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一九四二》片尾曲使用小敏《唱一首天上的歌》歌詞一事,神州傳播協會已代表小敏與華誼兄弟公司簽約,授予影片使用權,制片方會註明歌詞出自“小敏迦南詩歌574首”,並主動支付稿費4萬元人民幣。小敏已全數奉獻給神州福音事工。我們為迦南聖詩走進馮小剛電影感謝神,願神祝福馮小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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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今天遠牧師發表在在臉書上公布的消息,看到上面說“我們為迦南聖詩走進馮小剛電影感謝神”真的感到難過。
原來讚美詩的地位 在很多人的眼裡是不如名導的電影的。竟然會為讚美詩走進名導的電影如此感到榮幸。整個的本末倒置。
想起這裡曾經看過信必安姐妹的見證,一個坐墊分別出來做禱告用,就不做他用。
而今天,受聖靈感動寫詩歌卻不再是單單讚美上帝,因為在署名和價格的面前,讚美詩是可以拿來賣的,賣作他用,賣給名導做電影歌曲。
啊,真信感到難過。感嘆在名利的面前,神的地位在人們的心中是如此的不堪。一個名導的光環,一個署名的肯定,一筆不小的稿費,神的地位就如此廉價的被本末倒置了。許多人卻還在這名利雙收的事件中滿足開心不已。
國內新浪微博上不斷有人問我怎樣成為一名基督徒。聖經說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就可以得救。具體說來:讀聖經認識神(可購買或下載一本聖經,建議先讀新約後讀整本),常禱告親近神(用心靈和誠實),在教會敬拜神(找到身邊的弟兄姐妹),生活中榮耀神(效法耶穌),將一生交給神(凡事交託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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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另一段遠牧師發在臉書上的,也讓我感到很難過。因為在解釋福音竟然隻字未提:認罪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