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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何为良善的真理
送交者: Junerain 2006年02月15日23:38:5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看到你的故事,我想你应该看看天婴姐妹写的<<流泪谷>>中的头两篇文章。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和处境,但正如我们曾经犯罪,而主替我们付上了死的代价一样,如果我们不能够从以前的错误中反省过来,我们还是没有办法尝到主所赐的真自由。

虽然同情你的心情,但是有几点我却不能不对你说。首先,你说你对于在他出国前,你与他“做了相爱的事情,我从来没有为此后悔过。”我不能不说如果你已经是基督徒,那你以基督之心为心,你以为我们的主基督会怎样看这件事情呢?更何况你说你同时还已经有“相处多年的男朋友”。所以,你要看见这样一个问题的根结其实就在你自己身上。当你把自己一时的感动和婚约大事都极不慎重地对待的时候,自己就被自己情感的利箭刺透了。所以,解决问题最重要的关键就是你自己的认罪悔改。虽然我觉得直接说问题比较伤人,但没有办法,这就是问题最重要的地方。如果你不能认识自己在这个问题里面所扮演的糟糕角色并认真考虑悔过,无论什么其他方法都是治标而不治本,时间一久,必然又有新问题产生。

如果你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第二步就是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爱。毫无疑问,夫妻结合,白头谐老是一种祝福,并且是神所赐下的一种典型的爱的表现。但爱实在是大过结婚的。爱一个人,最大的祝福就是把爱的本身带给你所爱的人,也就是基督耶稣了。爱一个人,是可以把生命交给他,却不包括自己的身体,希望你能明白这样的话。为什么?因为身体是神的殿。身体不会因为夫妻的结合而玷污,因为这本来是神所喜悦和祝福的,却必然会因为夫妻婚姻以外的有染而被玷污,因为那些都是神所厌恶的。能够这样做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因为他是他生命的主人(可以为爱而献身),也是他身体的主人(可以为爱而自守)。

如同主所说的一样,如果能够为爱护自己的生命而不为人而死,这有什么可夸耀的呢?罪人不也是爱护自己的生命,并且不惜还陪上他人的生命来保护自己吗?如果能够放纵自己的身体和所有“可爱的”人淫乐,这有什么稀奇呢?罪人们不都是这样,并且还喜悦别人也这样行吗?只有能够为爱而献生命,为爱而守身体,这才是我们的主所喜悦和称赞的,这样的人必被称为是神的儿女。

所以,如果你真的爱你从前那一位“他”,就用你的生命最美好的爱,把爱的真理传给他。你和他就都得到自由了,并且包括你现在的丈夫和家庭,都必蒙神最美好的祝福。

愿我们的主将他的爱充满你,给你力量。你和你的全家都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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