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下面的一段话:
(摘自用爱心说真理--改革宗的传福音之道
原载于CCIM刊物《教会》创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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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许多人来说,基督徒生活的实质就是“向别人传讲耶稣”,但是在太多的例子中,传福音变成了向别人传讲自己,诉说基督教是如何冲击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当我们要人为传福音下定义时,问题就很明显了,我们发现人们经常混淆了自己的见证、个人经历和圣经对耶稣基督的见证之间的关系。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当我们尝试使别人相信的时候,会如此容易就去谈论自己,而不是单纯地叙述福音的事实。太多人以为传福音的实质就是个人见证,而非圣经的见证。
按照维尔•麦兹格(Will Metzger)那本很有帮助的书《说出真相》(Tell the Truth)的说法,圣经对基督作的“见证(witness)”和我们自己信仰之路的“个人见证(testimony)”之间是有清楚的分别的。麦兹格说,(圣经见证)的内容是基督和神,不是我们的信仰之路。虽然可以加上我们的个人见证,但圣经见证不只是重复我们的属灵自传。我们所宣告的主题是关于具体的一位神的具体的真理。神已经把信息交托给我们──叫世人与他和好的信息(林后5:19)。 把握这点至关重要。传福音的精义就是讲论圣经为基督所作的见证,这包括了一套非常具体的圣经事实。
这意味着,在我们向别人讲述耶稣基督之前,我们需要非常清楚耶稣是谁,明白关于他的救赎工作的实质。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脑子里,对于那些构成我们对传福音的认识的神学范畴和前提,一定要非常清楚的原因,为什么‘搞明白再说’的原则如此重要的原因。
所以,我们所用的传福音的定义就是“用爱心对人说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