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支持小布什的問題.我們來看看誡命.
因為與出兵相關而引起的罪—違法的十誡包括,
不可貪戀他人財物----小布什出兵的根本是貪戀別人的石油,並不僅僅是伊拉克的石油(當然這是最主要的).因為派出的兵並不只住在伊拉克.大產油國,沙特,科威特的境內也增派了大量美軍. 同時無形中威脅所有周邊產油國.這一點早在老布什打完伊拉克後就被美國國內的報紙詳細分析過了,當時美軍還沒有正式占領過海灣的一個國家.
不可殺人,不可姦淫----這兩點不用細說了,監獄裡的照片也不用貼了吧
不可偷盜---伊拉克總統府的大量黃金,部分報道的美軍行為
不可作假見證---國防部長被多數人認為是知情者,作假見證. 布什則堅決支持他.(也有人認為布什是知情者). 另外,很多大規模殺傷武器的證據被人認為是假的.
為了讓小布什能選出兩個大法官就支持布什,當然從分析和理性告訴我們支持布什是對的. 但我們能閉着眼睛不看戰爭,說支持布什侵略伊拉克嗎? 能不傾聽自己良心說說嗎?
隱秘的事屬耶和華------為什麼不把選法官這種事交給神呢? 為什麼要做政治基督徒,為了達到選法官的目的,就發動所有基督徒參政, 影響政治, 不管小布什做什麼都支持小布什呢?----南浸會為了支持布什,打破傳統,直接參選宣傳支持小布什,為此, 南浸會欠了稅務局上百萬稅款.(因為該行為不能做為教會平常事物而得到免稅).
我們難道不相信神是掌管一切,神知道一切嗎? 為什麼自己要決定這些屬於神的事呢?
當你想來想去都覺得對,可就是心裡沒有平安,你該怎麼選擇?
我以前看到這個假設時,覺得很難選. 如果分析和理性告訴我這件事是對的,我還是傾向於自己的看法,而不是心裡的平安.現在,我卻覺得,把一切交給神,用自己的良心去傾聽神的指引才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