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同性戀問題答Joachim兄 |
| 送交者: Amos 2004年06月10日08:27:1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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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同性戀問題答Joachim兄 首先感謝你承認自己是個同性戀都。說實話,在基督教論壇里這樣做是要勇氣的。直覺告訴我,你既想接受耶穌基督做救主,又對自己的性取向很迷惘。我想有必要就自己的理解同你探討一下,衷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有些話語、比喻不當或冒犯之處,還望多原諒。 我本來對同性婚姻是極其反對的,當加拿大聯邦政府準備在全國範圍內推選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時候,我簡直是出離憤怒了。這也是我決定放棄執政的自由黨而準備在大選中投保守黨一票的直接原因。我能夠從激烈反對到不反對,甚至理解世俗政府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工作,是經過長期祈禱、思考、讀經的,換句話說,其中是有聖靈帶領的。當然,我不敢說我一定正確,因為一沒有任何人有權壟斷聖經的解釋,二聖靈的帶領對每個人都是不同的。 (一)為什麼神的兒女不能搞同性戀? 保羅在《羅馬書》中,更是直斥同性戀的不是,這一點應該是沒有疑問的。有些接受同性戀的教會或者說它是過時的,不合現在的實際;或者說這一段有當時特別的語境,不適用於所有的場合,或者說它有字面以外的解讀。這此解釋都很牽強附會,沒有說服力。我相信字面解釋是最直接,最正確的解釋。 (二)教會的責任 說實話,現在很多教會、兄弟姐妹們對同性戀的愛心是很不夠的,有很多地方對這個族群帶有仇恨、歧視的眼光。我相信這一點是神所不喜歡的。教會對於同性戀個人,應該是同他們做朋友,關心他們的生活,傾聽他們的苦悶,讓他們感受到關愛的溫暖而不是歧視,是關心而不是仇恨。 我們每個人都有被歧視的經歷,這種滋味很難受。而長期受歧視則是一種煎熬。我記得在中國時有一天在菜場上,恰巧城管來了。很多人收起東西就跑。一個農婦跑慢了,一筐蘋果被人城管隊踢得滿街亂滾,她趴在地上不停地撿。而一個城管則邊用腳踩她的蘋果,一邊不停的咒罵。那時我想起了我的媽媽,她結婚後住在城裡,十幾年沒有戶口,也做過一些小買賣。她以前是不是也被人這樣對待呢?我難過了兩三天。對同性戀,我確實是同情的,既然神暫不讓他們進教會,世俗的權利他們是應該享受的,包括財產繼承轉讓,社會福利。這也是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干涉政府給他們發證的原因。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沒有權力去歧視他人。 對於聖經,我是個教條主義者。不過,我相信教會對同性戀應該做得更多。 (三)同性戀個人的責任 我認為,同性戀個人如果選擇耶穌基督為救主,應該作出犧牲。這個犧牲應該是很大的,和亞伯拉罕獻子有得一比。但這個犧牲是值得的,在地上付出的越多,在天上得到的也越多。我相信同性戀者如果為了主而放棄同性戀,賞賜比我們普通信徒要大得多。 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這罪是受到魔鬼的捆綁。我個人認為,同性戀者可能捆綁得更深些。我們只有祈禱,求神幫助我們。同性戀可能還要禁食禱告。Joachim說自己禱告了二十多年都沒效果。我encourge你不要放棄,並和牧師談一下,讓教會的人一起為你禱告。 同性戀是不是生物因素,我想還沒有定論。但就算是,我們也不應該就如此。有些藏僧為了修成法身,幾十年關在暗房裡不見天日也忍受了,他們為自己拜的那些泥菩薩都能作出那麼大的犧牲,我們拜的獨一真神,為什麼就不能呢?文天祥,史可法殺身成仁,他們為了那個只有暫時意義的國家和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的儒家忠君思想尚且能不顧惜自己,何況是尋求終極真理的人呢? 我自己如果處於同性戀的處境,能不能解脫也未可知,所以我慶幸自己沒有落到大的試煉之中。以上只是想給點鼓勵,我是真誠的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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