁) 閃電“女人”越講越放肆,她膽大妄為地說,“三而一的神”在全宇上下根本不存在,這是對三位一體神直接的否認;她又說:“神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聖靈這一學說”。我們承認神沒有父,因為他是自有永有的,但神卻有他的獨生子——聖子耶穌基督(約3:15,太16:16/17)。她竟然褻瀆聖靈為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這不僅是對聖靈的一種貶意的辱罵,更是對聖靈位格的否認。 1)聖靈是有位格的神 聖靈是神的真理,不是任何一個人主觀的臆測,而是聖經中永不更改的真理。在使徒行傳五章三至四節中,使徒彼得親口宣告:聖靈是神,是有位格的神;聖經還有多處聖靈名稱的記載,這些名稱都說明了聖靈的神性,也說明了與他的名稱、屬性有關的神聖職務。 在聖經中聖靈被稱為神的靈(林前3:17)、主的靈(路4:18)、耶和華的靈(賽63:14)、耶穌的靈(徒16:6/7)、基督的靈(彼前1:11)、耶穌基督的靈(腓1:19);另外,他還被稱為:公義的靈(賽4:4)、聖善的靈(羅1:4 ,詩143:10)、榮耀的靈(彼前4:14)、敬畏的靈(賽11:2),這些與聖靈的道德屬性有關。聖靈又被稱為:真理的靈(約14:16/17)、知識的靈(賽11:2)、智慧的靈(弗1:17),這些與他的啟示有關。聖靈也被稱為:焚燒的靈(賽4:4)、復活的靈(羅8:2)、生命的靈(羅8:2)等,這些與他的能力有關。 聖靈也擁有與父神相同的基本屬性。他是無所不在的(詩139:7/10),是無所不知的(林前2:10/11),是無所不能的(路1:35/37),他也是永遠長存的(來9:14)。聖靈不但擁有神的名稱和基本屬性,他也作神所作的工作。例如:創造天地(創1:1/2,詩104:3)、默示聖經(提後3:16,彼後1:21)、審判光照(約16:9/11)、重生信徒(約3:5/6)等。 2)聖靈為父子所差遣 聖靈是神,是自有永有的活神,他有豐富的感情,他會愛(羅5:5),也會憂傷(弗4:30),他有敏銳的思想,他知道人的需要(羅8:27),他有堅定的意志,他能做出絕對正確的決定(林前12:11),他有說話的能力,他樂意與人交通說話(約16:13)。他曾同父差子降世(賽48:16),但他也為父所差(約14:16/17),在五旬節降臨(徒2:1/4);他永遠是有位格的神,他雖然有能力作神的工作,但卻不是父、子手中的工具;儘管三位一體的神在工作時的分工與重點有所不同,然而並無主次與尊卑之別。
“聖靈是神”,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三位,這是我們篤信不疑的聖經真理;三位一體的神不可分割、同尊、同榮、同等、同屬性、同能力、同權柄,一同作工,否認其中的任何一位,就是對三位一體神的徹底否認。在前面,“女基督”已經否認了聖父與聖子,她在此又不惜筆墨,強調她對聖靈位格的否認——聖靈是“父子同用的工具”,藉此,她對自己的抬高和對聖靈的褻慢(來10:26/31)就不講自明了。
2、聖靈的能力有限 閃電的謬論:“……靈的使用價值遠遠不及肉身的使用價值:靈的作工能普及全宇、波及山河湖泊,而肉身的作工能更有效地涉及與他接觸的每一個人,……靈只可以作一些人看不見又難以想象的事,例如靈的開啟、靈的感動、靈的引導,但對於有大腦思維的人來說,靈的這些作工並不能給人以明確的意思,只能給一個感動或是大體相仿的意思,並不能用言語指示,而神在肉身的作工就與此大不相同了……”(《話在肉身顯現》894頁) “……就肉身作工對人要求的準確目標與人得到認識的實際價值就遠遠超過靈作工的準確性與實際的價值,……肉身的實際意義與實際價值遠遠超過了靈的實際意義與實際價值,當然這只是對於敗壞的人類而言的。對於每一個尋求真理渴慕神顯現的人來說,靈的作工只能給人以感動或默示,只能給人以奇妙莫測、難以想象的神奇感,給人以偉大、超凡、人皆仰慕但又是人皆非達到、皆非夠得着的感覺。……因而靈對人來說並不是人的需要,因為靈並不能直接作人最需要的工作……”(《話在肉身顯現》895/896頁) “……靈直接作這個工作並不能審判人的全部悖逆,也不能顯明人的一切不義,因為審判工作也是借着人對神的觀念而作的,而人對靈本來就沒有觀念,所以靈不能更好地顯明人的不義,更不能透徹地揭示人的不義。……”(《話在肉身顯現》902頁) “女基督”為了強調她自稱是神重返肉身的價值和功用,就不知羞恥地貶低聖靈工作的果效與價值。她說,靈的使用價值遠遠不及肉身的使用價值;靈的工作不給人以明確的意思,只能給人一個感動或大體相仿的意思,並不能用言語指示;靈作工的準確性不如肉身,只能給人以奇妙莫測難以想象的神秘感,靈只是給人一種錯覺,叫人感覺與神之間有隔閡;靈不能直接審判人的全部悖逆,也不能顯明人的一切,更不能透徹地揭示人的不義等等。 1)“女基督”不認識聖靈 閃電書中這些話是在變相地否認聖靈是神,以及聖靈作為神所擁有的能力。她貶低了聖靈偉大神的形象,而把聖靈描繪成一種感動人的精神力量,還說聖靈連他這個既瘋又癲的女人都不如,這是對聖靈的謾罵。事實上,她根本不認識聖靈,不認識他那無與倫比的能力和工作的果效;如果她認識聖靈,她就不會說出這些大逆不道的狂言惡語;我們相信總有一天,口吐狂言的“女基督”在自食其果之時就會領教到聖靈那不可干犯的能力。 2)聖靈作工能力無限 我們從聖經的舊約到新約,處處都可以看到聖靈工作時那大而可畏的效果。在舊約,他同父子一同創造天地(詩33:6);曠野中,他以雲柱和火柱帶領以色列民的行程(申1:33);選民中,他感動和默示先知說預言(撒上10:6,10)。在新約,就連耶穌也是因聖靈感孕而生(路1:35,彼後1:21);工作前,神以聖靈的能力膏他(徒10:38),使他被聖靈充滿(路4:1);工作中,他靠聖靈的能力講道(路4:19),靠聖靈的能力醫病、趕鬼(太12:28);最終,他還是借着聖靈的能力而復活(羅8:11);升天時,他還應許門徒等候聖靈降臨(徒1:8)。因此,主的門徒也是在五旬節聖靈的降臨以後,才開始他們滿有能力的事奉。 3)聖靈作工明顯具體 五旬節在馬可樓上,聖靈降臨澆灌了所有等候的人,主的福音事工開始向外拓展(徒2:5/14,8:1/4)從此,教會誕生了。各地教會被建立以後,蒙聖靈的安慰,得救的人數不斷加增(徒9:31)。聖靈親自在教會中設立監督(徒20:28),引導他們明白進入一切的真理(約16:13),賜下屬靈的恩賜(林前12:4/12),聖靈又親自呼召、差派人作主的工作(徒13:2/4)。 聖靈親自帶領傳道人的道路(徒8:29/30),啟示他們工作的異象(徒10:9/20),賜給他們口才、能力(徒1:8,6:10),並親自印證他們的工作(徒10:44/48)。在人聽道時,聖靈親自感動人承認耶穌是主(林前12:3)。當人相信耶穌之後,聖靈就親自更新信者的生命,使他重生(多3:5);親自給他們實行神的話能力(提後1:14),結出聖靈的果子(加5:22/26)。 在教會的歷史和發展中,處處可以看到聖靈具體的工作,她“女基督”怎能說:“靈並不能直接作人最需要的工作”呢?
這一個個活生生的歷史見證,哪一項不是聖靈滿有能力的作工的明證?一個創造、統管宇宙萬物的神——聖靈,和一個生在中國河南省的“女基督”——人,誰會更了解和體貼人的需要?誰在信徒身上的工作會更實際一點?誰的工作會更有價值一點?誰的工作會更具體一點?誰的工作會更有能力一點?誰的工作會更有果效一點…… 其實,一個被鬼所附之人,怎能和我們唯一的真神——聖靈,相提並論呢?
3、聖靈使猶大賣主 閃電的謬論:“……只不過當時正好有一個喜歡賄賂的猶大,借着他隨時就把這個工作成就了,這很簡單!不是起初耶穌作工時就預定好的,乃是事情發展到一個地步才作出決定的,是耶穌決定的,也就是神的靈自己決定的。當時選猶大時是耶穌作的,後來讓猶大賣耶穌,這是聖靈借題發揮的,是聖靈當時作的工作。耶穌選猶大時,並不知道他是要出賣他的,他只知道他是加略人猶大……”(《話在肉身顯現》776頁) “……當初猶大賣耶穌,人認為這不是創世以前就命定好的嗎?其實當時聖靈是根據現實情況安排好的,正好當時有個猶大總偷錢財花,就讓他充當了這個角色,效了這樣的力,這叫就地取材……”(《話在肉身顯現》765頁) 東方閃電借用“女基督”污穢醜惡的言辭,瘋狂地攻擊基督教正統的信仰。閃電的教徒寧可相信一個瘋子,也不願相信一位創造的主;他們相信聖經中的記載是錯誤的,而“女基督”的“說話”才是聖靈的說話,並且遠超過一切至理名言。他們相信當初猶大賣主是聖靈在猶大心中的挑唆,是聖靈當時看到猶大的心以後,就來了一個順水推舟,既然他有心賣主,聖靈就成全了他;至於耶穌,在猶大賣主事發之前,他根本就一無所知。按“女基督”的話講,她說的這些論斷聖靈的話才是“最謬”,不會再有比這個更扭曲的說教了。 1)聖靈的道德屬性 聖靈是誰?聖靈是我們所信仰的三位一體真神中的第三位,他擁有與聖父、聖子同樣的性情,同樣的基本屬性和道德屬性。我們相信,聖靈是:完全的聖潔(利11:44/45,賽4:4),完全的公義(詩7:8/9,賽4:4),完全的慈愛(出34:6/7,羅15:30),完全的良善(詩143:10,尼9:20),完全的信實(林前1:9)。聖靈的工作是為主耶穌作見證(約15:26),光照人認罪悔改,離惡向善(約16:8/11);他引導信徒明白真理(約16:13),幫助信徒治死肉體惡行(羅8:13/14);凡他所作的都是為着榮耀主耶穌(約16:14)。聖靈絕不會作出與他的屬性相背的事。 2)猶大賣主的真象 事實上,聖經中關於猶大賣主的記載並不象“女基督”所說;猶大有貪心不錯,但他賣主並非出於聖靈的唆使,主耶穌也並非不知道猶大要賣他。猶大是主的十二門徒之一,主耶穌和門徒們所需用的全部錢財都交給他管理(約12:6,13:29)。由於他的貪心較重,所以,他常私下偷偷取用耶穌錢袋中的錢(約12:6)。雖然他同樣跟隨了耶穌三年半的時間,經歷了主各樣的保守與供應,但他對主耶穌的話一直掉以輕心,不能相信。他認為主耶穌的話(預言)不可能會實現。猶大沒有真正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他只把耶穌當作夫子,因此,他想即使他在背後作一些小動作,耶穌也不會知道。 3)耶穌最了解猶大 主耶穌真的不認識猶大像猶大不認識主耶穌嗎?在舊約中,詩人早已預言:“吃過我飯的,用腳踢我”(詩41:9)。主耶穌在預言自己被賣之前,也曾在約翰福音十三章十八至十九節中引用此處經文,他告訴門徒,說:“我這話不是指着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主耶穌希望猶大能悔改,在馬太、路加和約翰的福音書中,都記載了關於主耶穌對猶大的提醒或暗示:“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太26:23/25,路22:21/22,約13:21、26/27)。猶大為什麼忽略主耶穌對他的提醒呢?甚至在他問主耶穌是不是他要賣主,主耶穌非常肯定地回答他之後,他仍然執迷不悟(太26:25,約13:26/27)。原因是猶大不相信主所說的話是真的,不相信耶穌會去世,自己會有禍。 4)猶大拒絕了悔改 在最後的晚餐上,猶大正想找機會給祭司長報信時,主耶穌蘸了一點餅給他。恰巧在他吃了餅以後,主耶穌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猶大心裡一陣驚喜:“真是天助我也!”其實是撒但入了他的心(約13:1/2,27),他忘了平日主的教誨,順從了自己的貪心。猶大消失在夜幕之中…… “拿撒勒人耶穌被定罪了,要釘十字架了。”第二天,耶穌已定罪的消息傳到了猶大耳中。他先是一驚,後來,他良心受到譴責,跑到祭司長和長老那裡,就把那三十塊錢還給了他們,“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的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太27:4)一切都已經太晚了。帶着滿心的罪疚和對耶穌這個無罪善良之人的追思,猶大自縊結束了自己的性命。
我們已經很清楚地看到,猶大賣主的原因是:一、猶大的貪心;二、不相信耶穌的話;三、魔鬼的引誘。而“女基督”卻歪曲事實,無憑無據武斷地將猶大賣主的責任推到了聖靈身上,她居然把魔鬼的唆使說成是聖靈的工作;這是對聖靈的毀謗,從而暴露了魔鬼——毀謗者的面目。
4、 神跡是邪靈之工 閃電的謬論:“……現在神說話就是不應驗,就是一個說話方式,這是神在末世要作成的,就是要把這些人的信心、愛心、受苦、背十字架都造就成了。神末世道成肉身,不像耶穌一樣在海上走,或者掰餅祝福給多些人吃,神現在不那樣作,他乃是根據現時該進入的說話……現在如果出現一個又能顯神跡奇事的、又能趕鬼、又能醫病、又能看見異象的人這就屬於邪靈作的,屬於邪靈模仿耶穌作的。記住一點!神不作重複工作,如果再出現顯神跡奇事的、趕鬼醫病的、給人看病的,那就是邪靈,耶穌的那步工作已經完成了,神以後再不作那步工作了。神作的就不符合人的觀念,就像在舊約預言彌賽亞要來,結果耶穌來了,彌賽亞卻沒來,神作的就是不符合人的觀念,如果再來彌賽亞,那就不對了。耶穌來過一次,這次如果“耶穌”再來那就不對了,……在人的觀念里,神總得顯神跡奇,總得醫病趕鬼,總得像耶穌一樣,在這次神絕不那麼作……”(《話在肉身顯現》第181頁) “女基督”說:醫病、趕鬼、行神跡是恩典時代耶穌所作的第一步工作,而她在這世界的末了,帶進了國度時代,就只說話而不行任何的神跡了。她還引用耶穌說過的話,“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因此,如若再出現一人能顯神跡奇事,趕鬼醫病的就是假基督,就是邪靈。她的理由是:“神不作重複的工作”。“女基督”想模仿基督,可無論怎麼樣模仿都不象,因她是假的。她行不出神跡,但她還想冒充神,為了使人相信她雖行不出神跡但也是“全能神”,故此,她就賊喊捉賊:“醫病、行神跡都是邪靈的工作。” 1)神跡源於聖靈恩賜 我們相信耶穌的話,“假基督會行大神跡、大奇事”,但是我們也相信,耶穌已賜給我們應許與權柄,使我們可以奉他的名趕鬼(可16:17/20);聖靈也賜給我們行異能、醫病等恩賜(林前12:9/12),所以,基督徒若奉主耶穌的名趕鬼或為病人禱告,有神跡發生也是很正常的。而“女基督”既不是神又沒有聖靈給的恩賜和能力,她無法行出神跡,所以她就大罵一切的神跡奇事、醫病、趕鬼都是邪靈之工,這是明明地褻瀆聖靈…… 2)神跡彰顯神的榮耀 當年神召摩西領以色列民出埃及,而硬心的法老卻百般阻撓,神借摩西之手多次行出神跡,降下十樣大災,最終折服了法老,以色列民出了埃及(詩105:26/39)。就在他們走到紅海邊,左右是山,後有追兵的危險時刻,摩西伸杖,神就使海水分為兩半,以色列民行干地而過,埃及人葬身其內(出14:21/31)。神在舊約所行之神跡、奇事不勝枚舉,都是為讓選民獲益及神的大名得榮耀(出15:21,但3:28/29,6:25/28)。 3)神跡顯明主的救恩 主耶穌一開始傳道,就常以神跡彰顯神的大能(太4:23/25);他曾使瞎子看見,聾子聽見,啞巴說話,癱子行走,長大麻風者得潔淨,死人復活(路7:18/23)等,讓人借神跡來到他的面前接受救恩(約20:31)。 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後,使徒彼得開始了滿有聖靈能力的傳福音服事,他一次講道就有三千人悔改(徒2:41),神跡、奇事也時常伴隨。他曾經在美門醫治了一個瘸腿的人(徒3:2/7);甚至當他的影子照到病人身上,病人就得了醫治(徒5:15/16)等。 時至今日,聖靈的恩膏仍然在各地教會中運行,神跡奇事仍然伴隨着傳道人的工作,以證明他們所傳的道(可16:20)。“女基督”怎可說神跡是邪靈之工呢?
在耶穌的時代,有些法利賽人說耶穌是靠鬼王別西卜趕鬼(太12:22/24)。今天這個“女基督”說聖靈是父子同用的工具,聖靈曾使猶大賣主,及神跡是邪靈之工也算不上新鮮了。只是昔日耶穌警告那些法利賽人,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生總不得赦免。”(太12:31/32)同樣,這也是他直接對今日這個“女基督”,和所有跟隨她的人的警告。
(四)“女基督”對聖經的詆毀 由於“女基督”蓄意,要人毫無主權地聽從她的擺布,她就否認聖經是神默示的,(請參考《話在肉身顯現》479頁 “……‘聖經’並不是神親口發聲的記錄,而是許多人的經歷、看見、預言的記載,有一部分是出於人意經歷的。在人的經歷中摻雜有人的看法、認識,但並不是屬於邪靈作的,而是出於人的觀念,人自己的認識法……。”)並將聖經貶低得一文不值,以抬高她——“全能神”說話的權威;不過“女基督”已否定了三位一體的神,她詆毀神的話——聖經,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1、聖經過時成老黃曆 閃電的謬論:“……有許多人在‘聖經’里搜尋根據,想找着神道成肉身的預言,人的斷了弦的思維哪裡知道,神早已不在‘聖經’里‘工作’,而是‘跳躍’‘聖經’之外津津有味地作起了他早已計劃好的,但又從未告訴給人的工作……有許多‘老者’眼戴老花鏡,手捋鬚髮,打開看一輩子的、發了黃的‘老黃曆’(指聖經;筆者注),口中念念有詞,……但有誰知道人竟會傻到一個地步,在‘老黃曆’里找神的同在呢?‘老黃曆’能有幾張,真能把神的作為記載得一點不差嗎?誰敢保證呢?……”(《話在肉身顯現》410/411頁) “……今天你不用看‘聖經’,因為‘聖經’裡頭沒有什麼新的東西,都老舊了。‘聖經’屬於歷史書籍,你如果把‘聖經’的舊約拿到恩典時代吃喝,你拿着舊約在恩典時代實行,耶穌要棄絕你,耶穌要定你的罪,你用舊約來套耶穌作的工作,那你是法利賽人。你如果現在把新約和舊約套在一塊兒吃喝、實行,今天的神要定你為罪,你跟不上今天聖靈的作工!你吃舊約,還吃新約,你是屬於聖靈的流以外的人!……”(《話在肉身顯現》473頁) “……所以‘聖經’對今天末世的人來說已沒有多大用處了,頂多作一個臨時參考,根本沒有多大的使用價值……”(《話在肉身顯現》477頁) 在這裡,“女基督”瘋狂地攻擊聖經,說聖經是發黃了的老黃曆,能有幾張,真能把神的作為記載得一點不差,不用看聖經了,聖經屬於歷史書籍。她還舉例說,你如果拿舊約在恩典時代實行,耶穌就要定你的罪,你若現在把新約和舊約套在一塊吃喝、實行,今天的神(“女基督”)要定你的罪,因你跟不上今天聖靈的作工。所以,聖經對今天的人來說已經沒有多大用處,根本沒有多大實用價值,頂多作個臨時參考。 1)神借歷史向人說話 我們承認聖經是一本較古老的書,它已有幾千年的歷史,書中記載了很多歷史的事實,但它卻是神所默示的,是神的吹氣。神使用四十多位作者,歷經了兩千多年的時間,完成了這部絕世僅有的,神向人說話的書。 其中神借着人類的歷史事實說話,借着個人、家庭、民族、國家的經歷說話,它從頭到尾記載了神的作為,從神創造人類,人類的墮落,神的拯救,呼召選民,道成肉身,十架作成救恩,應許人信而得救,耶穌再來,人類世界的結局,新天新地等,無一不在述說神的作為和神對人類的愛。 2)神借聖經與人立約 聖經是一本神與人立約的書。在舊約,神用羊羔的血,借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人的責任是守律法。在新約,是神用他兒子的血,借着他兒子耶穌基督,與全人類立約;人的責任是悔改相信耶穌。聖經有它永存的價值,正如耶穌所說:“天地要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太5:18),“我來不是為要廢去律法,乃是成全律法”(太24:35),主耶穌來不是定人的罪,乃是要叫人因信他得生。 舊約啟示了新約,新約印證了舊約,沒有舊約就沒有新約;沒有舊約神的默示,人就無法接受神兒子的救恩;那麼,如果我們把舊約神啟示的真理拿到新約來實行,主耶穌又怎能定我們的罪呢?難道我們棄絕新舊約聖經中神的啟示,神就會稱讚我們嗎?如果說我們按着新舊約聖經去實行,神因此就定我們罪的話,那麼這位神肯定不是真神,不是默示新舊約聖經的神,也不是聖經中所見證的神。 3)聖經真的過時了嗎? “聖經”過時了嗎?聖經原有的價值,決不會隨時代變遷而失去。正如詩人在詩篇十九篇七至九節中所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能;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這幾節經文豈不明顯地說明了神話語的特性和它不可沒滅的價值嗎?聖經——神的話如此全備、永存,它怎能被稱為“過時的老黃曆”呢?神的話是靈、是生命、是人所需要的靈糧(約6:63),它又豈能被稱為一本“過時的參考書”呢?
2、摩西五經不可相信 閃電的謬論:“……摩西寫聖經很晚,他能知道天上神是怎麼說的嗎?神創世時到底怎麼作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東方發出的閃電》)399頁) “女基督”為了否認聖經是神的默示,她千方百計找理由來迷惑人,破壞人對聖經的信心。在此,她把矛頭對準了舊約中最重要的一卷書——創世記,因為她知道如果打倒了創世記,就等於打倒了摩西五經,打倒了摩西五經就等於打倒了整本聖經,從此可以看出“女基督”背後撒但的毒招。她說:“摩西寫聖經很晚,他能知道天上神是怎麼說的嗎?神創世時到底怎麼作的,他根本就不知道”,這話聽起來似乎有些道理,但卻是暗藏毒箭,她只談摩西的所知有限,而不談全知、全能上帝的作為,她的用意是藉此否認摩西五經是神所默示的。 就神創造天地萬物的歷史流程而言,我們承認摩西的確無法知道神創造的每個細節。然而,一個無法完全知道上古之事的摩西,怎能把以前的事寫得淋漓盡致?又怎能把神和亞當、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人的對話,記錄得一清二楚呢?答案是:“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前3:16)。雖然創世記的歷史遠遠早與摩西生活的時代,但摩西在聖靈的默示下,根據當時所保存下來從亞當到約瑟的書面及口傳的歷史資料,寫成了創世記一書。書中準確地記載了神的創造大工的起始,人類歷史的起源,希伯來民族的起源,神救贖人類的起源及神與亞伯拉罕等先祖立約的過程等。 1)新約見證五經可信 新約中主耶穌(太19:4/6,24:37/39,路17:26/32,約7:21/23)和眾使徒(林前15:22/21,來11:4/6,彼後3:4/6,猶7:11)都認定創世記的可靠性,堅信它完全出自神的默示。現代考古學家也不斷證實本書的真實性。創世記是其它四卷書的基礎,而五經乃是整本聖經的根基;其餘四卷書都是摩西在神的默示下根據自己的經歷而寫的。自從何烈山在荊棘火焰中,神向摩西顯現之後,神就不斷地向摩西說話,摩西成了神的代言人。 2)摩西曾與神面對面 摩西在西乃山上曾與神面對面四十天,在此期間,神將律例、典章、誡命、會幕、約櫃、祭祀的禮儀等全部傳授給摩西。下山後,摩西就照着神在山上啟示的樣式,製造會幕、約櫃等,也把神曉諭他律法全部記載下來,並傳講給以色列人。在神啟示之下,摩西依次將神借他手怎樣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神怎樣多次顯現,供應以色列民,以色列民又是怎樣背叛神的帶領,神又如何三番五次地寬容他們等等,有關以色列民的歷史記載下來,即出、利、民、申四卷書。因此,五經的準確度是可想而知的。 3)五經確屬神的默示 摩西五經是一切真理的淵源,是神借他僕人所記載的歷史、預言、盟約、律例、典章、誡命、救恩、倫理、應許的總歸。五經是猶太經典中最重要的部分,它內藏着神律法之昭文,故稱為“律法書”(書8:34),摩西的律法(王上2:3),耶和華的律法(書代下17:9);五經中“耶和華曉喻”之語氣,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出現數百次,僅民數記就重複出現了一百五十餘次之多。五經也是新約救恩之道的根基,為新約作者引用有一百四十多次,僅四福音就引用過七十餘次。其中的真理,耶穌在世講道時也曾多次引用(太5:21、27、31/32、38、43,約8:17,路24:44/46)。這說明五經雖是出自摩西之手筆,但其真正的作者卻是“聖靈”;也說明了五經是神完整無誤的啟示。
“女基督”慣用的伎倆是,以人有限的智慧和能力,來評斷神超然的智慧和作為。在此,“女基督”又別有用心地動搖人的信心,要人以自己有限的理性,來推測五經的成書過程,使人懷疑五經的可靠性。然而,神無限的大能及智慧,豈是人的頭腦所能測度的嗎(羅11:33,伯9:10,詩147:5)?人豈能以自己有限的頭腦來低估神無限的完全呢?一個真正認識神,並真正認識自己的人,絕對不會被“女基督”的話所欺騙。
3、歷史預言攔阻新工 閃電的謬論:“……現在,人都想從‘聖經’里找着末世作工的預言,想發現神在末世作什麼工作,末世都有什麼預兆。這樣,人崇拜‘聖經’的心越發強烈,越到末世人越迷信‘聖經’的預言,尤其是對末世的預言……人有了這些觀念,對聖靈的工作就沒有意思尋求了,所以說,不管以往‘聖經’對人的幫助有多大,但到現在,‘聖經’成了神最新工作的攔阻。若沒有‘聖經’人能另外尋求神的腳蹤,但如今,神的腳蹤都讓‘聖經’給‘控制’住了,最新工作的擴展簡直是難上加難、寸步難行,這些都是因為‘聖經’的名章、名句,‘聖經’的許多預言給造成的……人更沒法相信神會在最終的作工中離開‘聖經’重新起頭,……‘聖經’成了人接受神更新工作的一大攔阻,成了神擴展更新工作的難處……”(《話在肉身顯現》468/469頁) “……神作工還用套規條嗎?到底‘聖經’大還是神大?為什麼神作工非得根據‘聖經’呢?難道神自己就沒有任何權利來超脫‘聖經’嗎?神就不能離開‘聖經’另外作工嗎……”(《話在肉身顯現》474頁) “……你要走今天的新路,就得從聖經里走出,越過聖經的預言書或歷史書的範圍,這樣才能將新的路走好,才能進入新的境界裡,新的工作里……”(《話在肉身的顯現》803頁)。 東方閃電說:聖經中“先知書、啟示錄”等預言書,是“神”最新工作的攔阻,神作工不一定非按聖經中的記載行事。現在的信徒都想從‘聖經’里,找着有關“神”在末世作工的預言,想發現“神”在末世作什麼工作,因此,“神”的腳蹤都讓‘聖經’中的名章、名句、許多預言給‘控制’住了,這使神最新工作的擴展變得難上加難、寸步難行(因聖經中未曾預言,將要有一個“女基督”會來)。神作工還得受先知預言的約束嗎?難道神就不能離開聖經另外作工嗎?只有越過聖經的預言書或歷史書的範圍,人才能進入神在末世作工的新境界裡。但“走出聖經,越過聖經的預言書或歷史書的範圍”,人果真能進入美好之境嗎?這完全是一種謊言,是出於愚昧的欲望及憧憬。 1)聖經預言見證耶穌 人可以在聖經中找到關於末世的預言,而且是非常清楚的記載,馬太福音24章全是預言末世必將出現的事。神工作的腳蹤在聖經中是有據可循的,這些預言不但不是神工作的攔阻,而且是對神在末世工作的印證,“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啟18:10)。神既然在聖經中這樣預言,他也必這樣成就他所說的;“神是信實的,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人若跨出聖經一步,就是進入了異端,“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着的就沒有神”(約二9節)。 聖經是為神作見證,把神及神的旨意透過歷史、預言等啟示出來,是為了推進神的工作而不是轄制神的步伐;耶穌基督也曾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40)。對照新約耶穌的生平與舊約的預言,我們不難發現,耶穌基督由降生至升天的每一個細節,舊約的預言中都有詳細記載;復活以後,主耶穌也曾把“從摩西到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着自己的話,都給他們(門徒)講解明白了”(路24:25/27)。 耶穌基督的一生都是對聖經中預言的應驗,聖經中有關主自己的預言沒有一句會落空。你這個“女基督”是誰?你又從何而來?聖經中除了主耶穌預言,末世將有假先知、假基督興起與你有一點關係以外,你與聖經中的預言還有何關聯? 2)察驗預言絕非迷信 東方閃電惡意地把信徒對歷史、預言的尊重和察驗,說成是他們對聖經中預言的迷信,這何止是對聖經的毀謗?聖經的預言都是出自神口,是提供給人可靠的信心憑據,使人可以仰望等候神大而可畏之預言的應驗;歷史、預言又怎會攔阻神最新工作呢?聖經既是神的話,神怎能被他的話所轄制呢?只是神信實、公義的性情要求他言出必行,且行之有效。神決不會越過聖經作些東方閃電所謂的“最新”的工作。 “女基督”所妄加於歷史、預言的評判完全是一種自相矛盾、是非顛倒的說法。她之所以製造這些謬論,無非是因為,她禁不住預言的校對;她害怕人研讀聖經中關於在末世對付異端的預言;她擔心神的話語,將撒但的作為與她作工的手法曝光;她畏懼聖靈在人心中的工作,借真理之光,照出了她真實的面目(太24:24,帖後2:3/4,約一4:3),這就是她攻擊聖經預言的目的。
4、四福音實用性有限 閃電的謬論:“……四福音一共還沒有一百章,什麼咒詛無花果樹,彼得三次不認主,耶穌釘十字架復活以後向眾門徒顯現,論禁食、論禱告、論休妻、耶穌的出生、耶穌的家譜、耶穌設立門徒,……無非就記載這些有數的東西,人就把這些當寶貝了,而且還與今天對號……”(《話在肉身顯現》512頁) “……若說四福音完全出乎聖靈,那為什麼馬太、馬可、路加、約翰他們四個人對當時耶穌作的工作所談的評論都不一樣呢?不信你們看看‘聖經’所記載的彼得三次不認識主都不相同,各有‘特色’……然後記載下來收集這些書中,就像是回憶錄似的,記載一些耶穌作工的事實,然後談一些個人的認識,你能說他們的認識是屬於聖靈完全的啟示嗎?……”(《話在肉身顯現》783頁) “……因為有創世必有末世,這是必然的!所以,就新約‘生命之言’即‘使徒書信’‘四福音’拿到今天都成了歷史書籍,都成了老黃曆……”(《話在肉身顯現》488頁) 東方閃電“女基督”的教徒們,一個個揣着聖經詭秘地在各處往來奔走;只看假象,一切似乎都出奇地正常—— 他們也讀經,也禱告,也說一些聖經上的話。我們需要澄清的是,他們相信聖經嗎?他們相信四福音中所描述的那位善良純全的主耶穌嗎?聽聽“女基督”的話,我們就再無疑問了。 她說四福音只不過是一些非常有限的字句,這些字句將神局限在一個特定的範圍。她“頗有研究”地一口咬定,四福音不是出於聖靈的默示,理由是:四位福音書的作者各抒己見,造成了他們對彼得三次不認主的記載“各有特色”;在她的口中,聖經中記載的東西與今天完全對不上號。照此看,東方閃電不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不相信耶穌的所是、所行、所言。 我們信仰的最高權威“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3:16)是神給人的啟示,是神活潑的道(來4:12)。聖經中所有的記載都是準確無誤的(彼後1:20/21)。我們相信,在神借着聖靈啟示人的過程中,神在不抹殺作者的個性的基礎上,感動他們將聖靈的意思正確無誤地撰寫下來。否認了聖經是聖靈完全的啟示,就等於否認了耶穌是神。 1)四福音的作者 四部福音書也是聖靈的啟示,是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對聖靈的啟示準確無誤的記錄。這四位作者中,馬太和約翰所記敘的是他們的親身經歷(約一1:1/3)。他們是跟隨了主耶穌三年半的門徒。馬可雖不在主的十二門徒之內,但他也親眼見過主(可14:51)。他曾與保羅(徒13:1/13,西4:10)、巴拿巴(徒15:39)和彼得(彼前5:13)等三位新約的使徒同工。多數聖經學者都認為,《馬可福音》是彼得口述,馬可整理的。至於路加,他是聖經作者中唯一的外邦人。他雖未親眼見過主,但他曾是保羅最好的同工和“親愛的醫生”(提後4:11,西4:14);他是一位嚴謹的歷史學家,也是一位滿有聖靈啟示的神學家。為了滿足外邦人福音的需要,他就把那些親眼見過主的傳道人所傳於他們的福音,“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按着次序寫給你(提阿非羅,外邦人)。使你知道所學之道是確實的。”(路:1:1/4) 2)四福音的內容 四福音是聖經中四卷專門記敘耶穌生平的書卷。這四卷福音書分別見證了主耶穌的君王、祭司、先知和神子的身份。這四位作者根據初期教會福音工作不同的需要,及他們所針對的對象與寫作信息的側重點不同,就從四個不同的角度描述了主耶穌的生平事跡。 這福音不但是給當時尋求神的人,也是給今世所有尋求神的人。如果你站在一個客觀而中立的角度看四部福音書,你就不得不承認,四部福音書中信息的完美、和諧與相得益彰;猶如一枚鑽石的四個不同切面,每一面都散發着鑽石本身奪目的光芒,每一面都顯示出這枚鑽石不同的美,但只有當你從遠距離觀賞時,才能看到一枚完整的鑽石的璀璨和完美。 3)四福音的作用 四部福音書中有關耶穌基督言行的記載,不但是歷史事實,也是永恆不變的真理,這經永遠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約5:39)。歷史也已證明了聖經的永存性和它永存的價值。古往今來,不知有多少迷徒的浪子得它指點迷津,終究返回父親慈愛的懷中。耶穌基督是永存的,他的救恩也是永存的,在他並無昨日、今日之分。如果人一味地以自己有限的頭腦來理解、斷言神的永恆,後果只會使自己落入不信的厄運之中(約3:18,來3:16/19)。 “女基督”的話說得真是沒有道理。她把四部福音書貶低和否認到一無是處,甚至不如一部史記(起碼史記中的記載是事實)。但無論如何,真理不會因她陰毒的貶斥而變質;四部福音書也不會因她惡意的輕薄,而失去它原有的價值,與它為主所作見證的果效。
5、書信皆是人的發表 閃電的謬論:“……就如保羅寫的書信是出於人的作工,這都是聖靈開啟的,是寫給眾教會的書信,是他對教會弟兄姊妹的勸勉與鼓勵,並不是聖靈說的話,他不能代表聖靈說話,而且他也不是先知,他更沒看見異象,這信是寫給當時的以弗所、非拉鐵非、加拉太等幾處教會的。所以說,新約保羅書信都是保羅給那些教會寫的書信,不是聖靈的默示,也不是聖靈直接的說話……。”(《話在肉身顯現》第481頁) “……在書信中都有他個人的經歷夾雜在其中,他作的工作僅代表使徒的工作,並不代表聖靈直接作的工作,也不同於基督的作工,他只是在盡他的本分,……我說這話的意思就是說保羅的書信並不是‘天書’,並不是神聖的,並不是聖靈的出口或發表,只是保羅對教會的負擔的一個發表。……並不能與耶穌的說話或約翰看見的大異象相比,……同樣猶大書、彼得的書信、約翰的書信你們也就會有正確的認識、正確的評價了,你們再也不能將這些書信都看為天書,而且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話在肉身顯現》843/845頁) “……保羅的書信與新約其它書信就相當於近代屬靈人物傳記,可與倪柝聲的書或勞倫斯的經歷等等這些人寫的屬靈傳記相提並論,只不過近代人物寫的書並沒有編排到‘聖經’新約里罷了,但他們這些人的實質是一樣的,都是聖靈一個階段使用的人物,並不能直接代表神。……”(《話在肉身顯現》482頁) “女基督”明確地表示,無論是保羅的書信還是普通書信都是人的發表,都不是出於聖靈的默示,也不是神直接的說話,因此,人應該對這些書信有正確的認識。這些書信並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它們只是保羅或其他使徒個人的經歷,是他們出於本分對教會的負擔。保羅等人也只不過是聖靈所使用的人,就如倪柝聲和勞論斯等一樣。她這樣講是在公開地否認新約書信是神的話。 1)耶穌預言聖靈工作 主耶穌離世前,曾對門徒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註: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註:或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2/15,14:26)這話正是預言福音書和其它新約書信,聖靈要借使徒們寫出來。新約書卷的作者們,正是在神安排的時間裡,按着聖靈的默示相繼寫下了新約的所有經卷。 2)書信格式為神所用 我們承認,聖經中的保羅書信和另外八封書信,確實是以書信的格式成書,且以此格式保存至今。正如舊約時,神與以色列民立約,是以立約文獻的格式,記載了神的話語一樣。在這些書信中,聖靈也同樣借着作者的親身經歷,借對神學、真理的講解,對教會的事工的安排,對各地教會信徒的勸勉等方式,向教會說話。在內容上,這些書信與舊約全書及新約的四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擁有一脈相承的真理。舊約是新約的影子,是要來之事的預表(來10:1);新約的福音書如福音事工的種子,使徒行傳是福音事工的行動;而新約書信則是關於福音的辯論,也是對福音的闡述。這一切都顯明了神的智慧。 3)書信記述全備真理 使徒們當時寫的這些書信,是為教導和勸勉教會的信徒,要他們將信仰和生活結合起來。雖然它們最初的出發點是勸勉、鼓勵,但其中卻記述了耶穌全備的救恩,並對四福音中未提到,或很少提到的關於教會、信徒盼望、基督徒生活等,進行了有形地闡釋與延伸。書信中也蘊藏着偉大系統的神學,如:神論(羅1:20,來10:23,約一4:8),基督論(腓2:6,來1:5/6,彼前2:5),聖靈論(林前2:10/11,約一5:8,來4:4),救恩論(林後11:3,弗1:7,雅4:8),教會論(弗1:22/23,5:22/32;提前3:14/15)等。看書信中所記載的這些全備一致的真理,就足以證明了它是從神而來的。如果這些書信是出於人意,恐怕其中的真理不會是一脈相承,而應該是“百家爭鳴”了吧? 4)使徒親證書信可靠 在聖經中,保羅自己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14:37);“……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1:11/12)。不但保羅說他的書信是出於基督的啟示,而且彼得也作見證說,保羅的書信是出於聖靈:“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羅,照着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信上也都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1:21,3:15/16)。 “女基督”書中惡意攻擊說,保羅的書信是出於人意,還強烈表示所有的書信都是人的發表。這些都清楚地顯明了她的動機:她是想借着打倒保羅及其他使徒的書信,來打倒基督教的信仰教義,剷除她工作中的障礙,以便暢通無阻地推廣她的異端邪說。
在此我們要明確地指出,不管是保羅的書信或是普通書信,它們與聖經中其它書卷一樣,都是神的話語,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3:16)。“女基督”毀謗的話純粹是憑空捏造,純粹是閃電邪教對正統基督教信仰的惡意中傷。
6、相信聖經者是走狗 閃電的謬論:“……自從有了聖經以來,人信主就成了信聖經,與其說人信主了不如說人信聖經了……這樣,人就把聖經當作神來拜,當作自己的命根子……人把聖經看得和神一樣高,甚至人把聖經看得比神還高……”(《話在肉身顯現》798頁) “……這書(聖經)的作者不是神而是人……”(《話在肉身顯現》814頁) “……相信聖經的,就是相信謠言……”(《東方發出的閃電》417/419頁) “……持守聖經觀念的人,是神的階級敵人……”(《東方發出的閃電》246頁) “……他們不是相信神的人,而是相信聖經的人,說得透徹點他們都是聖經的看家奴……難道他們不都是每一句經文的走狗……”(《話在肉身顯現》987頁) “……(他們)尋求與聖經的字句能相符合的道,他們認為凡是與聖經不合的一律不是我的作工,這些人不都是法利賽人的賢子孝孫嗎……”(《話在肉身顯現》986頁) “……查考聖經的人是摳聖靈。人沒有資格查經,人不能展開那書,更無資格解釋聖經……”(《東方發出的閃電》367頁) 在“東方閃電”的書中,自始至終他們一直駁斥聖經;他們先是詆毀,進而貶斥,最終否認。“女基督”一方面猖狂地攻擊、反對聖經,詆毀、褻瀆聖經中神的話語,褻瀆聖經在人心目中的價值;又說聖經的作者是人,說聖經中真實的道理是謠言,根本就沒有神的心意在其中。另一方面,她又說人無權查考聖經,沒有資格解釋聖經,還破口大罵一切持守聖經的人是“全能神”階級敵人,一切相信聖經的人都是聖經的看家奴、走狗,是法利賽人的孝子賢孫。 1)聖經是神的話語 “女基督”前面貶低聖經,後面又暗示只有她才有資格解釋聖經,她的話實在是前矛後盾。“女基督”無稽之談的最終目的是,讓人對真理存不信、攻擊的態度。聖經就是基督徒的“命根子”,是指導我們信仰的最高權威,是我們遵循的最高準則,因為它是神的話,是主耶穌賜下的生命活水的源泉。我們查考聖經是為了認識神,在主耶穌里得生命。既然如此,她“女基督”怎能說相信聖經就是相信謠言呢? 提摩太后書三章十六節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神是個靈,所以他的話不僅叫人接受生命之道(約5:39/40),而且他的話就是靈、是生命(約6:63)。聖經是聖潔無瑕的,除神以外,聖經中神的話就是最高的權威。聖經與神自己有本質的區別,人可以敬拜神,卻不可以拜聖經;但人必須因聖經是神的話,而相信和尊重聖經。 聖經中記載,在人類背逆墮落之後,神就開始了對失喪之人的尋找:一聲“你在哪裡”(創3:9),道出了創造之主,對受造之物至深的愛;直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成了”(約19:30)的那一刻,神與人之間的隔牆除去了。是神主動與人化解冤讎,借着人的信與人和好。 2)信徒當持守聖經 耶穌曾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又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使徒保羅也曾說:“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15:2)在啟示錄,主耶穌在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中,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略有一點力量,也曾遵守我的道,沒有棄絕我的名。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是無人能關的,……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我必快來,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有人奪去你的冠冕。”(啟3:8,10/11)持守神的話,是愛主最實際、最有力的表達,是主耶穌及主的使徒的命令。如果主耶穌說愛他守他命令的人,必蒙天父所愛,那麼,誰還敢說持守相信聖經的,神就會以他為階級敵人呢? 3)按正意分解聖經 當日,主耶穌之所以責備法利賽人,是因為他們只知研究聖經(舊約全書),對摩西的律法視為無上權威,他們企盼彌賽亞的到來,但他們對於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卻不留意,以致於當耶穌——預言中的彌賽亞來到時,他們卻以外貌視之,並沒有認出,大衛的子孫耶穌就是彌賽亞。不但如此,他們反而處處刁難主、找他的把柄,最終將生命之主置於死地。“女基督”模仿主耶穌當日對法利賽人的責備,來責罵今天所有棄絕她,不領受她的邪說只相信聖經的人,是法利賽人的賢子孝孫,是聖經的看家奴,是經文的走狗…… 保羅教導提摩太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那些忠於主的使徒之所以能為主的真道打那美好之仗,乃是本於查考聖經(徒17:2,18:28);庇哩亞的信徒也是借考查聖經,來察驗並領受保羅所傳的真道(徒17:11/12)。“女基督”怎麼可以說,我們沒有資格查考、解釋聖經呢?
“女基督”說聖經已經過時,成了老黃曆;聖經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人;否認聖經的權威,還蓄意惡毒地貶低聖經的價值;辱罵相信、持守聖經的人,不讓人查考聖經。她的用心無非是要我們遠離聖經,背叛信仰,接受她的歪理邪說。無論“女基督”如何地貶低和辱罵,聖經仍然是神的話,是基督徒信仰的最高權威,是辨別真理與異端的唯一標準,是抵擋假道的有力武器。
(五)“女基督”對教會的破壞 “女基督”否認神的三位一體,貶低聖經的權威,就是要信徒背叛自己的信仰,要破壞神在各地的教會,建立屬於她的撒但一會(啟2:9)。“閃電”的使者們口口聲聲地說:“世界上沒有純正的教會、純正的教會非全能神的教會莫屬。在創世以前,全能神已定規我們在末後作其它教會的嚮導”(摘自閃電談話記錄)。因此,他們毫無顧忌、“合情合理”、十分忠心地,在各地作着破壞基督教會的工作。
1、 破壞教會的禮儀 閃電的謬論:“……現在不需要領受聖餐、受洗,更不要傳福音,恩門早已關閉……”“……常受是在耶穌的時代中帶領,並不是自己另開頭,另開出路,他所講的蒙頭、受浸,或掰餅、喝酒,都是接受耶穌的囑託,之後他才作出那些工作……常受的工作中;喝酒、掰餅、守安息日、聚會、蒙頭、受浸、洗腳……這些眾多的實行法都是恩典時代的產物,甚至有些屬於舊約時代的律法,也就是摩西頒布的律法,太老舊了!就按常受的實行法,你們實行得再好、再多,也沒法達到末世神的要求,你該知道神對人的要求是不斷隨着時代改變的……”(《話在肉身顯現》第793頁) “……你們的同工會、大聚會,小聚會、我都厭憎、從不感興趣,我作工就這麼個原則,不願在聚會裡講道……我不喜歡你們都規規矩矩地坐在一起聚會。……不是你們的安排不好。也不是你們太低賤,而是我討厭你們這樣的生活,更無法適應你們這樣的生活……。”(《救主早已駕雲重歸》437/439頁) “女基督”在這段話中說,神對人的要求,是不斷隨着時代改變的;如今,她開闢了國度時代,結束了恩典時代,同時也廢棄了恩典時代的產物——從耶穌那裡領受的教會的禮儀,如:喝酒、掰餅、受浸、聚會、洗腳等。她說,這些東西太老舊了,若按常受的實行法,人實行得再好、再多,也沒法達到末世神的要求。 我們承認,李常受的許多作法是有問題的;守安息日是舊約時代摩西頒布的律法,是為記念神創造天地所定的聖禮,新約已不再實行。但聖經中的掰餅、受洗等,卻是耶穌的吩咐(路22:14/70,可16:16),是教會必須實行的,是任何人也無法否認的真理。 1)掰餅 掰餅,是主在此被賣那一夜的晚餐時所設立的,是為記念主。“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着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里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太26:26/29,可14:22/25)“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要記念我”(路22:19)。 掰餅是主對門徒的吩咐,為歷代教會所實行(徒2:42/46,20:7);也是保羅所教導的真理(林前11:23/25),為的是記念主,直等到主來(林前11:25/26)。那些混亂聖餐和不按禮而行的人,就是干犯主的身子、主的血,結果被主懲治(林前11:17/22,27/34),更何況那廢掉掰餅的人,將會遭受何等到的審判。 2)洗禮 “洗禮”是主在臨升天前對門徒的吩咐,是大使命的內容之一,是所有傳福音的門徒必須實行的(太28:19),是信徒得救歸主名下的見證(可16:16),也是使徒彼得在首次講道中對悔改者的吩咐(徒2:37/38)。在使徒時代,猶太各地的初期教會都遵此命令(徒2:40/41,8:38,10:47);在外邦各地的教會中,也都實行(徒16:30/33,18:8);直到今日,世界各地的正統基督教會,仍然為那些願意悔改信主的人施行洗禮。 每個信徒皆是借着洗禮歸於三一神的名下(太28:18/19);借着洗禮,我們與主同死、同葬、同復活,一舉一動有了新生的樣式(羅6:3/4);借着洗禮,我們披戴主耶穌基督,眾人都在基督里成為一(加3:26/29)。既然洗禮對於信徒如此重要,怎可能因“女基督”的一句話而廢去呢? 3)聚會 在新約時代的今天,我們在禮拜天進行主日崇拜,並且我們也有一些不同類別的聚會,如:擘餅會(徒20:7)、見證會(徒14:27)、敬拜會(詩95:1/3,6)、禱告會(徒12:12)、查經會(徒17:11)等;主耶穌也曾應許,說:“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20)。從舊約到新約,我們都可以看到,神喜悅與人同住(箴8:30/31,約1:14);當人聚集敬拜他時,他榮耀的同在就彰顯出來(王上8:10/11,徒2:1/4,10:44/46),享受神兒女們聖潔的敬拜。 聖經也告訴我們:“神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詩22:3)。聖經還特意教導信徒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象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10:25)。借聚會可使信徒的靈里剛強,生命成長,發揮信徒肢體功用,見證神的作為,使更多人獲益;也可以借着家庭化的聚會生活,推進福音事工的發展。 “女基督”卻說:她厭憎信徒的各種聚會,不喜歡在聚會裡的講道,她無法適應信徒們規規矩矩的聚會生活。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信徒的每一次聚會都有神的同在(太18:20);規規矩矩的聚會都有聖靈的運行(林前14:40);在聚會中講道,能帶出權柄和能力(路4:18/19),可驅逐魔鬼(撒上16:23)。“女基督”是屬撒但一夥的,她當然無法“適應”這種生活。
因着“女基督”的話,凡加入閃電的人立刻就離開了正常的聚會,開始參加閃電組織的秘密聚會。在他們的“小排聚會”中,沒有講道,也沒有規規矩矩的次序,更沒有掰餅和洗禮,只有唱歌、跳舞和宣讀“女基督”的鬼話,並分享每個人的領受。“女基督”教導人這樣作,是對真理的敵擋,對教會聖禮及聚會生活的破壞;是所有明白真理的人所不能容忍的。
2、 破壞教會的合一 “……工作的最終萬教都歸一,……讓各宗各派的各界人士都歸在一位神的權下,……世界雖然分為幾大派別,各個派別都有教主、都有統領,……但不管世界各地的派別有多少種,歸根結底全宇之下的人都是隨着一位神的帶領而生存的……”(《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536/537頁) “女基督”口口聲聲說,世界末了,各地的教會宗派林立,分門結黨;她這步工作的宗旨,是要征服地上教會中的各宗各派,使萬教歸一。她的使者們也隨聲附和說:教會只能在‘全能神’作工的流中才能合一。因此,他們開始四處奔跑,忠心地執行着‘實際神’交給他們的使命,千方百計地征服着各宗各派,企圖達到使萬教歸一的目的。他們所作的工作破壞了各地基督的教會,也破壞了教會的合一。好多原本合一的教會,因閃電邪教的攪擾而四分五裂,同工之間相互猜疑;加入閃電的人與持守真理的信徒反目成仇…… 1) 破壞合一的例證 【我是一個曾被‘東方閃電’迷惑了一個月的年青弟兄。在我受迷惑的期間為他們效了不少的力。我曾為這異端與牧養我們的老牧人為敵,陪異端的假師傅在各教會散播、攻擊、抵毀其它醒悟過來的弟兄姊妹,也曾陪他們到各教會做拆毀的工作,下到各教會傳講這異端,使許弟兄姊妹受害被擄……在這一個月裡,我聽了十幾次異端的“真理”,也是異端重點栽培的對象,和誇口的人選之一。我也看到了許多假師傅的詭詐、邪惡的言行。若不是神在這一個月裡的多方攔阻,也許我早已隨他們到外地‘傳福音’害人去了。若是這樣,恐怕我再沒有醒悟的機會了,想起這些真是可怕…… 這異端似是而非的道理太邪、太迷惑人了,直到現在我們這裡仍有很多人陷在裡面,醒悟不過來,像我被迷惑時一樣,為撒旦效忠,甚至比我更甚。這群撒旦差役活動十分猖獗,我們這裡周圍幾個縣的所有教會都被破壞;整個皖南地方受他們的攪擾、破壞最嚴重……“女基督”的人專門針對信基督的人下手,而且是專找家庭教會下手,到一處就全力的拆散那處的教會,而且拆散、拆毀教會的手段和速度都是一流的,不愧是撒但專門訓練出來的。在拆毀了原來的教會之後,他們便暗中將原教會中幾個被他擄掠的人召集起來,建立所謂的“新教會”,並不斷的改換聚集的地點(或時間)。他們在各教會主要是捕獲年青的弟兄姊妹和帶領人,也就是所謂的骨幹分子。這樣才能快速、有效地拆毀教會。】 —— 魔鬼所興起的異端——東方閃電派
關於閃電破壞教會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幾乎在全國各地每一處的教會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 2)教會合一的重要 教會的合一是十分重要的,主耶穌在離世之前曾為教會合一的事向神祈求(約17:11/23);使徒保羅曾責備結黨分爭的哥林多教會,稱他們那種分門別類的行為是屬肉體的(林前3:1/5);主耶穌的兄弟雅各也曾說,教會中的爭戰鬥毆是從私慾來的(雅4:1/2)。在以弗所書信中,保羅以為主被囚者的身份,不但勸我們要凡事謙虛、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1/3);而且也教導我們要把握,一個身體、一位聖靈、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等七個合一的原則(弗4:4/6);尤其告誡我們要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弗4:11/13)。 因此,各地教會只有遵循合一的原則,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共同建立基督的身體,才能在真道上同歸於一。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中也曾預言,在他來臨之前,要聚集他的羊群歸於一個牧人(約10:16)。
東方閃電那種打着合一的旗號,破壞教會合一的邪惡行徑,最終必受到神公義的審判,正如使徒保羅所說,“若有人毀壞那殿,神必毀壞那人。”(林前3:17)
3、 破壞福音的事工 閃電的謬論:“……現在不需要領受聖餐、受洗,更不要傳福音,恩門早已關閉,不信的人早已定了結局……”因為“……在末世,神又道成肉身,這次道成肉身結束了恩典時代帶來了國度時代,凡是能接受第二次道成肉身的人就被帶入國度時代之中……”(《話在肉身顯現》5頁) “女基督”聲稱,她道成肉身的這步工作,就是在教會中收割;她所謂的收割工作,就是利用“女基督”的話,到教會裡迷惑、征服那些已信耶穌的人。在國度時代中,聖靈已經被收回,恩門也早已經被關閉,因此,不信之人的結局早已經定了,不用再向他們傳福音了。恩典時代,耶穌教導人在沒有福音的地方,撒種傳道;但如今,進入國度時代以後,“女基督”教人只在信的人中間作收割的工作。他們以啟示錄中的大收割(啟15:14/15),作為他們整個工作的導向。如果你禁止他們,他們還理直氣壯地引用聖經中耶穌的話:“俗話說‘那人撒種,這人收割’,這話可見是真的。”(約4:37/38)他們死皮賴臉地到信徒家裡,去拉人聽其邪說; 1)恩門依然敞開 自耶穌降生帶來了恩典和真理(約1:14),開闢了恩典時代,直到耶穌再來,教會作為新婦被羔羊娶走(太25:1/13,啟19:7/9),恩典時代才結束;自五旬節聖靈降臨,耶穌為他的整個教會實行了聖靈的洗禮(徒1:4/5,2:1/4),直到耶穌再來聖靈也永遠不會收回(約14:16);自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頒布大使命開始(可16:15/17),直到外邦得救的人數填滿,教會被提,以色列全家得救(羅11:25/29),傳福音的工作是一天都不會停止。甚至在七年大災難中,主的兩個見證人,身穿毛衣,還傳道1260天(啟11:3);到了啟示錄14章,天使還將永遠的福音傳給一切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啟14:6/7)。時至今日,福音還沒有傳遍天下,得救的人數還沒有填滿,耶穌還沒有二次降臨。閃電的人怎麼能說:恩門已經關閉,不要再向外邦人傳福音呢? 2)主願萬人得救 主的旨意是願意萬人得救,信服真道(提前2:4),他願意人人悔改,不願意一人沉淪(彼後3:9)更何況,信道是從聽道而來,沒有傳道的人又怎能聽道呢?人不聽道又怎能相信呢(羅10:14/17)?就中國來講,400多個不同的民族中還有200多個民族沒有聽到福音(在中國解放時,官方將眾多不同的民族籠統地歸納為56個民族);在阿拉伯回教世界中,也還有10多億人沒有歸主;全世界還有很多不為人注意的族群,還沒有聽見福音,如果在這些民族中間還沒有人信主,還沒有教會被建立;那啟示錄七章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的各族各民(啟7:9)的人將從何而來呢?
現在就讓我們來看聖經的真理,聽主耶穌的吩咐“所以你們都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20)。主的門徒保羅也告訴我們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4:2),因為“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主一直為願意悔改相信的人敞開悔改的門。此門開了無人能關,關了無人能開(啟3:7/9)。“東方閃電”所信的女基督竟公然禁止傳福音,說恩門已關,可想,這是何等可疑的聲音。
4、破壞教會的盼望 閃電的謬論:“……他早已降臨,但人卻並不認識,人也並不知曉,只是在漫無目的地等待着他,豈不知他早已駕着白雲(白雲就指他的靈、他的話、他的全部性情與所是)降在了末世要作成的一班提勝者中間?人怎麼能……”(《話在肉身顯現》738頁) “……‘被提’不是按人想象的從低處挪到高處,這是大錯特錯的。‘被提’指的是我預定之後而又揀選這件事說的,……誰得着長子名分、得着眾子名分,或者是子民的都是被提的對象,……凡是在我以後的家中有份的,都是被提到我面前的,……”(《話在肉身顯現》40頁) “……以前是國度時代,是愛神的作工階段,現在是千年國度時代,千年國度時代就是話語時代,就是用多種說話方式來成全人,站在不同角度上說話來……”(《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276頁) “……天,還是原來的天;地,仍舊是原來的地,但在我看天地已經更換,已經不是以往的天地,……今天的天是指我的正常人性加上我的完全的神性說的,也就是指這位實際的神自己說的,……今天的地就指你們所在之處說的,……現在的新天新地已完全實現,對此你們透亮了嗎?……”(《話在肉身顯現》19頁) 在“女基督”的書中,她一直喋喋不休地訴說着,撒但夢想的可望而不可及的夙願;她一直想方設法地敗壞基督徒信仰中的盼望。她說,救主耶穌早已經駕着雲重歸,已死信徒已經復活,教會已經被提,審判已經從神家起首了,現在已是千年國度,新天新地已經出現,只是不像聖經所記載的,不像你們所想像的那樣。她還說:基督這次不是駕着天上的白雲而來,而是二次道成肉身成為女性,白雲實質上是指她在肉身的說話、她的靈、她的全部性情與所是。 1)聖徒復活與被提 按照聖經的記載,我們盼望教會被提,已睡信徒將來要復活(林前15:20/23,42/45),活着的信徒身體要改變,身體靈魂要一同得贖(羅8:23)。“女基督”卻一口否認復活(參《話在肉身顯現》32頁)、被提(參《話在肉身顯現》40頁)的事實。她說,復活是她的靈進入人的身體,從肉身走入靈界;被提是人被她的話語征服、成全,進入她的家裡,即千年國度。“女基督”甚至說耶穌的復活,也不是真實的,而是寓意的;若耶穌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所盼望的便是枉然,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9)“女基督”所說公義的審判,不是聖徒工作的審判(林前3:13/14,太25:19/30),也不是對萬民的審判(太25:31/46),更不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20:11/15),而是現在用她的話語熬煉人、征服人,發表她公義的性情刑罰人(參《神隱秘的作工》29頁)。 2)國度與新天新地 千年國度已經來了嗎?新天新地已經出現了嗎?天地沒有更新,人間罪惡與日俱增,人心更加背逆,世人拜偶像而不敬拜真神,教會沒有被提,基督沒有作王,世上死亡依舊,痛苦依舊,萬物沒有復興,沒有一點和平的跡象(賽2:2/4,亞8:22/23)。難道這就是聖經中所說的千年國度?難道說這就是主為我們預備的地方?那個沒有死亡,沒有悲哀、哭號和痛疼的新天新地(啟21:4)? 她“女基督”卻振振有詞地說:“千年國度時代就是話語時代,就是用多種方式來成全人,站在不同角度上說話來供應人”(《話在肉身顯現》265頁);論到新天新地,她說:“天仍是原來的天,地仍是原來的地,天地在人看與原來的一樣,在她看卻完全不一樣了,新天是指她自己,新地就是信她的人現在所站的地方。”(《話在肉身顯現》19頁)如果我們切心盼望的千年國度,新天新地就是現在,那麼我們的盼望,不應該叫盼望,應該叫大失所望,甚至叫痴心妄想!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03: | (ZT) 誤會 | |
| 2003: | 南懷瑾:論語別裁:述而第七:要愁哪得工 | |
| 2002: | 簡單的滿足 | |
| 2002: | [李杜韓]淺說佛教與基督教宇宙本體論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