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俺不得不再说说老苗,兼谈律法和恩典。 |
| 送交者: 罗七 2006年10月18日17:33:04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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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苗现在被俺刺激得狠了,一口一句说俺“圣洁”,嘿嘿,可以理解可以理解,不就是“我是罪人我怕谁”的意思么。反正他也不认识我,不过我可以负责地说,我结婚这么久,在作丈夫的角色上,还是被神相当地修理过的,可不是生来就像现在这样的。 老苗只要在彩虹一对男女角色夫妻问题发言,必定被弟兄姐妹痛扁,他还觉得挺冤。其实他自己一直不明白的,是福音的一个真理,就是恩典救人脱离律法的辖制。 律法是什么?那是神颁布的律啊,比精金可贵、比蜂蜜甘甜、能苏醒人心、是全然公义的咧。那人得到这样的律,应该极快乐无比,怎么还会痛苦地受辖制呢?很简单,人不能守全律法。圣经做了一个比喻,很巧地恰恰是用婚姻来比喻的。人好比一个妻子,嫁给了律法这个丈夫,这个丈夫全然公平公义,对妻子的每个要求都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很不幸,这个妻子做不到。当然,这都是妻子的错,后果呢?公义的审判,死的刑罚。 耶稣的到来,使得这个妻子与他同钉十字架。死而复活后的她,不再属于律法这个前夫,因为死已经解决了婚姻关系,从此,她是属于耶稣基督的。耶稣是怎么待她的?不是按着她的行为来审判她,而是完全地接纳和爱她。而她在这爱里,反而前所未有地愿意改变来顺服基督。 律法以前想尽办法,希望用刑罚来逼迫她做事情,她却做不到;现在,基督的爱却让她做到了。感谢神奇妙的恩典! 神的道,不是在神学院让人来研究的,而是应该活化在基督徒的生命中的。恩典和律法的关系仅仅是深奥的理论吗?至少,作丈夫的可以应用在如何对待妻子上。圣经要求丈夫爱妻子就像基督的爱一样。当丈夫在要求妻子尽各样的责任和义务时,至少可以想想,你是在用律法辖制她呢,还是在用爱使她甘心顺服?不要说什么那都是合乎圣经教训的妻子的责任,再正确而没有爱,不过是律法而已。 老苗我就不细点明了,他居然认为夫妻间美满的爱情是好莱乌式的假货,居然认为丈夫爱妻子是因为惧怕刑罚,我只能求神开他的眼睛,让他知道什么叫“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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