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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caitaba請教任先生兩個問題。1、最近和同學討論一個問題,她說,夫妻感情不好,如果不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更大。我覺得這樣說也有道理,因為這是有調查支持的。而且,有時候,夫妻感情不好,確實很難再癒合。那麼,這時候,是否離婚是一個對己對孩子最好的選擇呢?我記得您在過去的文章里說過,聖靈通過孩子的眼淚呼喚父母悔改。可是,感情破裂之後,真的能夠癒合嗎?當兩個人感情不好,如某一方無法滿足另外一方的感情需要時,基督徒應該怎麼辦?我記得您批判過“沒有愛的婚姻不道德”這一說法,但是,如果在婚姻中非常乾枯痛苦時,應該怎麼辦?繼續忍耐嗎?2、請問任先生,除了在某一方通姦,或者家庭暴力的情況外,基督徒是否可以離婚?謝謝!
平安。1、我想起耶穌的一句話:你想痊癒嗎。於是那人就痊癒了。我知道您說的情況,我也理解其中的艱難。而且我也認為,“破裂了”的夫妻很難破鏡重圓,重修舊好。不過我深信神比我更清楚這一點,祂從未指望那些屬血氣又詭詐萬端的男男女女能自己重新花前月下,或憐憫一下自己的兒女。他們有一萬倍理由為自己的罪行辯護。我認識一位屬靈寡婦,甚至無恥地宣布,她離婚出自聖靈的帶領;然後她又靠着這個靈去拆毀更多的家庭。但神這樣祝福基督徒的父母重建家園,一定會賜給他們這樣的能力。其中方法之一就是教會生活。兩個“混蛋”若不住在施恩之具中,是不可能恢復的。那些“屬靈見證”不過是第二次的謊言。2、關於基督徒離婚的條件,還有就是一方堅持反對另一方的信仰生活,並以離開要挾。保羅說過一句話:那不信的人要離開,你可以跟他(她)說再見。我有相關的文章,說的應該更全面些,或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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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我自己的婚姻就是見證。感謝神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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