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追求婚姻本身並不是罪。但不能把婚姻當偶像。而且,要追求榮耀神的婚姻,
並在這個過程中經歷神。你說到你過去也想追求榮耀神的婚姻,但最後發現還是有
滿足自己的一面。我想,在婚姻的範圍內滿足自己情愛的需要,並不是罪。這樣的
滿足,神是喜悅的。問題在哪裡:什麼樣的婚姻榮耀神?
是嫁給一個有美國綠卡的,有名牌大學學歷的年輕帥哥榮耀神呢?還是嫁給一個什
麼也沒有的普通人榮耀神呢?我以為這些都不是判斷是否榮耀神的標準。能榮耀神
的婚姻,就是在主里相親相愛互相扶持共同促進對方屬靈成長的婚姻。在主眼裡,
這1加1大於2,就是榮耀神的婚姻。
王明道牧師曾經說過,有些基督徒受苦是為了主,有些基督徒受苦是為了罪。聖經
中有很多受苦的人,但是原因並不相同。保羅和施洗約翰是被刀殺的,那麼多不服
從神的以色列人也是被刀殺的。以我的觀察,今天真正在為主受苦的基督徒,數量
還不是特別巨大的。聖經記載有各種不同的生活方式,有些屬靈偉人,比如大衛,
但以理,尼西米,屬世上也很有權勢和成就。有些屬靈偉人如施洗約翰和阿摩司,
則過着清貧的生活。我想神的意思,是說人的屬靈狀況,並不受貧富的限制。
如今很多基督徒忙忙碌碌,甚至禮拜天還要忙掙錢,他們說,我們想成功也是榮耀
神啊。雅各的兒子猶大忙忙碌碌,成天折騰他的生意,可是他並沒有榮耀神。因為
神在他的生活里並沒有地位。他所要追求的成功,自然也和神沒有什麼關係。雅各
的另一個兒子約瑟也忙忙碌碌,在埃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他的人生是以神為中心
的,自然他的事業也是榮耀神的。
我現在渴望的是,以神為中心,整合我對事業,家庭,健康的追求。以神為中心生
活,方可榮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