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婦女,哪怕博士,都不喜歡她們的工作。如果有可能,她們情願留家裡陪小
孩。為什麼呢?因為她們其實並沒有什麼真正的才能,也沒有真正的事業。那份工
作不過為糊口。很多婦女都嘆息丈夫不能幹,逼她們去上班。但是如果丈夫同樣她
們不上班,她們又要抱怨錢少,沒有物質享受。我覺得作為基督徒的人生態度應該
不是這樣的:在孩子學齡前,孩子和工作中,以孩子為主。母親應該留在家裡。作
丈夫的應該支持妻子,相信自己可以養活一家人;而作妻子的,要學會犧牲,學會
不因為物質生活水平下降而抱怨。
其實我覺得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分工帶來效益。夫妻都忙外缺乏角色分工。因為雙
方都要為家裡的事情操持,往往兩個人的事業都發展不好。一方主內,另一方可以
專心發展事業,如果從長時間尺度來看,不見得是個壞選擇。因為現在的社會發展
有個趨勢,就是收入兩極分化。一個經理人的收入比兩份平平的小職員的收入可能
高許多。但是從分工效益上講,很難說是男主外女主內合理,還是女主外男主內合
理。
還有一個問題是聖經時代家務事情很繁瑣,完全是全職工作。工業革命以後,家務勞
動大大簡化,光家務事情好像不需要一整個人,如果只有一個小孩的話。這個問題
怎麼解決。因為一個人無所適事是絕對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