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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异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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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见证应该有的主体
送交者: 诚之 2006年09月24日19:37:2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今日教会对作见证的理解,就是神在我们的故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什么房子买便宜啦,工作找到啦,病医好啦,等等

这根本与圣经所说的“作见证”无关

圣经所说的见证,是述说圣经为基督所作的见证,
向世人证明祂是唯一的救主。

放在今天后现代喜欢听故事的情境中,可做如下的modification,
就是述说我们如何成为祂(救赎)的故事的一部分──
祂如何拯救了我这个无力自救的人,
我原来对圣经的认识是怎样的。
通过什么过程,我认识到我是个罪人,认识到耶稣基督是唯一的道路,
神在耶稣基督里为我成就了什么,等等
这才是我们做见证应该有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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