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討論:九十歲投降入教 | |||||||||||||
送交者: 黑門山 2012年11月30日06:52:1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九十八歲是個執拗的年齡
hebai 送交者: hebai 2012年11月28日15:22:3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君不見hebai當年認識的那位佛教徒女士她爹,以九十八歲高齡舉拐要打她娘,造成後者跌倒,粉碎性骨折? 又有丁光訓主教以九十八歲高齡離世。有人說:“真的不知道他臨終那段時間他有沒有悔改, 他那時內心有沒有對馬上要與神見面的恐懼感? ”。說話人的心裡是希望丁光訓主教在最後的日子裡能夠悔改,從而進入天堂。 這倒是與hebai於九十歲投降入教的想法不謀而合。大家想想,早入幾十年的教除了辜負上帝的期許還能幹什麼呢?不如到臨了,什麼人生的仗都打過了,再像那與耶穌一起被處死的殺人犯,或者台灣那個陳進興,在最後一刻一吐口,再也來不及犯罪了,順利進入天堂。 現任基督徒們認為洗前洗後犯罪不一樣,因為洗後所有犯罪就因其重生被覆蓋了。hebai認為洗前洗後犯罪不一樣,洗後犯罪是沒有重生的表現。 日日更新是不存在的。 ================================================= 你這個認為說明你還不明白福音的真義, 仍是要靠自己。 送交者: adajo 2012月11月29日13:50:2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這就是我們的根本區別 由 hebai 於2012-11-29 02:32:56 洗後犯罪或許是沒有重生的表現, 或許不是。 “洗後所有犯罪就因其重生被覆蓋了”—— 如果可能的話(當然這就是說不可能),某人重生多少次都不能覆蓋他的罪哪怕一絲一毫。 人的罪, 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死替我們了結清帳的。 這世上沒有一個義人。 接受了神的救恩的,承認自己的不義也接受基督是他們的義; 唯有耶穌的寶血洗淨人的污穢, 清償人的罪債。 福音是告訴我們, 我們自己不能救自己, 不能用好行為, 洗以前不行, 洗以後也不行。 一 個信的人, 照着神的應許, 他裡面會接受一個從神而來的不犯罪的生命。 既是生命, 就有成長的問題。 但無論如何, 這個新生命表現出來就能夠讓這 個信的人做出一些好行為來。 這樣的好行為, 只是這個信的人裡面有新生命的一個證據, 而不是促成他得救或成聖的原因。 沒有 信的人也會有好行為。 比如hebai, 幫助有需要的人, 不僅在金錢上, 而且願意盡力。 只要開了口, 就不食言而肥, 不顧兇險, 主動開車把有 需要的人送去人間地獄之城。 當然, 做完了好事之後, hebai心裡還是很高興地, 更加有理由側視失敗的基督徒們。 信的人 也會有好行為; 比如一位基督徒, 看見另一位基督徒沒有照着一位請求幫助的外邦人的要求幫助TA, 不問情由, 覺得這簡直不象話。 於是給那位外邦人 留下電話, 告訴TA有事隨時可以來找自己。 當然, 做完這事之後, 留下電話的基督徒也很高興, 於是加入hebai的隊伍, 側視失敗的基督 徒, 用白眼殺死他, 就象對待醜陋地在地上蠕動的蟲。 信的人也會有好行為; 再比如一對天生就比較熱心腸、見不得人受苦的基督 徒夫婦, 某場合認識了一家不信的人。 不久得知不信這家的先生公司破產, 收入全無。 他們和不信的那家一起禱告, 帶他們去教會。 不信的那家人也 很樂意接受他們的邀請, 去教會聽福音聽得津津有味。 這對基督徒夫婦也像hebai一樣, 覺得不能停在這裡, 需要給人家玉, 所以奉獻了一筆錢給教 會, 請教會用教會的名義轉給不信的那家人, 幫助付房租。 因為他們想要遵照耶穌說的, 不想讓人知道是他們做的, 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錢都是神給的, 不敢竊奪神的榮耀。 然而事情並不如他們所想的發展。 不信的那家人收了錢, 居然如數寫了一張支票奉還給教會, 從此再不去教會聽道。 摸不 着頭腦的基督徒夫婦作為去了解情況的朋友側面一問, 才知道自己的好事做過了頭。 因為不信那家的先生也是個有良心的好人。 他本來聽福音又交了朋友很 開心, 並沒有多想什麼。 後來接了錢, 嚇了一跳: 這是不是教會給入會的會員們發的獎金? 如果是這樣, 教會這錢是哪裡來的? 心裡有疑問, 順手一翻聖經, 魔鬼就幫他翻到聖經里的瑪拉基書。 哦!原來如此, 先生恍然大悟, 原來入了會要上交收入的十分之一呢! 格麼老結棍, 幸好發現得 早, 這獎金可萬萬拿不得! 於是有了前面支票的故事和不再去教會的防範…… 聽聞此事, 基督徒夫婦懊悔不已: 原來是想幫助朋友, 卻變相地攔阻了 朋友認識耶穌基督, 害他們失去了更大的福份。 這對基督徒夫婦回頭思想, 發現他們做好事前沒有好好向神禱告、求問神, 因為下意識地認為做好事總是 錯不了的。 我們人不常是這樣嗎, 能夠做就去做了, 不需要先跟神打個招呼。 不能做再打招呼跟神禱告那才是常態嘛—— 能靠自己就行動了先, 不能 靠自己再倚靠神。 難怪聖經上說, 在罪人裡面一無良善。 不是出於聖靈的帶領而是出於人天然的熱心和好意, 卻造成了惡的後果, 人的善是多麼的殘缺 不完全! 信的人也會有好行為。 又比如一位基督徒, 就是之前被當作蟲子被翻白眼的那位基督徒, 他當初發現那個請求幫助的 外邦人說話不誠實, 就和配偶就近找了個人家不注意的小屋子去禱告, 跪在神面前求問神。 結果心裡不平安, 就沒有照着那外邦人的要求幫助TA, 而是 照着自己所能負擔的給那外邦人提供了另外一些必要的幫助。 事實證明沒有說實話的請求幫助的外邦人是在逃離請TA來教書提供經濟及身份支持的學校以尋求 更好生活的途中。 因着這位基督徒禱告尋求倚靠神, 神就信實地保守他, 救他脫離法律糾紛的禍患, 同時也借着他救了當時有關的其他基督徒們。 可 是這位基督徒也因此被人誤會當作蟲子, 被翻了很長時間的白眼。 他的心裡感覺十分冤屈。 每次被翻白眼, 都很傷心。 雖然知道主說:伸冤在我, 我 必報應。 可是有時實在是被蔑視地太傷心了以至於忍不住想去分辯。 當然, 就象在彩虹被那些聖潔的人排擠並遭遇白眼的人一樣, 他連分辯的機會和場合都 沒有, 一次都沒有。 每次被踩, 他想喊冤, 他想抱怨, 可是聖靈在他裡面, 不僅說伸冤在主, 而且說要為傷害你的人禱告和祝福。 他實在做不 到, 因為痛啊! 因為是不能避免見面的弟兄姊妹, 所以那疼痛無法止息。 他痛到一個地步, 晚上睡覺都咬牙切齒, 把牙給咬碎了。 聖靈光照他, 讓他看見自己的不饒恕是何等可怕的罪, 比他的牙都要堅硬。 他又一次哭了, 不是因為被翻白眼的疼痛, 而是對於自己裡面一無良善的懊悔。 當他在 神面前伏下來認罪的時候, 他驚奇地發現, 他能夠開口為那些蔑視傷害他的人禱告並求主向他們施恩祝福了。 不僅是那一天, 而且是以後每一次被踩之後。 他聽到自己禱告說:主啊, 你是識路直到底、不肯讓我迷途的主, 謝謝你這樣愛我, 求你也不要讓某某迷途…… 他的心就震動: 這怎麼可能是我的禱 告?! 按照我的本性, 我巴不得某某也要嘗嘗我所受的苦,管他迷途不迷途, 反正多的也不要、只要體驗一下他加給我的那些痛苦的, 現在我怎麼會做這樣的禱告呢? 哦, 主啊, 我知道這實在不是我這樣的罪人本來願有的禱告, 這實在是在我裡面的你做的! 哦, 主啊, 我知道我自己裡面是一無良善的, 所以這個榮耀要歸給耶穌基督並從祂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 現在hebai你明白了嗎, 這些好事之間的根本區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進入天國/得救不是那麼容易的。 送交者: 雅歌 2012月11月29日12:28:3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九十八歲是個執拗的年齡 由 hebai 於2012-11-28 15:22:37 因為: 1。”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以賽亞書55:6) =〉神給機會時要把握住,不給機會時要也要不到! 2。”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 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里。 “(約3:8-10) =〉既然用“凡”, 垂死之人如何結果子? 與主同釘十字架的那位強盜是例外,就只有這麼一件,憑什麼可以要求同等待遇? 3。”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馬書11:21-22) 4。那時,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 四十年之久,我厭煩那世代,說:“這是心裡迷糊的百姓,竟不曉得我的作為!” 所以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所以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詩篇95:9-11 ========================================= 有機會時不肯相信,就是試探神的耐性。小心神這麼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於信的事,還是執着點好 送交者: xiangpu 2012月11月28日22:46:4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九十八歲是個執拗的年齡 由 hebai 於2012-11-28 15:22:37 如果真的不信,也用不着到了臨死前晚節不保。 但願真實的神憐憫你,願他的光照耀你,願他的愛感動你,願他的真實說服你,好讓你能夠真的相信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持一把臨死歸主的想法 送交者: 新民 2012月11月28日19:53:1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九十八歲是個執拗的年齡 由 hebai 於2012-11-28 15:22:37 如果何白兄持定這個基本想法生活,一直到九十歲都隨時預備好口裡認耶穌是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而這種直到九十都隨時預備好為主殉道的想法,一定蒙主的悅納。基本上就是想着永恆過日子。值得推崇。 老丁如果死前聰明的話,他應當會放棄以前的假冒為善,悔改歸正。但活到不夠便利的年歲,不老年痴呆的很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便你口中不信,可是心裡已經有好多是順從了神的話了, 送交者: 無為 2012月11月28日18:25:3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九十八歲是個執拗的年齡 由 hebai 於2012-11-28 15:22:37 這要比很多雖然口中相信,心裡卻有很多不信的人 相差豈止十萬八千里。 神是真理,不會對自己的話改來變去的,所以才是不變的真理,讓人可以始終如一的追隨,沒有矛盾。 如果 一萬個道理都已經順從了神的話,只剩一個刻意否定,好像堅持着什麼“自我的原則”。 到了這個地步,你自己靜下心來默想,都會覺得自己有點反向的“虛情假意”了。 什麼才是真實的道理呢?既然所有的道理幾乎都慢慢明白了,為什麼又這般堅持口頭的“老我”? 虛假麼~~~~ 呵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n spirit and in truth? 送交者: mean 2012月11月28日15:26:3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九十八歲是個執拗的年齡 由 hebai 於2012-11-28 15:22:37 don't bet on it. most of those who hang their hope on "九十歲投降入教" gets exactly what they want -- chaff. —————————————————————————————————— ZT我們外面的人雖然毀壞,裡面卻一天新似一天 送交者: 雅1 2012月11月29日06:46:3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這就是我們的根本區別 由 hebai 於2012-11-29 02:32:56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1836568/ 重生既是一件事實,那樣必定有一個新生出來的人了,但是那個人在哪裡呢?我們要回答這個問題:「是,實在有一個新生出來的人;聖經中稱這個人為『裡面的人』,同時稱那第一次所生的人為『外面的人』。」容我們讀經上的話:「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 這一節經文在中文的譯本里有兩個錯誤:第一,這一節經文的希臘原文有一個「人」字,中文的譯本卻把它譯作「體」字;第二,中文的譯本加了一個「心」字,是原文裡所沒有的。這一節經文在原文是說:「所以,我們不喪膽。我們外面的人雖然毀壞,裡面卻一天新似一天。」前一句說「外面的人」,後一句是說「裡面的」。後一句雖然沒有「人」字,但對照上面的意思,也可以清楚看出它的意思是說「裡面的人」。所以英文的譯本就在後一句當中「裡面的」以後加上一個「人」字,在這一節中我們清楚看出信徒的兩個人:一個是「外面的人」,是從肉體生的,是顯於外的、看得見的;一個是「裡面的人」,他是從靈生的,是隱於內的、看不見的。可惜在中文的聖經譯本里竟把這「外面的人」譯作「外體」;又把這「裡面的人」譯作「內心」,以致這一節中很重要的一樣真理竟被掩藏起來。 五、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嗎? 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問題並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可以犯罪嗎?」聖經對於這個問題已經給了一個很清楚的答案說:「斷乎不可!」(參羅六1-2) 我們的問題也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嗎?」沒有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一個人若願意犯罪就足證明他未得重生。我們的問題,更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應當犯罪嗎?」這個問題簡直不成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應當犯罪。 我們的問題乃是「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嗎?」換一句話說就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有沒有犯罪的可能性?」 許多虔誠的信徒因為不十分明白這一件事,以致自取了多少無謂的懼怕、憂愁、失望和痛苦。這些人是真實信主得了重生的人,他們在悔改信主的時侯是那樣的為自己的罪憂傷懊悔,那時他們恨罪到了極點,他們定意一生與罪斷絕關係。他們決志再不犯罪,他們想他們既然這樣恨惡罪惡,決志離棄罪惡,一定可以畢生不再犯罪了。不料過了一些日子,他們竟然犯罪,甚至老犯的,還是在人眼中看為很重大的罪。他們在那時就懷疑到了自己是否重生的問題,不然,怎麼會又犯罪了呢? 如果他們聽過什麼人講道說:「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能再犯罪。」他們更會信自己是末曾得重生了。他們既然以為自己末得重生(其實他們已經得了重生),自然要再去追求重生的經驗。他們再去悔改,再去信主,再懇切的在神面前為罪自卑。他們想現在他們得重生了,今後可以不再犯罪了。不料過了一些日子他們又犯了罪。到這時他們真覺得莫名其妙。他們想自己到底有沒有得了重生呢?若說沒有,自己真有過重生的經驗;若說有,怎麼到如今還能犯罪呢?一個信徒走到這種地步是最容易失望跌倒的,或者他竟會完全疑惑他所信的道理來也未可知。 還有些信徒弄出一種比這個更危險的錯誤來。他們在得了重生以後偶然又犯了罪,便以為他們從此滅亡了。他們以為現在犯的罪再不能盼望得赦免。他們想現在犯罪乃是明知故犯,現在所作的乃是褻瀆聖靈(其實褻瀆聖靈是什麼意思他們還不曉得)。他們以為已得重生的人如果再犯罪便不能再得赦免。這種錯誤的觀念不知道害了多少信主的人。他們並未被神棄絕,但他們以為他們已經被棄絕,所以他們一生度着畏懼、絕望、痛苦、悲觀的生活。他們自己的境況既然這樣困苦可憐,自然更不能幫助別人、引領別人了。 聖經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 「我們若謊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這段經文中的「我們」是什麼人呢?約翰這封信不是寫給未得重生的人,乃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的。而且他不是說「你們」,乃是說「我們」,那是連他自己也包括在裡面了。大概總不會有人說寫那封信的老使徒約翰未曾得重生吧。他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再犯罪,這兩句話又怎樣講呢? 往下他又告訴我們一個得潔淨的方法,「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裡約翰說我們知道我們有罪,但不必絕望,不必畏懼,只要我們能認自己的罪,就必得看赦免和洗淨。 同時找們在這一節經文中又可以看出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正因為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所以他們須要認罪,好得着赦免和洗淨。容我們往下再讀約翰所寫的幾句話: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1~2) 這一段話也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的。約翰說他寫這話給他們是要叫他們不犯罪。既需要寫這話給他們,叫他們不犯罪,可見他們是能犯罪的。正因為他們能犯罪,所以用得着約翰寫這話給他們,幫助他們、提醒他們,叫他們不犯罪。 但不幸有人犯了罪將怎樣呢?約翰往下說什麼呢?他說:「若有人犯罪,就顯明這人不是屬神的,這人末曾得着重生」嗎?或說:「若有人犯罪,他就是明知故犯,再不要指望得赦免」嗎?或說:「若有人犯罪,神必要取消他得救的資格,除掉他所得兒子的名分」嗎?不是這樣。約翰沒有這樣說。這些說法是後來的人發明的。約翰所說的乃是: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啊,這是何等寶貴的話!這話是怎樣能幫助那些被罪打傷的信徒?怎樣能安慰他們,使他們不致絕望,不致灰心?如果神的每一個孩子都清楚記得這話,將要有多少無謂的痛苦、畏懼、憂愁、失望都被消除?將要有多少被罪打傷的信徒立時就得着醫治? 但也許有人以為聖經中有這一段教訓真是極不好的,他們想這段經文豈不要使許多信徒有恃無恐的犯起罪來。他們想我們應當極嚴厲的警誡信徒說,若是得了救的人再犯罪,他們就是將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他們再沒有得赦免的指望,這樣方可以幫助信徒不敢犯罪。他們想如果講得救的人犯了罪仍能蒙赦免,必要有許多信徒放膽去犯罪。那是何等可怕的事呢! 上面所說的這種思想是由於不明白聖經的道理而發生的。若是一個信徒真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有過跟隨主的經驗,他必不會謊這種話,也決不再有這種顧慮,他不但不說這一段經文有害,他正要因着這一段經文惑謝神、讚美神了。 比方說我有一次住在一位朋友家中,一天早晨我用剃刀刮臉的時候失手將臉割破了一塊。那一位朋友家中本來備有許多醫藥用品,他一看見找割破了臉,便立刻拿一瓶創傷藥,取出一些來塗在我的傷處,並且他將一瓶創傷藥送給我,又告訴找無論什麼時候割破了臉,或是割傷了手,都可以隨時塗一些在傷處,免得有什麼毒物從傷口進去,以致染毒,發生危險。 我的朋友又許諾我,什麼時候用完這一瓶藥,他還要再送給我。我因為得了這樣有用的東西可以避免受傷中毒的危險,便十分惑謝我的朋友。 以後我回到自己屋裡打開這個瓶子一看,其中的藥不少,我估計這瓶藥總可以用個幾十次,於是我便拿起刮臉的剃刀來,向臉的左邊、右邊,橫着豎着連割了好幾刀,以後再取些藥出來照着傷口的數目一一塗上。我喊叫說:「現在好了,我有創傷藥了。我可以時常割破我的臉、我的手也無所顧慮了!」 請問如果我這樣作起來,看見我的人要說我什麼呢?我知道他們一定要說我瘋了。但我不會這樣作,我決不會這樣作。創傷藥是有用處的好東西,我感謝着領受我的朋友的饋贈,我要保存這瓶藥,以備我失手割破皮肉的時侯使用,但我決不肯因為有藥的緣故就任意去割破我的皮肉。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受傷害,要感痛苦,除非是神經有病的人,試問誰肯這樣作呢? 約翰壹書二章一、二節的話正像神給祂的孩子們的一瓶創傷藥。祂看見他們有時因不留意以致受傷——犯罪,祂恐怕他們因受傷而染毒——失望跌倒,所以給他們這瓶藥,叫他們在受傷的時快拿來塗上。 創傷藥是為人失手割破皮肉的時侯用的,但沒有人因為有了藥便任意割破自己的皮肉,因為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感受痛苦的。神給祂的孩子們的這一段恩惠的言語是為信徒軟弱犯罪的時候用的,但沒有信徒因為有了這段恩惠的言語便去任意犯罪,因為犯罪在一個得了重生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比一個人割破了他的皮肉還要痛苦許多倍。 我要將這瓶屬靈的創傷藥介紹給一切信主的人,我不怕他們因為聽了這段教訓去犯罪,因我知道真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肯故意犯罪。或者有一些並未真實悔改信主,並未得着重生的教友(注意我稱他們為教友,卻不稱他們為基督徒),因為聽了這一段經訓就有恃無恐的去犯罪,但這並不足顧慮,因為沒有得重生的人無論如何總是喜歡犯罪,就是沒有這段經文,他們所犯的罪又何嘗少一些呢。 神的應許是為祂的孩子們(已得重生的人)預備的,末曾得重生的假信徒若去妄用神的話,那就不是我們所能禁止的了。 一個信徒犯了罪,正如一個人受了傷一樣。人都不願意受傷,然而人都免不了受傷。我們應當囑咐我們的小孩子小心自己不要受傷,同時我們也當為他們預備治療創傷的藥品,使他們在偶然受傷的時候不至驚惶失措。我們可以將受傷的痛苦和危險告訴他們,使他們因此懷着戒心,謹慎自己,免得受傷。但我們萬不可告訴他們說,人一受傷就立刻會因傷而死。 如果我們以為必須這樣警誠我們的學生、孩子,他們才不敢傷害自己,那麼,有一日若他們偶然受了一些不致危及性命的傷,小孩子卻因驚恐過度卻而患了神經病,那是何等愚昧的辦法呢! 真得了重生的人都不願意犯罪,然而人們卻難免犯罪。我們那位滿有智慧又慈愛的天父,一方面在聖經上警誡我們不要犯罪,將犯罪的害處都指示我們,一方面又為我們預備了一些救急的藥品,使我們在偶然犯罪的時候可以應用,免得我們陷入更大的危險中。 可憐許多無知的信徒不知道從哪裡聽來一種道理,竟說信徒得了重生以後如果犯罪必定再不能被赦免,連他們所得的救恩與生命也要失去。其實犯罪的害處本來還沒有這樣大(自然犯罪是有許多害處的),這種錯誤的道理卻把那些偶然犯罪的信徒嚇得心靈患了重病,有的經過多日才得痊癒,有的一生差不多成了廢人。這是何等可惜的事呢! 現在我們離開約翰壹書,來讀哥林多前書中的幾段話: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林前一1~2) 「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羞世人的樣子行嗎?」(林前三3)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2)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林前六1—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壞。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頓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林前一一28-30) 請問哥林多的信徒是不是得了重生的人呢?在這封信的起始保羅稱他們為在基督耶穌里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我們能說在基督耶穌里成聖的人還未曾得重生嗎?——未曾得重生的人能稱為「聖徒」嗎? 從保羅所寫的話中可以看清楚哥林多的信徒確是得了重生的人。但在這一封書信里,我們看見在這些信徒中曾見「嫉妒紛爭」、「淫亂的事」、「彼此相爭」、「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欺壓人、虧負人」、「吃喝自己的罪」等等的事,這些明顯的事實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而且有時還能犯很大的罪。 容我們再讀另外一封信里的幾段話: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有忠心的人。」(弗一l)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一切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巾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25——32) 保羅稱以弗所的信徒為聖徒,為基督耶穌里有忠心的人,足證這些人不但已經得了重生,而且他們屬靈的程度還很高。就是對這些人保羅寫了上文所引的一大段教訓。他勸他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不要再偷」、「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不要啡神的聖靈擔憂」。他又勸他們除掉「一切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 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羅寫這一大段教訓不是完全沒有意思了嗎? 我們不用勸誠一個啞巴兒童說:「不要說謊,不要罵人。」因為啞巴不會說話,他不能說謊,也不能罵人。我們也不用勸誡一個瞎眼的人說:「不要看淫穢的小說和引人犯罪的電影。」因為瞎子什麼都看不見,根本不能看小說和電影。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羅寫這一大段教訓不是和教訓啞巴不要說謊、罵人,教訓瞎子不要看誨淫的電影、小說一樣的毫無意義了嗎? 豈單是在以弗所書中有這一類的教訓呢?在別卷書信里不也有許多這一類教訓嗎?使徒所寫的書信沒有一封是寫給不信的人的。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這些教訓不都成了毫無意思的「廢話」了嗎? 不用說普通的信徒,提摩太是保羅所倚重的同工,保羅稱他為愛的兒予,就是這樣的一位聖潔忠心的神仆,保羅還是教訓他「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 若是提摩太還須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的真理,不是更加顯明了嗎? 容我們現在再看一段保羅自己的經驗: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若我去作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侯,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着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4-24) 無疑的,保羅這一段話是述說他重生以後所經過的一種戰爭的經驗。他已經得了重生,他裡面有一個新人。那個由神而生的裡面的人喜歡神的律。「因為按着我裡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他「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戰,把他擄去」,叫他「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他陷在一種非常苦痛的境況中,這種境況是他在末得重生以前所末曾經歷過的。他定意要為善,但是竟做不到,他決心離棄惡事,但他竟離棄不了,他不願意隨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但他竟被它擄去。他失去了自由,他惑到不可名狀的苦痛和失望,以致他呼喊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多少真實得了重生的信徒都能從心中響應保羅所說這段話。他們經驗過這種戰爭,遭遇過這種失敗,感受過這種痛苦。他們中間也有許多人因為不明白這是新舊人的交戰,竟誤以為自己未得重生,所以才有這種苦況,如果再有人教訓他們說得了重生的人必不能犯罪,他們更要想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其實這種經驗正是一個證據證明一個人得了重生。 未得重生的人不喜歡神的律,罪的律也不會擄他,因為他根本是完全服在罪的權下。每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都有過這種戰爭的經驗。有許多得了重生的人也長久含辛茹苦地在這種苦況中度生活。這種苦況是得了重生的人必定經歷過的,然而他們不當長久在這種苦況當中生活。聖靈在聖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要使他們經過這種戰爭而得着一種勝利的生活,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里所描述的:「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有一段經文常被人誤解,被人引用作為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的證據: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8-9) 有些人引證這段經文說,這裡不是明說「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了嗎?不是又說「他也不能犯罪」嗎?那樣這倒真希奇了!我們在上面所查的一切經訓里,已經看見重生的人能犯罪,這裡怎麼又說不能呢?有些批評聖經的人又在那裡振振有辭了。他們說:「啊,我們早就說聖經是不可信的,聖經中有許多彼此衝突、互相歧異的地方,這不是一個鐵證嗎?不用說新約與舊約有許多彼此不合的地方,也不用說不同的兩卷書中有許多互相矛盾的地方,就是在同一卷書中,就有這樣彼此衝突的說法。約翰壹書第一、兩章中明說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第三章中又說『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這不是清清楚楚的顯明聖經中有許多錯誤嗎?」不,聖經沒有錯誤。若有錯誤,不是聖經本身的錯誤,乃是人弄出來的,或是譯聖經的譯錯,或是解聖經的人解錯,若是我們誤解了約翰壹書三章八、九節的意思,我們就難免說這兩節的話與別的經文互相衝突了。但我們若明白了這兩節的真義,就曉得這兩節與其它各段實在仍是相合不悖的了。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這是千真萬確的真理。神不犯罪,所以神所生的人也不犯罪。我篤信這事沒有疑惑,但我們要問神所生的人是什麼樣式?我們這個看得見的外面的人是不是神所生的呢?自然不是。這個外面看得見的人是父母生的,是從肉身生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他裡面有了一個新人,這個人是被神所生的,是像神的,是有神的性情的,這個人不犯罪,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但那個外面的人卻是從肉身生的,是能犯罪的,也是傾向罪的。 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那外面的人並末曾死去,乃是仍然存在那裡,不過他裡面卻多了一個被神所生的「裡面的人」。兩個性情相反的人住在一處真是一件不幸的事。他們常常惹起爭端,常常吵鬧,這就是保羅所說:「因為按着我裡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文戰,把我擄丟,啡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一個得了重生的人是有兩個人的——一個是外面的,一個是裡面的。外面的人是從肉身生的,是污穢的、喜愛犯罪的,裡面的人是從聖靈生的,是聖潔的、恨惡罪的,正是因為這個緣故,許多得了重生的人常惑到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所說的那種困難:「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許多實在得了重生的人因為不明白這個極大的真理,便陷在一種懷疑失望的苦境裡。他們在悔改信主的時候,是那樣的為罪憂傷痛悔,是那樣破釜沉舟的定志要永遠與罪斷絕關係。他們想自己既然得了重生,有了新生命,並且又立定這樣堅決的心志,從此一定可以完全脫離罪的束縛,作一個自由自在、聖潔無疵的人了。誰想到過了不多時竟遇着這樣劇烈的戰爭,而且屢屢的遭遇異常苦痛的失敗,這時他們真好似陷在五里霧中。他們心想若說自己未曾重生呢,卻清清楚楚的有悔改得救的經驗;若說自己得了重生呢,怎麼現在竟會有這種劇烈的戰爭,而且又遭遇這種苦痛的失敗呢?當他們陷在這種苦境中的時候,極容易受撒但的攻擊,或是失丟信心,或是跌倒退後。只有真理的光能幫助他們看明白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若明白這新人與舊人交戰的事,便曉得信徒有這種劇烈的戰爭不但不足以證明他們末得重生,反倒證明他實在是得了重生。 他們遭遇苦痛的失敗就是因為他們那「裡面的人」力量微弱,不足勝過那「外面的人」。他們已經得了重生,不該再懷疑到重生的事,他們現在所須要的就是求神「按着祂豐盛的榮耀,借着祂的靈」,叫他們「裡面的人剛強起來」(弗三16)。如果他們那「裡面的人」能剛強起來,制服他們「外面的人」,他們便能過着一種聖潔得勝的生活了。 或有人說,得了重生的人既然也能犯罪,並且有時還能屢次陷在罪中不能自拔,那樣他們與未得重生的人不是完全一樣了嗎?我要回答這問題說,不是的。未得重生的人與得了重生的人固然都能犯罪,但他們對於罪的態度和犯罪以後的感覺卻是完全兩樣。 未得重生的人不但犯罪,而且喜愛犯罪。他們活在罪中非但不感覺痛苦,反倒引為幸事,他們願意活在罪里。得了重生的人也犯罪,但他們卻恨惡罪。他們不願意犯罪,但他們卻難免陷在罪中。當他們陷在罪里的時候,他們感覺到一種不可名狀的痛苦。他們巴不得立時有人將他們從罪中救拔出來。他們喊着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大約我們都看見過羊與豬這兩種家畜吧。這兩種家畜中間有一種極顯見的分別——前老喜愛潔淨,後者喜愛污穢。因為羊的性情喜愛潔淨,所以它願意住在潔淨的地方,吃潔淨的食物,喝潔淨的水。因為豬的性情喜爰污穢,所以它願意住在污穢的地方,吃污穢的食物,喝污穢的水。 羊固然是喜愛潔淨的,但它們如果不謹慎,也難免落在豬所喜歡居住的泥坑中,以致弄得全身都是污泥,看見它們的人若不仔細分辨,也許會拿它們當作了豬。 雖然這樣,羊總是羊,我們決不能因為看見它們落在泥坑中,弄得滿身是泥,便說它們是豬,因為它們雖然落在泥里,但是它們並不喜歡在那個地方,它們雖然弄得滿身是泥,但是它們並不願意這樣。當它們落在泥坑中的時候,它們惑到一種深切的痛苦,它們發出求救的呼聲來,巴不得有什麼人快來,將它們從這種污濁困苦的泥坑中救拔出來。 豬卻不是這樣了,它喜歡在泥坑裡,因此它們四處尋找泥坑,及至遇見這種污穢的地方,便立刻跑到裡面去,在那種臭不可聞的泥水裡找些污穢的東西,吃下去、喝下去,滿足它們那種喜愛污穢的欲望。它們在那種污穢的地方不但不呼求人的救助,反得意洋洋。若有人想要將它們從泥坑裡救拔出來,它們倒要恨惡那人,用它們的利齒咬傷那人的手。 得了重生的人與末得重生的人所有的一個大分別就是這個。一個得了重生的人好象一隻羊,他有神的性情,所以他喜歡潔淨,不過,他住在這樣一個處處都是泥坑、陷阱的罪惡世界中,稍有不慎,便會落到罪惡的泥坑裡,沾染上一些罪惡。但一個得了重生的人落在罪惡里正像一隻羊落在泥坑裡一般,他會感到不可名狀的痛苦,不住地從裡面發出求救的呼聲,他渴望從罪惡中得着釋放和解救。一個末得重生的人就不是這樣。他尋找機會去犯罪,以犯罪為樂。他在罪惡中正像一隻豬在泥坑裡一般的得意,如果有人哀憐他,設法救他脫離罪惡,他不但不樂意受那人的幫助,反倒以為那人要害他,是要羞辱他,是要損害他的利益和名譽,因此怒目相向,與那人為敵。這種情形我們不是屢次的看見嗎? 我在不明白這些真理的時候,以為凡品行好的基督徒才是基督徒,品行不好的就是假基督徒,現在我才明白這種判斷有時是對的。品行不好的基督徒誠然有許多果真是假的,然而其中也有一些正像落在泥坑中的羊,陷在罪里,但是不願意在那裡。他們犯了罪是我們看見的,我們卻末曾看見他們是怎樣的惑到痛苦不安,其實他們為此不知道落過多少滴眼淚,發過多少次嘆聲。他們盡力掙扎,要想脫離罪惡的束縛。他們幾次的勝利我們未曾注意,但他們幾次的失敗卻都被我們看見,因此我們便說他們是假基督徒,是未得重生的。請想他們冤屈到了什麼地步!請問我們這種武斷是不是合理呢? 察驗一個人是否得了重生,不要只看他是否犯罪,更要緊的是看他對罪的態度如何。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然而他們斷不能喜愛犯罪。末得重生的人不但能犯罪,而且喜愛犯罪。這就是這兩種人中間最大的一個分別。 不引領人到基督面前使他悔改信主得看重生,只去改良一下他的環境,幫助他去掉一些外面的壞習慣嗜好,盼望他從此以後,可以作好人不再犯罪,這正像把一隻豬從泥坑裡拉出來,為它用淨水洗浴,然後預備一間清潔的屋子,叫它住在裡面一樣。當這隻豬住在這間清潔的屋子裡的時候,它的外面實在變清潔了。但有一日看守的人忘記將門關好,這隻豬便立時逃出去,一直跑回它從前所躺臥的泥坑中,恢復了它從前的污穢生活。 裡面的性情沒有改變,只改變一些外面的事,是沒有多少益處的。現在許多傳道的人,所講的那種「改良社會、提高人格」的道理就是為豬洗澡的辦法。這種辦法永遠不會收什麼真實的效果,惟有傳揚基督耶穌的福音,指示人悔改得救的道路,幫助人信主得重生,才是徹底的辦法。 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不單是因為他們處在污穢邪惡的世界中,隨時有試探和陷阱,也是因為他們裡面有兩個絕對相反的性情: 一個是屬地的,一個是屬天的;一個是污穢邪惡的,一個是聖潔良善的;一個是在第一次生的時候得着的,一個是在第二次生的時侯得着的。這兩個性情也就是我們以前所說的兩個人——外面的人和裡面的人。外面的人強過裡面的人,裡面的人便被外面的人制勝;裡面的人強過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便被裡面的人克服。裡面的人得勝掌權的時候,這個信徒就度着聖潔、高尚、快樂、滿足的生活;外面的人得勝掌權的時侯,這個信徒就度着污穢、墮落、痛苦、煩惱的生活。 正是因為這個緣故,保羅寫信給以弗所的教會說:「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求祂按着祂豐盛的榮耀,借着祂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弗三14—16)這是保羅為教會所奉獻的禱告,這也應當作為我們每個信徒在神面前所發的呼求。 屬神的人在世界上生活的時侯,常常遭遇三種仇敵的攻擊。一個仇敵是他們的肉體,或說外面的人;一個仇敵是空中掌權的惡魔;還有一個仇敵就是這伏在撒但權下的世界,或稱為污穢邪惡的社會。 從人事一方面看起來,我們真是毫無得勝的指望。這三個仇敵中的一個就足能制服我們有餘,何況三個仇敵聯合起來向我們進攻呢?這罪惡的世界在我們四面包圍着我們,撒但從空中向我們進攻,我們的肉體在裡面起來響應。這種情勢拿現代戰爭來形容,正可以說四面被海陸軍包圍,空中又有飛機的轟炸,裡面還加上第五部隊的擾亂。似乎保守陣地尚且辦不到,哪裡還提得到勝利呢? 感謝神,我們現在借着祂的話,確實的知道我們雖然處在這種四面受敵的境況中,卻仍有得勝的指望,因為我們的元帥基督已經戰勝了一切的仇敵。祂永遠活着,祂要扶助我們,增加我們的力量。祂要率領我們與那些兇猛的仇敵作戰。我們靠着祂不但能得勝,而且能得勝有餘。只要我們信祂、靠祂、親近祂、聽從祂的命令,我們必能看見祂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祂的能力是在我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那時我們必要像保羅那樣說:「所以,我更喜歡夸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一二9—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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