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 信徒皆祭司
(摘自当代神学辞典)
一个基本上是源自圣经,却为路德(Luther)*所发扬光大的教义,它肯定所有信徒在神面前共有的尊严、呼召和权利。以色列人与其他民族不一样,因为他们是「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另参赛六十一6),教会亦如此(彼前二9;启一6,五10),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5),包括赞美和以基督的爱行善(来十三15~16;另参罗十五14~16)。新约却没有把基督徒君尊的祭司身分,与基督的祭司身分联结起来(参来十19~22);基督的祭司身分,完成又超越了旧约祭司的工作(参来六20~十25)。新约没有说过在信徒皆祭司这真理中,有某些独特的资格是只有被按立的神职人员才有的〔这正是多伦斯在《君尊的祭司》一书所力陈的一个主题(T. F. Torrance*, The Royal Priesthood, Edinburgh, 1955)〕。
早期教父说基督徒就是「(大)祭司的族类」,把纯净的祭物献给神(参玛一11)。但教会后来按旧约祭司的制度来指派主教及长老,把他们说成是神人之间的中保,特别是三世纪中叶的居普良(Cyprian)*,把圣经中信徒皆祭司的教训愈来愈蒙蔽。到了中世纪,不是教士或僧侣的基督徒几乎变成了二等信徒。
路德反对这样歪曲圣经的教导,他说︰「洗礼(Baptism)*是关乎全圣徒的,使我们得以成为圣洁,成为祭司;我们在圣道与圣礼上有着同一的权柄,虽然说,若没有教会会友的允许,就没有人可以实行这样的权柄。」他特别说,「那些执行世俗权力的也与我们一样受洗了……他们也是祭司和监督,他们执行职权,就像基督徒群体的职权一样」,这样便对教会的改革工作有所助益。人类一切的圣召都是蒙神悦纳的。「每一个鞋匠都可以成为神的祭司,只要他一直坚守岗位,就是执行祭司的职责」。「按其祭司的位分,基督徒是与神一起运用他的权能,因为神是照着祂的要求与心意行事」。
此教义对整个改教运动(Re????ation Theology)*是重要无比的。加尔文(Calvin)*说此教义是建基于基督的祭司位分。不过改教运动并没有废弃圣职的体系,只是叫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是那么明确而已。在现代神学中,基督徒的祭司位分普遍受到承认的,只是仍有将某些特权归给受按立的圣职人员,并且称他们是属于特别不同的祭司班次(「是在本质上,不仅是在程度上」──梵谛冈第二次会议),或视之为一切祭司位分的核心代表。无论怎样,「没有任何一间教会能在敬拜工作和见证上,完全表达此教义的丰盛」(C. Eastwood)。
参考书目
E. Best, 'Spiritual Sacrifice: General Priesthood in the New Testament', Int 14(1960), pp. 280~90; J. H. Elliott, The Elect and the Holy: An Exegetical Examination of 1 Peter 2:4~10 and the Phrase basivleiou iveravteuma(Suppl. to NovT 12; Leiden, 1966); C. Eastwood, The 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 An Examination of the Doctrine from the Re????ation to the Present Day(London, 1960); 路德的思想,参LW, vols. 35, 36, 39.
D.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