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得救了嗎? |
| 送交者: 方周 2004年02月27日07:12:1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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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救了嗎? 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講,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有的弟兄姐妹,信主以後一直很 什麼問題呢? “你信主的時候,有沒有認罪悔改啊?” 如果你說沒有(不幸的是,這種情形並不少見),他們就告訴你,小心喲,沒有認罪, 於是,你心裡打鼓了,嘀咕了,真的,我到底有沒有得救啊? 讓我們還是來看看聖經是如何說到得救的吧,因為那是神的道,是真理。 羅馬書告訴我們: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得救只有一個條件,那就是“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 不要把認罪當作得救的先決條件。不,那不是聖經所教導的!我們不必一定要說, 聖經從來沒有“你若認罪,就必得救”一說。我們既然反對所謂的“哭重生派”, 為什麼我們的決志禱告不必一定要有“悔改”、“認罪”這樣的字眼呢? 因為當我們承認耶穌是主的時候,我們已經認罪悔改了。最徹底、罪基本的認罪悔 我不是說認罪悔改不重要。那樣的話,約翰就不需要在曠野傳道了,主耶穌也不必 我要爭辯的是,不是一定要說,我有罪,我才能得救。也不是你一定要說,你必須 講神是愛,講耶穌為着愛我們而死在十字架上,也是傳純正的福音。保羅在雅典沒 不過,聖經里確實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 2004.2.27 讀彩虹之約十字架(耶穌與中國)之爭後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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