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靈修生活二十七式 (10) |
| 送交者: 范學德 2004年04月29日10:47:5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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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生活二十七式 (10) 范學德
10.“愛到深處,無動於衷”——艾哈特(1260-1328) 艾哈特認為,與神合一是每一個基督徒靈命歷程的最高目標,並且唯有通過上帝的恩典,才能達到這個目標。這就要求不斷地對凡俗生活中的美醜,貧富,窮達等境界表現出卓然不群的見解,進而無視它們的存在。“卓然不群,無動於衷。” “卓然不群,無動於衷” 就是一種持續“忘我”的操練。艾哈特堅持主張: “應當別無所求:既不求心領神會,也不求博學多問,唯求專一敬虔,幽然沉潛,平靜和諧——若有所求,獨獨渴求上帝的意念。” “愛到深處,無動於衷”,艾哈特靈修神學的秘訣是個“忘”字:忘卻對世界的掛念,忘卻自己,甚至忘卻去思想關於神的意念,停止對上帝屬性的想象,不去回想信息教義中的教導,忘卻傳統的禱告詞,只存着相信和盼望,單純地來到“當下的上帝”面前,等候他賜給我們“當下的啟示。” (第111頁) 艾哈特告誡人們對上帝要坦誠: “。。。我們心中的事都將無所隱藏:無論我們處在什麼境況下,或剛強或軟弱,或喜樂或悲愁,當將所有的事向上帝敞開,全然交給他。即或心中有什麼其它戀慕執迷,也當忍心割捨。因為究其實,如果我們向上帝揭露我們自己。上帝會回報我們,上帝會以向我們揭露他自己作為我們向他敞開的回報。” (第111至11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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