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小組聚會查路加福音第三章1到22節。姐妹們七嘴八舌發言,連珠炮式提問,帶領大家一步步深入主題,討論漸入佳境。本來以為會是一個乏味的夜晚,結果查經出乎預料的精彩。親,請你聽我細細道來。
當查到路加福音3章16節,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有姐妹分享用水施洗和用聖靈施洗是不同的,用水施洗是儀式,用聖靈施洗是被聖靈充滿。一個是外表的,一個是內在的。用水洗禮是個人對 神、世人乃至撒旦的宣告,決志悔改,信靠神,並非是讓聖靈進入體內的條件。用聖靈洗是重生的根據。
這席話牽扯出一連串的問題,有人問:既然水洗是儀式,是否可以不走形式。有人問:我受洗了,我是不是被聖靈洗了?被聖靈洗是什麼樣子?還有人問:我從小受洗信教,查經,敬拜,侍奉,我是不是有聖靈同在?也有人問:是否有人聖靈充滿,可是根本不去教會?這時有人分享經文: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廿二14)。外表的教會,當然要包括許多有名無實的基督徒,或未蒙揀選的人。這些問題的核心是,我怎麼肯定我有聖靈同在?怎麼肯定我是神揀選的人。如果有聖靈我為什麼還是犯罪。和不信的平常人沒有區別?
另一位兄弟分享了羅馬書十章9-10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從這種觀點看,因着信心承認耶穌是主受洗就可得救。這也帶出很多問題,有人問: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呢,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能得救了,不太可能吧?這也太簡單了吧?有人分享經文羅11:6節,即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這下子讓話題扯到了不同教義,加爾文教派和衛斯禮教派的區別。
安娜以為有沒有得救,其實自己的靈里可以感受到的。想起經上說【弗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忽然間我悟道了新的理念。因着信是人的本份,本乎恩是神的天份。人和神的關係好比婚姻關係。聖經是神的聘書,耶穌是神預備的聘禮。人決志信主受洗是與神締結婚約。新娘不能知覺什麼時候受孕,如同我講不清聖靈駐進自己的時刻,但我確信聖靈的果子在我裡面漸漸長大,如同胎兒在體內孕育成熟。年復一年,我一點點了解神,我愛的這位神的特質和本性,並且學會體察神心思意念,和神同行。
親,今天就聊這些,感恩節的聚會就在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