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主同在之聖經觀 |
| 送交者: 新民 2004年07月07日08:21:4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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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主同在有一個大前提: 求告主名,受洗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成為屬於主的人。 (二)與主同在是主親自應許: 主必保守、看護、眷顧屬神的兒女。 (三)與主同在表明主恩滿溢: 主的憐憫、赦免、平安、喜樂與我們同在,我們可以靠主蒙憐憫,靠主得赦免,靠主享平安,靠主有喜樂。 (四)與主同在表明聖靈內住: 第二位保惠師聖靈與我們同在,隨時提醒、督責、引導我們。 (五)與主同在表明神聽禱告: 奉主的名禱告,想主之所想,急主之所急,主必垂聽。 (六)與主同在表明遵行主道: 凡主所吩咐的,都教訓人共同遵守。 (七)與主同在表明與主同行: 主在哪裡,服事主的人也要在那裡。 (八)與主同在表明主必興旺: 我們裡面的生命越來越象基督,人看見我們就好象看見基督。活着就是基督。 (九)與主同在表明主必再來: 這是末了的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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