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陳宗清: 基督教有何特別之處? |
| 送交者: 誠之 2004年08月02日10:38:0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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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有何特別之處? 世界上除了基督教之外,還有其他宗教均流傳久遠,為什麼獨信基督教而排斥其他宗教? 基督教最重要的特色是啟示。聖經指出,這位宇宙的超越者主動向人曉諭祂自己的屬性,以致我們對祂能有正確的認識。換言之,啟示性的信仰不是人發明、幻想或揣摩出來的。在舊約聖經中經常出現如下的措詞:“耶和華(及神的名字,其意為‘祂是’)說”、“耶和華吩咐” 、“耶和華曉諭”、“耶和華的話臨到”,這說明了基督教的信仰是以神位本位的。由於它的啟示,我們才得以明白千古不變的真理。 相反地,東方宗教本質上是人文主義的。一般而言,它們皆注重修行、透過長時間的靜默,體驗人生的各種無奈與疾苦;此外,倚靠戒律克制已身,並借着空無的觀念來掙脫塵世私慾的捆綁。 宗教都能產生一定的力量與影響,那麼基督教信仰所產生的力量有何特殊之處? 基督教強調,宇宙是獨一的神所創造﹔既是如此,為何仍有許多人不相信基督教? 一般人不信有位創造宇宙芎蒼獨一的真神,歸納起來,有三個原因。第一,從理性而來的障礙:理性是根據人的經驗和知識建立的,在知識份子中間,有下列兩種理論影響至巨。1)進化論的影響:這理論認為,一切有生命之物都是由一種最簡單的生命,經過自然演進的過程而來的,整個宇宙從亙古就存在,不需要神的創造。因此,進化論者不想信有位超越時空的真神存在。2)科學主義的影響:在科學上講求證據,凡是實驗室中不能證實的,就無法接納。既然神沒有辦法用科學加以證明,因此,這一派人士很自然就不相信神的存在。 第三,從道德而來的障礙:有很多人雖可以在理性上接受有神,但由於自己在品德上有缺失,以致不願意相信祂,唯恐信神之後,自己的行為就要受到約束和審判。這種人是由於道德的緣故,抑制良心的聲音,甚至以詭辯的方式強詞奪理,最後連自己的理性也受到蒙蔽。 宗教都有崇拜的對象,為何基督教反對人崇拜所謂的 “偶像”? 史前文化披露人類早期的宗教活動,這說明了宗教在歷史中不斷演變的事實。請問基督教是否也有類似宗教演進的過程? 有人認為,宗教是由於童年期的人類對於宇宙的幻想、未來的渴望、並安全感的喪失而逐漸形成的,而這些因素也奠定了早期宗教的內容與形式。以佛教為例,其發展可分為三各階段,頭一百年為原始佛教,公元前第四世紀到公元第一世紀為小乘佛教,第一世紀到八、九世紀則為大乘佛教。原始佛教為無神論,可是到了大乘佛教時卻崇拜許多鬼神。 基督教的信仰則是承繼舊約時期猶太人對上帝的經驗,新約聖經是以舊約的啟示為基礎,經過主耶穌、保羅和其他使徒的詮釋,使人對於神更清楚而完美的認識。因此,聖經的啟示也具有漸進性,從影兒到實體,從字句到精意,從儀式到實質,從雛形到全備,讓人逐步登堂入室,得窺真理的全貌。 信仰基督教是否會抹煞人的激情與靈感? 有人認為,敬畏的心理會抑制激情與靈感的產生,這類說法是由於敬畏的對象有了問題。倘若神明是人所幻想、刻劃出來的偶像,對於我們的思想力、創造力,便可能產生束縛或壓抑的作用。然而,我們若敬拜真實的上帝,那位創造的源頭,不但不會抹煞激情與靈感,相反的,倒會助長我們的靈感,並產生熱情的洪流。事實勝於雄辯,只要探究世界精神文明,便可證實此一說法。例如:在音樂方面,文藝復興以後,最有名的音樂家,如巴哈、韓德爾等,其作品無不出自對上帝無比的崇敬。在繪畫方面,享譽全球的米開蘭基羅、達芬奇等人,大部分的作品都圍繞着聖經的題材。在文學方面,莎士比亞的著作身受基督教思想的影響,雨果曾說:「英國塑造了莎士比亞,而聖經塑造了英國。」(意譯) 任何宗教的儀式,都可能產生某種氣氛。然而,基督教崇拜中,重要的不是李一,而是上帝的同在。祂的同在所帶來的氣氛和情境,是人無法製造的;人可以在崇拜中,感受到祂的真實。祂的威嚴與聖潔帶來肅穆的感覺,祂的公義與權柄帶來敬畏的感覺,祂的真理與能力帶來釋放的感覺。因此,崇拜時所產生敬畏的情愫,與神客觀的屬性是息息相關的。 箴 17:22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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