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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致那些謾罵我的基督徒和基督教徒
送交者: Hesed 2004年03月03日10:58:2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致那些謾罵我的基督徒和基督教徒

馬太福音24章、馬可福音13章、路加福音21章

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豫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里。你們不要出去。或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加拉太書1章6~10節:我希奇你們這麽快離開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麽。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約翰二書9~11節:凡越過基督教訓,不常守着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志明在拍攝《十字架》的時候接納李常受異端組織的合作,已經在李常受異端的罪惡上有份了;現在你們當中有人替這種罪行辯護,同樣是在傳播異端的罪惡上有份。我指出志明的錯誤,主要是為了讓你們避免重蹈覆轍,而不是和志明交通,因為他外表謙卑、內心驕傲,根本聽不進不同意見,如同你們當中許多人那樣。既然你們當中有人橫下一條心,“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不想知道真理,那麼就由得他不知道吧。從此之後,這等人走錯路,罪不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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