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服小议
有一天,我读这段经文:“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 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 5:5),脑子里老是停留在“彼此顺服”这一句上,我想顺服,不是你对某些物质或行为没有主张的权利,而是你有这个权利,但你放弃这个权利,顺服他人。
想开去,我又有新的领悟,是啊,我们人本应都是顺服的料子,你作什么你就得顺服什么。比如,你开车就得顺服路,路左拐你就左拐,路右拐就就右拐,没有人要跟路作对:“好呀,你左拐你的,我要走直线”。炒菜就得顺服菜,几时下锅,几时放盐,几进起锅,都是看菜的脸色办,你不会犟起脖子:“管你呢,我炒个够。”你饲养动物什么你就顺服什么动物,你作什么事你就顺服什么事,这是常理,也是最简单的道理,每个人实际上都这样做的,做不好,不怪物,不怪事,只怪自己顺服不好,不能完全顺服当作的。没有人因自己鸡场上千只鸡瘟死了,就大骂这帮鸡是混蛋吧?
“作什么顺服什么”的道理,在教会生活也同样重要,比如,诗班练唱,听谁的?当然是听歌的,走路看路唱歌看歌嘛,任何人,如果不按谱子的规矩唱歌,都是错了,歌里这个音要求唱4拍,你就不能唱3拍,到哪停顿,到哪回头等等,都得顺服,否则就是错了。当然,音高与节奏另当别论。
那么,我们信神就当顺服神!
这是我们基督徒规矩的总纲,祂是我们生活的最高标准,也是最低标准。总纲之下还有细则,细则的规矩就是“作什么顺服什么”,但无论作什么,都不能与总纲矛盾,也就是说,无论怎么样的规矩,都不能违反神的旨意。
是的,“作什么顺服什么”,我们都在顺服物或顺服事,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谁否定谁傻瓜,也就是圣经里常说的“愚妄人”。
但是,明明是傻瓜,我们都想当,还争先恐后地当,比如我们信神却悖逆神,这不是跟汽车驾驶员对路说“路呀,你左拐你的吧,我走我的直线”一样傻吗?
所以呢,当人顺服事或物时,神似乎没有异议,甚至还要鼓励:“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但是,人顺服人时,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神交待要顺服人,是从“阻挡骄傲的人,喜悦谦卑的人”这个角度考虑的,因而人不能理直气壮,反唇相讥:“凭什么我听他的?”言犹未尽,神又加上一个警告,如果人的吩咐与神的旨意矛盾的时候,那就要“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所以,教会里当头的是耶稣,人,无论名声多大,圣职多高,都跟你我一样是罪人,他们或在讲台上或在私底下,就是口口声声宣称是神的出口或是神的仆人,因罪的缘故,很可能塞进自己的私货,或是谋取自己的私利,无论是谁说的,我们如果真正是神的羊,就应该听得出我们的大牧者基督的声音,与神的话语相合的,我们就顺服,与神的话语反对,我们就不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