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独栽和民主谈信徒正确的夫妻关系→家庭及教会的行政管理制度经文∶不先商议,所谋无效;谋士众多,所谋乃成。(箴言 15:22 和合本)贫穷而有智慧的少年人胜过年老不肯纳谏的愚昧王。 (传道书 4:13 和合本)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原文是如同猜谜),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哥林多前书 13:12 和合本)耶和华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记 2:18 和合本)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以弗所书 5:33 和合本)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比你软弱:原文作是软弱的器皿),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得前书 3:7 和合本)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 5:25 和合本)总结∶ 每件事情的处理有三个阶段,1. 提议阶段,就是把碰到的问题摆到桌面上来;2. 夫妻商议阶段,在该阶段丈夫要给妻子充分的发言权,让妻子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以及其理由;在这个阶段体现充分的民主,妻子会扩展丈夫的视角、弥补丈夫在认知和见识上的不足;3.采取最终决定阶段,是由丈夫来完成;丈夫从全局出发,综合妻子的意见,做出最后的判断;因为神的心意会通过丈夫来传送给这个家庭,而不是通过妻子,这也就是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的原因。注意,妻子应当在这个阶段无条件顺服自己的丈夫,即使在妻子的眼里这是个错误的决定,而且是在所有的事情上;而目即使自己的丈夫是不信神的外邦人也要顺服。见经文∶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彼得前书 3:1,6 和合本)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以弗所书 5:24 和合本)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以弗所书 5:22 和合本)继续总结∶ 这三个阶段缺一不可,如果撇弃第二个阶段,所有的事情都只有丈夫单方面思考并决定,可能会因他自己见识和认知的局限性,以及对妻子的感受顾及不到而出现一意孤行,独断专行的独栽行为,这就弱化了妻子的助手功能,妻子变成了奴隶般的单纯的命令执行者:无法体现丈夫对妻子的敬重和爱;则会造成家庭的不幸。但是如果第三个阶段的处理不当,妻子坚持自己的主张,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自为政,则违背了神所树立的丈夫的领导功能,则同样会给家庭带来灾难。举一反三,同理,教会里的弟兄姊妹之间的关系,以及主仆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注意是属灵的儿女与属灵的父母)也类似、只有这样家庭以及整个教会才能同心合意,彼此和睦;具体请阅读“教会如何才能同心合意,教会的行政管理制度”一文!另外要补充的是,在家庭和教会里为首的和在世上的不同,他们不是享有特殊的待遇,而是要比其他教徒付出更多的辛苦。因为弟兄姊妹们的关系是彼此相爱的关系;见经文∶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可福音 10:43-45 和合本)注意,所有用人的思想来否定圣经观点的行为都是来自于撒但,神的仆人是用人的语言翻译解释圣经,让难懂的经文也能更充分地被大家所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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