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事與跟從 |
送交者: 網友討論 2004年03月19日07:39:3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約翰福音12: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 耶穌為什麼不說“12:26 若有人跟從我,就當服事我;”都已經服事了還不算跟從嗎? 服事有很多種,有的是以為自己在服事主,其實乃是服事自己的肚腹。所以要跟從主,十字架的路。付代價,舍己。保羅也說了,恐怕我傳福音,自己倒被棄絕了。怎麼會呢?傳福音是很好的服事啊,然而, 這一等是出於愛心......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腓一) 還有,當我們見主的時候,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2-23) 動機要對,目的要對,過程也要對。請交通一下。 跟從,就是“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約十二26)跟從,也是效法。不是仿效。仿效是學樣子,效法則是從心裏面活出主的生命來,自然就有了主的樣式。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於主人。主走過的路,我們也要,也必須走過。所以,多看看主,多認識主,我們該怎麼辦,就應該瞭然於心了。可惜,今天我們都太過於注重外面的東西,樣子,而忽略了裡面“以基督的心為心”。 因為“人子來,不是要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的。” 12: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 因為是在【12:23 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緊後面說的,好像是挑戰門徒要背起十字架。後面“我父必尊重他。 ”像是一種應許,對舍己跟從的獎賞。 對基督徒來講,勞作生活過程中的苦楚-做人的苦,並不會引跟隨主而消失,每天我們在世上的作業功課還要完成,並且要付出努力去做,不可偷懶,因為聖經中說了我們要漢流浹背才能糊口的話。況且神沒有應許我們天色常藍。這一點上,基督徒看上去和普通人沒有區別,但是,這裡面卻實在有很大的區別。哈利路亞,因為主耶酥說: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必使他的安息。! 受苦的關鍵是,我們到主那裡去了嗎?或者說,我們在痛苦中轉向主了嗎?我們是否說,我因受了這許多的苦,就知道真正的安慰在哪裡。是否感覺到,這諸般的苦實在是因為沒有與神在一起引起的,也就明白,主耶酥在十字架上除了肉體的苦楚,實在更痛苦的是與神的隔離,哪怕只是片刻。 受苦,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有主與我們同在,親自作我們的安慰。況且,經歷過之後,我們深信,臨到我們的苦,都經主量過,所以我們不致折斷。況且,這些苦原本照見我們肉體的軟弱,提醒我們不要憑自己;所有的苦原是從罪的轄制中來的,所有的,所以,每當覺得受苦的時候,尋求主的時間就到了,受苦就變成對付罪的機會。 乾渴的人知道自己需要喝水,基督徒知道自己多麼需要主,主是活水泉源。 就怕的是我們受苦的時候,依然有帕子遮蔽在臉上,竟然不覺得需要神。好在,絕大多數(個人感覺)基督徒,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知道要尋求神,這其實也是神的應許在裡面。神的應許不落空,真的有提醒有嘆息,從裡面,時時要我們迴轉。感想主! 到底如何轉向主呢?你我都是理工思維,或許更喜歡問:轉向主的過程如何操作?我個人經歷好象只有一個他連,好像挺管用的,就是當苦毒的感覺開始的時候,先要察覺到它,一旦被察覺,它的泛濫速度就明顯減慢,這樣就可以收拾它了。下一步,就是不要去想諸如“為什麼這樣不公平?”的無聊問題,很快的過一遍事情如何發生,這個時候,作為基督徒,問問自己,這中間自己明顯有錯誤的地方是不是找出來了,再問問,主是不是在聽你的陳述?我們是有信心的嗎?神真的無所不知嗎?我們的頭髮真的數過?這時候,大概就已經不會很痛苦了,可能還有點委屈,委屈的感覺真好!因為這說明心是柔軟的,主的安慰可以進來。不要恨,只要委屈就好,不要為自己喊叫申冤。委屈的你別無所求,這就讓那個痛苦的原因不復存在,因為你根本已經不追求它了,你要抓住的是那種溫柔的感覺,那是從平安的主來的,在安靜中有感動,或許會哭吧,這時候,你發現這哭泣原來是喜樂,好像主一直在看着這一切,這哭泣或喜樂原是從那裡來的。 這樣,那痛苦的感覺就不見了,而且,或許會發現,不久有驚喜的好事要發生,也說不定喲。我覺的我們的主,如果我們真正痛悔過了,他就不竟安慰我們,還會給我們一些甜頭的,那就是生活中的驚喜,象久盼而來的雨一樣來臨。 所以,受苦實在是可以轉換的,基督徒不是不怕苦,誰都怕苦,但是基督徒知道轉換,通過轉向主去開始這樣的轉換。日日更新,日子久了,大家什麼樣,可會象鏡子一樣返照神的榮光呢? 上面的,大概算不得背十字架的苦,那種苦,我還沒有資格經歷到,你呢,有沒有? 主不是還說:Joh 15: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麽。 打屬靈的爭戰,不是靠屬血氣的人可以得勝的。 順服,也可以使我們脫離人類墮落時,內心的驕傲、恐懼、無助、自私、抱怨、苦毒、。。。。。。 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服事父,就是這樣跟從着父神的指示做。我們現在服事神,往往不尋求神的方法就自顧自做,撒開腳丫就跑到神前面去了,還以為自己為神做了大事。這乃是典型的憑肉體行事,是不討神喜悅的。讓神做,我們跟隨。不要陷在羅馬書第七章中噢。 強調服事若無神的帶領(如果不跟從的話),神並不喜悅。羅七兄 good point。 誰能不願意“讓神做,我們跟隨。”呢?問題是怎麼才算神的方法,好叫我們“讓神做,我們跟隨。”?包括判斷什麼是神的方法也是屬血氣的人做的,比如你看重的服事,認為是舍己的服事,合神心意的服事,可能會被另一群基督徒認為是異端。走偏了。樓上那位54321如何做才算是“讓神做,”呢? 看上下文,還來不及展開更多的,耶穌那段話是因為有希臘人要見耶穌而發的。 請問這裡的“死了”是什麼意思?應有到自己身上,怎麼才算“落在地里死了。”?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 跟從,to fo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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