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urrection, General 一般復活
[摘自當代神學詞典]
舊約論到人從死里復活的經文至少有八處(伯十九26;詩十七15,四十九15,七十三24;賽二十六19,五十三10~12;但十二2、13),而借用復活這詞語的,有兩處非常突出的經文(結三十七1~14;何六2),是指被虜歸回的以色列人將要經歷國家及屬靈的復活。
新約中,復活這概念可分為五種不同的用法︰1.過去某些人從死亡中活過來,是指肉身生命的更新(如︰路七14~15;約十一43~44;來十一35);2.過去基督身體的復活,進入不朽(Immortality*;羅六9);3.過去信徒屬靈的復活,得着在基督內的新生命(西二12);4.將來信徒身體的復活,進入不朽(林前十五42、52);5.將來不信的人要復活,接受審判〔參神的審判(Judgment of God)*;約五29;徒二十四15〕。故此,有時復活僅是指肉身的再生,但一般都含有改變(林前十五52,「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及被提升(徒二32~33,五30~31)的意思。就其整體意思而言,復活是指神把人從死地提升,使他能在祂的面光之中得着全新又永不完結的生命,而復活就是引至此狀態的事件。
基督的復活是信徒身體復活的保證與模式(林前六14,十五20、23、48~49;西一18)。再者,信徒現在便是「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6;西二12,三1),意思是他們能分享祂那勝過罪惡及被提升的生命(羅六4、10~11)。聖靈(Holy Spirit)*亦與信徒的復活有密切的關係,因為祂就是「生命聖靈」(羅八2),是能「叫人活」的聖靈(林後三6)。按保羅說,聖靈是信徒將來復活及改變的保證和媒介,祂也是維持復活生命的那一位(羅八10~11;林後五5,十三4;弗一13~14)。
在羅八18~25;林前十五20~28;腓三20~21,得救之人的復活是與整個世界的更新有關的。墮落是怎樣,重建也必如此。凡影響人的,也必影響整個世界,「新天新地」(彼後三13;另參啟二十一1、5)與我們新的、復活的身體互相呼應。
信徒復活的身體,到底有些什麼特徵呢?聖經只提到幾點︰它是源於神的(林前十五38;林後五1~2);是「屬靈」的(林前十五44、46),不是「由靈組成」,而是「因靈得生,又受聖靈的引導」,對基督徒成長之靈有回應,完全順服神的靈,沒有罪的傾向,亦沒有肉身的慾念(林前六13~14);是不朽壞、榮耀,和有能力的(林前十五42~43),意思是沒有疾病與衰老,無比華美,精力不竭;像天使一樣(可十二25;路二十36),沒有性慾的激情,或生育能力,也沒有死亡;是完全屬天的(林前十五40、47~49),也完全符合天堂的生態環境。
約五29分別「復活得生」與「復活定罪」(另參徒二十四15;啟二十4~6);所有人都要復活過來,接受神對他們一生工作的評估,好證明他們是信的還是不信的(約三36;徒十42;羅二12~16;彼前一17;啟二十12~13)。此時只有兩種判詞︰永生,或永刑(太二十五46;帖後一8~9)。普世的審判說明有普世的復活,但不義的人卻要以一種聖經沒有透露的形式復活,接受審判。
在西方教會,認信公式語用「身體復活」的說法,有人認為「身體」一詞不僅是指肉身,也是整個人;不過很可能其原意就是指肉身的身體,以別於古代流行那種「靈魂不朽」的概念。東方教會自君士坦丁堡會議(381)之後,便流行用聖經說法︰「死人復活」。上述兩種說法其實都強調人復活前和復活後的連續性;但二者都不否認,人在接受上帝國(Kingdom of God)*之前,身體必須先要被改變(林前十五50);人在被提升天與主相遇的時候,身體就被改變過來(林前十五49)。
另參︰末世論(Eschatology);
不朽(Immortality);
居間狀態(Intermediate State)。
參考書目
H. C. C. Cavallin, Life After Death, part I(Lund, 1974); R. B. Gaffin, The Centrality of the Resurrection(Grand Rapids, MI, 1978); M. J. Harris, Raised Immortal(London, 1983); idem, 'Resurrection and Immortality', Them 1(1976), pp. 50~5; R. Martin-Achard, From Death to Life(Edinburgh, 1960); J. A. Schep, The Nature of the Resurrection Body(Grand Rapids, MI, 1964).
M.J.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