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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李常受及其嚴重錯謬
送交者: Hesed 2004年04月05日07:46: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關於李常受及其嚴重錯謬

  今天的“呼喊派”,我們都認為是異端;不僅我們這樣認為,國外基督徒團體也這樣認為。怎麼會產生這異端呢?

  “呼喊派”以前的領導叫李常受,是山東煙臺人。1982年,我遇見一位和李常受相當熟悉的陳恪三老弟兄。這位陳老弟兄沒有蒙恩以前,是在某市作警察局長的,是個很有作為的青年人,後來蒙了恩典,被主得著了,出來事奉主,參加基督徒聚會處(聚會處的發起人叫倪柝聲)。陳老弟兄曾有一個時期和李常受同工。

  1949年李常受去了台灣。1978年大陸開放不久,李常受的書籍、錄音帶等被大量送進大陸來。陳弟兄看了、聽了之後,發現李弟兄偏離正道、嚴重變質了。他為之非常憂傷,在主面前像但以理那樣為李常受禱告,有25天之久(參但10:9-10);到第25天,他正禱告的時候,主清楚地對他說了一句話:“李常受1931年第一次在山頂上大聲呼喊的經歷是邪靈的假冒!”1陳弟兄說,到那時為止,他一生中最清楚有兩次主對他說話,這是其中一次。

  弟兄姊妹,李常受在真理、聖工及作風等方面越過基督的教訓之處,有不少已由他的同工們先後交通出來2。但在源頭方面,即李常受身上靈方面的嚴重問題,是陳恪三弟兄首先提出來的3。

  陳恪三弟兄確證:李常受身上有“另一個靈”(林後11:4),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表現:

  (一)1947年冬,李常受、陳恪三兩位弟兄及汪佩真、李拉結兩位姊妹經過汕頭同到鼓浪嶼服事。由於替李翻譯汕頭話的負責弟兄眼睛忽然瞎了,鼓浪嶼的一位徐維均弟兄(當時蒙恩重生才五年)甚感震驚,心想:“這是為什麼?”他要試驗李常受所受的靈究竟是什麼靈(約一4:1-4)?是不是聖靈?

  “於是在李到鼓浪嶼後第一場聚會,那天晚七時,你(徐弟兄)獨自坐在會所樓上求問主:‘主啊,若李所受的引導是出於你的,願主讓他自由釋放信息,否則求主禁止。’聚會時間到了,李與翻譯弟兄同登講台,我(陳恪三弟兄)好像坐第一排。那天唱詩歌一首又一首,唱了許多首,從來未見聚會處主日聚會唱這麼多首詩歌(一般都是2-3首),我覺得奇怪。半小時後,李站到台前,說:‘聚會時間已過了半小時,今天我所預備的信息,神扣住了。’”4“神扣住了”幾個字給人很深的印象。這在聚會處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二)鬼魔的道理(提前4:1)

  “在鼓浪嶼第二天清早祈禱會,李先短講,內容是‘服權柄’,大意是:‘神的旨意向使徒啟示,使徒又傳達給長老,長老又傳達給眾信徒。凡使徒所傳的,全教會都要聽從,因為是傳達神的命令。使徒即或錯了,乃神與使徒之間的事,會眾還是要順從。例如執事分派你整理會所、擦玻璃,吩咐打破玻璃再擦,或者把鋼琴顛倒放置,你也要(不思考而絕對)順從。’”5

  弟兄姊妹,別忘了“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裡沒有人的權柄,只有基督的權柄。同工和長老們唯有常存敬畏神的心,謙卑尋求、傳達神的旨意(參林前7:25,40,14:37)。難道聖靈會吩咐打破玻璃再擦嗎?或是吩咐把鋼琴顛倒放置嗎?這明顯是鬼魔的道理〔我們唯有對神是絕對順服,對人的順服──不管是什麼人(包括教會內外)──不能違背神和他的道(徒4:19;5:29)。

  可悲!不少李的追隨者,不認真查考聖經(參徒17:11),一味盲從,搞個人崇拜。真的!在呼喊派中間,“打破玻璃再擦!”他們會不加思索地照辦;“鋼琴腳朝天倒置!”他們也會盲從執行──不認識李身上有“另一個靈”,並不止是聖靈。

  例如:李曾說,他是“獨一的執事”,會眾當即附和“阿們!”一切無條件、無原則地絕對順服。此後,整個“呼喊”系統就由李一個人講道,整個“呼喊”系統也只聽李一個人的錄音、看李一個人的錄像;其餘同工一律靠邊,不少同工被迫轉行。

  李說:“五十歲以上的長老一律靠邊!老舊了!”儘管此令毫無聖經根據,仍然“阿們!”

  李作為原告上法庭,公然違背聖經(林後6:1-8),也是“阿們!”

  “多次受浸”──“阿們!”聽說,只要你感到靈里受壓、下沉、陳舊,就可下浸池受浸;受浸次數最高記錄已超過一百多次!這“另一個靈”何其荒唐,然而竟有不少人盲從!

  “叩門傳福音”:四句話後(即“哦!”“主啊!”“哈利路亞!”“阿們!”),當場在澡缸里施浸──儘管全然違背聖經的教訓(羅10:17),盲目追隨者也會毫不猶豫地“阿們!”6……

  在“呼喊派”中,也有部分弟兄姊妹覺得李常受錯了、太離譜了。但是他們被李用鬼魔的道理牢籠住了,以至於:

  1)不敢“用愛心說誠實話”(參弗4:15),說了也沒有用。一位老同工曲郇民弟兄曾向李指出過,同工約翰.英格斯指出過。國內也有弟兄在大陸開放之初,鄭重地把一本批判李常受錯謬的的油印材料親手交給李的長女婿陶正平弟兄,一再叮囑他帶回美國面交李常受弟兄。這份材料內有十篇由陳恪三等長輩同工為真道爭辯所寫的文章。但李常受卻執意“錯到底”!真是出奇地傲慢、頑固不化!這都與他身上“另一個靈”有關;

  2)不敢離開呼喊會所,因為李說,唯有呼喊會所才是教會,別的基督徒團體都不是,所以離開呼喊會所就是“死路”一條;

  3)怕“得罪(李常受這個所謂代表的)權柄”、“不服權柄”而落得個長大麻瘋的下場(民12章)7。哦,讓我們同心奉主耶穌的名捆綁撒但!

  (三)分裂的靈:“現在因李在海外的異端傳到浙江溫州、平陽等地,呼喊與不呼喊勢不兩立、徹底分裂,證明(背後)是分裂的靈,就是邪靈。‘呼喊’這一件事是特大的異端,是1931年李從撒但邪靈直接接受來的,1947年這件事證明他受的是什麼靈。1947年他就是局部被附(參約13:2,27)8的傳道人。這句話(我)是在主寶血遮蓋下敬虔、謹慎地說,是在聖靈啟示里、是在神面前戰兢恐懼地說,絕不敢毀謗,更不敢隨便說說。”9

  (四)謾罵同工史百克弟兄(T. A. Sparks)。他謾罵的錄音帶也帶到國內來了。他罵他的年長同工倪柝聲弟兄最尊重的史百克弟兄10像潑婦罵街一樣兇狠,一點沒有弟兄的味道,實在出自“另一個靈”。

  (五)“李為什麼要突出靈?例如他說:‘現在是靈的時代,道的時代已過去了’,現在是‘聖父、聖靈、聖子’(擅自改變聖經里所排定的次序(太28:19))的時代,‘主就是那靈’,‘你呼喊,靈就來了’。有人聽信他異端的話,其結果如:香港馬文甲老弟兄的兒子馬健南弟兄(原香港中文大學化學系主任),去年回國講學時,告訴上海的弟兄們,他在舊金山親耳聽見李的聚會所有一位青年講員在台上說:‘現在是靈的時代,道的時代已過去,轉入靈的時代了’等等,又親眼看見這人在講台上當眾把聖經摔在地上,喊叫說:“???? the Bible!”“????”這個詞在字典里譯為“該打入地獄!”──哦,主血遮蓋!兩位聽馬弟兄講述的上海弟兄來信告訴了我這件事11。

  “對李身上這‘另一個靈’,我們打中其要害,不是與李(宣揚的)異端(對照聖經)原文逐字的辯明。看他一直突出‘活在靈中’,擅自把聖靈放在第二位,強調如今是‘靈的時代’,高舉靈。他所高舉的靈,實際上是他身上那‘另一個靈’,絕不是聖靈。這一切都為他1931年起開始接受的邪靈鋪了路──一切聽從那個靈對他(李)講的,貶低聖經。因此,受欺者發狂言:“讀李常受的書一遍,勝過讀聖經一百遍”、“李常受的話比聖經價值高一百倍”──哦,主啊!求你拯救我們的肢體。”12

  (六)我們(大家)存敬畏的心,學習使徒保羅高舉“基督和他釘十字架”(林前2:2),而李則在他的一本書中說,他1976年前所有講過的十字架的道理都“一筆勾銷!”這不只是李常受把道講錯了,不只是宣揚否定十字架的異端,這是他身上鬼魔的道理在作祟!還不清楚嗎?

  (七)在四川和東北,還有一些不敬畏神、無知盲從的人在呼喊“常受主!”──將李常受列在至聖三而一的神後面,聚會時留一空座位給李常受,把李都受神化了。他們還將此異端印在傳單上廣泛散發,招搖惑眾。我也收到過這樣的傳單。

  (八)還有“吃、吃、吃,吃主、喝主,主小我大!”非但不尊主為聖,反而褻瀆,實在可怕!李在去世前不久還曾在大會中鼓動會眾高喊“我是神!”13

  (九)李還歪曲聖經一章15節,說耶穌基督是被造的!這豈不等於明目張胆地否認榮耀的聖子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嗎(約一4:1-3)?這是從什麼源頭出來的道理,豈非昭然若揭嗎?綜上所述,弟兄姊妹們可以看出,李背後鬼魔的嘴臉已經曝露無遺。

  (十)此外,李不但沒有繼承和發揚聚會處發起人倪柝聲弟兄(一位傑出的聖經學者)所領受的聖經真理,反而推波助瀾,把倪弟兄以前的某些錯誤和偏差推到極端──

  第一是所謂“教會的地方立場”(這只是重複歷史上閉關弟兄會的錯誤),以教會自居,貶低其他一切基督徒團體為“半路涼亭”,自然也貶低了別的團體內敬虔的主僕和聖徒,導致狂妄自大、失去祝福。

  第二是所謂“代表的權柄”。“代表權柄”的原意是代表基督或聖靈的權柄,因為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應由基督掌權;主僕自身沒有權柄,只是代表主的權柄(宇宙一切權柄全屬於神,太6:13;羅13:1)。倪弟兄這種說法本身就有危險,因為今天教會中(包括倪自己在內),有幾個人像摩西、保羅一樣足以代表神的權柄呢?而李則完全落到自己當權柄的嚴重篡權的罪惡中去了!無形中成了“呼喊派”的掌權教皇!而“呼喊派”則不僅墮落成了宗派,而且成了獨立王國了。

  李常受在蒙恩重生之後確有一個時期很清心、很追求,在聖經上下過不少功夫。可惜!他“為人的結局”竟如此悲慘!歸根結底,李失敗的最初、最根本的原因,是偏離十架道路──裡面(生命)的路,以至在1931年落到黑暗權勢之下,進而逐漸被它牢籠、控制,落到異端中去,實在是我們的前車之鑑。

  注釋

參《創世記生命讀經》(李常受著)第25篇“論求告主名”。
其中包括:1)Speaking the Truth in Love, by John C. Ingalls,《在愛中,說真話》,約翰.英格斯著。英格斯弟兄是美國人,系李常受在美國開拓事工中最早、最得力的同工。此書英文版1990年8月發行,中文版於同年10月問世。 2)《地方教會──40年來的回顧與前瞻》,禱人著。禱人(筆名)弟兄是李常受幾十年的同工。此書於1990年5月初版。聯絡地址:Grace&TruthBookCottage,P.O.Box8606,LaPuente,CA91748,USA。 3)《注目基督》Let's Focus on Christ,黃玉恩Eddie Huang著。此書為中英文合訂本,1990年3月25日由住英國曼切斯特的黃玉恩弟兄完成。
詳見《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此書索閱處:香港基道書樓;地址:香港九龍旺角亞皆老街39-41號金山商業大廈五樓。
同上,146頁。
同上,147頁。
聽說有一年在美國洛杉磯柔似蜜聚會處(一個完全脫離李控制的聚會)召開特會,有南洋群島來的同工作見證:他們曾對周圍的三百戶人家實行了“呼喊”傳福音,結果發現只有12人真正重生。
服權柄,歸根結蒂是服神的權柄、神的話的權柄,因為一切權柄都屬於神(太6:13;羅13:1)。李身上是“另一個靈”(參林後11:4)。對這靈只能抵擋,不能順服(參雅4:7;弗4:27,6:11;彼前5:8-9)──對任何違背神和他的話的人也是如此。
《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參54-58,110-111頁。一個被鬼附的人,全人在鬼控制之下,完全失去自由(例如可5:1-20;路8:26-39)。這樣的人在鬼被趕出之後,“心裡明白過來”(可5:15;路8:35),原文作“心思健全,頭腦清醒了”,說明被鬼附的人,其心思完全被控制,言行失去自由,而由鬼占領取代。
一個局部被鬼附的人,例如猶大──“魔鬼(即撒但)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約13:2);到主設立晚餐過後,撒但才入了猶大的心(約13:27,另參徒5:3)。即便到此地步,猶大並未完全被鬼所附。否則,賣耶穌的罪應歸在所附的魔鬼身上。當時猶大的意志和心思仍是自主的,但由於他長期以來就“是個賊”,貪財偷竊,接受撒但的意思已久(約12:6),“鬼迷心竅”,隨從撒但的運行(參弗2:2),以致賣主耶穌;過後撒但又催促他自殺、吊死,“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徒1:25),自取滅亡。

《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146頁。
倪柝聲1939年曾在英國倫敦史百克弟兄主領的聚會中學習一年之久。回國後,他遇見不能解決的難題,就電報向史請教、交通。例如抗戰勝利後,上海許多學校在每周一上午有“紀念周”活動,其中有向孫中山總理遺像三鞠躬、宣讀總理遺囑的儀式,不照辦者要開除。當時許多青年弟兄姊妹認為這是拜偶像,不願服從,引起軒然大波;事關重大,倪對此看不清,發電報給史弟兄。史復電《馬太福音》22:21,說問題在於鞠躬是政治儀式抑或宗教儀式?後者把孫當神拜,前者則把他當作貢獻巨大的政治人物(國父)而紀念。
《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147頁。
同上,149頁。
我們原是罪人。感謝主!因信主耶穌得以重生,有神的生命,有聖靈內住,與主合一,是神的兒女。將來有一天,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兒子(有基督生命的人)進榮耀里去(來2:10;約一3:1-2)。但我們並無神格,並非自有永有,也非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不可以說“我是神”,不然會落到異端中去。父神是我們所永遠敬拜、敬愛的主宰。同樣,聖經是說,“我活著就是基督”(意思是在生活、事奉上彰顯基督的生命),並未說“我是基督”。可悲!最近(2001年初)有一群人竟然在特會中集體大喊“我是基督!”當心!《馬太福音》24:23-24:假基督已出現不少。大陸異端“東方閃電”中就有一個“女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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