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神學簡介
林慈信着,基甸譯
改革宗神學是什麼?華斐爾德(B. B. Warfield)說改革宗神學不過是正本清源、返樸歸真的基督教信仰。換句話說,改革宗神學的核心是“聖經教導的教義系統”。很多人一提起改革宗神學就會有漫畫式的聯想,認為改革宗神學就是預定論啦、無千禧年主義啦,等等。
當我想到改革宗神學的時候我立刻能夠想到的至少有以下11點改革宗神學強調的重點:
1、主權
上帝是有主權的主。關於上帝我們必須知道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上帝就是上帝”。上帝在寶座上為王。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因此上帝有權要求我們必須順服他。
2、恩典
上帝是滿有恩典的主。我們得救唯靠上帝的恩典。我們沒有任何可以自誇的地方。我們在上帝面前並無功德。但是,因着上帝愛我們並通過基督接納了我們,我們應該滿有謙卑、感恩,知道我們不配,而同時有目標感和使命感。我們不再活在律法之下,而是活在豐滿的恩典之中,這恩典驅使我們感恩順服。
3、聖約
上帝曾與他的子民立約。上帝信守他自己所有的應許。因此我們也應當是立約者和守約者。上帝的聖約保證了他對我們的愛。我們也應當彼此立約,在教會和社會中履行我們的責任。
4、教會
上帝呼召他的子民敬拜他、學習遵行他的真道以及傳福音。基督徒應該有強烈的目標感和使命感。教會的存在不僅僅是網絡傳福音。敬拜和在真道上成長對於傳福音都是基本的要求。
5、文化
我們應該在文化、社會和思想的領域做光做鹽。工商界和各類專業都有其意義,因為上帝呼召基督徒在其中敬業工作。世俗的工作並非一定邪惡,也是“跟隨基督”的含義的一部分,基督徒通過它們在世上做光做鹽。
6、國度
基督現在是我們的主,他的國度既是現在的,也是將來的。基督徒在聖潔的生活、熱切的盼望和在社會、文化中的積極參與中等候主再來,福音使命和文化使命並重。我們不是終日猜測主再來的日子,消極坐等。
7、律法
舊約的律法仍然是基督徒門徒生活的有意義的指導。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愛之間沒有衝突。上帝先拯救他的子民,然後要他的子民通過遵行他的律法來愛他。我們不是因着遵行律法得救,但是我們得救以後卻應該遵行律法。
8、真道與聖靈
聖靈主要通過上帝的真道工作,這真道是聖靈默示而錄為文字(聖經)的。屬靈經驗需要按照聖經解釋。
9、講道
聖經的解釋、教導和應用應該是講道的主要內容。講道應該在敬拜事奉中站首要的地位。(音樂和其他敬拜的內容也很重要,但是宣講上帝的話語更為主要。)
10、悔改
悔改是人歸信成為基督徒的基本要求。悔改必須包括對罪的傷心痛悔和來到十字架面前請求(並且相信接受)上帝通過基督的受死所給予的赦免。
11、護教
我們必須向非基督徒傳揚、教導基於聖經的真理。我們必須揭露他們的思想基礎,即導致他們不信和偽善的思想基礎。這是護教的雙重任務。
另外簡單談兩點。
關於“加爾文主義五要點”:
改革宗神學全面接受被縮寫成TULIP的所謂“加爾文主義五要點”,即:
T-(人)完全的墮落
U-(上帝)無條件的揀選
L-(上帝)有限的救贖
I-(上帝)不可抗拒的恩典
P-(信徒的)堅忍和(上帝的)保守
不過我不認為這五點足以概括改革宗神學的全部內容。所以我的“十一點”比TULIP的五點更廣。但是我相信我的所有“十一點”中包含了TULIP的內容。
關於“信徒人人皆祭司”:
路德的信義宗神學很強調“信徒人人皆祭司”。加爾文則側重於信徒群體指派牧師和長老照管會眾群體。改革宗神學相信當我們充分、清楚、系統、勤奮和熱情地宣講、教導上帝的真道的時候,人們就會被感動,不再安於現狀而是起來發熱心、做光做鹽、為主做工。華人教會似乎看不到這樣的情況,我想主要的原因是我們一直沒有做到清楚、系統、熱情地宣講、教導聖經所教導的教義的整體系統。
參考資料:
The World of Reformed Christian Literature(改革宗基督教文獻大全)網站(英文)
http://www.reformed.org
《神學新辭典》“改革宗神學”詞條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3b028ff0ef5f0cad852569dc0001fed0
改革宗/歸正神學入門:
一些名詞與觀念的澄清
1 神學
(a) William Perkins: “神學就是如何永遠蒙福的生活的學問。” (全集,第一卷,頁 11。)
(b)
(c) 聖經里所教導的一套真理。
“聖經里有一套教義 (真理) 。
我們可以借着研讀聖經,認識(發現) 它,
篤信它,為他辯護,教導/宣講它,愛它,遵行它。”
(d) 神學 (解釋) 是應用:神學就是遵受神的約 (covenant obedience) 。
沒有解釋不同時是應用的。
什麼是應用?就是在某一個處境 (context) 里的解釋。
問題是:我們的解釋是守約的?或者是背約的解釋?
(e) 人生最實際的事 = 神學 = 認識神,敬畏神,得到智慧
2 神學教育
(a) 不同類型的神學教育:非正式,半正式,正式(學院式) 。
Robert J. Clinton, The Making of a Leader (Navpress, 1988).
Robert J. Clinton, Leadership Training Models.
(b) 神學教育的目標:訓練教會的領袖。
(c) 教會意識 (church consciousness),教會領袖意識 (churchmanship) 。
宣教的三重目標: (i)歸信, (ii)教會成熟, (iii)改造文化。
(d) 成為成熟的教會 (churchhood): 取代 “本色化”,取代 “處境化” 。
(i) 本色化:基督教 - 西方文化 + _____ 文化。
(ii) 處境化:普世教協 / 神學教育基金會 ( WCC / TEF ), 1972:
若不認識處境,不可能認識文本。
處境:窮人被剝削。
處境化乃建造在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 (Marxian epistemology) 上。
3 成為一個基督徒:信心,悔改,好行為
(a) 信心
(i) Notitia - 認知,認識真理/福音。
(ii) Assensus - 同意,相信。
(iii) Fiducia - 委身,將生命的主權交出。
(b) 悔改
(i) 承認 - 認罪。
(ii) 為罪懮傷,恨惡罪,羞恥。
(iii) 轉向十字架 - 決志過一個順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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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問:每次所犯的罪當受什麼刑罰?
答:每次所犯的罪,在今世和來世都當受神的義怒和咒詛。
85問:為要逃脫因罪當受神的義怒和咒詛,神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為要逃脫罪所當受的義怒和咒詛,神吩咐我們信服耶穌基督,悔改以致得永生,以及勤用基督所設立一切外部的蒙恩之法 (恩具) ,好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
86問:信服耶穌基督是什麼?
答;信服耶穌基督是神所賜的救恩 (恩典) ,使我們照着福音的信息與勸勉接納基督,唯獨靠他得救。
87問: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麼?
答:悔改以致得永生是神所賜的救恩 (恩典) ,使罪人因真覺悟自己的罪,又確知神在基督里的恩慈,就痛心懊悔,恨惡並離開自己的罪,歸向神,
立志竭力重新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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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論得救的信心
1。 信心的恩惠乃是基督的靈在蒙神揀選之人心中所作的工,使他們相信以致靈魂得救;這信心是通常由聽神的道而發生的,而且借着神道的宣揚,聖禮的執行和祈禱而得增長並堅固。
2。 藉此信心,基督徒相信凡在聖經中所啟示都為真實,因為神自己的權威在其中說話,又當按照聖經中各段章節所說的去行。即順服其命令,畏懼其警戒,持守神在其中所賜為今生和來生的應許。但得救信心的主要活動乃是憑恩典之約,唯獨接受並依靠基督而得稱義,成聖,和永生。
3。 此信心的程度不同,或強或弱,雖多次多方受打擊,被挫折,但終必得勝;並在多人裡面增長,以致借那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基督獲得充足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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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論得生命的悔改
1。 得生命的悔改乃是一種福音的恩惠。所以凡傳福音的人,不單傳相信基督的道理,也應傳悔改的道理。
2。 罪人借着悔改,不單看見又覺悟到自己的罪與神的聖性和義律相違反的危險,而且也看到有覺悟到自己罪的污穢可憎,罪人既明白神在基督里向悔改之人所顯的恩慈,就為自己的罪懮傷而恨自己的罪,以致轉離一切罪惡歸向神,又立志竭力在神所有的誡令中與他同行。
3。 悔改雖然不能算作對罪的償還,或得赦免的主因,因為罪得赦免乃是神在基督裏白白的恩典;但悔改對所有的罪人是必要的,因為沒有悔改,人不能得赦免。
4。 小罪不能因其小,而不被定罪;大罪也不能因其大,而令真心悔改之人沉淪。
5。 人不應該以概括的悔改為滿足,竭力為自己特殊的罪而特別悔改乃人人的本分。
6。 人人都當向神私自認罪,祈求赦免,由此,並由於離棄罪惡,他就必蒙憐憫;所以得罪弟兄,或基督教會的人,就當借着私自或公開的認罪並為罪懮傷,甘心向那受觸犯的人表示悔改;於是那受觸犯者,就當與他和好,且以愛心接待他。
(c) 行為
(i) 雅各:信心 + 行為 (沒有行為,信心是死的)
(ii) 保羅:得救是唯獨憑着恩典,唯獨借着信心 (恩典 = 基礎;信心 = 媒介)
(iii) 耶穌:遵行天父的旨意
(iv) 雅各的 “信心 + 行為” = 耶穌的“遵行天父的旨意” = 保羅的“信心”
(e) 信心,悔改,與行為:
雅各,耶穌與保羅的一致性
(i) 信心,悔改,行為 = 神所吩咐的,神的要求
(ii) 信心,悔改,行為 = 罪人不可能做得到的
(iii) 信心,悔改,行為 = 基督的靈 (聖靈) 的恩典 (聖靈所賜的)
(iv) 信心,悔改,行為 = 是罪人真正的行動 / 響應
(v) 信心,悔改,行為 = 人做了,還是沒有功勞的
(vi) 信心,悔改,行為 = 父神因着基督死與復活的功勞,而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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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論善行
1。只有神在聖經中所吩咐的那些事才是善行,沒有聖經的根據,專憑人盲目的熱心,或以善良意圖為口實而設計出來的事,並非善行。
2。這些因遵受神之誡命而有的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實與證據:信徒藉以表示他們的感恩,堅固得救的確信,造就弟兄的德行,美飾所承認的福音,堵住敵人的口,而歸榮耀與神。因為他們乃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既結出成聖地果子,結局就必得永生。
3。信徒行善的能力絕不是出於自己,乃完全由於基督的靈。信徒為要達到行善的地步,在已經領受的諸般恩典以外,還需要此同一聖靈的實際影響在他們裡頭活動,教他們立志行事,成就他的美意。然而他們不可因此疏檞,以為除非受聖靈的特別感動,就無需盡任何本分;反倒應當殷勤,激發神在他們裡面的恩典。
4。那些今生在順服上能達到最高階段的人,所有的善行絕不能超過神所要求的,而作出比那更分外的事,因為他們在許多所應盡的本分上都有所虧欠。
5。我們不能憑着善行從神的手中賺得赦罪,或永生,因為在善行與未來的榮耀之間有極度的不均衡,而且在我們與神之間又有無限的距離,我們既不能憑善行叫神得益處,又不能補償我們以往的罪債;我們盡力而為,我們只不過是盡我們當盡的本分,乃是無用的僕人;因為凡是善良的行為都是出於神的靈;凡是我們所作的,都有沾污攙雜許多軟弱和不完全,所以經不起神嚴格的審判。
6。然而,信徒的人格既借着基督蒙悅納,他們的善行也在他裡面蒙悅納。這並不是說,他們今生在神眼中毫無瑕疵,無可指摘;乃是說,因為神在他兒子裡面看那些善行,這些善行有許多弱點和不完全,但出於至誠,他就喜歡接納並加以報答。
7。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體的本身來說,雖然是神所吩咐的,對己對人都有益處,但並非出自信仰所潔淨的心,也不是按照正當的方法,即根據神的話所行的,沒有榮耀神的正當目的;所以這些行為是罪惡的,不能討神的喜悅,也不能叫人有從領受恩典的資格。然而他們若忽視善行便更為有罪,不討神的喜悅。
(f) 得救的確據
(i) 教會裡有一些人,他們認為自己有得救的確據,可是他們不應有這確據。因為他們並沒有得救。
(ii) 教會裡又有一些人,他們沒有得救的確據,可是他們應獲得,而且早晚會獲得。他們是那些真正得救的人。
(iii) 所有真正信靠基督,愛神的人,早晚可以得到得救的確據。
(iv)得救確據的憑據:抓住神話語的應許;聖靈在我們心裡證。
(v) 清教徒所強調的:真信徒 (就是有真信心的人) 可能要等候多時才獲得得救的確據。可是這確據是可以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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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論恩惠和得救的確信
1。偽善者以及其它未重生的人,雖可憑虛偽的盼望和肉體的自負,以為自己是在神的愛顧和得救的狀態中而自欺;這種希望終必落空,但那真相信主耶穌,誠實愛他,以無愧的良心竭力在神面前行事的人,今生可以確實知道他們是處於蒙恩的地位上,並且在神榮耀的盼望中歡喜,這盼望永不致叫他們羞愧。
2。這種確信,並非以可錯謬的希望為根基之空幻推測的與蓋然性的確信,乃是以救恩諸般應許的真理,所應許之諸般恩惠的內證,和那賜兒子名分的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的見證為根基之無謬信仰的確信。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我們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3。此無謬的確信並非屬於信仰的本質,所以真信徒在獲得此確信之前,要長久的等待,經過許多困苦的奮鬥;然而,真信徒由於聖靈得知神所白白賜給他的事,他可不用特殊的啟示,正當使用通常的手段(方法),便可得到此確信。所以信徒都當分外殷勤,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因此他的信便在聖靈的平安與喜樂中,在愛神與感謝神上,並在順服之義務的能力與喜樂上逐漸增長,這些都是此確信的果實。此確信不致令人傾於放蕩。
4。真信徒對於自己得救的確信可能有種種不同的動搖,減少,或間斷,如因忽略而未能保守;或因墮入損害良心而使聖靈擔懮的某些特殊罪惡中,或因突如其來的試探,和神收回他笑臉的光照,甚至讓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無亮光;但他們並非完全缺乏神在他們心中所賜的生命之種子與信仰的生命,愛基督和愛弟兄的心,內心誠實和盡本分的良心。從這些事,由於聖靈的工作,此確信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恢復,同時借着這一切,他們不致完全絕望。
4 愛,關係,婚姻
(i) 愛的本質,並不是一種感覺/感情。
(ii) 真愛,是意志的委身 (決志) --這種真愛包括感覺/感情在內。因此,愛里有感情。
(iii) 神與我們的關係 =他所立的約 (covenant)。神” 恩典的約“里的所有條件,都是他單方面所訂下的。
(iv) 婚姻不是聖禮 (sacrament) -基督教與天主教在這點上不同。婚姻 =兩個人在神面前立的約 (covenant)。
(v) 神揀選了用立約,守約這個形式來與人建立關係。
(vi) 約的內涵 =恩典。
參考:> ,第24章:論結婚與離婚。
5 真自由的定義 (或:具體的思維方式)
(i) “自由意志”這個名詞並沒有在聖經里出現過。
(ii) “自由意志”可被理解為:隨意性 (arbitrariness), 就是說:想作什麼就可以作什麼。神是隨意,或任意的 (arbitrary) 嗎?不是的。神也沒有給人“隨意性”/ “任意性”這種自由。
(iii) 神自己的自由,乃是指他的主權。神是宇宙中唯一的一位,可以說是絕對憑己意行萬事的。
(iv) 可是,當神施行他的旨意時,他一定是按照他的本性,他的聖潔,他的計劃,和他所賜的應許而行的。(從這個角度看,神並不“隨意” ,他並不“任意” !)
(v) 神創造人,為一個有限的被造者。
(vi) 神造人,為一個(能/必需) 響應他的約的被造者。
(vii) 神與人建立約的關係時,給了人:選擇 +責任 +後果。
(viii) 神給人選擇+責任+後果,是在一個特定的處境裡給的;這處境乃是:神已創造(萬物) ;神已說話/啟示。
(ix) 人透過犯罪,已經誤用了他的道德自由/責任。
(x) 現在,墮落了的人只有犯罪,抵擋神,背叛神的 “自由。”
(xi) 真自由只有在主耶穌基督里才能恢復。重生得救的人,可以,也應當,學習如何順服神,愛神,討神的喜悅。
(xii) 重生得救的人,是從罪的刑罰里釋放出來,自由了。
重生得救的人,是從律法的重擔釋放出來,自由了。
(xiii) 重生的人,是從罪的權勢釋放出來,也不斷的繼續從罪的權勢釋放出來。(這是一個事實,也是一個過程。)
(xiv) 不過,基督徒的確還會犯罪,還有犯罪的傾向。
(xv) 在永恆里,在天堂里,我們將完全從罪本身釋放出來,再不犯罪。
(xvi) 還沒有到永恆時,在今生,基督徒要用我們的“自由” 來服侍神,服侍他人。這就是神如何運用他的“自由” (主權)的方法:他成了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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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論自由意志
1。神把本性的自由賦予人的意志,這意志既不受強迫趨向善惡,也不受本性絕對的必然所決定的去行善或行惡。
2。人在無罪的狀態中,有自由與能力行善,並行神所喜悅的事,但那所有性是可變的,所以他可能從那狀態中墮落。
3。人由於墮落在有罪的狀態中,已經完全喪失一切行任何關乎得救的屬靈善事的意志力;所以他既是一屬血氣的人,與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就不能憑自己的能力去改變自己的心,或預備改變自己的心。
4。當神使罪人改心並把他遷移至恩典狀態中時,神就把他從罪惡本性的捆綁中解放出來,並唯獨借着他的恩典,使他有行屬靈善事的意志與能力;但因為他尚有殘餘的敗壞,所以他既不完全,也不專一立志行善,他也立志向惡。
5。唯獨在榮耀狀態中,人的意志才能有完全與不可改變的自由,以致向善。
6 我們生命的目標 / 聖經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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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他為樂。
2問:神曾賜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他,以他為樂?
答:神的道,載於新舊兩約聖經,就是唯一的準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神,以他為樂。
3問:聖經主要教導的是什麼. ?
答:聖經主要教導的就是人對於神所當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當盡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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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誰造了你?
答:神。
2問:神還造了什麼?
答:萬物都是神造的。
3問:神為什幺造你和世上萬物?
答:為了他自己的榮耀。
4問:你怎麼才能榮耀神?
答:愛他,並遵行他的命令。
5問:為什幺你要榮耀神?
答:因為他造我,並看顧我。
清教徒神學與靈修神學(成聖觀)簡介
清教徒可能對我們生命的影響
1 對自己的罪的現實看法
2 救恩以神為中心,不以人為中心 - 他是愛我,為我舍己
3 默想 Discursive meditation
4 對教牧事奉的肯定
5 懂得怎樣活,怎樣死
6 對有形教會的認同;復興整個教會
7 所有神學都是靈修神學
我們為什幺需要聽清教徒的信息
1 成熟
2 整體生命都在神的主權之下
3 他們屬靈生活的素質
4 他們熱心於實踐
5 家庭生活的穩定
6 人的尊嚴
7 對教會復興的理想
歷史背景:英國的改教運動
1527-1531 亨利八世 Henry VIII: 為了離婚而離開天主教,宣布自己是英國教會的元首 (信仰的維護者) ;英國的改教不過是一個政治上的改變
1540年代 愛德華 Edward :邀請歐洲的神學家到英國編寫公禱書;包括路德宗,改革宗的
1553-58 血腥瑪利 Bloody Mary:回到 天主教,迫害基督教牧師,教會;牧師,主教殉道;不少牧師逃離瑪利,到歐洲學道,包括到日內瓦
1558-1603 以利沙白一世 Elizabeth I:基督教;政治手段
Elizabethan Settlement (Divide and conquer: nobody is happy)
Prelacy vs. Puritanism
當時鼓吹教會要更徹底的改革的,就是清教徒;很多都是逃離瑪利的牧師 (Marian exiles), 他們大多數是加爾文主義者
1603-1625 雅各六世 (蘇格蘭) James VI of Scotland = 雅各一世 (英倫) James I of England ;雅各是蘇格蘭人,受(基督教) 長老會的教育;可是與以利沙白一樣,給清教徒很多的不便
對英國改教最大的貢獻:欽訂翻譯聖經:欽定本 (AV)
The King James Version (The Authorized Version), 1611
1625-1640 查利士一世 Charles I
1640年代 內戰
The Long Parliament
The Westminster Assembly 西敏寺 (威斯敏斯特) 大會, 1643-47
Charles I = ????uted
清教徒與加爾文和歐陸改革宗領袖之關係與異同
1 歐陸對英國的影響:Marian exiles; John Knox 到日內瓦學道;
1559年會蘇格蘭,發起長老會改革
2 加爾文與 William Perkins, William Ames 重點的不同:
加爾文:信心就是確據,信心包括確據
William Perkins: 信心是抓住神的應許
William Ames: faith is resting on Christ, receiving Christ
清教徒運動與神學階段
1 早期的清教徒: John Hooper, John Bradford -- 一五五零年代,
瑪利時期,開始在英國宣講悔改的道
2 William Perkins (The Golden Chaine) 與他同時的傳道人:一五七零年代起。清教徒運動可以說是一場教牧運動由Richard Greenham (1570)開始。(J.I. Packer, The Quest for Godliness.)
3 律法與靈命, 律法與福音 Piety of the Law , Law and Gospel
4 敬虔神學 Theology of (as) Godliness。比較著名的清教徒作者:
John Owen
Richard Baxter
Richard Sibbes
5 從敬虔到聖潔 Holiness
6 荷蘭的敬虔神學大師: William Ames, The Marrow of Theology
參考:Ernst Stoeffler, The Rise of Evangelical Pietism (E.J. Brill).
J.I. Packer, The Quest for Godliness.
清教徒神學精要
1 清教徒運動是一場教會更新運動
英國在1570年還沒有歸主。瑪利女皇時代的逃亡者(Marian Exiles) 差不多是唯一提倡宗教改革者。除了主教以外,大部份在大學任教;沒有牧師到小鄉鎮去。很少人認識因信稱義的真理。英國人雖然去教會,但很少人歸主。 (參J.I. Packer, Quest For Godliness, p. 52.)
2 清教徒運動是一場教牧(講道)運動
聯繫清教徒牧師們的,首要是他們的“教牧意識。”
牧師們在“十字架下” 講道是最好的。基督的靈,和基督的榮光在他們身上。就是如此,清教徒如此發光。無論他們被趕到什麼地方講道,他們的信息特別帶着權柄。 (懷德菲特對清教徒的評語)
3 教牧事工素描:二則
A Richard Greenham (1570)
B Richard Baxter (1641-1660)
4 清教徒的靈修作品
5 清教徒的聖經觀
加爾文論聖靈與聖經:聖靈在聖經里的見證:這是加爾文在神學歷史上對聖經論的重要貢獻。
在聖經中說話的聖靈: The Holy Spirit speaking in ????ur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chapter 1); the internal witness of the Holy Spirit in ????ure
聖經的自證:The self-attestation of ????ure (John Murray, in The Infallible Word)
6 如何讀聖經
天道爾:律法,應許,例證 (安慰,警告:神今天,直到世界的末了,還會同樣地對待我們)
聖經自我解釋
鑰匙:因信稱義
入門:羅馬書
7 思維與心靈:焚燒的真理
清教徒:知識分子 + 屬靈智能
實用神學:不只是正統信仰
8 如何講道
教義 (真理) + 證據
9 默想 (Discursive Meditation)
10 悔改與迴轉的必需:一五七零年,英國還沒有迴轉(還沒有得救) !
(J.I. Packer, The Quest for Godliness; Perry Miller, The New England Mind: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Repentance, conversion
Thomas Watson, The Doctrine of Repentance.
John Owen, What Every Christian Should Know (title of a book on sin by Owen which has been contemporized for easy reading).
C. John Miller, Repentance and 20th Century Man (Christian Literature Crusade).
悔改的要義:
悔改是恩典,是神所賜的。
Apprehension/acknowledgement – sorrow/hatred – turning from sin with endeavor after new obedience.
a. 承認
b. 懮傷,恨惡罪
c. 轉回,跑到十字架的面前
11 信心的要義:
信心是恩典,是神所賜的。
notitia – assensus – fiducia
i. 認知
ii. 同意 = 相信
iii. 決志,委身
receiving and resting on Christ (Ames – will – resting)
信靠,倚靠,接受基督
12 得救的確據是可以感受得到的 Assurance can be felt
Perry Miller, The New England Mind: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13 兩個約:
救贖之約:聖父,聖子在永恆里立的約 Covenant of redemption (我認為稱這為約,不一定有直接的聖經根據,是推理)
恩典之約:聖父與聖子和所有在聖子裡的人,在歷史中啟示,成就 Covenant of grace
註:
特殊啟示 = 聖經的內容 = 律法與福音 = 福音 = 恩典之約
在基督里 = 在恩典之約里
舊約時期的約 = 恩典之約 (墮落之後)
新約時期的約 = 恩典之約
基督是約的中保 - 加 3:20,參上下文
在歷史中神立了兩個約:
人類墮落之前:行為之約 Covenant of works
人類墮落之後:恩之約 Covenant of grace
行為之約:神給人類一個考驗
慕理:神在亞當時期對待人類的安排 Adamic administration
John Murray, The Covenant of Grace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booklet).
14 與基督聯合:基督為頭,為代表
蘇格蘭的口號:冠冕與盟約
Crown and covenant
基督是王: King Jesus
基督是教會的王/主
基督是國家 (蘇格蘭) 的王
教會是在基督里,與基督立約,守約的群體
蘇格蘭不要英國統治; 神是皇帝,基督是皇帝
15 律法, 神的道
Samuel Rutherford, Lex Rex
法律就是皇帝;皇帝在法律之下
神的啟示,神的道是律法
是天上的王對他的屬民的曉諭
律法的三重功用:參:Westminster大要理問答
i. 向全人類:宣告神聖潔的道德標準
ii. 向罪人:指出罪人的需要,指向基督 (訓蒙的師傅,加3:24)
iii. 向信徒們:順服神的指引
16 安息日,第四誡。
律法的禁止,吩咐,和涵意。
參:Westminster大要理問答,小要理問答。
中文: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 英文:www.reformed.org.
17 教會,聖徒的團契 :
教會是無形的,和有形的。
The invisible church, the visible church.
教會由誰組成?由信仰基督者,和他們的兒女。
(兒童是會友。)
18 基督與教會:基督為王,為主,教會的元首
人不是教會的元首。
19 教會制度種種:
i. 聖公會=主教制;公理會=長老制+會眾制
Anglican vs. Congregationalist
問題:主教治會?或長老化 (會眾選舉牧師) ?
ii. 公理會:留在聖公會的;離開聖公會的
Congregationalist vs. Separatist
問題:留在國教里改革?或離開?
iii. 英國的長老會;英國的公理會
English Presbyterians vs. Congregationalists
問題:每一個長老制的教會是獨立的?或屬於總會/宗會?
iv. 公理會;浸信會
Baptists as Congregationalists
問題:洗禮用滴禮/灑水禮?或浸禮?
嬰孩洗禮?或只有成人浸禮?
v. 狂熱分子,獨立分子:他們算是清教徒的一部份嗎?Enthusiasts, independents: are they Puritans?
問題:神有當今的新啟示嗎?
個案:1630從英國到新英格蘭的清教徒是誰?
多年來:認為是 Separatists, 離開聖公會的公理宗。
Perry Miller 認為是留在聖公會裡的公理宗。打破傳統的說法。
20 聖餐觀:主的臨在
The presence of Christ in the Lord’s Supper
路德的看法
加爾文的看法
慈運理的看法
21 神學結晶:西敏寺 (威斯敏斯特) 大會的決議: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信仰告白
Westmisnter Larger Catechism 大要理問答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小要理問答
(另有:敬拜守則 Directory of Worship 等教會治會章程)
English: www.reformed.org
中文: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
很多歷史家認為清教徒失敗了,因為英國1660回到皇朝,國教制度。 信仰告白與要理問答卻深深地影響了基督教在英國,美國,英語國家和世界各地的教會與神學發展。
參考書:
Francois Wendel, Calvin: Origins and Development of His Religious Thought. (Baker)
John T. McNeill, The History and Character of Calvinism. Oxford, 1967.
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Ford Lewis Battles, trans. John MccNeill, ed. Westminster Press, 1960.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Order from: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Christian Education and Publications), 1852 Century Place, Atlanta, GA 30345. info@cep.pcanet.org 800 283 1357.
Ernst Stoeffler, The Rise of Evangelical Pietism. E. J. Brill.
Perry Miler, The New England Mind: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Beacon/Harvard, 1939.
Perry Miller, The New England Mind: From Colony to Province. Harvard, 1953.
J.I. Packer, The Quest for Godliness. Rossway Books, 1990.
Erroll Hulse, Who Are The Puritans? And What Do They Teach? Evangelical Press, 2000. www.evangelical-press.org
William Barker, Puritan Profiles: 54 Contemporaries of the Westminster Assembly.
Mentor/Christian Focus Publications, 1996.
Timothy J. Keller, “Puritan Resources for biblical Counseling.“ Journal of Pastoral Practice (now renamed Journal of Biblical Counseling), 9:3 (1988), 11-44.
The primary publisher of Puritan works today is: Banner of Truth Trust.
www.banneroftruth.co.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