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 林慈信:重生与得救 |
送交者: 凌吉可 2017年07月30日00:14:17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林慈信:重生与得救 链接:http://www.dyjdj.com/fuyinjiangzhan/zhuri/2014-05-02/42764.html 一、作基督徒 成为基督徒 很多时候,当我们问一些朋友们:“你是基督徒吗?”他们往往会回答说:“不是。”但若再问:“你接受了主耶稣基督作你个人救主没有?”他们却会说:“哦,接受了;不过我还未受洗。” 究竟一个人怎样才算是一个基督徒?是以他接受了洗礼与否来决定吗?洗礼固然重要(因为此乃主耶稣亲自吩咐他的门徒去遵守的),但是洗礼并不能洁净人的罪,洗礼不能让人换取永生。 那么,怎样才算是基督徒?怎样才能获得永生呢?《圣经》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 2:8) 也就是说,永生是神免费的礼物;重生是神奇妙的工作。 那么,人是否就没有当尽的责任了呢? 其实,人若愿意得到救恩,只需要信靠、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和“生命的主”。因为神给我们的应许是:“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 1:12) 那么,怎样才是相信和接受耶稣基督呢?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自己是个罪人。要知道,这位神是圣洁的,是轻慢不得的,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 34:7) 因此,来到圣洁的神面前的人,就会同时发现自己的污秽和不配。在祂面前,我们必须谦卑,承认自己干犯了祂的律法,得罪了祂,真诚地求祂赦免我们的罪。 其次,我们要为自己的罪感到难过和懊悔。经历过神赦免其罪的诗人曾这样写道:“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 51:17) 圣洁的神是痛恨罪恶的神,但祂竟然愿意接纳我们这些罪人。蒙神接纳的人,不单要为自己的罪痛悔,且要有神的性情,恨恶罪恶,远离罪恶。 最后,我们必须过一个信靠耶稣基督的生活。从前,我们以己为中心,凡事随己意行。成为基督徒之后,基督应当是我们人生的中心,我们把主权交给祂。“信”“靠”耶稣包括两方面,即相信祂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架上,并且从今以后一生依靠祂,仰望祂,顺从祂,跟随祂,以祂为生命的主。 当一个人愿意这样相信、依靠主耶稣时,他就是一位基督徒了,就是被神接纳作祂自己儿女的人了。 真正的基督徒 有不少基督徒信主多年,在教会也曾热心事奉过,可是当环境一改变──例如毕业了、搬迁了或面临人生的困难,他们就不再去教会,对主的信心也消失了。这是为什么呢?问题的关键,很可能在于对“作基督徒”的观念有偏差。 有不少人认为作基督徒只不过是为了保证死后能上天堂,与今生在世上的生活无关。也有人认为作基督徒就像得到一条紧急求救热线,在有需要时才用。上帝因而变成了一个有求必应的“圣诞老人”,任由随意摆布利用。这种把神当作为服务工具的人,仍旧过着以己为中心的生活,他们又怎能称为基督徒呢? 究竟真正的基督徒是怎样的人? 基督徒是一个曾经与主耶稣相遇过的人。这位耶稣基督本是万有之主,祂却道成肉身来到世上,并且呼召我们在世上的人跟随祂。当耶稣在世上拣选祂的门徒时,祂清楚道出祂的目的:“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可 3:14) 真正的基督徒,不是道听途说而接受信仰和神的,而是亲身经历过主耶稣的荣耀和恩典,而且能见证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 1:14) 其次,真正的基督徒必须是一位效法主、追随主的人。“门徒”的意思就是“学生”,即学习老师的榜样和遵从他的训诲的人。主耶稣对信徒的呼召是:“来跟从我。”当一个人遇见过主耶稣,并接受了祂为救主后,他会被主的爱所吸引,而立志跟随祂,并且愿意认识祂更深,在日常生活中,用心研读祂的话,分辨哪些事情是合乎祂心意、哪些事情是祂所关心的。作为一个主的门徒,必须是一个体贴主心意的人。诗人说:“我要默想你的训词,看重你的道路。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乐;我不忘记你的话。”(诗119:15-16) 最后,一个基督徒是一个愿意付任何代价,作任何牺牲(甚至经历苦难以至于舍弃性命)去跟随主到底的人。凡重生了的人都会认识到我们本是该灭亡的人,但主用重价救赎了我们,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对救赎我们的主再保留什么。何况主自己来到世上,原是走了一条十字架的道路(十字架是羞辱、受苦的记号)。主耶稣也对祂的门徒这样要求:“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 9:23) 主耶稣并没有应许他的门徒天色常蓝、一切顺利。反之,他对他门徒的要求,乃是一种不惜任何代价的跟从。然而,这是一项很有价值的投资,因为主的吩咐是带有应许的:“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可10:29-30) 无论是出于对主爱的回应,还是由于对主吩咐的遵从,一个真正的基督徒要随时作好为信仰受苦、行走窄路的心理准备。 来!活出基督徒生命 作基督徒有一点像结婚──在神面前,我们起誓、立约,终生为祂而活。 对你来说,神是否只是一个“圣诞老人”?一条“紧急求救热线”?一条往天堂的捷径?抑或祂是你生命的主? 信徒若要过一个真实且能结果子的信仰生活,首先要对“作基督徒”有正确的观念。让我们把一生交托给祂,让祂作我们的主!跟从主耶稣是需要、也是值得我们献上一切的。 使徒保罗说:“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后 1:12) 愿我们也能像保罗一样,对信仰有如此清楚的确信,并且以具体行动活出信仰,一生为主而活。 二、重生与信主 有人问:“基督教信仰是不是一种唯心的东西?”又有人问:“基督徒的品行是不是道德修养的成果?”还有人提出:“基督教对人文素质和社会进步的确是有积极的作用,只是‘上帝’这个概念有点过时,不够科学。如果我不接受‘有上帝’的信仰,只接受《圣经》其它的教导,能算是一个‘基督徒’吗?”(这种思想尤其多见于目前的中国大陆文化界。)问这些问题的人,一定是对基督教或者基督徒有过一定的接触,他们从现象界观察到基督教有某些特殊、可取的地方,但是他们没有亲身体验过基督教信仰的实质。 其实,许多基督徒在没有作基督徒之前,人家向他们传福音,他们也曾各自对基督教有过类似上述的那些主观结论,也都曾拒绝接受基督徒所传的。但,一旦他们成为基督徒以后,他们整个人改变了。他们发现了一些从前看不见的事。于是,他们也试图把这种新发现、新经历告诉别人。结果呢?他们遇上了从前的自己!看不见的、没有祂过的,无论你怎么讲,就是无法了解。 基督教信仰不是个人的心理作用可以产生出来的,因为这个信仰的内容有许多是违背人的意愿的;基督徒的人格也不是可以“改造”出来的,而是另一个新生命的“再造”,因为修身养性只能对原有的生命作“量”的改进,但一个外来的新生命则是“质”的改变;最后,基督教信仰有别于其它绝大多数宗教的地方,就是在于它的信徒不是信奉一套理念,一堆教条,或一个理想,而是信一位有位格的神(A God who is a Person)。因此,基督教信仰不单是一套信念(A set of Beliefs),而更是一种位格际的对交关系(An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换句话说,基督徒所信的是一位活的、会与人交往的、有主动性的神。把这位“神”去掉,只要剩下的好处,就完全失去了基督教的实质。这样的“信徒”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才好,但他一定不是“基督徒”。 基督徒与重生 基督徒之所以是基督徒乃是因为在他生命中有了基督性情的本质。粟米是粟米,你把它磨得再细,它还是粗粮;大米是大米,再糙的大米也还是细粮;无论你把粟米怎样“改良”也不会种出大米来。这是本质上的差异。基督徒的生命也是如此:人就是人,再怎么改造、修炼,也不会生出神的性情和本质来。因此,人们常常会听到基督徒用一个很特别的词来形容自己──重生(Born Again)。 “重生”,顾名思义就是“再有一次的生命诞生”。常常听到基督徒讲这个词,不过,讲得最多的人不一定是对重生这一观念尽都了解。重生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意思: 1、重生是神的工作,不是人自己努力的成果。英文的“To be born again”是个被动语态。母亲生孩子,孩子是被生下来的。若公公婆婆急于抱孙子,儿子媳妇却想晚一点生孩子,老人家总不能怪责孙子为什么不努力出世吧!同样,重生是神作主动的。祂什么时候,要重生什么人,不是你我可以决定的。耶稣说:风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吹,我们无法知道,但是我们可以感觉得到它所带来的后果。神的灵就如风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但当祂在人心里作工的时候,被重生的人当时也许察觉不到,但事后会发现自己与以往大大不同了。而在旁的人则也能从这人生命的有形改变而得知圣灵无形之工作的实在。 2、重生是内在生命的彻底改变。这也是基督教与其它宗教不同的地方。“宗教”是用一些外在的教条、规范来约束人的言行。这种约束对某些人来说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常听到有人说:“宗教总是导人向善的,有宗教总比没有宗教的好……”但是,外在的约束是消极的,如果没有内在的性情配合,对信奉的人来说很可能变成一件苦差──心中欲为之,宗教曰不可为之,苦也!这也就是为什么好些人看见某某基督徒的好品行,虽然会欣赏他,肯定他,不过就是不要像他。他们觉得信了基督教,这也不许,那也不准,一天到晚跟自己过不去,何苦呢?因此,把基督教信仰看成是人的心理作用,自然而然产生出来的结果,是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合乎科学精神的结论。 如果一个人没有向善的本质,任何“导人向善”的教条只能叫他活得更辛苦。基督徒都有自虐狂吗?非也!他们内心喜爱神所喜爱的,厌恶神所厌恶的。这是神的性情在他里面自然的流露,而不是因受制于教规,“不得不”照着做。人从外表观察到的是两者间一些相似的宗教表现,但在两者内心中祂有主动与被动、积极与消极的巨大差别。真正的基督徒会对神的事情有一份发自内心的渴慕。这不是说基督徒一定不会犯错,但他信主前后的内心世界是大不相同的,因为神把刚硬的心(石心)除去了;赐给人一颗柔软的、愿意顺服神的心(肉心);把神自己的灵放进人的心里。 (以西结书36:26-27) 对罪和善的心态是有天渊之别的:信主前,他有自己的私欲,鉴于宗教规条,勉为其难循规蹈矩;信主后,他有神的性情,偶尔犯罪后,会失去平安,心中责难。因此,使徒保罗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一切的事都变成新的了(林后 5:17)。 3、人重生是要借着水和圣灵重生的。当耶稣在约翰福音三章讲这话的时候,祂没有提到洗礼。“水”,对犹太人的意义,就是洁净。耶稣的意思是,当我们被重生后,我们的心会被洁净,因而会对自己从前的罪过感到难过,自责;同时,神又赐下圣灵,叫人悔改信主,从此弃罪从善(参多3:3-8)。因此,若有人称自己是基督徒,却没有圣洁生活的表现,或者视圣洁为负累,觉得过信仰生活过得很受束缚,这人的信仰一定有问题。 由此可见,重生,是神作主动所成就的善工,非人凭自己努力所能达到的结果,(人得救是本乎恩,弗2:8-9)。神重生人的目的是要把一个崭新的生命赐给人,叫人不止知道何为善,并且有能力行善。 基督徒的信主 中文的“信”字,在英文里可以翻成两个词:一是“Believe”,一是“Believe in”。这两个词所包涵的意义是有分别的。“Believe”是理性范畴的活动。信的人是主体,所信的对象是客体。这个客体可以是一个事件,一套理念、一个事实,或者任何不一定具有位格的事物。“Believe in”则不同,它除了理性活动之外,更重要的还是一种意志行动和感情,而所信的对象往往是有位格的。故此,“Believe in”通常用在位格与位格之间的相交事宜上。基督徒“信”耶稣(Believe in Jesus),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它包括了整个人理智、意志、情感的投入。 当今的世代,人们对信仰大多不是采取这种态度的。在理性方面,人们不会去问所信的对象真实不真实;在意志方面,常有人建议:“信什么都不要紧,只要别信得太迷就行了!”在情感方面,人们的态度是,我信因为这信仰很合我的胃口,甚至有的人加入教会,原因只是那里的人让他感觉很好! “信”与“知” 基督教的信仰不是盲目的!《圣经》所讲的“信”是有内容的。真知识和真信仰是分不开的。常有非基督徒的朋友问:“根据基督教的信仰,你们怎么看安乐死呀?同性恋呀?××自由呀?甚至外星人呀?……”人们以为信仰的内容就是对具体事物的一套套系统化了的看法。但这不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基督教所讲的信仰是“对上帝本身的认识”(Knowledge of God Himself)。当基督徒知道自己所信的上帝是怎样的一位神,有怎样的属性、怎样的权能,要求信徒与祂建立怎样的关系,将来要怎样对待这个世界……那时他自然会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来处理一切具体的事件。 信心的内容乃是根据神救赎工作的事实、神的存在、神话语的启示、祂对人的爱……基督徒相信耶稣基督是神,祂不但死而复活,而且有一天要再来。这种“信念”会产生“信靠”的行动!耶稣的一个门徒多马,在耶稣复活以后还是对主复活的事心存怀疑。但当耶稣向他亲自显现的时候,多马不是说:“噢!我现在相信了!”而是立即俯伏在主前说:“我的主!我的神!”(约 20:28)。这是信心的宣告,由“真知”到“真信”的表现。 “信”与“认” 中文的“认”有两种意思,一是理性过关了,所以承认这是真的(Giving mental assent);二是行动的表现,即在众人面前作出宣告(Giving public announcement or proclamation)。基督徒在传福音的时候,常听到对方这样回答:“其实这信仰是不是真的不要紧,只要……就行了!” “其实,我也很想信,但是我的家人反对(或者我的单位、组织反对),我能不能在自己心里信,人家问起来,我不承认呢?” 要知道,“信”是与神(一位有位格的神)的对交关系。你信不信民zh u能带来进步,是一回事;但你试试告诉你的父亲:“我的心真的相信你是我的父亲,但如果我家人问起来,或者有别人问到,我不能认你。”行吗?耶稣说,我们若在人面前不认祂,祂在父面前也是不会认我们的。Faith is acknowledgement of the Truth and building up of a relationship! 罗马书10:9告诉我们,一个人要得救就必须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相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心信、口认是信仰的要素,也是救恩的基石。不知道所信的真实不真实而愿意宣称自己是信徒的人,这人的信仰是空的;说自己心里相信而不愿意公开承认的,这人的信仰是值得怀疑的。故此,信仰的内容和在人前的认信是同样重要的。 认还包括对主忠心的承诺,即表明愿意一生跟随主的心志。历世历代的教会所持守和所认信的就是“耶稣基督是谁?”这个信息,(参看腓2:5-10,和提前3:16)基督徒知道有一天主要再来,今天在地上认祂为主,他们要与天上、地下和地底下的一切,一同因主的名屈膝敬拜,称基督为主!(腓 2:11)。正因为对耶稣基督有这样的信心,他们才会立志跟随祂到底。 但愿我们用一个很严肃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信仰。愿主耶稣的灵重生我们,叫我们“知”而“信”,“信”而“认”,“认”而“坚守”。在这个信仰纷乱的世代里,为自己找到方向,降服真理,维护真理,高举真理! 三、新生命的孕育与长成 在前两章,我们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原则:一个罪人的得救,不是他凭着自己的努力而能够产生出来的结果,而是神采取了主动:他借着圣灵重生了我们,赐给我们一颗能够对他有所反应的心(见上一章,10页),又把关乎他自己的真理(Knowledge of Himself),启示在我们心中,以致我们得以信,并且叫我们的信心有根有基(见上一章,13页)。这样,一个人由“不信”到“信”,乃是体验了一个有内容、有行动、有实质转变的经历。 这个信主的经历,对某些人来说(尤其是无神论者或其它宗教的信奉者),往往标志着某一个鲜明的时刻,一个巨大的、极具戏剧化的改变,当事人每逢回想起来,那一刻的经历总会历历在目,毕生难忘;然而,对另一些人来说(通常是生长在基督教家庭中的孩子),这经历很可能是一段漫长的过程,是一个很缓和的渐变,当事人也未必能清楚道出自己是哪年哪日成为基督徒的。神的儿女不尽相同,性格不同,成长背景不同,人生遭遇也不同,因此神在唤醒我们的时候,也不会像处理电脑数据一般地机械化,千篇一律地对待每一个人。 《圣经》告诉我们,耶和华我们的神乃是一位有计划、有谋略的神,他从起初就指明末后的事。他为我们预备的救赎计划,乃是在创世以先就定好了的。而他在实施这个计划时,更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进行。神太大了,他的计划也远远超过了我们这些用尘土所造又犯罪堕落之人的头脑所能。于是,神用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循序渐进地把自己启示给人类。等到时机成熟了,他把自己的独生子赐下来,叫给人类的启示来到了最高峰。 耶稣基督是按神的计划来到人间,为要成就救恩。而他来了,也要经过一个做人的过程:受孕、诞生、长大、传道、被卖、受死……主在世的时候常常说:“我的时候……我的时候。”他很清楚父神为他定下的时间表。但是,神既然已经命定这救恩必然要成就,为什么还要啰啰嗦嗦,走一大段路才到终点呢? 如今,救恩已经成全了,而这救恩如何在我们身上发生效应,也难免要经过一个过程:神先呼召人去传道,蒙召的人他就洁净他,装备他,磨练他,然后差遣他;蒙差遣的人,又努力清草、松土、耕田、播种……用各种方法把神的道传讲给我们;我们听道的呢?忽视它、藐视它、排斥它、抗拒它、辩论它、思索它、接受它、顺服它、持守它……这期间要经过多少岁月啊! 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呢?难道神不会做快餐吗?Our God is a God of Planning!世人看重结果(Product),但神看重过程(Process)。要是我们认清这一点,明白那位定意要我们得救的神,也是一位与我们同行救赎之路的神,我们传福音的心态,以及对待自己灵命的心态也会变得正确些、健康些。 也许由于华人信徒至今多半还是在成年后才接触到福音的,然后其生命产生巨大变化,因此华人信徒讲见证,多数都能清楚道出自己是什么时候决志信主的。这样一来,造成两个现象:那些往往说不上自己什么时候成为基督徒的,常常怀疑自己是否真正得救;而那些传福音的,也特别强调对方要有什么戏剧性的经历,有的甚至觉得一个人信主若不流泪、不痛哭,大概他的信是不可靠的。这种以外在表现,或以个人主观经历来断定圣灵感动的工作是很危险的。那位在往大马色路上,刹那间就改变了保罗的主,也同是那位三番四次呼召、忍耐、再呼召、再忍耐彼得的主。神拯救人的方法可以千变万化,所相同的,乃在于得救之人的生命本质的流露。 重生可以是一个过程 我们上一章讲过,罪人照着自己的本性原是不接受神,不能向善的。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对神有正面的反应,乃是神把一个生命的种籽、一颗新的心赐给了这人(见上一章,11页),这就是重生。因此,乃是神先重生了我们,然后我们才懂得、才能够悔改相信。神重生我们是按着他的主权、他的智能、他的方式、他的时候的。圣灵重生人如风吹一般,原是个奥秘,何时发生的,怎样发生的,是人看不见的。要知道某人是否已经重生,只能看果效──认罪、悔改、信主。在我们的观念中,常认为某人是在某时某日“重生”的,但这是不对的。当一个婴孩被生下来之前,还得十月怀胎呢!雀鸟大小各异,被孵化出来的日子也长短不一。有的一生反对主,但神借着某一个特殊际遇,叫他顿时完全改变;有的从小听福音,并不拒绝神,到长大心智成熟时,再正式作明确表决,两者都是圣灵的工作。 信心和悔改也可以是一个过程 许多错误的观念都在于我们把现象当作本质,把经验视为真理的全部。在传福音的现象中,我们发现人往往是在听到某篇信息、某个呼召,经历某种事件,因此在某个时刻决志信主了。也正因如此,我们的布道工作非常强调营造一个危机时刻(Crisis),好像神拯救人总是突如其来的。当知道,信心和悔改的心都是这新生命的果子,是神所赐的,若引用“威斯敏斯德信条”的话,两者都是“救赎的恩典”(saving grace)。既然是神所赐的恩典,自然有神的方法。我们或许在领受的那一刻就能清楚感觉得到,但大多数人是要等到日后才察觉的。对许多人来说,信心和悔改常常是静静地、缓缓地在他们心底深处发动的。唯有神知道人心。我们传福音之人的责任,则是忠实地,温柔地,祂切地,存敬畏之心、爱灵魂之心,努力去传,然后恭敬地把对方交托给圣灵,承认除非神的灵动工,则没有人能称基督为主。这传讲的过程要持续多久呢?当有一天神让你看到他信心和悔改的成果时,这就是神给你的答案了。 清楚自己得救也要一段过程 传福音的最终目标,并不是要那人公开承认他的信仰,这是其中的一个步骤,最终的目的乃是要叫人获得得救的确据,叫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 5:13)。但是人何时才能确知他已经得救、已有永生、已被神接纳、被神称义呢?这往往需要一段漫长的过程。 得救的确据是圣灵借着神的应许不断在人心中加强的。如今在教会里很可能找到两种人:一种人,并没有真正得救,却自以为得救了;另一种人,已经得救了,却没有得救的把握。前者是很危险的,他们比在教会以外的人更可怜。后者则是很不必要的,他们可能终日忧心忡忡,没有平安,不得释放。他们之所以不清楚自己是否得救,很可能是由于(一)他们没有正确认识神的应许;(二)他们的良心太过脆弱;(三)他们生命中还有未有对付的罪;(四)他们得救后,灵性没有长进──没有好好研读神的话,少祷告,不常敬拜,不常听道,缺乏与其他主内肢体的团契等。然而,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在今生是可以确知自己有永生的,但这种确据可能会动摇,也有时会有软弱。信心的确据乃是从神而来的福份,但确据并非信心的必要条件。传福音的人当留意,万万不可轻易把确据给人,把人陷在万劫不复之地,也不可因对方没有得救的确据而断定他不得救。一个真正得救的基督徒很可能为自己在神面前的身份和地位一事挣扎一段很长的日子。 成为神家中的成员也需要一个过程 是不是每一件事都是一个过程呢?一个人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那是他与主“直线”的关系,但主也为所有信他的人在地上设立了教会,要他们也建立起一道“横线”,彼此相爱、团契、扶持。这样,一个人是什么时候加入基督有形的教会的呢?一般而言,教会均以洗礼为准。不是说神监察人心吗?一个人若真心相信,他不就是基督徒了吗?为什么还要教会借着什么仪式加以认可呢? 洗礼本身是有重大意义的。有关这一点,许多福音派的基督徒应当向那些“典型的”非基督徒学习。非基督徒往往比基督徒更看重洗礼。无论是使徒时代的教会,还是历世历代的教会,他们对洗礼都是极为重视的。洗礼乃是主亲自所定的。它不仅表示受洗者对信仰的公开宣告,更重要的,是神对受洗者救恩的见证,也表示教会对此信徒的接纳。许多教会在接受一个人受洗之前,都会为他提供一系列的基要信仰课程,让他对所信的先来一个较完全、较彻底的了解。其后,牧者执事还会个别约见申请人,看看他们是否真的已经重生得救,此乃非常严谨,也是非常慎重的事。如果我们看重主在地上所设立的有形的教会,那幺我们也必须重视洗礼。 但在受洗一事上,有的一信马上要受洗;有的则因信心的程度、客观的环境、对洗礼一事的观念等原因,虽然是清楚得救了,但对洗礼却是犹豫不决。对这些人,我们应当了解他们的难处,鼓励他们,坚固他们的信心,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观念,务使最终能叫他们受洗加入教会。但这很可能要经过好几年的功夫。 结语 神爱我们,他往往比我们自己对我们更有耐性、更温柔。他看重我们个人的成长过程,他有他的智能,知道如何预备、栽培、坚固我们。在这个凡事讲效率、重成果的世代中,教会的布道事工也只注重即时效应。一个人得救原是一个奥秘:重生、相信、悔改、公开受洗加入教会……可以是短短几天的事,也可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你会为一次性的布道会、见证会、培灵会、退修会、个人谈道、关顾行动……没有果效而沮丧吗?你会为自己的信心不稳定、长久学习仍觉下不了决心而苦恼吗?不要紧,这些都可能是这过程中的一部份。你不妨回头看看,你现在所成就的、所来到的地方不比你开头的时候跨了好几步吗?神从来没有放弃你,也许你察觉不到,但他一直在陪着你,带领你走每一步。没有一个成熟的基督徒是一夜间产生出来的。福音事工讲效率无疑是好,但扎实也很要紧。 四、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在前三章中,我们基本上围绕着基督徒属灵生命的成长过程作了摘要性的讨论。正如一个肉身生命有孕育、诞生、成长、成熟等阶段,基督徒的属灵生命也相彷,一个人从听道、反抗、质疑、寻求到决志信主乃经过了一个漫长的“重生过程”。而一个获得重生的人所必然遇到的事,就是这个新生命怎样与他旧有的生命相抗争,哪一个争赢,哪一个争败,此乃长大成人,步向成熟必经的阶段,人们常称此为“成圣的过程”。 来到这个阶段,我们可以详谈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在这里,就只能注重讲一点,而这一点也是信徒常常感到疑惑的一点。 我们要问一个问题,既然这是一段争战的过程,那么有没有人会中途战败而至终放弃信仰呢?若有,他们是不是先前得救了而以后又再不得救呢?若没有,我们又怎么解释现实生活中所见所闻的真实个案呢!而最重要的是:我怎么知道我自己是最终一定会战胜的那一位呢?自然,这里所引介出来的,乃是圣徒是否可以坚守信仰、忍耐到底这个大题目了(i.e. The doctrine of Perseverance)。 畏缩、跌倒、离经叛道的事有没有可能发生呢?有!《新约圣经》曾经用训诲、实例,郑重地警告过我们,有些当众宣告过自己基督徒信仰的人,可能不会坚持到底,中途就把信仰放弃了。在主的门徒队伍当中,就有一个跟随主跟到一半就离开的,甚至还招致了极可怕的下场。而在保罗的同工当中,不单离弃了保罗的,连主也离弃了的人也不止一个。连耶稣自己在撒种的比喻中好像也在暗示,只有一种听道的人才能信仰扎实、持守到底;其它的,最终都会给各种邪恶的势力吞食掉的,而这势力是会叫基督徒抵御不过、信仰持守不下去的。 然而,在另一方面,在同一本《新约圣经》中,又有强烈的、几乎是以“绝对的保证”那样肯定的话来强调说,基督徒必定能够得救到底。 因此,我们要解决的困难就在──有人离弃真道这真实现象、和圣徒永不失丧这《圣经》教导──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在进入讨论之前,让我们重温一下我们在先前三章中所强调的主题思想:救恩的主体是神不是人,神预备救恩、成就救恩、施行救恩,怎么会不保守、成全救恩到底呢?“Perseverance”(坚忍)这个字有双重含意,若从信徒的角度来讲,即表示信徒抵挡了一切诱惑和患难,持守信仰到底;而从上帝的角度来讲,则是指使人得救的上帝对属他之人的保守,赐予信徒足够的能力,使之不至中途失丧。因此,无论我们现在是用理性来讨论这个《圣经》真理,还是切身实在地行走这条信心窄路,我们一定要抓紧这个前提:基督教的信仰绝对不是从自我出发的,信心不是自信,无论你把自信和努力扩展到多大,都无法达到上帝那里去;反之,如果你已经在上帝的怀中,无论你的信心和意志有多薄弱,你是不会失丧的。 也许,有人要问:“这岂不是说一个人一旦举手决志、接受主耶稣之后,无论往后与神的关系如何,甚至离经叛道也不用担心,因为反正他已经安全了?”很明显,这样的论点很难叫人信服。但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也想问另一个问题:天主教徒指责我们,说新教徒只讲因信称义,不靠行为,“这岂不是说一个人只要有信心,往后行为怎样也不要紧,反正他已经安全了吗?”那你怎么回答? 你看见了吗?信靠神的保守和尽一切努力坚守信仰,两者并不是矛盾的。或者讲得更清楚一点,一个真正有因信而产生的属神生命的信徒,他必然会很在意他一生的日子是否合乎神的心意。他会不会有失足的时候呢?会!但是,一个真正有神生命的信徒在软弱跌倒时,他内心所暗暗承受的挣扎、痛苦、不安,跟一个没有重生的人的内心世界,是有质的差异的。一个已经蒙神拯救的信徒,他是有可能再出去流浪的,但是浪子和雇工的分别,不在于他们谁比谁更听话或更不听话,而在于其“位分”──蒙神拯救的人已经是神家中的儿女,拥有被立为后嗣的位分了。然而,这当然不表示,神所爱的,他不管教;反之,被神管教,往往不是一件开玩笑的事,被神鞭打是会很痛、很羞的。 不至失丧的应许 “The Doctrine of Perseverance”被华人教会称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有时我想,这句话之所以在华人教会中引起争辩,除了神学因素外,很可能还有语文因素。如果这话改为:“上帝一次拯救,信徒永远得救”,也许较合逻辑些。如果你认为圣徒可以坚守忍耐到底、不至中途失丧这种论调,只不过是人逻辑推理出来的“神学理论”,那你就错了,这不是“理论”而是“《圣经》真理”。别的不讲,就让我们来看看耶稣自己的话: 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14,27-29) 主的这番话很清楚地给了我们不至失丧的保证。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同样地证实过主的这番话。在腓立比书,他说他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 1:6)《圣经》没有丝毫迹象暗示说,上帝的计划有可能会变成泡影。要是我们能正确地理解基督的死,我们就会知道基督之死的巨大功效,即保证了我们永远的得救。 用信心领受应许 套用一句彼得的话,就是借着信,我们得蒙上帝能力的保守,为要得那为我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1:4-5)。与其它任何属灵的福份一样,坚忍到底是必须通过“信心”这一容器来领受的,此乃神所定的方法。信心是对限制的夸胜、信心是对现象的超越,信心是对自我的突破,信心是与永恒的接触;而我们信神,就是对真理的忠诚、对神主权的降服。 有关“信心”这个题目,我们上几章已经详细谈过了,在此值得再次强调的是:是的,《圣经》从来没有讲过坚守信仰是不需要“信心”的,然而《圣经》也说了,信心不是出于我们自己,乃神所赐的(弗2:8-9)。事实上,我们是因着“信”,不是在“信”以外坚忍到底的。从来没有什么信徒“保险”的教义,好象说不管我们如何渡日,上帝总是会保着我们的位子的。 暂时跌倒抑永远沉沦? 首先让我们提醒自己,我们现正生活在一个有限界的现象界、一个麦子和稗子一并生长的田地里、一个有犹大、有彼得的团契中。正如我们传福音给人,对方一时的坚决拒绝可能象征他日后对主的坚定不移(像保罗一样);相反,对方即时的欢喜接受,可能不过是浅土上的种子(太 13:5)。所以我们不应当用暂时现象来作为真理的量度标准。 若有人当初是真信主的话,那么,他暂时对主的离开,不过是浪子出走。浪子的故事,主角不是浪子,而是等待浪子回家的慈父(路15:11-32)。然而,浪子的比喻还不够贴切,因为人间的慈父只能每天呆呆的站着等待,而天上的父神看到他所爱的离他远去时,是不会坐视不理的。你想知道他会怎样行吗?你要不要试试看?然而,无论你跌得有多深,离的有多远,父放下九十九只羊,也要把你牵回来(太18:12-14);有谁比在主最孤单的时候不认他的彼得更该死呢?你对自己的尺度,不要比神的更严! 有没有人并非真信主却一直在教会中生活呢?有!有的甚至可能是教会领袖、大有侍奉的人。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主自己说的(太7:21-23)。然而,对于那些今生看上去很稳妥、在教会大发热心、布道赶鬼的假信徒,主那日会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 7:23)。换句话说,凡是真信徒,无论现在的属灵光景如何都是主从来就认识的;凡当初根本就不是真信主的人,后来再离开教会,至死都没有回头,那也不奇怪嘛!记得《圣经》指着犹大是怎么说的吗?《圣经》说:“耶稣从起头就知道”。但对其余的人,包括那位后来不认主的彼得在内,主说:“我……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 17:12) 既然如此,问题来了:我们怎么知道自己属哪一类人呢?这牵扯到“确据”的问题。在华人教会中,有许多信徒终日患得患失,不确定自己到底得救不得救。这是很实际的问题,我们要在下一章专门详谈此事。此外,在这一章里,我们主要注重在理念方面的讨论,在下一章,我们要来谈谈坚守信仰的拦阻和持守真道的要诀。 五、得救的确据 一个真正被神重生了的人,会关心到自己是否真正得救,这是一件很自然、也是很正常的事;换句话来说,一个人之所以会关心到自己是否得救,正正表示了他里面有从神而来的生命本质──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一个人终日担忧、惶恐,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又或者担心会不会有一天再度失丧──那就不是什么好事了。《圣经》明明地告诉我们,我们自己得救与否,是可以知道的:“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 5:13) 向来,宗教也好,神学也好,信徒灵命操练也好,都可分为“人本”和“神本”两种。以人为本的宗教经验,会用人的理性、人的情感、人的经验、人所见所闻的一切来断定事情的真相。 在得救一事上,人本论调的人会说:我“感到”我不够属灵,我“见过”有人放弃信仰,我的确“意识”到陷在罪中不能自拔……所以我不敢说我是得救的。而神本信仰的人会告诉你:不管你想得通、想不通,不管你的感觉如何,不管你在现象界所见、所闻的是什么,“耶和华神如此说”,所以我就要如此信。换句话说,以神为本的信仰,乃是建基在对上帝的道、上帝之应许的确信。 华人教会中有许多人没有得救的把握,其原因莫过于两种: 第一、在教义上出错。他们所接受的教导是:救恩是要靠自己努力保持的,而且由于有许多离经叛道的事,所以不可以为自己一定能坚守到底(对于这一点,我们在上一章已经详细论述过了)。 第二、他们过着一个以人为本的信仰生活:他们把眼目放在人的身上,把信心建立在他们的感观和情感之上,而在得救一事上出问题的,常见有两类人:第一类、自我形像低落的人;第二类、良心脆弱的人。我们现在稍微来分析一下这两类人的情形: 自我形像低落──说句实在的,今天在小学、中学、大学,以至工作的年青人当中,十个有九个的自我形像都是很不健康的。他们的自我形像低,其原因可能是基于家境、人生遭遇、在学校或工作上的表现、父母的责备、甚至虐待、失恋、遭人弃绝等。正因为他们有过如此惨痛的遭遇,所以他们内心深处很渴望得到人的爱护、很渴望被人接纳,但同时,他们又对别人怎样看他们极度地敏感。好了,有一天他们找到了主耶稣的爱,但他们还是不敢全心去接受这份爱,尤其是当他们认识到这位主耶稣是一位如此圣洁的主时,就更加在意主耶稣怎样看他们。他们潜意识当中有一股惧怕,怕神有一天也会像他们的父母、男、女朋友一样,不再爱他们了。 脆弱的良心──这多半是因为犯罪的原故,他们很可能从前犯过什么罪,又或者现在一直陷在罪中,不能战胜罪的辖制,所以一直过着内疚的日子。他们虽然信了主,但不敢、也不能接受神的饶恕,以致终日不能接受自己、宽恕自己(同时,也难免不能接纳、宽恕那些与他们犯同样罪的人)。 《圣经》的原则永远是:不是以人的体验来断定神应许的真实性(无论这体验对你来讲有多么真实),而是以神的话语来纠正、改观人的体验、人的思想、人的观念;不是我感受到了神的爱,所以我信神是爱,而是因为神说祂是爱,所以我信神是爱;不是我感到被饶恕、被接纳,所以我信我有永生,而是神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13:5),所以我信我在主手中是安全的;我们不是说人有了得救的确据,就可以随便犯罪或不必认罪、悔罪,而是说,他不必抱着提心吊胆,终日惶恐的心来到神面前;他为罪忧伤,不是因怕失去救恩,而是因为他为得罪了这个爱他的主而深感痛悔:主啊!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诗 51:4)而真诚的认罪,所带来的,应当是真释放、真喜乐,因为“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将惧怕除去。”(约壹 4:18)但愿每一个信徒,在主里的日子,越来越懂得举目仰天,越来越爱慕、信靠神的话语,让神的道成为我们信仰生活的支柱,让主的灵重建我们的自我形像,让主的宝血洗净我的良心,让我们做一个喜乐的、健壮的、能结果子的信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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