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干啃聖經”說起
(一) 關於“啃”聖經的“啃”字在“彩虹之約”的論壇上,已經被某些人演義成為了一根棍子,且是絆倒人的石頭,用者深思……聖經不是“啃”而是“吃”,也是“喝”,見阿摩司書8:11 主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命饑荒降在地上。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的教訓是: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着;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着,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約翰福音6:53——56〉
(二)否定了以經解經的原則,凡以經解經都是“屁話”,結論是,在“啃”聖經。“屁也”。我說是就是,你們干啃聖經,依然是“屁也”因為“我是“宗教裁判所”我說是就是,實屬膽大妄為,否定了聖經的絕對權威,莫視經上的教訓,神說:“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我豈沒有吩咐你嗎?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你的 神必與你同在”。〈書1:8一9〉 詩119:11 告訴我們務必要:“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弟兄,作為基督徒本應該是,聖經上沒有說的話,我們不能加添,也不能減少,免得聖靈擔憂,以至褻瀆聖靈;也許弟兄是一位資深的神學家〈可能是大師級〉,凡事以神學為本。但是。切記神學不能救人,神之道才能救人。聖經為教義之母,教義不能取代聖經。
未了的話:(1) 請你“亮劍”如何讓人不去“干啃聖經”?與你攜手共進……(2) 對於華人教會的亊工,我們每個人無權妄下結論,“老師”你同意嗎?若不認同,請讀羅馬書 14:9節經文,“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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