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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13:48的真意與“預定論”的渾水摸魚。
送交者: 雅歌 2013年04月27日21:14:0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使徒行傳1348的真意。

=====================================使徒行傳1346 - 48

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 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

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

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 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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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和合版聖經與許多英文版本的聖經把48節皆翻譯成“預定得永生的人”(“and as many as were ordained to eternal life believed KJV,“all who had been destined to eternal life believed”(ISV2012))。英文翻譯版本裡有用 (To be)“ordained”, ”predestined”, ”destined”, ”appointed” ,”prepared” 等英文字。真正希臘文的字義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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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文的字義里完全沒有“預定”(Ordained),“命運安排”(DestinedPre-Destined), 而且不是用在天命(Devine’s decree)或專屬神用的字。


希臘文“tetagmenoi”(τεταγμένοι)的字根tassóτάσσω)是很普通的字,意思是:1To draw up in order, arrange, to command 2To assigndesignate, appoint 3To established 4. To determined 5. to addict to; to devote to. 6To be under the authority of

這個字在新約里用了7次,分別是:Matthew 28:16, Luke 7:8, Acts 15:2, Acts 22:10Acts 23:23, Romans 13:1, 1 Corinthians 16:15,和本文的Acts 13:48 http://biblelexicon.org/acts/13-48.htm

中文和合版的翻譯如下:

1.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太2816) (etaxatodesignated, appointed

2.            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使152)tetaktaidesignated, appointed

3.            我說、主阿、我當作甚麼。主說、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裡要將所派你作的一切事、告訴你 (使2210)tetaktaiordered, designated

4.            他們和保羅約定了日子、就有許多人到他的寓處來、保羅從早到晚、對他們講論這事、證明 神國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以耶穌的事、勸勉他們(使2823)( taxamenoi arranged)

5.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羅131)(tetagmenaiestablished, appointedupotassesthōunder the authority of

6.            弟兄們、你們曉得司提反一家、是亞該亞初結的果子.並且他們專以服事聖徒為念(哥前1615) (etaxan: devoted to)

上面所舉的例子主要是要說明“指派”,“指定”,“派遣”,“設立”與“預定”是不同意思的。特別是“預定論”里的“預定”是指特定的某某人的命運,某某事的發生,是不能改變而且永不改變的,是神在創世以前就註定的。

舉個例子掃羅王是不是神指定為王的?是不是神膏立的?是不是被神所揀選的?可是後來是不是被神棄絕了?這就表示即使是事先指定的,膏立的,揀選的還是有可能被棄絕。

同樣的保羅明明的說以色列人是神所揀選的,但是由於長期悖逆,被砍下來。而原先不被揀選的(不是選民的),是野橄欖枝的外邦人,被接上去,得以進入救恩大門。(羅馬書11章,925-27)。而被選上的外邦人,若跌到,神是嚴厲的,也必不憐惜跌到的。

就像 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 神的兒子。』以賽亞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羅馬書925-27

==================================================================回到原來的經文使徒行傳1346-48。這裡要提醒大家看聖經必須看上下文,不然就很容易斷章取義,導致誤解。46-48節所說的其實與主耶穌說的“筵席的比喻”(馬太221-11)是相互應證的。耶穌說:“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把兩處經文含意相比較,被誤譯為“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其實應該譯為“那些被召來(或有秩序召來,有計劃召來)得永生的都信了”

為什麼不可以翻譯成“預定”呢?

理由是:

1.1。原文本來就沒有“預定”(Ordaineddestined)的意思。只是“預定論”神學家把自己的意見引申為“預定論”的“預定”(“命定”)。

2.2。上文提到保羅對那些猶太人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也就是原本猶太人是有機會可以得的。不但如此,這救恩原本就是為他們安排的,理當他們先得。然而他們不屑得,棄絕了這永生之道,才轉而由外邦人得。前提是外邦人願意聽主的呼召前來領受。耶穌的比喻里即使那些被召來領受永生的,若是“沒穿禮服”,也還有可能被拋棄。若要說“預定”,(common sense 的預定,不是預定論的“預定”)救恩原本是預定給以色列家(或亞伯拉罕的後裔)的,只是他們不願接受,才轉而給外邦人。外邦人不是原來預定的一群(參筵席的比喻)。這與保羅在羅馬書9-11章詳細陳述的前因後果是一致的。

預定論的“預定”是不會改變和不可抗拒,強迫性的。預定某某人得救,他就一定要得救,即使他不想得救。預定某某人不能得救,他就永遠不能得救,即使他很想要救恩。預定論的“預定”決不會因為某人不願接受而轉向其他的人。討論 “預定”時必須要能分辨common sense 的預定與預定論的“預定”的不同。預定論的“預定”用中文來說更適合叫做“命定”或“註定”。

common sense 的預定比如預定機票,預定餐館宴客。若是預定的人不來,位子是可以轉給其他人的。Common sense 的預定是事先安排(planned ahead),是可以因計劃的改變而改變的,不是命定或註定的。

3。違反聖經多處明顯無爭議的經文。約翰福音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他就賜給他們做神的兒女”。約翰福音316“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些經文都是明確的,而且無爭議的。兩處都用“凡”(All or Every)。這表示沒有例外,沒有其他附加條件的。所以這是邏輯上互相矛盾的。若以這“微弱模糊的證據”來否定“有力明顯的證據”,是本末倒置的,是顛倒是非的。

3。羅馬書13:48若要強解釋為“命定” 得永生的人都信了,那麼,那些猶太人就是被神命定不得永生的了。而且當時在場的外邦人中若有不信的,就是被神命定不得永生的了,因為被命定得永生的都信了,剩下的就只能是被命定不得永生的。若以一次聽道後信不信來斷定是否“命定”得永生,豈不太草率?保羅在施提反被殺害時,聽了施提反殉道的講道後並沒悔改,反而開心。那豈不是屬於“命定”不能得永生者?

使徒行傳只是路加醫生從客觀的角度記錄外在所見所聞的,是紀實。並沒參雜自己的判斷,意見或神學。比如保羅與阿波羅兩人的爭議誰對誰錯他並沒說。保羅對馬可的偏見,最終在提摩太后書4:11節才得知是保羅錯了。所以路加以一個旁觀者如何可以知道,如何看出來哪些人一定得永生呢?他如何敢宣告那些人是命定得永生的呢?若真的有命定,也只有神才知道。聖經里沒有任何其他地方有記載有哪一位使徒做過這樣的宣告,即使如使徒彼得,耶穌曾說他在地上捆綁的,在天上也要被捆綁。“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並不是使徒保羅直接說的話。也沒說到底是誰有權柄說的話。所以這句話,充其量就是第三者同工觀察到的現象。所以這一句話的原意不可能是“神權威性的最後宣告”:這些人得救,那些人不得救。

五旬節之後信主的人增加三千人。若這三千人就是神“命定”得永生的,那麼其中就有亞拿尼亞和撒非夫婦。這兩人因欺哄聖靈而死亡。很明顯的,這兩人並沒得救。這例子顯明信主的人當中可以有不得救的(失敗的)。否定了“預定論”的命定。 

使徒約翰年老時寫約翰三書,裡面就提到了一位教會裡的領袖丟特腓,說:“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還不以此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連那麼惡劣的假基督徒,他都沒有說丟特腓是預定不得救的人。因為他並不以為自己有權柄做審判,代替神宣告任何人不得救。

總結:

  把使徒行傳1348解釋成“預定論”的“命定”是錯誤的,是斷章取義,是否定聖經里其他地方明顯無爭議的經文。是否定聖經的基要真理。聖經的真理是沒有互相矛盾的,若有一處“矛盾”,必然是誤解。一百個邏輯宣告裡只要有一個是錯的(或矛盾的),一百個邏輯宣告的邏輯值就是錯的,不會因為有99個是對的保持對的邏輯值。 正如一部電腦不需要每個零件或大部分零件壞掉才算壞掉,只要有一個壞掉的,就是壞掉。邏輯值“正”(True=1)是相乘的,價值為“1”。邏輯值“錯”(False=0)價值為“零”。有任何的“0”都會導致整組的邏輯值歸零。所以“對”就必須所有組成因素都同時對,而“錯”只要有一個因素錯就“不對”。這就是持預定論者邏輯上的混亂與困擾。不能分辨一個理論只要有一個地方證明是錯,這一個理論就是錯,邏輯值為零,就不能成立。持預定論者永遠都是堅持“我也有對的地方”,變成無止盡的口水戰。

若有人說“水是氫,氧和碳組成的”,這敘述明顯不能成立。因為水裡沒有碳元素。不會因為有部分的敘述正確(敘述里的氫和氧)而變得正確。聖經里神預定萬物中惟有人才可以得永生,成為神的兒女。但這不會使得“預定論”成立。聖經里也提到神“事先安排”或“預定”一些人來完成他的計劃,但這不代表“預定論”能夠成立。這“事先安排”或“預定”是神主動參與,促成原意聽從神的話的一些人來完成的結果。若神找來的人不願意完成或無法完成神的任務,神會想辦法另外招人來實現。這與“預定論”的“預定”,“註定”或“命定”,那種“無法改變且強迫性的預定”完全不相干。只是持預定論者永遠都是打混仗,企圖混水摸魚。只要有“預定”兩字在聖經里出現,就強說是“預定論”的“預定”。其實是指鹿為馬,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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