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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思想耶穌的苦難
送交者: 楊愛程 2004年04月01日07:21:1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思想耶穌的苦難
珊珊(真理報加西版2004年4月號)

本月九日是「耶穌受難日」。大約兩千年前的那個星期五,主耶穌在一群不知
內情的人們歡呼聲中被釘在了十字架上。他卻在臨死的時候向世人宣告,有一件空
前絕後的大事「成了」!
信仰引導我去認識苦難,面對苦難,經歷苦難。說「經歷」,實在有些牽強和
慚愧,看到那麼多人間苦難,看到那些有信仰的人,怎樣經歷苦難,自己實在沒有
資格說「經歷」。但是,我仍非常感恩信仰的引領,讓我對苦難有不斷的認識和感
悟。
唐崇榮牧師講道中有這樣一段話:「對基督苦難的認識,就是一個人靈性的基
礎;一個人對主苦難的認識程度,就奠定他愛主程度的可能。」結合解經的?發,我
一直在思考,我們的救主耶穌在人間經歷了怎樣的「苦難」。
四部福音書都記載了耶穌受難前,在客西馬尼懇切禱告的情景,耶穌說:「父
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當時,「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耶穌極度痛苦的是什麼?耶穌說「挪去這杯」指的是什麼?是免去鞭傷嗎?是
免去受死嗎?是免上十字架嗎?不!不是!因為耶穌正是為此而來的!
答案就在三句話上。在十字架上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
離棄我?」「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父啊!我將我
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作為「人子」,耶穌在死亡的一瞬間,經歷了被父神離棄的痛苦。這位無罪的
人子,為了人的罪,經歷了最大的苦難:與父神分離;作為具有神性的「神子」,
耶穌在死亡的一瞬間,同時又經歷了被人棄絕的痛苦。這位替人贖罪的「神子」,
為了人的不知罪,經歷了最痛苦的悲傷:罪人棄絕神而無法被贖。
這雙重的苦難就是耶穌所指的那「杯」,耶穌知道,「挪去這杯」,不要「與
神分離」,實現與神的合一,只有先經歷「神的離棄」,透過流血後的救贖,死亡
後的復活,將靈魂交回給父神才能達到。耶穌的順服,一方面代替?罪人,接受了
「罪的工價就是死」的懲罰;另一方面,為?罪人做了「順服」的榜樣。因為,人先
犯了罪,先離棄了神,要「與神合一」就要「認罪回歸」,惟有接受耶穌的寶血。

耶穌在人間經歷了很多的苦難:被人輕看、誤解、侮辱、恥笑、攻擊、出賣、
啐罵、鞭傷、?棄,直至送上十字架。然而,他視為最大的苦難是「與神的分離」和
「與人的隔絕」。
這雙重的苦難來自耶穌的「愛」,對父神的愛,本出自一體,分分秒秒不能分
離;對世人的愛,這包含著神對世人「創造的愛」,創造之初,「為人預備可住之
地」的美好;「公義的愛」,要人認罪回歸;「赦罪的愛」,對罪人的寬恕和赦免;
「恩典的愛」,以犧牲自己救贖罪人;以及最深切的「痛惜的愛」,為人離棄神而
不知罪,為人無法回歸,只能走向死亡的痛惜。
今天,我們生活在恩典的時代,活在可以接受救贖的時代,思想耶穌的苦難,
面對耶穌為我們的罪而遭受的苦難,難道我們可以拒絕神如此的大愛嗎?我們可以
心安理得地「與罪同駐」一生一世嗎?我們「與神分隔」還不感到痛苦和悔恨嗎?

我們自己也身為父母,最大的痛苦,莫過於眼睜睜看著孩子遭受痛苦,自己無
法替代;莫過於為孩子付出愛而遭到孩子的拒絕;莫過於看到孩子持錯(罪)不知
錯(罪),而滑向危難。讓我們自己以被造之身,以神的孩子,以罪人待贖的身份,
去思想和體認耶穌的苦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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