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路: 請分享你對馬可16:17-18的理解 |
送交者: 塵路 2013年11月13日07:17:4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可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着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單從這兩節經文,似乎信的人(複數)手按病人,病人就好了。而且這是主耶穌說的話,具有最大的權威性。但在羅8中又提到我們信主的人等候我們的身體得贖,並且包括保羅,提摩太及其他同工的病並沒得醫治,現實生活中有很多聖徒也沒得醫治,如何解釋這些現象,如何與以上兩節經文調和(有人認為是信心問題,聖經中治病的例子表明信心是原因之一,但非唯一原因)?謝謝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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