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歌: 我在,“救恩次序之一有效恩召跟帖小結 |
送交者: 愛之歌 2013年12月07日10:46:0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救恩的次序之一有效的恩召(討論)
這幾天,我在萬維讀者網, 彩虹之約的論壇上參與了改苹宗,關於救恩的次序之一:“有效的恩召”的討論。我以“愛之歌”的筆名針對着有效的恩召寫了幾篇短文,以問答的形式,各抒己見。今天,在新浪博客上,與大家分享,對與否,智者見智,見智仁者見仁,共沐神恩…… 說幾句 回:救恩的次序之一有效的恩召 答, 神的恩召,其源頭是神的絕對主權。恩召之恩,在創立世界之前,神就為凡信主耶穌基督的人預備的(以弗所書一章四節至五節):“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之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照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 神救贖之恩,是全人類共享的,恩召(恩典)之恩,其有效性永不失落,你是否是信主耶穌基督的人,責任是信…… 再說幾句 呈上約翰福音一章十節至十三節的経文,回應弟兄的恩召有效性,“……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做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弟兄:恩召有效,“接待”、“信祂”…… 說什麼好? 回答:“愛之歌”的再說幾句:弟兄好,關於這個問題在彩虹之約上不知討論了多少遍,許多經節都用過,對於這個經節的解釋,我可以有不同的解釋,不為此爭了…… “ 愛之歌”的回應:弟兄,關於你在跟帖談到:“這個問題曾討論過(在彩虹之約)多少次”,言外之意你與球迷弟兄之間的爭論(探討)是你們的亊了……“且”:“許多經節都用過了”,弦外之音令人難解?智者見智,仁者見仁,但是:結論“唯獨聖經”何多之有?彩虹之約的平台,我想它的宗旨是:開放、平等,暢所欲言,無宗派色彩。 關於,“我們在談有效的恩召……”幾點看法 弟兄,在跟帖上說:“我們在談有效的恩召,而不是恩召是否 有 效? “爰之歌”的回應:弟兄你好。神的恩召(恩典),是先存性的。恩召(恩典),其源頭來自神之愛,其主權絕對性是屬於神的。正因為如此,談到恩召(恩典)時,首先是你是否相信救恩:基督的十字架受死、埋葬,復活、升天、再來……當你面對着這莫大的恩典時,我相信聖靈一旦在你我生命里動了善工,當你我的生命與基督的生命聯合(恩召有效),當你我在基督里成為新造的人(有效恩召),實在是接納與被接納的關係……不知對否請斧正。 未了的話:弟兄說:“我們在談有效的恩召……”我們二字不敢苟同,“彩虹之約”的空間是屬於大家的,更是屬於神的。弟兄,這樣的自白是否有拒人千里之嫌……。 責任 “愛之歌”回應弟兄提的:“如果人的責任可以抵擋神恩召的話,恩 召的有效性又在何處? 弟兄談到“責任”,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叫一切相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的恩召之思,其有效性,對做為罪人而言的世人,相信主耶穌“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相信就是你的責任,“唯獨聖經”,相信福音是神的大龍(羅1:16),就是你我的責任,“唯獨信心”…… 顛覆 “愛之歌”回應弟兄對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關於神愛世人的經文,他一直認為“世人”是“世界”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神愛世人……若有人說:“英文是神愛世界”,是否準確,請斟酌。 雖然我們是第一個亞當的後裔,儘管罪從始祖一人入了世界,罪生岀死,但是衶卻依然以愛相繫着全人類,“道成了肉身”,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通過十字架和復活, “使世界受了審判”(約12:30),祂來“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賽11:4),再看:以弗所書(6:12)說到世界稱之為“幽暗的世界。 約翰一書(2:15一16)告誡我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亊,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都不是從父來的”。 弟兄,是否應該這樣說:“神愛世界上的人”。如果有人依然堅持(英文)?!“神愛世界”,他是否顛覆了基督的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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