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也有人的尊严
2006-12-19 13:02:11
11月29日,深圳警方在福田沙嘴不但将100余名涉嫌违法的妓女,嫖客游街示众,还当众宣布他们的名字,出生日期和籍贯。据报道,不但有上千人围观,而且,叫好的,鼓掌的声音不断。面对这一张张被羞辱的脸,一双双无地自容,惊恐不安的眼,我无法呼吸。我不能不问,难道妓女不是人吗?妓女作为人的尊严就可以随意被剥夺吗?
人的尊贵价值是与生俱来的,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剥夺他人的尊严,因为人的尊严不是人挣来的,人的尊严也不因出身,地位,金钱,妓女或贤妻良母而有所不同。人之所以生而平等是因为他身上有造物主的形象和高贵,所以,往有钱有权有势的人脸上吐唾沫是侵犯人权,同样,往乞丐,妓女,罪犯的脸上吐唾沫也是侵犯人权。一个人触犯了法律,要承担的是犯罪的后果,是法律的制裁。但是,他作人的尊严不能因犯罪而被剥夺。人不能因为犯罪就可以任人羞辱,任人象马戏团的猴子一样当众调戏和戏耍。
陀思妥耶夫斯基说:“一个最受压迫最低微的人也是一个人,而且是我们的弟兄”。每一次看这张照片中的女孩,她无助,惊恐,羞愧和仇恨的目光,和她身后那两双冷漠的双眼不能不使我心痛,也使我不能不在心底一次一次重复《被侮辱与被损害》中的这一段话。
羞辱不会改变一个人,更不会让一个“卑鄙”的人变得“崇高”。恰恰相反,羞辱只会把一个人逼向“破罐破摔”,只会让一个人心里更加仇恨,更加自暴自弃。法律可以让人知道有罪,让人畏惧刑罚。但是,唯有爱可以改变人,可以让一个无路可走的人,让一个走错路的人,有勇气面对和重新选择。我相信,如果这些被游街的妓女中有一个是我们的姐妹,我们的目光会温柔许多,我们的“叫好”会变为叹息,我们“鼓掌”的手会变为搀扶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