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qian:《聖經》--“救恩”之書 |
送交者: beiqian 2013年10月01日11:43: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比起“救恩”這個詞,恐怕沒有其它的聖經詞彙,會更常常被錯用和誤解了。我們基督徒實在是應該為之負責,我們沒有把基督的救恩活出來;因此“救恩”一詞常常會帶給人們困惑,甚至遭受嘲諷。 保羅告訴他屬靈的兒子提摩太:“至於你,你要持守所學的、所確信的,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知道自己從小就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有智慧(wise for salvation),借着相信(through faith)基督耶穌而得救。聖經全都是神所默示的,對於教導、責備、糾正、訓練人行義,都是有益的,讓屬神的人得到充分的裝備,可以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后書三:14-17,新漢語譯本)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說明了聖經的來源和目的,也就是聖經的啟示是從哪裡來的?其教訓有何用意?保羅不但告訴我們,聖經的來源是“神所默示的”;聖經的目的是對人“有益”;保羅更加強調的是,聖經至高的目的是“藉着相信基督耶穌而得救”;這就是聖經實實在在的目的。聖經的這個至高目的所注重的不僅僅只是一些知識而已!關於這一點,我們不妨可以先從三個方面略作討論。 首先,我們常常說聖經不是一本科學性的書,但這並非說聖經與科學是衝突的;我們必須明白這二者有着各自的範疇。我們如果承認神是世界的創造者,那麼聖經和科學絕不會相互矛盾;所以,我們也不是說這二個範疇從未重疊,或者說聖經中決不包含關於科學的內容。雖然如此,但聖經的目的卻不是科學性的。科學(至少是自然科學)是一門需要觀察,試驗和歸納的學問。但是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許多基要真理卻不是用試驗的方法而能獲知的;而且,有些事如果不是蒙神的啟示,我們實在是無法明了。例如,科學可以探知人類身體的起源(雖然這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但是聖經卻啟示了人類的本性,是唯一有神形象的被造者,而且因為悖逆了那創造者而墮落成為自我中心的罪人。 其次,我們也會說聖經不是一本文學性的書。幾年前曾經出版過一本書,叫做《文學作品聖經,The Bible Designed to be Read as Literature》。編排的很精美,其中的聖經經文的排列也很別致,一看就知道與詩歌或者散文集有區別,這當然對我們有些參考價值。一般而言,無論讀者的信仰如何,都會承認聖經確實含有高尚的文學價值。的確,聖經“探討”的主題是人類的命運和生命,聖經在處理這個主題的手法上顯得那麼的樸實簡潔,透視深刻,想象豐富,甚至有些國家的聖經譯本成為國家的文學資產(例如英語,德語的聖經譯本)。但是,儘管如此,神並沒有把聖經定義為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事實上,聖經在文體上存有明顯的缺點;譬如,新約聖經大部分是用通俗的希臘文寫成的,是市井百姓的通俗語言,而且多數都沒有經過文學修飾,有時候也不合文法。只要我們耐心讀完整本聖經,就會發現,聖經的最高目的並非是從文體中去發現什麼,而是從神的信息中去尋找永恆的終極真理。 再次,我們也常常說聖經不是一本哲學性的書。聖經裡面當然有着極深的神聖的智慧,可是歷代哲學家努力研究的一些偉大的主題,聖經其實並未作徹底的探討。就拿苦難和罪惡二大問題來說吧,聖經明顯地刻畫了這些人類經驗中一貫存在的現象。聖經幾乎每一頁都在敘述人類犯罪,人類受苦,尤其在十字架上,這二個問題闡述得更為明顯。但是聖經並沒有直截了當地給出這二個問題的最終解答,也沒有說明神為什麼會允許這些問題存在。在以苦難為主題的約伯記里,直至最後約伯謙卑地降服在神面前的時候,他也並不是完全理解了神的旨意。理由很簡單,聖經是一本講求實用過於講究神學理論的書,它主要是告訴我們如何忍受苦難,如何勝過罪惡,而不是把這二個問題的根源和目的作一個所謂的哲學探討! 因此,我們可以說聖經主要的,不是在講科學,也不是講文學,也不是講哲學;聖經講的是“救恩”,講得是救罪人脫離罪之轄制的“拯救之恩”。 至此,我們還應該給“救恩”下個最廣泛的定義。救恩不是僅僅只有赦罪之意,救恩更是包含着神救贖人類和救贖萬物的目的。我們可以這樣說,聖經啟示了神的整個的救贖計劃。 聖經一開始就告訴我們神創造萬物。我們知道人類在被造之初有神的榮耀形象,之後因為沒有服從神的命令而從崇高的地位墮落。如果不知道被造之初我們的情形如何,就不會理解我們犯罪的後果,也不會明白神的救恩,會使我們成為怎樣的新人。 聖經接着講述罪進入了世界,死又是罪的結果。聖經強調罪之嚴重,在於我們反抗這位造物主的權威,導致神公義審判就必要臨到。聖經多次警告我們背離神的危險。 然而,聖經告訴我們,它有一個非常震撼的核心信息,就是神愛“這些背叛神,應該受到審判”的世人。聖經告訴我們,在時間出現以前,神就定下了救贖的計劃,這是基於神的恩典,基於神的無價無盡的慈愛。神與亞伯拉罕立下了恩典之約,應許通過他的後裔祝福世上的萬族。整個舊約幾乎都是在講述神如何恩待亞伯拉罕的子孫後裔“以色列民”。儘管這些以色列民冥頑地悖逆神,悖逆神通過律法和先知所傳的話語,但神卻沒有丟棄他們。聖經告訴我們,毀了那恩典之約的,不是神,而恰恰是以色列民自己。 聖經繼續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降生成就了這恩典之約。當我們讀路加福音第一章68~75節,我們就可以從“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侍奉祂”,去理解“從仇敵手中救出來”這一個應許的意義。撒迦利亞在後來的祝福中說:“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路加福音第一章第77~78節) 由此可知,新約講的就是這救恩的實現,講的是人如何可以通過耶穌基督的死,復活,與祂所賜的聖靈,得到“赦罪”和“聖潔”。使徒們強調,只有通過基督的替死,我們的罪才能赦免;只有憑藉基督的聖靈,人才能重生,獲得新生命。聖經新譯本在提摩太后書第三章16節提到,聖經不僅僅只是有益於“使人規正,教導人學義”,更能使人有新的行為舉止和喜樂的生活態度。(新約的書信部分的的確確有很多是實在的為人處事的倫理教導。)書信中還描述了基督的教會是得蒙救恩者的團體;而蒙了救恩的罪人,過的是奉獻侍奉的生活,他們在世上為主作見證。 聖經新約的作者認為,從某種角度來看,神的兒女已經得救;但從另一角度來看,我們仍然在盼望“將來的蒙救”,那就是神應許將來我們的身體也要得救。羅馬書第八章24節說:“我們得救在乎盼望”。而這個最後的拯救還包括所有的受造之物。如果將來在新天新地有了新的身體,當然天地也要充滿公義。到那時,我們的性情之中,我們的社會裡,都不會再有罪惡;這樣,神的救恩就完成了。神的兒女將在榮耀中侍奉主耶穌基督,祂要成為萬物之主!(羅馬書八章第21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第28節) 這就是整本聖經所講的豐富全備的“拯救之恩”。這“救恩”,神從亙古就計劃好了,在歷史上的每一個時刻,為歷代聖徒所經歷,也必將在未來的永恆中達到終極。 聖經從頭一貫至終的訊息,就是宣告那獨一無二的: “如此偉大的救恩”。(希伯來書第二章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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