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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子按血氣或肉體和律法而生驕傲,他不能容忍次子按屬靈的原則或恩典存在與上升;於是,只能反過來主張自己根據律法的特權,和次子肉身的不配。但聖經的屬靈真理和這個肉身道理恰恰是對立的。於是,貫穿聖經始終的故事,就是救恩真理對長子邪教的勝利。
從創世記開始,哥哥該隱就殺害了亞伯,而該隱的憤怒首先起源於長子的特權意識。以實瑪利對以撒的逼迫,由於以實瑪利的埃及血統,肉身的自卑使這個長子對以撒更為忌憚。以掃與雅各的故事更讓長子文化覺得匪夷所思。救恩真理完全翻轉了按律法和理所應當得救的那種屬血氣或肉體的道理,上帝要讓卑賤的升高,讓人知道何為救恩。並非上帝無視雅各的卑鄙,而是上帝更憎惡以掃的自以為是和對神的不敬(申命記9:5)。因同樣的緣故,雅各的長子流便和猶大的長子珥,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創世記49:3,歷代志上5:1-2,創世記38:7)。為了這樣的真理,創世記48:17-20告訴我們,雅各怎樣將以法蓮放在瑪拿西之上,而約瑟對此都無法理解;儘管約瑟自己恰恰是靠恩典被視為長子的(耶利米書31:9)。
更徹底彰顯上帝對長子邪教的憤怒的,是祂在埃及所行的事。出埃及記12:29,“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里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以實瑪利有一半的埃及血統。以色列人是從埃及出來的,這種長子邪教根深蒂固。民數記12章中米利暗和亞倫對摩西的控告正是出於這種長子文化,米利暗是姐姐,亞倫是哥哥,不平衡、嫉妒和精神控制的挫敗,顯然埋藏已久,肉身攻擊不得不發。
一直到耶穌來,祂自己向我們講論了神對長子邪教的憤怒與憐憫,這就是路加福音15章兩個兒子的比喻,我們看見,大兒子比小兒子失喪的更為徹底,他就是長子邪教的總結。請注意大兒子的控告:“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路加福音15:30)。全是肉身的控告:性、錢和食物。馬太福音20:1-16講論了“紅眼病”的故事,道理是一樣的。但是感謝神,為了將人從長子邪教的深淵中拯救出來,上帝讓祂的獨生子取代所有的長子,讓基督在我們眾弟兄之中作長子(羅馬書8:29,希伯來書1:6),讓我們這些次子在基督里作上帝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