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中國的“異端邪教”簡介
楊東川
一、呼喊派:創始人為已逝世的李常受。他是原聚會處(在台灣及海
外的分會稱聚會所)的負責人,地位僅次於倪柝聲,居第2位。
1967年他在洛杉磯發起了“呼喊運動”;翌年又提出在聚會中集
體重複大聲呼喊“哦”、“主”、“阿們”、“哈利路亞”而成
為註冊商標,加上其它的“奧秘啟示”,成為極端。
二、新約教會:1963年左坤在台灣創立了“血、水、聖靈全備福音新
約教會”,聲稱他傳的是全備福音而其它教會都不全備;又說不
受大水禮不得救,不受血、水、聖靈洗不得救(強調靈恩講方
言),參加三自教會不得救,分裂性極強。
三、被立王:創始人吳揚明,原是呼喊派的骨幹份子;1983年因參與
呼喊派的活動被捕;1986年再次收押1年;1988年釋放後因其原
有地位已被人取代,而另起爐灶,自立為“被立王”,大肆發展
成員;1989年又被判處勞改3年;1990年回家探親逃脫,直到
1995年又被逮捕,最近被處決。
四、靈靈教:創始人是華雪和。人稱“華教主”、“耶穌第二”,曾
被取締判刑。然而在華南一帶,餘黨的活動仍很活躍。他們宣傳
末世論,加緊布道,追求靈恩禱告,一面抖,一面大聲求:
“靈!靈!靈!”
五、門徒會:1989年耀縣農民季三保及其12門徒所建立的宗教組織,
稱為“五五建制”:即總會、大會、分會、小會、小分會;宣傳
末日思想,聲稱神要人吃三兩糧(效《新約》五餅二魚的故
事),故此也有人叫他們為“賜福糧派”。
六、冷水教:原為巫婆黃煥聽改信安息日會後成為和平縣聚會點的負
責人,規定有病只需喝冷水禱告說:“好了!好多了!”才可,
違者就是犯罪。
七、重生派(哭哭會):把哭看成是屬靈的標誌,不哭不足以表其虔
誠;宣傳世界末日。據說該派領導人最近已略有修正。
八、曠野教:源自台灣,創辦人為雲志照,自稱是先知,能為人醫
病,強調在曠野傳教。
九、萬教歸一派:把十字架插在蓮花寶座上,宣稱萬教殊途同歸於
一,頗得當地鄉政府的特別青睞。
十、四福音派(永生善道):發起人是河南省的張君。他們認為:
《舊約》聖經已經過時,《新約》信徒書信所記的是人的話;唯
有四福音、《啟示錄》才是神的話和默示。
十一、東方閃電派:發源於河南鄭州,主張耶穌第二次道成肉身成為
女身,已經來到中國,人必須相信“女耶穌”才能得救。
十二、“多次相信,多次得救”派:其教義和“一次得救,永遠得
救”派完全相對。目前這個議題成為中國教會普遍的爭論。
此外,尚有一些零星取締的“凡物公用派”,(1993年由廣西人梁家
業發起),和新近取締的“主神教”(發起人為劉家國,已槍決),
以及“全範圍教會”(為呼喊派的遺緒)等等,形成一種野火燒不盡
的態勢,禁不勝禁;劣幣驅除良幣,使得中共當局防不勝防,頗有
“草木皆兵”之困惑。
結論
語云:“物必自腐而後蟲生”。異端的產生既為教會有史以來一再重
復的現象,身為當代的基督徒,面對異端之泛濫,理應自我省察:是
否信心冷淡退後?有無關心別人?有無走火入魔?願讀者諸君,正本
清源,知己知彼,力求對聖經全面教義的認知,不偏不倚,允執厥
中。(1999年聖誕季於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