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说: 耶稣复活可以说是基督教的最大信仰。即使历史上真有耶稣这个人(实际上没有任何历史文献记录耶稣的存在),也不等于他就是神之子,只有他真地复活了,才能证明他是神之子。对于耶稣复活的唯一记载是《新约》里的四篇福音:"马太""马可""路加""约翰",没有别的独立资料来证明。而且,非常遗憾的是,就是这四篇福音,在耶稣复活的情节上,也是各说各话,时间、人物、地点、经过,无一不互相矛盾,法庭上要是有这样的四个证人,他们的证词肯定不会被接受。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四个"证人"在耶稣复活这件事的证词离谱到何等程度:
●光明顶驳斥:
有关历的「耶稣」其人,其实方舟子的这种论调,不过只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如果到历史书上去找,一七零零年之前,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历史的耶稣。我也翻译过一篇长文,讨论历史的耶稣。并且有许多位其它的神学家,用比较专业内行的文笔,写过几篇长文。如果读者有兴趣,不妨到「网络基督使团」的存盘栏去找。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
至于说到马太、马可、路加、约翰,互相矛盾,完全是出于方舟子的无知。这四个作者,马可福音最先写成。他的原始资料,是使徒彼得的讲道。也是当时门徒背诵的史实。圣经学者通称这种福音书的底稿,是「口传教训」。然后马太参考马可福音用他自己的听道笔记作参考,写成马太福音。路加则是保罗的秘书。路加福音比马太马可都写得迟。但却是一本针对外邦人写成的福音。所以为了适应外邦人需要,有些增减。并且按著他在1:4的话,他的写法是按时间先后,并且到当地实际访问,才写下来的。而约翰则是在所有三卷都写完之后差不多廿、卅年,才写成的。写作的时候,就存心补正前三本福音书里「神学思想」的不足。所以不是编年体。
就从写作年代来看,这四卷福音书已经不可能冲突了。他们都是使徒或使徒的秘书。一家人自己写耶稣传,那会不参考其它弟兄的作品?没有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的道理。
方舟子所有找出来的所谓「矛盾」,只要看完我的解释,就会发现完全是因为圣经知不够所致。
一、耶稣给埋了多少天?
方舟子说:太12:40记载耶稣的话说,他要在土里给埋三天三夜。据可15:42约20:1耶稣在星期五被葬,星期天早晨就被发现坟墓已空,实际上是被埋了一天两夜。
●光明顶驳斥:
方舟子用了欧美人士对时间的考虑,来思考犹太人的东方习惯。欧美白种人是时间的奴隶。他们一分钟就是一分钟。如果你迟到五分钟,他会拿起他的表对你说:「我们定的时间是三点。现在三点零五分。你的表几点?」如果你说:「我的表三点正。」他会明天就给你买只新表,表示对你的抗议。但是犹太人是东方人。他们对时间没有那么斤斤计较。并且二千年前,钟表根本谈不上准确。「三日三夜」是犹太人对三天的通俗讲法。再加上犹太人的时间,一天是从日落开始计算。所以他们的安息日,是星期五晚上。
笔者在马利兰工作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和犹太人的会堂共享一个聚会场所。他们的聚会,都是在安息日。但是他们是在星期五晚上。因为日落之后就是一天的开始。
圣经里记载耶稣受难,也说他们因为安息日将近,不能把尸首留在十字架上。所以要在日落前把钉十字架的人打死,好拿下来埋葬。耶稣断气是在星期五下午。所以属于星期五,是第一天。耶稣的看法,在他被捕的时候开始,黑暗就掌权了。在路加福音22:53耶稣说:「我天天同你们在殿里、你们不下手拿我,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他说这话,表示真理已经死了。耶稣看自己是真理的化身。他又看重人的动机过于表面的言语。从耶稣被捕开始,耶稣就生活在地狱里。受尽鞭打辱骂。当时是星期四的晚上。耶稣原来就说:「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要记得耶稣原来用约拿,就是一个比喻,比喻原来就没有准头,不能拿一个字一个字去追踪。约拿三日三夜在鱼腹中,并没有死。只是难受。耶稣把被捕之后算作地里的三日三夜,一点也不奇怪。如果是我,原来已经屈尊就卑,委屈的来到这个罪恶的世界,现在不受尊重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当作罪犯被审,还要被不问清红皂白的人鞭打,我也会觉得生不如死。就算不计算星期四,星期五下午按犹太人习惯,也是另外一天。
星期五晚上是第二天开始。星期六晚上是第三天开始。到了星期日,圣经说:天刚亮的时候,两个妇女去找耶稣的尸体。所以是第三天的黑暗过去,白昼开始。这么说来,不是三日三夜又是什么?
二、耶稣的坟墓什么时候被发现空了?
方舟子说:马太:天快亮的时候。马可:清早,出太阳的时候。路加:黎明的时候。约翰:清早,天还黑的时候。
光明顶反驳:
这是方先生对文字、翻译,完全不加考量的结果。翻译的人怎么翻译,有他衡量的标准。圣经的翻译不是一个人作成的。马太、马可、路加、约翰也不是同一个人。他们形容星期天的早晨,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用语。我完全看不出方舟子引述这几段圣经有什么意义。这四段圣经不都说发现埋耶稣的坟墓空了,是在清晨的时候吗?还有,四卷福音书记载去看坟墓的人不同。马利亚在天还黑的时候到坟墓那里。(约 20:1)但是路加24:1是说到那些妇女在黎明的时候到坟墓前。不同的人抵达的时间不同,有什么好冲突的?我们约定时间开会,不也会这个人早来五分钟,那个人迟到五分钟?只怪方舟子想尽办法拒绝相信。
马可福音说清早出太阳的时候,方舟子也觉得这种说法有问题。但是出太阳的时候到底太阳出来没有?天还黑不黑?这些问题,是完全主观的问题,只好听当事人说,不能拿来捉住这句话说:「你这前一句和后一句差十五分钟。出太阳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但是当事人说:「谁说出太阳的时候,天一定大亮?那天早晨天就是暗暗的。还没有亮。」这种辩论完全没有意义。因为那天到底天黑不黑,还要看当事人的心情。你有没有在接到解聘通知的时候,觉得天昏地暗?即使是艳阳天,你也会觉得是阴天?
为什么我说这种辩论没有意义?因为这件事一点也不影响坟墓空了的事实。他们发现坟墓空了,就算一个说天没黑,另一个说天是黑的,你还是要接受坟墓空了的事实。相反的,几个见证人处处讲的都一样,才可以证明是串供。
我记得我在当兵的时候,有一次排长讲了一句话,给大家捉住,说他煽动叛国。(大家恨他恨得心底痒。) I里辅导长来问话,找了几个人,没有一个人可以说出排长是什么时候讲的话。于是辅导长说:「查无实据。不予追究。」大家都知道这种控诉只是发泄心头之恨,原来就算不得一回事。所以没有一个人真去追诉。但是辅导长后来也去和排长谈话,说:「下次可不能这么说了。虽然我用他们供词不一样推辞了,但是这么多人都说你讲过,你明明讲过。只是不追究而已。」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证实一件事在法庭里存不存得住,不一定反映出事实上存不存得住。许多罪犯被判无罪,不是因为他没有犯罪,只是抓不到证据。在这种情形下,人反而可以更加肯定一个人是不是犯了罪。在耶稣空坟的事上,我们也可以这么说。虽然大家的讲法各有不同,但是都是在清晨发现坟墓空了、空坟是个事实。我们只要看见空坟,就应该接受。不应该去追究十分钟,十五分钟的差别。当年又没手表,时间没那么准确。
方舟子问:
三、谁最先发现坟墓空了?
马太:两个马利亚。马可:两个马利亚和撒罗米。路加:那些从加利利和耶稣同来的妇人,包括两个马利亚、约亚拿和其它人。约翰:抹大拉的马利亚。她发现坟墓空了以后,跑去报告西门彼得和耶稣所爱的一个门徒,三个人又一起去看。
●光明顶驳斥: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哪是方舟子的话,哪是圣经的话。圣经里从来没有说:「谁最先发现坟墓空了。」当年又没有举办一个比赛,看谁最先发现空坟。这个比赛是方舟子发明的。时间距离当年发现坟墓空了己经有两千年。再说,圣经里只说约翰和彼得两个人,一个先一个后抵达空坟。先后这两个字是相对的形容词。要看那一个人作准。如果约翰比彼得早到,他可以说他先到。但是他是听见马利亚的报告才去的。当然是马利亚比他更早到了空坟。现在方舟子就用这种差别来说圣经不可信。你看他的水平在那儿,也就知道了。
方舟子说
四、在空墓看见了什么?
马太:地震,一个天使从天上下来,辊开石头坐在上面。马可:石头已经辊开了,一个少年人坐在坟墓里面。路加:石头已经辊开了,两个人站在坟墓里面。约翰:石头已经辊开了,没有看到人。两个门徒离开后,马利亚看到两个天使坐在安放耶稣的地方,一转身,见到了耶稣。
●光明顶驳斥
路加福音的写作比较迟。路加既然说有两个人,那么两个人的讲话当然有先有后,不可能同时讲,又讲一样的话。马太是记载那位坐在石头上的天使讲的话。马可是记载进到空坟后讲的话。约翰则是记载另外的一个妇女:抹大拉的马利亚单独一个人的时候,看到的两个天使。几段圣经都明白的说到时间先后不同,看到的人也不同。怎么来的冲突?怎的?这两个天使不能在那儿多停几分钟,等后面来的人来到,再和他多讲两句?还有,方先生觉得天使是雕像?不会移动?不能一会坐在石头上,一会由石头上跳下来走到空坟里?如果天使是真的,有时看见一个,有时看见两个,一面走,一面讲话,你就知道他们是活的了。不是把守墓的石头秦桧当作了活生生的天使。
方先生说:
五、天使说了什么话?
马太、马可:说耶稣已经复活,传令门徒们到加利利去。路加:只说耶稣已经复活。约翰:问"妇人,你为什么哭?",没再说别的话。
●光明顶驳斥:
已如前文。天使是活的,没有那么金口难开。讲的话很多。对这个人讲这样的话,对另外一个人讲不同的话。不是照本宣科,一字不改。也不是背诵圣旨,引经据典。所以留下的印像就不一样。因为原来就没有讲一样的话。
方舟子问:
六、妇人发现坟墓空了以后做了什么?
马太:跑去报告门徒,路上遇见耶稣,耶稣重复天使的话。马可:逃跑,因为害怕,什么也不告诉人。路加:跑去告诉门徒,路上没有遇到耶稣。约翰:马利亚在坟外与耶稣交谈,然后再去告诉门徒。
光明顶反驳:
再一次,这个问题发问的人是方舟子。他的问题本身不合圣经。所以引起怀疑。前文已经说了,去看空坟有几个人。个个反应不同。有一个怕得要命。起身就逃了。另外有一个胆子大些,去告诉门徒。还有一个什么也不讲。有一个胆子最大,不但没走,还留在坟墓那里徘徊,所以就遇到了复活的耶稣。至于路上看见耶稣,圣经既然说妇女都抱住他的脚拜他,耶稣只有两只脚,可见是两个妇女。这两个妇女之中,一个后来逃走了,一个却去告诉门徒。我们就可以看出许多人对事实真像的不同反应。许多人经历一件神奇的意外之后,就相信神。但也有人经历之后,反而觉得人生短暂,要及时行乐,就更加放纵自己。但愿我们都不做那个逃跑的妇女。看见事实真像,就逃跑了,一点也不敢响应。方先生的反应,就是这种。
方舟子问:
七、耶稣在什么时候第一次显现?
马太:在妇人回去的路上。马可:这一日的清早,向已从坟地回来的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路加:在两个门徒去以马忤斯的路上。约翰:抹大拉的马利亚还没离 坟墓的时候。
光明顶反驳:再一次,这个问题是方舟子个人的问题。不是一个圣经的难题。圣经从来没有一个比赛,看谁最先看见复活的耶稣。并且按照圣经的记载,耶稣复活之后,就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他可以在关了门的房间里,忽然出现,给他们祝福,也可以早上在一个地方显现,没多久又和另外的门徒同行,一直走到以马忤斯去。
方舟子又问:
八、耶稣从复活到升天经过了多长时间?
马太:至少等到门徒们到达加利利。马可:时间不明,只是说在十一门徒坐席的时候最后一次显现。路加:耶稣在一天之内复活、显现、升天。约翰:至少一星期。耶稣在复活后第八日专门向多乌显现,以后又在提比哩亚向门徒显现。徒1:3"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
●光明顶驳斥:
这一次又是方舟子发明的难题。是他个人因为不相信,所以觉得是个问题。其实一点问题也没有。上面引述的文字,也不是圣经的原文,是方舟子自己归纳出他错读圣经的错误结论,圣经并不是这么说的。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作者是同一个人。通常认为两书写作的时间差不多同时。只是分为上下册。这个四十天显现的说法,从来没有人拿来作文章。因为拿来这么说,只会显出一个人对圣经不了解,不熟悉,一点看不出问题来。耶稣复活后,有四十天的时间向门徒显现。马太福音根本没有说「至少等到门徒们到达加利利。」圣经翻译的时候,他们对中文的文法非常清楚。不像方舟子,不知道中文通常不在集合名词后面加上「们」字,表示多数。马太福音的中文和合本译文说:「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并没有一句说到「至少等到门徒们到达加利利。」马太福音没有记载时间。
这一点不应该成为耶稣复活之后在世界上还停留多久的问题。马可福音中文和合译本16:14,19说:14后来十一个门徒坐席的时候、耶稣向他们显现、责备他们不信、心里刚硬 因为他们不信那些在他复活以后看见他的人。19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 神的右边。如果方舟子问起16:19,就可以看出他希腊文的根底深浅了。可惜他没选中这一节圣经。这一节圣经里使用了一个希腊文的断续时态。意思是说,从「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到「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之间,有一段时间。这件事不是同时发生的。路加福音24:49-50说:「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耶稣领他们到伯大尼的对面、就举手给他们祝福。」
使徒行传1:1-3说:「1提阿非罗阿、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教训的、2直到他借著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以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3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路加写了路加福音,又写了使徒行传,两者之间绝无任何冲突的地方。路加十分清楚自己讲的是什么。没有记载不表示有冲突。
注:这篇文章(《破绽百出的耶稣复活》)没有参考解经注释。因为方舟子在这篇文章里提到的冲突,都没有学术深度。不像第一篇和第二篇那样真是看了书,下了功夫,找到了教会界争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