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叫你們知道有永生”——經文思考
經文 約翰一書五6至13 “這藉着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6—13)
例證與黙想 〈來源〉擷花集 - 采自清教徒花園
沒有日頭的日冕
" 日冕可以調得很好,很精確,但如果太陽不發光,我們就不知道白天的時間了。"
我們蒙恩的證據和這種情況幾乎是一樣的:它們是很好的標記,但除非神的恩典照耀在它們上面,否則我們就看不見它們,照耀的時候,我們就幾乎用不着它們了,就好像一個善於觀察的人不用日冕,只是看太陽本身就能知道白天的時間一樣。對一位現在救主的現在信心要比世上所有的標記和證據都來得要好。然而,如果一個人缺少了神兒女的標記,就讓他不可自負,因為這些標記是應當存在的,是一定要存在的。我們不可過分依靠可以看得出來的證據,但沒有了這些證據,就應當引發我們去大大省察自己的心了。我們主要應當關心的是每天,每時去仰望基督,信靠他,而不是信靠證據;判斷我們靈魂的進步,是要靠我們觀看公義的日頭,而不是看我們的日冕。如果耶穌沒有了,一切就都沒有了:沒有了他的愛,我們就是黑暗本身了。沒有日頭的日冕,就像有最美好的品格,過去最美好的經歷,最成熟的知識,卻沒有了耶穌的相交。哦,我心靈的日頭,請升起,如果我有任何的懷疑,驅散它們;如果我沒有任何的懷疑,請防止它們出現。
題外話 :在聖經中,神給我們許許多多的應許,我們“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參來6:12)神“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就是永生(參彼後1:4;約壹2:25) 因為他們接受了神對他兒子所做的見證:神把他兒子所做的工放在他的話里——聖經,然後把這話傳給我們,信他的話,就是信他。正如保羅所說:“今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
今天,當我們面對着各々他山上的十字架,再一次思想主對悔改的強盜的承諾:“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參路23:43)在這句話里,我們對得救的經驗應有所了解:得救是個人的經驗——“告訴你”;得救是今日的經驗(不能寄託將來)——“今日”;得救是以馬內利的經驗——“同我”;得救是樂園的經驗(喜樂是得救的必然)——“在樂園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