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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救了嗎?
送交者: 方周 2004年02月27日07:12:1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你得救了嗎?

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講,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有的弟兄姐妹,信主以後一直很
有把握,自己是得救的,可是後來有人問了一個問題,就把他們搞糊塗了,疑惑了,
不再那麼有把握說自己已經得救了。

什麼問題呢?

“你信主的時候,有沒有認罪悔改啊?”

如果你說沒有(不幸的是,這種情形並不少見),他們就告訴你,小心喲,沒有認罪,
恐怕不是真信,至少有點信得不明不白。

於是,你心裡打鼓了,嘀咕了,真的,我到底有沒有得救啊?

讓我們還是來看看聖經是如何說到得救的吧,因為那是神的道,是真理。

羅馬書告訴我們: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
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得救只有一個條件,那就是“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
他從死里復活”。除此之外,神對我們再沒有其它任何要求了。

不要把認罪當作得救的先決條件。不,那不是聖經所教導的!我們不必一定要說,
我是一個罪人,求主基督基督的寶血來洗淨我的罪,才可以得救。如果當初你是這
樣禱告的,我為你感謝主。如果當初你沒有這樣禱告,我也為你感謝主,因為神的
救恩照樣能夠臨到你,只有你信他。他的救恩是白白賜給一切相信之人的。

聖經從來沒有“你若認罪,就必得救”一說。我們既然反對所謂的“哭重生派”,
理所當然也要反對“認罪重生派”。那是另外一個“福音”。

為什麼我們的決志禱告不必一定要有“悔改”、“認罪”這樣的字眼呢?

因為當我們承認耶穌是主的時候,我們已經認罪悔改了。最徹底、罪基本的認罪悔
改已經包含在認耶穌基督為主裡面了。從前我們不認識他,也不接待他,那是我們
最大的罪。如今我們認他、接待他,這就是悔改、就是認罪。所以,不是要先認罪,
才能得救。而是真實的,發自內心的接受主已經把認罪和悔改包含在內了。

我不是說認罪悔改不重要。那樣的話,約翰就不需要在曠野傳道了,主耶穌也不必
說: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了。

我要爭辯的是,不是一定要說,我有罪,我才能得救。也不是你一定要說,你必須
認罪,才是傳福音。

講神是愛,講耶穌為着愛我們而死在十字架上,也是傳純正的福音。保羅在雅典沒
有呼召人認罪悔改,不是照樣有人得救嗎?

不過,聖經里確實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
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但那是對着已經蒙恩得救之人說的,告訴我們,在我
們重生以後,神的靈在我們裡面,光照我們的心,讓我們常常省察自己,知道什麼
是罪,使我們對罪越來越敏感,並且要求我們一旦發現自己有罪,就要立即認罪,
求神赦免,不再在罪中打滾。

2004.2.27 讀彩虹之約十字架(耶穌與中國)之爭後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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