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中的棘手思維(簡體) |
送交者: Redfoot 2004年06月02日08:47:3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信仰中的棘手思維
我必須表現的好,否則神就不會愛我;當我有這樣的思想時,我會很失望,常常情緒很低沉,因為自己的行為、思想離神的標準太遠了!為什麼我有心追求,還是很難達到神的標準?為什麼我無法活出神的標準?我真沒有用! 這一覌念顯然是法利賽人式的思想。也是保羅極力批評的思想,在羅馬書中保羅特別強調“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神的標準是非常高的,這點我們可以從以賽亞的感嘆知道:“「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以賽亞書6:5,如此看來在聖潔的神面前,人實在無法靠行為來獲取神的愛,人永遠無法達到神的標準,神的愛的賺取也是不可能的。
罪人是神所恨惡的,神會降天火來燒我這個罪人;我很懼怕神,祂不會愛我的,我是祂的敵人,神天天都在與我過不去,我算是死定了。 這句話一半對一半錯。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16,這裡很清楚地說明了神對罪人的心意,是要施行整救。神要救人脫離罪,人若能夠勝過罪的捆綁只能是在耶穌基督里,是在神的恩典中,是在神愛的接納中;唯有在神的愛中信者才能活出基督的生命。 罪惡,是神所恨惡的;然而,神知道我們被罪惡轄制着,常是不能自己。神對罪人卻是按我們的本相接納我們“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羅馬書15:7。要想做到彼此接納,首先要接納自己;不接納自己的人是不可能從內心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是一個很顯然的事實,你的鄰舍與你是同樣的人;不愛自己接納自己的人,對鄰舍也是同樣無法接納。
如果我的表現不合神的心意,神就不會愛我;每每有一些小錯出現,我就不敢來到神的面前,因為這時神是厭棄我的;這使我很灰心,不願意來到神的面前,不願意讀經和禱告;因為神太難親近了,我如何能夠活在這麼高的標準中? 這是一個極大的信仰謊言,保羅這位大蒙主使用的使徒還要感嘆,自己在罪的面前的無能為力:“因為按着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羅馬書7:22-24。如果我們今天可以勝過罪的律,耶穌基督的救恩就不需要了。只有在基督里我們才能勝過罪的力量,這是神的奇妙工作,不是我們自己的能力。“感謝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羅馬書7:25。
神一定會應許、並成就我所有的禱告,因為神是大能的,是愛我的神;我是祂的孩子,神是我的天父;否則神就不是全能的,也不是愛我的天父。 如果這是正確的觀念和信念,詩人們也就不會感嘆地說“耶和華啊,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你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呢?我心裡籌算,終日愁苦,要到幾時呢?我的仇敵升高壓制我,要到幾時呢?” 詩篇13:1-2。“主啊,你看着不理要到幾時呢?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他們的殘害!救我的生命脫離少壯獅子!” 詩篇35:17。“耶和華啊,惡人夸勝要到幾時呢?要到幾時呢?”詩篇94:3。 神的恩典是完全的,神的目的是要使祂的兒女得益處;如何能得到益處,實在不是我們祈求什麼都會得應許;有時神可能會按照我們相反的意思行事,也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不能單憑禱告是否蒙應許,來確定神的恩典是否與自己同在。
我今天受苦都是因為神的刑罰,神不愛我才會讓我受這麼多的苦;神簡直就是虐待狂,一定要我受苦才滿意。 受苦是隱藏的祝福,如果喬布的受苦是沒有意義的,苦難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苦難會使生活在罪惡中的人,認真思想人生的目的,從而歸向神;苦難會使認識神的人,生活更聖潔,更加認識神的恩典。在基督里生命的被建立必須會有受苦這一過程“我先前怎樣留意將他們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苦害,也必照樣留意將他們建立、栽植。這是耶和華說的。”傑里邁亞書31:28。真正來自神的建造,必會有拆毀與重建的過程。 耶穌基督也曾受苦,而且還被世人釘上了十字架;然而天父卻對祂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神的愛子尚且在世上受苦,我們能說天父不愛耶穌基督嗎?
我常常很軟弱,神的兒女不會這樣軟弱的;神的兒女應該是剛強的人,否則神的工作就無法進行,無法成功。 保羅的生命經歷是我們都需要學習的,然而他也會有自己的軟弱“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我若必須自誇,就夸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林後11:29-30;“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夸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林後12:9。
我有時真是很憤慨、焦慮和憂愁,這些一定不是好基督徒的表現,好基督徒就應該是喜樂的,沒有憤慨、焦慮和憂愁的。 主耶穌也會憤慨“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約翰福音2:15;主耶穌也會憂愁“於是帶着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馬太福音26:37。情緒既然是人的性情,我們只要不被情緒捆綁,牽着鼻子走,失去控制而犯罪,就應該是正常的。
我現在的生活處境非常不順利,好像每件事都是那樣的艱難,這一定是我犯罪的後果,或是我的祖先犯罪使我受到這些難處。 這是喬布三個朋友的覌點。耶穌也強調這不是完全的事實“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加福音13:1-5。 神對罪的刑罰是人類的死,死亡是人類犯罪的結果,我們自己今生的生活不再受祖輩的罪影響“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傑里邁亞書31:29-30。
如果我是一個好基督徒,我就要努力符合每個人的要求,所以我應該努力按着這個表准去生活、去做,否則我就沒有僅到做基督徒的責任。 這是不可能的,人的有限性已經限制了我們自己的能力範圍,任何人不可能滿足每一個人的要求。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情感是有限的、我們的愛是有限的、我們的能力是有限的,這個謊言也就不攻自破了。實際上,我們可以想想耶穌基督在世時,是否是符合每個人的要求呢?就知道這樣的觀念是否是真理。
我的靈性太軟弱,要想為神做工作是不可能的;雖然我有心要為神工作,神也不會用我這樣的人。 戴維自己是這樣的認識“我雖然受膏為王,今日還是軟弱;這洗魯雅的兩個兒子比我剛強。願耶和華照着惡人所行的惡報應他。」”塞繆爾下3:39。當神呼招傑里邁亞時,他也對神說他自己是年幼的,然而神卻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我就說:主耶和華啊,我不知怎樣說,因為我是年幼的。” 傑里邁亞書1:5-6。當撒加利亞在異像中時,天使將異像解釋給他“「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 撒加利亞書4:6。 保羅也清楚地指出“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夸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哥林多後書12:9。 成為神的工人,在於神的呼招,及人有一個順服的心,柔軟的心,謙卑的心,是一個被神對付過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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