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得著神儿子的名份——成为神家中的一员 |
送交者: 从上而生 2019年04月23日12:36:47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得著神儿子的名份——成为神家中的一员 成为神家中的一员有什么福分﹖
背诵经文﹕罗马书8:14-17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 “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 诗歌﹕天父儿女何等安全(Children of the Heavenly Father) 1 天父儿女何等安全 安详在祂胸怀聚集 巢中雀鸟空中星辰 未曾有过如此遮蔽 2 真神眷顾餵养儿女 发旺成长在神圣所 全能膀臂扶持他们 保守不受邪恶攻击 3 主与祂的亲爱儿女 或生或死永不分离 祂知他们所有忧伤 祂赐一切所需恩力 4 赞美我主喜乐洋溢 保护你的必不打盹 每个敌人都必降服 在祂圣善旨意面前 5 虽祂收取祂所给予 但祂儿女永不弃绝 祂的目的唯独是爱 保守他们纯净圣洁
词﹕Caroline V. Sandell Berg, 约1855﹔English trans. Ernst W. Olson, 1925 曲﹕TRYGGARE KAN INGEN VARA, L.M. Traditional Swedish melody, Arr. by Marc Hedlin, 1877 前言 在重生中﹐神赐给我们内在新的属灵生命﹔在称义中﹐神赐给我们在祂面前合法的地位﹔而在得著儿子名分中﹐神使我们成为祂家中一员。因此﹐圣经中论及得著儿子名分的教训﹐更多是关注在救恩所带给我们与神﹐以及与祂子民之间个人的关系。 A. 得著儿子名分的经文证据 我们可以将得著儿子名分(adoption)定义如下﹕得著儿子名分是一项神的作为﹐祂藉此使我们成为祂家中的成员。 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一开始就提及有关儿子的名分﹔他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反之﹐那些不相信基督的人就不是神的儿女﹐也不蒙祂接纳(adopted)进入祂的家庭﹔他们本为 “可怒之子”(弗2:3)和 “悖逆之子”(弗2:2; 5:6)。虽然那些拒绝基督的犹太人意图要宣称神是他们的父(约8:41)﹐但是耶稣告诉他们说﹕ “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慾你们偏要行。”(约8:42-44) 新约书信一再地提出明证﹐说我们现今是以一种特殊的意义成为神的儿女﹐是祂家中的成员。保罗说﹕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使你们得著儿子的名分的灵﹐因此当我们呼叫『阿爸﹑父』时。乃是圣灵自己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8:14-17﹐RSV译法﹔和合本译作 “因为……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一同得荣耀。”) 然而我们若是神的儿女﹐我们是否就彼此有关联﹐是同属于一个家中的成员﹖当然是的。事实上﹐我们被接纳进入神家中所得著的这个儿子名分﹐使我们甚至与旧约里信靠神的犹太人共享一个家庭﹐因为保罗在罗马书9:7-8中说到我们也是亚伯拉罕的儿女﹕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唯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他在加拉太书进一步地解释说﹕ “弟兄们﹐我们是凭著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加4:28, 31﹔另参彼前3:6﹐在那里彼得视信主的女子在新约之下为撒拉的女儿)。 保罗解释说﹐这个被接纳成为神儿女的地位﹐在旧约之下尚未完全实现﹔他说﹕ “但是信心未来以先(和合本译作『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如今信心既然来到(和合本译作『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3:23-26)但这并不是说旧约完全没有论到神是我们的父﹐因为神确实在几处经文称祂自己是以色列子民的父﹐并称他们为祂的儿女(诗103:13﹔赛43:6-7﹔玛1:6; 2:10)。然而即使在旧约中已经有神为以色列民之父的观念﹐但是作为神家中成员的福分与特权﹐以及神家中成员身分的完全体现﹐则一直要等到基督的来临﹐以及神儿子的灵浇灌在我们心中﹐与我们的灵一同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之时﹐才得以实现。 在我们的生命中﹐有什么证据使我们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呢﹖保罗由圣灵在我们心中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项事实上﹐得到了清楚的证据﹕ “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著儿子的名分。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著神为后嗣。”(加4:4-7) 约翰的第一封书信很著重于我们身为神儿女的地位﹕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约一3:1-2﹔约翰经常称呼他的读者为 “儿女们”或 “小子们”。)(注1) 虽然耶稣的确称呼我们为祂的 “弟兄”(来2:12)﹐并且就某一种意义来说﹐祂是我们在神家中的长兄(另参来2:14)﹐也可以说是 “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然而﹐祂还是谨慎地在神作为我们的天父﹐和神作为祂的父﹐这两种关系之间作了清楚的分别。祂对抹大拉的马利亚说﹕ “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20:17)﹔如此﹐祂把神作为祂的父的那种更伟大及永恒的意义﹐以及神作为我们的父神的意义﹐清楚地区分开来。 虽然新约圣经明言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约一3:2)﹐但我们仍应当留意在其中还有另一层意义﹐即这儿子名分的实现仍然有待于未来﹐因为我们必须等到基督再来﹐ 以及我们得著复活的新身体时﹐才能得著儿子名分之完满的福分和特权。当保罗说﹕ “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著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他是论到这个更后期﹑意义更完满的儿子的名分。保罗在此认为得著复活的新身体﹐正是我们得著儿子名分之特权的实现﹐因此他称 “得著儿子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复活。 B. 儿子的名分随归正而来 儿子的名分随归正而来﹐是得救的信心(saving faith)的结果。 我们可能一开始时会以为﹐我们是藉著重生而成为神的儿女﹐因为在重生里的 “再出生一次”的意象﹐使我们联想到儿女是出生进入一个人世间的家庭。然而﹐新约从未将得著儿子名分与重生连在一起﹔事实上﹐得著儿子名分这个观念和出生进入一个家庭的观念是完全相反的﹗ 更确切地说﹐新约乃是将得著儿子的名分与得救的信心连在一起﹐并表明神接纳我们进入祂的家﹐是对我们信靠基督所作的回应。保罗说﹕ “在基督耶稣里﹐你们因信都是神的儿子。”(加3:23-26﹐和合本译作 “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而约翰则写道﹕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注2)这两个经节清楚地说明﹐得著儿子的名分是随著归正(悔改与信心)而来﹐这乃是神对我们的信心之回应。 反对上述说法的一个理由可能是出自于保罗的叙述﹕ “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有些人可能将这一节经文的意思理解为神首先接纳我们成为儿子﹐而后才赐给我们圣灵﹐ 将重生带入我们的心中。然而就在此处经文的几节之前﹐保罗曾说过﹐我们是 “因信”成为神的儿子(加3:26)﹔因此﹐对加拉太书4:6的最佳解释﹐应该是说保罗在此并非指神在重生我们时赐下圣灵﹐而是指圣灵另外的作为﹔而在这个作为中﹐圣灵开始与我们的灵同作见证﹐向我们保证我们是神家中的成员。圣灵的这项工作使我们对得到儿子的名分有确据﹔保罗也就是基于这层意义而论说﹐在我们成为儿子之后﹐神就使那在我们心中的圣灵呼叫 “阿爸﹐父”(另参罗8:15-16)。 C. 得著儿子的名分和称义不同 虽然得著儿子的名分是我们在成为基督徒时所临到的一项特权(约1:12﹔加3:26﹔ 约一3:1-2)﹐然而这项特权却与称义不同﹐与重生也有区别。在重生时﹐神使我们的灵活起来﹐因此我们便得以在祷告和敬拜中与神相交﹐并能够用受教的心聆听祂的话语。然而神的受造者却有可能是在灵里活著﹐但却不属于祂家中的成员﹐也不能有分于家中成员的特权——例如天使显然就是属于这一类别。(注3)所以﹐如果神决定使我们重生﹐但却不使我们在祂家中有儿子名分的宝贵特权﹐也是有可能的。 不仅如此﹐神也可以只使我们称义﹐而不使我们在祂家中有儿子名分的特权﹔因为祂可以只赦免我们的罪﹐并赐给我们在祂面前合法的地位﹐但不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女。能够清楚明白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会帮助我们了解﹐我们在儿子的名分中所得的特权是何等宝贵。重生是关乎我们内在的属灵生命﹐称义是关乎我们在神律法面前的地位﹐而得著儿子的名分则是关乎我们与神作为我们的父之间的关系。在儿子的名分中﹐我们得著了许多最宝贵的福分﹐是我们在永恒里才会全然领会的。当我们开始明白这些福分的伟大﹐当我们意识到神其实并没有义务要赐给我们任何福分﹐我们才会与使徒约翰一同欢呼说﹕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约一3:1) D. 儿子名分的特权 儿子的名分所带来的福分或特权﹐首先见于神与我们的关系﹐其次则见于我们在神家中与弟兄姊妹的关系。 D.1 神作我们的父 我们得著儿子名分的最大特权之一﹐就是我们能够与神交谈并与祂建立关系﹐以祂作为我们良善﹑慈爱的父亲。我们祷告时是向著 “我们在天上的父”(太6:9)祷告﹐我们也明白我们 “不是奴仆﹐乃是儿子”(加4:7)﹔所以﹐我们现在和神的关系﹐不再是奴隶和主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儿女和父亲之间的关系。事实上﹐神赐给我们从圣灵而来的内在见证﹐使我们能出于本能地呼叫神为我们的父﹔ “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时﹐乃是圣灵自己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5-16﹔和合本译作 “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神作为我们的父亲的这个关系﹐乃是基督徒生命中许多其他福分的基础﹐也是我们与神相交的主要方式。虽然神真的也是我们的创造主﹑我们的审判者﹑我们的主与主宰﹑我们的教师﹑我们的供应者与保护者﹐以天命来眷顾与维持我们的存在﹐然而在所有角色中﹐和我们最亲密﹑最能够让我们享有与神永远相交之最高特权的﹐乃是祂作为我们天父的角色。 神愿意作为我们父亲的这项事实﹐十分清楚地显明出祂爱我们(约一3:1)﹑了解我们(诗103:13-14﹐ “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祂的人﹔因为祂知道我们的本体﹐思念我们不过是尘土”)﹐以及眷顾我们的需要(太6:32﹐ “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不只如此﹐神作为我们的父亲﹐祂也赐给我们许多美好的礼物﹕ “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么﹖”(太7:11)特别是祂赐给我们圣灵的这项礼物﹐为的是要安慰我们﹐使我们在事奉上得力﹐并且能够活出基督的生命(路11:13)。(注4)事实上﹐神所赐给我们的﹐不只是在今生的礼物﹐ 祂也赐给我们极大的天上的产业﹐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同作后嗣了。保罗说﹕ “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著神为后嗣”(加4:7)﹔其实我们 “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8:17)。身为后嗣﹐我们就有权利得著那极大的﹑永恒的﹑ “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1:4)。所有天上极大的特权和福分是为我们存留﹐由我们来取用﹐因为我们是大君王的儿女﹑皇家之成员﹐是将要与基督在新天新地一同掌权的王子和公主(启2:26-27; 3:21)。甚至现今天使都被差派来服事我们﹑伺候我们(来1:14)﹐使我们得以预尝这个极大的特权。 我们要从神作为我们天父的这个关系中﹐来明白耶稣所教导祂门徒的每日祷告﹕ “我们在天上的父……赦免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赦免了那些得罪我们的人(和合本译作『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9-12)这个每日祈求罪得赦免的祷告﹐并不是指我们一生中要不断地祈求神一次次地赐下称义﹐因为称义是在我们以得救的信心来信靠基督之后就立即得到的﹐那乃是一举完成的事。反之﹐每日祈求罪得赦免的祷告﹐是因为我们所犯的不讨神喜悦的罪﹐阻断了神作为我们父亲的这个关系﹐所以我们要祷告使之得以恢复﹐并祈求祂再次以父亲喜悦祂所爱之儿女的心来看待我们。因此﹐我们所作 “赦免我们的罪过”的这个祷告﹐并不是向著作为宇宙终极审判者的神祷告﹐而是向著作为我们天父的神祷告。这个祷告是要恢复我们与天父敞开的交通﹐这交通曾因著罪而被阻断了(另参约一1:9; 3:19-22)。 被圣灵引导的特权也是得著儿子名分的一项福分。保罗指出这是一项道德性的福分﹐圣灵藉此在我们里面放置了顺服神以及按祂旨意而活的意愿。保罗说﹕ “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罗8:14)﹐而且他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基督徒应当靠著在他们里面运行的圣灵﹐ “治死身体的恶行”(罗8:13﹔留意在第14节起头的 “因为”)。他认为圣灵会引导并带领神的儿女﹐使他们能走在顺服神的道路上。 进入神家中得享儿子名分的另一项特权﹐就是神会管教我们如同管教儿女﹔不过我们通常并不认为这是一项特权。 “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祂责备的时候﹐ 也不可灰心。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12:5-6﹐引自箴3:11-12)希伯来书的作者解释说﹕ “神……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神〕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来12:7, 10) 正如世上的儿女受到父母适当的管教时﹐就会在顺服和公义上有长进﹔当我们受到天父管教时﹐也会在公义和圣洁上有长进。 另一项和神身为父亲所作的管教有关的事实是﹐我们既为神的儿女﹐并且与基督同作后嗣﹐我们就拥有同受祂的苦难和同享祂后来的荣耀之特权。正如经上说﹕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么﹖”(路24:26)神也赐给我们得以走在基督所行过之途径的特权﹔我们在今生与祂同受苦难﹐以至于在来生也可以与祂同得极大的荣耀﹕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8:17) D.2 成为神家中的一员 除了上述关于我们与神的关系﹐以及与祂相交的这些宝贵特权之外﹐我们还有另一些儿子名分的特权﹐是影响著信徒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我们自己个人的行为。我们既然是神的儿女﹐我们彼此的关系就更加深厚与亲密﹐远超过天使之间的关系﹐因为我们都是一个家中的成员。新约圣经中常常称呼基督徒为在基督里的 “弟兄”和 “姊妹”(罗1:13; 8:12﹔林前1:10; 6:8﹔雅1:2﹔太12:50﹔罗16:1﹔林前7:15﹔门1:2﹔雅2:15)﹔此外﹐有许多经节中称整个教会为 “弟兄们”﹐但这并不是单指会众里的男人﹐而是泛指全教会﹔并且除非上下文特别指明有其他的意义﹐这 “弟兄们”应当被视为是指 “在主里的弟兄姊妹们”。在新约书信里的 “弟兄”之称呼极为普遍﹐似乎这是新约作者主要用来提及他们所致函的其他基督徒的方式﹔这也表示新约作者对教会就是神的家的这个本质﹐有著强烈的意识。事实上﹐保罗劝勉提摩太﹐要看待自己与以弗所教会的关系﹐以及与教会内其他个人之间的关系﹐如同与一个大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一样﹕ “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少年人如同弟兄﹔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姊妹﹔总要清清洁洁的。”(提前5:1-2)(注5) 教会就是神的家﹐这个观念应当使我们对教会的事工有一个崭新的眼光。教会的事工乃是 “家中的工作”﹐家中的各个成员绝不应当在个人的工作上相互竞争﹐或彼此阻碍﹐而应当相互激励﹐并为著临到家中任何一员的好处或进步而心存感谢﹐因为这一切都有助于家中的好处﹐并将尊荣归给我们的父神。事实上﹐正如世上家庭中的成员共同为一件计划而努力时﹐常会在其中得充满喜乐及享受彼此情谊的时光﹔同样地﹐当我们一同事奉﹑建造教会之时﹐也应当充满了极大的喜乐与相互的交通。不只如此﹐正如世上家中的成员﹐他们尊荣父母并实现家庭目的之最高表现﹐就在于他们热切地欢迎任何新近被纳入家中的弟兄或姊妹﹔如此﹐我们也应当以爱心热切地欢迎基督家庭的新成员。 我们身为神家中成员的另一方面乃是﹐我们身为神的儿女﹐就应当在一切的行为上﹐效法我们在天上的父。保罗说﹕ “你们该效法神﹐好象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5:1)彼得也对此作了相同的回应﹕ “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慾的样子。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著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1:14-16)彼得和保罗都了解﹐世上的儿女会效法他们的父亲﹐这是很自然的事﹔而他们引用儿女的这个天然本性﹐来提醒我们应当效法我们的天父——事实上﹐这也应当是我们自然想要去做﹑并乐在其中的事。如果我们在天上的父神是圣洁的﹐那么我们就应当如同顺服的儿女一样﹐也要圣洁。 当我们走在公义行为的道路上时﹐就是尊荣我们的天父﹐并将荣耀归给祂﹔当我们以一种讨神喜悦的方式而行事为人时﹐我们就能够使别人 “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保罗勉励腓立比教会的人﹐要在未信主之人面前持守住纯洁的行为﹐ “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象明光照耀。”(腓2:15)实际上﹐始终一致的道德行为正是我们真为神儿女的证据。约翰说﹕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一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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