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超然與臨在不矛盾 |
送交者: 新民 2004年08月11日12:11: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先打個比方:一個生活在三維立體空間裡的人,對一個生活在兩維平面空間的“活物”,是超然的(因為至少多一維),但也可以是即時(或者說在第一時間裡)臨在的。就好比一個無限貼近那個平面空間的球體,在與平面空間有第一個接觸點和面之前,同時是超然的(不在平面空間裡),又是臨在的(無限接近平面空間)。甚至當球體“穿透”平面空間時,那個空間裡的“活物”也只能有限地“認識”一個“圓面”,而非一個“球體”。換言之,活物對於超然仍然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這個比方,也很好地代表了我們今天對神的認識。我們無法想象神超然的全面完美“球體”特徵,我們必須把神的性情與作為“降低”到自己的時空裡那不夠完整的“圓面”來“認識”才覺得“合理”。好在超然的神體會我們的有限,在永恆里三位一體的神彼此間商量後,決定讓神子耶穌主動降卑,來到人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彰顯神的榮耀與美好,死而復活,完成偉大的十字架救恩。 信耶穌當然也是立竿見影的,因為聖經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不是可能/也許/或者/等一等)得救,只是不是按照你要求“降低”到“圓面”的那種,乃是超自然的重生(聖靈從上頭使我們再生)。 耶穌在人間行走傳天國福音的年代,猶太人見的神跡太多了,許多人仍是不信,甚至覺得那些神跡不過癮,一而再地要求耶穌顯一個來自天上的神跡(見馬太福音12與16章),好叫他們真的可以信。注意耶穌的回答。雖然不多行,但有一個神跡(死而復活),一定要行! 12:38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跡給我們看。 16:1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跡給他們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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