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那麼多的異性戀者,站出來捍衛婚姻之名? |
送交者: 宋歌同志 2013年03月29日19:37:3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一位萬維網友發言:
我也不同意同性戀者結婚合法化。但不是簡單地不許結婚,而是要給出另外一種選擇。就像對待寵物一樣,我們不能隨便遺棄寵物,但市政府要有相應的措施,建立動物收容所。我不同意同性戀者婚姻合法化,但我支持給以他們另外一種法律上的權利,使他們可以享受婚姻配偶所享受的權利。有些州使用civil union這個概念,我覺得是一個好的嘗試。但我覺得civil union這個詞不好,意思不是很清楚。從英文上來說,我主張新造一個詞,用Garriage這個詞來作為同性戀者聯姻的名稱,和Marriage相對應。雙方進入Garriage之後,享有Marriage的一切權利(只有一點除外)。中文的名字可以叫孌姻。這個孌字實際上就是同性戀的意思。
如此似是而非的言論,在海外華人當中,很有代表性,貌似公正公平,實在非常隱含的歧視,而不自知,比起宣教士之類的明晃晃赤裸裸,很可能危害更甚。 每個弱勢群體,在向既得利益者爭取利益的時候,都會遇到類似Garriage之類的隱含遭遇,有本寫密西西比黑人的書,後來拍成電影,影響更大,The Help, 當中有個絕佳的例子,白人主人不許黑人幫傭使用自己住宅中的廁所,理由成千上萬,居然立法讓黑人必須上專門為黑人修建的廁所,一個白人貴婦有句貌似公正的名言,separate, but equal. 如今輪到同性戀遭遇這樣的經典平權瓶頸了,大家都是海外華人,試想一想,如果當年美國白人立法給華人平等投票權的時候,專門為華人選民,制定一個新的選票名稱,你是什麼感受?或者你是女性,如果當年美國男人立法給女人平等投票權的時候,專門為女人選民,制定一個新的選票名稱,你是什麼感受? 關於這句名言的實質分析,請看維基百科的記載: http://en.wikipedia.org/wiki/Separate_but_equal 英文不好的,看中文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A%94%E7%A6%BB%E4%BD%86%E5%B9%B3%E7%AD%89 為什麼如此眾多的貌似同性戀權利的支持者,對一個婚姻的名稱,如此耿耿於懷戀戀不捨?如果不用既得利益者心態來描述,實在說不過去,那就是,異性戀霸占了婚姻這個名稱太久了,從來也沒想到過會被小眾少數的同性戀者挑戰,一下子心理失落,非得站出來捍衛不可。 實在是,即使是異性戀世界異性戀社會的婚姻之名,也是一個時代的產物,也是一個與時俱進的名稱,母系社會,父系社會,群婚制,對偶制,一直都在人類歷史上演進演化,甚至可以用得上進化這一詞,因為是在一步一步的進步提升。哪怕是在同一時代同一歷史時期,婚姻的內涵和外延,都在不同文化不同國度,有不同的變化。 港澳八卦媒體,一直津津樂道的澳門賭王,就一直是合法的四太五太六太的,也是異性戀的婚姻哦,82歲的美國男人,娶28歲的中國女人,也是實打實的異性戀婚姻哦,高爾夫球王老虎的婚姻,他的性癮,他對金髮女郎的執迷,也是異性戀的100%合法婚姻哦。捍衛婚姻之名,實際上,也就是在捍衛這些婚姻名義下的異性戀關係。僅有婚姻之名,而無某些道德潔癖人士眼中的婚姻之實。 而同性之間,生死與共的愛情關係,卻因為處在愛戀中的兩個人類同胞,不是異性,而被剝奪了婚姻的權利,有婚姻之實,而無婚姻之名,豈不是荒誕,滑天下之大稽? 最後多一句,我故意的,這篇博客,順帶放在彩虹之約欄目發表,彩虹也是同志平權運動的旗幟,但我聲明,我不跟宗教徒辯論同志平權話題,也請相關人士,節約您老人家的口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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