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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之[ZT]討論:生物學中的進化論理應視為科學
送交者: 喜來登 2004年08月10日08:14:3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生物學中的進化論理應視為科學

作 者: gd-ldh(李杜韓) 2004-08-05

轉自易廣州社區宗教版

我認為這幾天的討論,有一個事實是無可置疑的:
生物學意義上的進化論,早已經成為科學中的一員,在達爾文之後得到長足的發展,研究成果眾多,在世界科學界確立了其地位。說進化論不是科學,我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要推翻進化論,也是科學之內的事情,靠科學本身的發現力去實現,而不是靠宗教信仰。
把進化論說成是“超出科學”的,只能是那些把進化論帶入世界觀中的人所說的理論,而不是進化論本身。
這一點我覺得朋友們應該要搞清楚。

不能因為我們的信仰,而把科學的說成非科學的。這是荒謬之舉。


作 者: kevinad(天~~~~~啊) 2004-08-05
弟兄,進化論用科學的方法實在是無法推翻的,因為進化論和創造論都是超越科學的,因為這是不能用任何實驗來證明的.

美國現在在很多州都通過了這麼一個法律,就是在教科書上加一個注:"這本教科書討論的進化論是一些生物學家對生物,如植物動物和人類的起源的科學上的解釋是一個有爭議的理論,當地球上有生命出現的時候無人在場,所以任何關於生命起源的陳述只能當作一個理論而不是事實......" 很可笑的一件事是,有很多外行竟然說進化論是已經被科學證實的,實在是天大的笑話.

我們要憑着創造論是神的話,神的話是沒有錯的信心,我們要憑着這樣的信心去證實.就正如同達爾文是憑着無神論的信心去證實進化論.而發展一百多年以來,進化論被批得千瘡百孔,只有神的道才是永立的.我們基督徒也是承認種內變化的,這是一種微變化,但只能是在種間進化,比如現在有肉雞和蛋雞之分,但無論怎麼進化,都是種內進行的,無論肉雞還是蛋雞,都是雞,不可能從一個物種進化到另一個物種.

我的氣力值不夠了,這是最後一次發言,望兄再接再厲出好文.

作 者: gd-ldh(李杜韓) 2004-08-05
弟兄您好:
進化論之對錯,我沒有專業的水平來評價,但我從其立論的思維與實證方式上看,它的確有資格被稱為科學。要不然,科學界也不會容納之樣一位的成員。這不僅在美國,在世界各地都有進化論的研究成果,我們不能視其成果之實質而不見也。
我並不認為,相信進化論與對基督的信仰是必然地無可避免是矛盾的。我說過,科學是研究“客觀現象”,現象背後有什麼,科學無法回答,也不是科學所要回答的。而信仰卻啟示我們,在現象的背後有什麼。這兩者本不處於同一層面上,沒有必要非得把兩者弄成“針鋒相對”“勢不兩立”的關係。
我認為,基督教信仰本質上與科學沒有矛盾。有矛盾,是“人為的”,所謂人為,是指人的傳統的、習慣的觀念導致了兩者的衝擊。

神創,創造本身不等於“非進化”,“自然”本身就是神創造的,進化也好,突變也好,都可以視為“神創”的一種方式。沒有理由認為,“神創”就是如人創那樣,是“人為”地製造出來。
我認為要時刻緊記:神高於所有的人。神的創造本質上是我們無法則測度的。正因如此,我們拿不出足夠的證據證明,進化論就是反對神創說。這是我們一直以來的傳統觀念的誤解把神創的形態,作人創地去想象和把握。


作 者: peddrluo(誠之) 2004-08-05
李兄,我對進化論的態度是:

1. 真正的科學是與聖經相符的,因為我們的神既是聖經的作者,也是科學的作者。所以,兩者不會有矛盾。因此,在解釋科學與聖經的時候,要很小心。
聖經告訴我們,世界是神所創造的。
可是,演化論者一個前提是宇宙是大爆炸引起的,完全排除了神跡的可能。所以,我對進化論有懷疑。
事實上,大爆炸理論仍然不算是真正的硬科學,因為它牽涉到起源的問題。我所認為的硬科學是那些可以重複實驗的物理規則等。大爆炸頂多能成為理論,但還不到“科學事實”的程度。但是,很不幸的,演化論者是把它當作事實,然後在這個事實上建立他們的理論。
我在下面轉貼的一個文章 (已經有弟兄翻譯了),已經指出演化論者也常常忽略一些與他們前提不符合的“證據”,好替他們的理論背書。不明就理的人,就把他們的理論當成事實來看。 (例如這個文章就指出,演化論者指出“非洲夏娃”,也就是人類始祖,出現在五萬年千的非洲,事實上,根據這個文章指出的,也有可能是五、六千年。可是,這點卻是演化論者所不願意去正視的)


2. 神導演化論 (Theistic Creationism) 是現在國外許多基督徒生物學家所提倡的理論。當然,這是可以討論的方向。但是,我們基督徒要明確,演化論者是明顯為了反對神創論的說法所提出的理論。他們完全拒絕有個神在主導一切的說法。
因此,基督徒在說支持演化論的時候,要十分小心,不要落入他們的前提假設之中。

得下了,簡單說到此。

作 者: gd-ldh(李杜韓) 2004-08-06
誠之兄:

我對科學的理解和介定,是受科學哲學的主流觀點影響的。科學,什麼是科學,科學只是對客觀存在的現象進行研究的理論和實證、實用體系。科學不負責為現象之外的事兒擺位置,那不是自然科學所能做到的。
所以,科學無需對無神論或有神論負責,它只對它研究的對象之真偽負責就是了。科學最大的特徵是“真”。這個“真”不是信仰和世界觀意義上的“真理”之“真”,而僅僅是研究成果與研究對象之間的“契合”。

如果超出這個範圍,要探究科學成果中呈現出來的事件的“世界觀上的意味”,那已經不是科學了。

科學家本人其實往往也不清楚這個區別,例如愛因斯坦,我認為他在科學是性質的認定上,是不科學的。他把世界觀上的因素就成了科學內的因素。也因如此,愛因斯坦許多談科學特徵的言論,並沒有獲得後來者的普遍吸納,因為這些言論已經離開了科學之可能範疇,而進入哲學世界或者宗教世界了。

從這個角度出發。科學是不是與《聖經》符合,這不是科學家要考慮的事情。也不是科學內可以回答的事情。這只能是信仰內,我們堅守的原則。但離開對基督的信仰,科學研究一樣可以繼續,一樣可以得出符合事實的研究成果出來。
科學研究不依附任何的宗教。

在此,我越來越覺得基督教會,並沒有普遍認真對待康德關於科學與宗教關係的思想。這是非常遺憾的。特別對於本來就缺乏科學思維的東方文化背景下的中國教徒。

把科學的標準與《聖經》標準扯到一起,只會把問題越說越玄,越說基礎越單薄。
我再次說明:我認為《聖經》所啟示的與科學研究的,不能放在一個層面來比較誰是誰非。兩者的作用和範圍不是一樣的。


至於進化論內部具體的是與非,我認為純粹是科學內的事兒。進化論肯定不是完美的,肯定有漏洞,甚至不排除有一天,會被新的學說所代替。但我強調的是:這一切都只能發生在科學的內部,憑科學本事的規則去完成。而不是憑宗教信仰。

我認為無論基督教還是佛教,都沒有說出進化是有還無一層的意思。任何認為《聖經》和佛經中已經含有這方面的啟示的說法,到目前為止,我都認為是“穿鑿附會”。

作 者: peddrluo(誠之) 2004-08-06
我基本上可以理解並同意李兄關於分辨科學與宗教間界限問題的看法。

也就是說,科學的真,有其科學定義範圍內限定的真,所謂的“符合論”的真理觀。這是李兄對我的一個很大的啟發。

但是,關於這個觀念,絕大多數的科學人是不懂的,甚至是排斥的。絕大多數的科學家把科學手段當成檢驗真理的最後標準。最後,就導致了所謂的科學主義。我相信,愛因斯坦是理解這點的。只是後人引用他的文句時,未能深思他的思想,反而用科學主義式的思想來斷章取意,因此把愛因斯坦真正的意思給模糊、歪曲了。

我所要指出的,所謂的進化論是科學,還是在科學哲學的層次。

李兄應該可以同意,科學本身,也有它哲學層次的預設立場。
例如我所說的,所謂的科學的“進化論”本身,是建立在一個“無神”的信念,這本身就是一個宗教意含上的立場預設。本身就不是“科學”的。

還有許多的“公理”,本身也預設了這些公理是永不變、普遍適用的這個特性,而這是科學家所絕對奉守、不可動搖的信念。因此,持守科學主義的科學家、現代人,就否定了聖經中記載的神跡 (例如童貞女生子,甚至包括是神創造了所有的物種--他們堅持,所有的物種都是逐漸變化而來的) 的可能性。因此,他們在解釋許多觀察到的現象時,都用了他們的預設立場。因此,所得出的結論自然是偏向無神論的解釋。

這些例子,只是要說明,科學家與一般大眾,也受到這個唯物主義所導出的科學主義的影響來形成他們的世界觀。而所謂的“中立”的科學“事實”,實際上都已經攙入了許多主觀的假設立場,本身就不符合科學的定義。也就是說,所有的所謂的“事實”都是經過解釋了的,沒有所謂的“客觀”的事實 (brute fact)。H這是我們在解釋“科學”時必須要注意的。不要被科學所謂的“中立”給欺騙了。


從另一個層面說,如果宗教的真,不是建立在一個事實、科學上的真,那麼它的可信度就會大大地減低了,可能變成空中樓閣,只是一個虛幻。
所以,我認為,宗教的真,必須、也必然可以包納科學的真。這是我所說,如果聖經是神的話,必然與科學不會矛盾的意義。

因此,作為一個基督徒,我是會用聖經的話當作一個標準來看待科學的真。
當然,我不是說要按照聖經字面的意義來解釋科學,而是要在聖經總體真理的光照下來看待科學。

研究生物學、基因學,或任何自然科學的基督徒科學家也要用聖經的觀念 (也就是未墮落前的亞當的態度) 來看待神所創造的一切,才能得到自然界萬物之間真正的關係。

作 者: kevinad(天~~~~~啊) 2004-08-06
同意誠之兄與李兄的見解,我想再補充一點的就是:進化論是有"不可證性"的,這是為多數科學家所認可的.
還有,進化論與創造論其實本身並沒有絕對的對立關係,並不是說進化論對的話,那麼創造論就錯,創造論對的話那麼進化論就錯.我們只要憑藉着自己對神的正確性,公義性的信心來理解就可以了.不知我所說的是否欠妥,請兄指正.

作 者: gd-ldh(李杜韓) 2004-08-06
科學之真,有一個很實在的立場就是不能無條件地接受任何“成說”,特別是宗教和神話中的說法,例如上帝創造世界、六道輪迴等等,這些科學一概不理會。總之,不能在一套“科學的陳述”中被證明為“存在”的東西,科學就不會表態度支持或反對。這的確是一個哲學的立場。然而,我認為這個立場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因為面對具體的現象,實事求是,都是有神論與無神論同樣的追求。這個研究的成敗關鍵,不在於信仰上大家持什麼態度,而是面對一個現象時,到底研究者掌握的證明材料與立論,與客觀事實是不是相符,能不能證明其真或偽。在這一點上,所有的有神論者與無神論者,立場和標準都應該是一致的,否則就不是科學研究了。
從這個角度看,一旦進入具體的研究時,科學家們的立場就是只對具體的事實負責。至於這事實是證明有神還是無神,那是他自己內心的世界觀的事。


科學之所以倡明,的確與基督教r “神創觀”、“敬虔論”在理性學術領域不再占據統治地位有關。普遍而言,科學家無需一定要有宗教觀,才會求得事實的真相。起碼他們在證明的真相,與宗教信仰不構成直接的關係。
但是,也不能認為這種“真”的追求,就一定與無神論聯手。因為事實上,科學家中是有神論者的,也不乏其人。如果科學之真的哲學立場,就一定只能是無神論,我想所有的科學家都只能是無神論者,不可能其中有不少的基督教徒了。


我贊成兄所言的,宗教之真應該包含科學之真,否則這種信仰就是虛假。但是,這種包括、包含,不能把宗教經典的一字一句拿來作為科學之真的判別尺度,這實際就不是包含而是“指揮”了。這樣的立場也有問題極為容易導致“偽科學”的產生。

總之,就科學本身的形態而言,它自身有一套還沒有到達世界觀的高度(因為不需要有這樣的高度)的標準尺度。不應過份地把它“宗教化”“哲學化”。
我認為牢記科學只研究“現象”就可以把握住科學的特徵了。

至於現象背後是有神還是無神。這純粹是世界觀的事情,科學無法回答。科學沒有這個本事,沒有這個功能。

是的,宗教與哲學有這個功能把科學的成果運用到他的信仰取向上來,作為證明的一個環節。但是,當宗教和哲學這樣做時,也不是毫無疑問的任何科學的研究,都只是局部地理解世界,不可能是“全景式”(包括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科學沒有能力做全景式的研究,否則就只有哲學沒有自然科學了。
而宗教和哲學在趣味上卻追求全景式的,這是由世界觀的整體性、超越性和思辯性造成的。當一個人憑藉局部的、現象上的證據來證明世界觀的終極認證時,無論無神論還是有神論,在證據方面都不可能是百分百、毫無疑問地“絕對足夠”的。要不然,有神論早就被無神論推翻了。就是因為無神論說來說去,它不能證明“科學必然地指證上帝不存在”而讓世人毫無異議。無神論,百分之一百喜歡舉科學研究成果、科普知識來作為其立論的依據,但所有這些證據拼在一起,也不足以完全地證明“上帝不存在”。
《聖經》中啟示的上帝,完全在現象之外!科學有辦法證明其有還無嗎?
所以,我們不妨留心一下無神論者的批判基督教的文章,絕大部分都有一個共同特點:抓住基督教歷史上的一些觀念作文章,抓住基督教徒們解釋《聖經》的一些說法和理念,運作科學研究成果來指正其荒謬。這個做法一個最大的弊端是無神論者把基督教的傳統觀念當作成了絕對的上帝啟示。兩者沒有分清。
當無神論要直接面對《聖經》啟示的上帝時,我發現,不少為人真誠的人,就承認:科學與無神論的聯手,還未能徹底解答有沒有上帝這個問題。起碼在學理上,並沒有做到“使對手毫無反駁之餘地”。
問題出在哪裡:我認為,就出在大家都把“信念”“信仰”的東西意圖拿來在理性和經驗的模式內“實證”一番!
無神論者至今能認識到這種證明方式的局限性和不可能性的人,非常少。

而基督教徒要批駁無神論,我認為不要在信仰的體驗上去說。這樣人家就老抓住你“以經驗代替科學論證”、“非理性”等來作文章。我個人與無神論討論甚至論戰時,就是死死抓住無神論證明上帝不存在的理論模式和途徑本身,存在着自己不可克服的局限性,還達不到在理論上徹底地明白到無可置疑地證明“上帝是不存在的”這個命題,已經由無神論與自然科學聯合解決了。不,沒有解決。只要無神論還持這種論證的思維,就永遠都不可能解決。

誠之兄,以上所言是我的一些基本的態度。不妥的指正。

作 者: rwyq(張雨) 2004-08-06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認為對進化論應該是這樣的態度:
1、承認進化論是一種科學研究。
2、當前的進化論還不完善,不足以成為一個科學結論,而且基督教認為當前的進化論是一種錯誤的假設,有待修正。
3、進化論可能永遠只能是一個不能證真或證否的假設。無論接受或反對者都是受意識形態的影響。

要探索人的來源,必須要涉及對人的意識活動的研究。只有能夠全面解釋肉體的進化和精神的進化的理論才可能是正確的理論。從現在來看,進化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也許永遠也不能完成其理論,但是並非不可能完成。因為也許人的基因裡面有精神密碼在裡面,這是很可能的。也許動物進化到一個地步,其基因發生了突變,引起了精神層面本質的飛躍,從而產生了完全的自由意志,這樣就把人就從動物中分裂出來。就是說,通過這種飛躍,人不再是動物,而是有自由意志有道德感的人。
既然進化論存在這種可能的解釋,我認為進化論就不一定與聖經矛盾。直到進化論成為一個完善的科學結論之前,無論是無神論者還是有神論者都不能以此作為攻擊對手的武器。

我說的這種進化論是突變論,而達爾文和現代多數進化論者主張的是漸變論,極力排斥突變論,因為突變論就不能排除超自然力量介入的可能。這說明了大多數進化論者的研究是受其意識形態影響的,也是進化論容易被無神論者利用的原因。但是也有主張突變論的進化論科學家,如果有一天突變進化論在科學界處於主導地位的話,那麼對於有神論者是相當有利的。

作 者: peddrluo(誠之) 2004-08-06
同意李兄的見解。

基督徒科學家在“科學”的層次上,也可以不同意現下大多數科學家所持的“無神論”的預設。

例如在面對演化論的一些前提假設時,完全可以從有神論 (創造論)的假設來進行研究。這樣的立場會不會妨礙、扭曲了他對現象的看法呢?無神論的科學家是認為會的。而個人認為,基督徒科學家應該要持守,如果不用有神論的看法,反而不能得到萬物的真正面貌。

這就是在科學哲學的層次上,雙方一定會有衝突的地方。


我也同意李兄所說,在論證我們的信仰時,不能用“證據”式的論證方式來作為有神的證據,因為,這就把有神作為一個科學範圍內的物件來研究了。而這是把神的道貶低到科學範圍內了。

不過,這也有一個無可避免的情況,就是我所說的,某些證據還是必須使用,否則,這個信仰就是建立在幻想之上。

因此,我認為,在我們說服人歸向基督之時,必須要將對方的世界觀點明出來,指出他們科學哲學的預設立場,說明他們立場前後不一致的地方,再輔佐以證據的論證,才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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