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灵立 包容与纵容 |
| 送交者: candle 2006年03月07日22:57:3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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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与纵容 from:http://www.joy.org.tw/holyspirit.asp?num=1973
而究竟什么叫作「爱」?保罗称之为「最妙的道」(林前十二31),接着在十三章对「爱」作了完整的诠释,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凡事包容」。 到底「包容」是何意?是等于纵容吗?其实「包容」原是指宽容、饶恕的意思,这是虔诚基督徒需具备的德性,也是圣灵的果子仁爱的意涵。然而「包容」这是一门「说易行难」的艰深灵修课程。人要饶恕他人一次、两次、三次是比较容易的,但要作到「凡事包容」,意即无限饶恕,是何等艰难。相对地,「纵容」却是很容易做到的,因为它是讨好人,与人表面和谐的方法,纵容是一种错爱的行为。 我们常因他人,特别是亲人或同灵对自己莫须有的伤害,虽知爱心之道,但每思及此,总感难以隐忍,甚至咬牙切齿,毕生难忘,根本谈不上包容或饶恕。就像约瑟被哥哥们只因嫉妒就将他陷害卖至埃及为奴,陷在莫名苦境当中的约瑟,如何叫他忘记这心中的「恨」呢?更别说是饶恕了,这是为什么他给长子取名为「玛拿西」(忘了的意思),是想借着每天叫儿子的名字,俾提醒自己难以忘怀的伤痛与心中的恨。若是我们处在约瑟当时的情境之中,虽然知道爱是要「凡事包容」,但扪心自问我们作得到吗?相信若不是靠着圣灵的力量帮助,谈何容易呢!
「包容」是饶恕、原谅他人的错,或得罪你的地方,但这应有一前提,就是对方已知错与认错(向人与向神)在先。但是,如果你不「用爱心说诚实话」告诉他错在那里(弗四15),对方常是不知道自己犯错了,遑论期盼他会自己认错。少数信徒常因人对他们的纵容,更是明知故犯,恒不改其错,终落入撒但的试探当中,而不可自拔,此乃因我们误解了「包容」的本意。纵容乍看来是爱,本质其实是在伤害对方,纵容不等于包容。
上述记事是发生在神对以利两个儿子──何弗尼和非尼哈的罪恶已忍无可忍,而决定要降灾于以利家中,并要叫他两个儿子同日死亡(撒上二34),这是何等悲惨的结局。 试想,当时以利两个儿子已继承其父当祭司,可见年纪至少也超过廿几岁了,为何明知是不可赦之罪──亵渎神,却仍执意去作,而其父以利却视而不见。儿子如此大的罪行,为父的却是从旁听来的,这是何等荒唐不可思议的事!成年儿子今天会犯下重罪,足见他们成长过程中,已不断地在犯大大小小的罪过,不但没有被父亲纠正与教训,反而被纵容默许,父亲错爱的结果竟是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可说万劫不复,何其悲惨。
综观人际之间的重大问题,不论是发生在家庭、教会、团体或社会,究其真正的原因常是纵容所致。从亲子教育为喻,来窥看此等问题的全貌,设若父母总是「包容」孩子在先,却没有「教导」或「纠正」随之于后,这种「包容」本质上就变成了「纵容」,而纵容的结果是,令孩子偏差的行为愈趋严重,最后将变成一种习惯,这种负面的习惯不但不可能随着孩子的长大而改正,反倒是孩子愈长大,父母想要导正的可能性愈小,而且常常是不可能的事,终致后悔莫及。其它方面的纵容亦然。
主的命令要我们「彼此相爱」,就是要「彼此饶恕」(西三13)。如果我们不能先饶恕弟兄,我们也不可能蒙主的饶恕。(可十一25~26;太十八35)。因此,用心学习并实践正确的凡事包容,是基督徒穷其一生所应努力以赴的灵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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