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之[ZT]討論:生物學中的進化論理應視為科學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4年08月10日08:14:3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生物學中的進化論理應視為科學 作 者: gd-ldh(李杜韓) 2004-08-05 轉自易廣州社區宗教版 我認為這幾天的討論,有一個事實是無可置疑的: 不能因為我們的信仰,而把科學的說成非科學的。這是荒謬之舉。
美國現在在很多州都通過了這麼一個法律,就是在教科書上加一個注:"這本教科書討論的進化論是一些生物學家對生物,如植物動物和人類的起源的科學上的解釋是一個有爭議的理論,當地球上有生命出現的時候無人在場,所以任何關於生命起源的陳述只能當作一個理論而不是事實......" 很可笑的一件事是,有很多外行竟然說進化論是已經被科學證實的,實在是天大的笑話. 我們要憑着創造論是神的話,神的話是沒有錯的信心,我們要憑着這樣的信心去證實.就正如同達爾文是憑着無神論的信心去證實進化論.而發展一百多年以來,進化論被批得千瘡百孔,只有神的道才是永立的.我們基督徒也是承認種內變化的,這是一種微變化,但只能是在種間進化,比如現在有肉雞和蛋雞之分,但無論怎麼進化,都是種內進行的,無論肉雞還是蛋雞,都是雞,不可能從一個物種進化到另一個物種. 我的氣力值不夠了,這是最後一次發言,望兄再接再厲出好文. 作 者: gd-ldh(李杜韓) 2004-08-05 神創,創造本身不等於“非進化”,“自然”本身就是神創造的,進化也好,突變也好,都可以視為“神創”的一種方式。沒有理由認為,“神創”就是如人創那樣,是“人為”地製造出來。
1. 真正的科學是與聖經相符的,因為我們的神既是聖經的作者,也是科學的作者。所以,兩者不會有矛盾。因此,在解釋科學與聖經的時候,要很小心。
得下了,簡單說到此。 作 者: gd-ldh(李杜韓) 2004-08-06 我對科學的理解和介定,是受科學哲學的主流觀點影響的。科學,什麼是科學,科學只是對客觀存在的現象進行研究的理論和實證、實用體系。科學不負責為現象之外的事兒擺位置,那不是自然科學所能做到的。 如果超出這個範圍,要探究科學成果中呈現出來的事件的“世界觀上的意味”,那已經不是科學了。 科學家本人其實往往也不清楚這個區別,例如愛因斯坦,我認為他在科學是性質的認定上,是不科學的。他把世界觀上的因素就成了科學內的因素。也因如此,愛因斯坦許多談科學特徵的言論,並沒有獲得後來者的普遍吸納,因為這些言論已經離開了科學之可能範疇,而進入哲學世界或者宗教世界了。 從這個角度出發。科學是不是與《聖經》符合,這不是科學家要考慮的事情。也不是科學內可以回答的事情。這只能是信仰內,我們堅守的原則。但離開對基督的信仰,科學研究一樣可以繼續,一樣可以得出符合事實的研究成果出來。 在此,我越來越覺得基督教會,並沒有普遍認真對待康德關於科學與宗教關係的思想。這是非常遺憾的。特別對於本來就缺乏科學思維的東方文化背景下的中國教徒。 把科學的標準與《聖經》標準扯到一起,只會把問題越說越玄,越說基礎越單薄。
我認為無論基督教還是佛教,都沒有說出進化是有還無一層的意思。任何認為《聖經》和佛經中已經含有這方面的啟示的說法,到目前為止,我都認為是“穿鑿附會”。 作 者: peddrluo(誠之) 2004-08-06 也就是說,科學的真,有其科學定義範圍內限定的真,所謂的“符合論”的真理觀。這是李兄對我的一個很大的啟發。 但是,關於這個觀念,絕大多數的科學人是不懂的,甚至是排斥的。絕大多數的科學家把科學手段當成檢驗真理的最後標準。最後,就導致了所謂的科學主義。我相信,愛因斯坦是理解這點的。只是後人引用他的文句時,未能深思他的思想,反而用科學主義式的思想來斷章取意,因此把愛因斯坦真正的意思給模糊、歪曲了。 我所要指出的,所謂的進化論是科學,還是在科學哲學的層次。 李兄應該可以同意,科學本身,也有它哲學層次的預設立場。 還有許多的“公理”,本身也預設了這些公理是永不變、普遍適用的這個特性,而這是科學家所絕對奉守、不可動搖的信念。因此,持守科學主義的科學家、現代人,就否定了聖經中記載的神跡 (例如童貞女生子,甚至包括是神創造了所有的物種--他們堅持,所有的物種都是逐漸變化而來的) 的可能性。因此,他們在解釋許多觀察到的現象時,都用了他們的預設立場。因此,所得出的結論自然是偏向無神論的解釋。 這些例子,只是要說明,科學家與一般大眾,也受到這個唯物主義所導出的科學主義的影響來形成他們的世界觀。而所謂的“中立”的科學“事實”,實際上都已經攙入了許多主觀的假設立場,本身就不符合科學的定義。也就是說,所有的所謂的“事實”都是經過解釋了的,沒有所謂的“客觀”的事實 (brute fact)。H這是我們在解釋“科學”時必須要注意的。不要被科學所謂的“中立”給欺騙了。
因此,作為一個基督徒,我是會用聖經的話當作一個標準來看待科學的真。 研究生物學、基因學,或任何自然科學的基督徒科學家也要用聖經的觀念 (也就是未墮落前的亞當的態度) 來看待神所創造的一切,才能得到自然界萬物之間真正的關係。 作 者: kevinad(天~~~~~啊) 2004-08-06 作 者: gd-ldh(李杜韓) 2004-08-06
總之,就科學本身的形態而言,它自身有一套還沒有到達世界觀的高度(因為不需要有這樣的高度)的標準尺度。不應過份地把它“宗教化”“哲學化”。 至於現象背後是有神還是無神。這純粹是世界觀的事情,科學無法回答。科學沒有這個本事,沒有這個功能。 是的,宗教與哲學有這個功能把科學的成果運用到他的信仰取向上來,作為證明的一個環節。但是,當宗教和哲學這樣做時,也不是毫無疑問的任何科學的研究,都只是局部地理解世界,不可能是“全景式”(包括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科學沒有能力做全景式的研究,否則就只有哲學沒有自然科學了。 而基督教徒要批駁無神論,我認為不要在信仰的體驗上去說。這樣人家就老抓住你“以經驗代替科學論證”、“非理性”等來作文章。我個人與無神論討論甚至論戰時,就是死死抓住無神論證明上帝不存在的理論模式和途徑本身,存在着自己不可克服的局限性,還達不到在理論上徹底地明白到無可置疑地證明“上帝是不存在的”這個命題,已經由無神論與自然科學聯合解決了。不,沒有解決。只要無神論還持這種論證的思維,就永遠都不可能解決。 誠之兄,以上所言是我的一些基本的態度。不妥的指正。 作 者: rwyq(張雨) 2004-08-06 要探索人的來源,必須要涉及對人的意識活動的研究。只有能夠全面解釋肉體的進化和精神的進化的理論才可能是正確的理論。從現在來看,進化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也許永遠也不能完成其理論,但是並非不可能完成。因為也許人的基因裡面有精神密碼在裡面,這是很可能的。也許動物進化到一個地步,其基因發生了突變,引起了精神層面本質的飛躍,從而產生了完全的自由意志,這樣就把人就從動物中分裂出來。就是說,通過這種飛躍,人不再是動物,而是有自由意志有道德感的人。 我說的這種進化論是突變論,而達爾文和現代多數進化論者主張的是漸變論,極力排斥突變論,因為突變論就不能排除超自然力量介入的可能。這說明了大多數進化論者的研究是受其意識形態影響的,也是進化論容易被無神論者利用的原因。但是也有主張突變論的進化論科學家,如果有一天突變進化論在科學界處於主導地位的話,那麼對於有神論者是相當有利的。 作 者: peddrluo(誠之) 2004-08-06 基督徒科學家在“科學”的層次上,也可以不同意現下大多數科學家所持的“無神論”的預設。 例如在面對演化論的一些前提假設時,完全可以從有神論 (創造論)的假設來進行研究。這樣的立場會不會妨礙、扭曲了他對現象的看法呢?無神論的科學家是認為會的。而個人認為,基督徒科學家應該要持守,如果不用有神論的看法,反而不能得到萬物的真正面貌。 這就是在科學哲學的層次上,雙方一定會有衝突的地方。
不過,這也有一個無可避免的情況,就是我所說的,某些證據還是必須使用,否則,這個信仰就是建立在幻想之上。 因此,我認為,在我們說服人歸向基督之時,必須要將對方的世界觀點明出來,指出他們科學哲學的預設立場,說明他們立場前後不一致的地方,再輔佐以證據的論證,才會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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