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共負一軛的軛,不是指某個專門的事情,而是泛指人生的重擔。神從來沒有說,
信與不信不可以一起吃喝玩樂,神說不可共負一軛。人生是艱難的,如果人生每天
就是開車出去兜風,從來沒有任何困難的決定要作,不需要任何的割捨,那信與不
信完全可以“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環境好的時候任何人都可以快
樂輕鬆,艱難的時候人的核心信仰差異,就會導致選擇的差異。 在有難處的時候,
是把難處當作神對付自己的功課,還是用人的方法去擺脫難處,大有區別。這個時
候夫妻就很難協調。
神要信徒生活的目的是什麼,有位我敬重的弟兄說得好,神並不是要我們把福音你
傳給我,我傳給你,大家傳來傳去,而是要看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有多少構成,神
是否完全得着我們的生命。信徒的人生目標,概括而言就是思想行為越來越象神。
不信的人人生目標是什麼,基本就是舒適生活(99%是這樣吧), 這和信徒的人生目
標,不是南轅北轍,而是南轅東轍。就是說不是完全相反,但的確不相同。神也許
也會喜悅信徒在某個時間段內過舒適的生活,也許會喜悅信徒在另一個時間段內過
艱苦的生活,但神要信徒的目標是向着神走,不是向着舒適生活走,所以夫妻倆的
目標不一樣,這個軛很難擔負。
蓋恩夫人是一個柔和溫順的貴族美女,她連和她的女傭人說話都不大聲大氣,對丈
夫就更不是吵吵鬧鬧的。但她丈夫也真是給她折騰得很苦,甚至家裡那麼舒服,生
着病還要躲到旅店裡去。因為無聲的譴責有時是最震耳欲聾的。一個不冷不熱基督
徒,和一個全然聖潔的基督徒在一起,的確痛苦。(蓋恩夫人家裡很有錢,家務有的
是傭人服侍,他們夫妻的衝突絕對不是因家務難以協調引起的) 我再舉個例子。我
曾經認識一個X姐妹,非常美麗,品德又好,愛神愛人,又是哈佛畢業的才女,又有
很好的工作。又會做飯。有段時間她經常帶另一個女生Y去買菜,幫助她。誰想該被
幫助的女子,竟然背後散播該姐妹犯淫罪的謠言,還編得煞有介事。是X姐妹待人接
物上有失周到嗎?不。因為女生Y那段時間自己和一個淫蕩下流的男子纏不清。她自
己過這樣的生活,看X姐妹那樣的聖徒,就是不舒服。不舒服就是不舒服,雖然X姐
妹從來沒有對她的生活方式作過任何批評,也從不議論她。再強調一遍,無聲的譴
責有時是最震耳欲聾的。一個生活在謊言和罪惡過犯中的人,只有和同樣生活在謊
言罪惡中的人為伴才坦然自得。為什麼基督徒都知道神是愛,神是聖潔還是不願意
和神親近,就因為神是愛是公義是聖潔,而我們不是。為什麼神那樣愛人地獄還非
得存在不可,因為與神同在對很多很多人是不舒服的,即使理智告訴他們地獄裡日
子很不好過,對不起,人在最重大的事情上,不可能作出和他本質相違背的決定。
婚姻是個非常大的事情。要讓人在這個事情上作出和自己的本性相違反的決定,實
在是非常困難。好比一個白人種族主義者,可能會愛上黑人,甚至同居,但是要結
婚就很難。
一個愛神的基督徒和不信派基督徒戀愛,為什麼難以成功。有時愛神的一方有其他
的缺陷,不過,那些往往不是根本。根本的原因是:在一個不愛神的人眼裡看來,
愛神本身就是最大的缺陷,最愚蠢的行為,最無能的證明!保羅說,我不以這福音
為恥。何等真切。因為不以福音為恥是不容易的!對神和神的話語,要麼敬畏,如
果不敬畏,可以想一想,不敬畏是什麼,就是輕蔑。就是基督徒,有多少人可以保
證對神的話語沒有輕蔑?我自己就有很多時候是這樣!我過去所在團契的主席,已
經十多年老基督徒了,有次和我說,每次讀到“凡為我拋下。。。沒有不在今世得
百倍,來世得永生的“,就忍不住要想,無比可笑!胡說!RIDICULOUS!厭棄神,
輕蔑神本來就是人的本性。基督徒知道這是罪會試圖少犯,不信的人輕蔑神是再自
然不過。光明和黑暗不相通,光照在黑暗中,黑暗完全不會接受光。神的話早明明
白白了,只是人不願意那樣想。
神的話不是用律法捆綁人。他只是指明一個規律:信與不信的婚姻,會有很多難處,打算進入的人,要作好吃苦的思想準備。
球迷兄,最後說一句,你就是一個有時忍不住對神會有些輕蔑的信徒,只是你還沒
有覺察而已。你一直是一個非常真誠正直的信徒,對神的話理解到什麼程度,就作
到什麼程度。很多信徒正好相反,他們屬靈的看見遠遠超前於行為。某位我敬重的
弟兄就說,有時屬靈的感受他都不敢講出來了,因為感到神責備他,看見了為什麼
不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