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看法. 我信主之前犯过很多罪,在我初信主的时候,我知道是罪,好象很多没信主的人也知道自己是罪人。不过,那时候我虽然认罪,却总觉得自己是因为无知,不认识神才犯那些罪,我想我如果生下来就认识神恐怕就不犯罪了。而且我一边认罪,一边为自己找了很多借口,觉得还是有点委屈,因为很多罪,比如说恨某个人,我确确实实是没有得罪人家,却因为被人嫉妒而受了不少苦。
2003年神感动我回到他身边,我最感谢神的是我读到了〈灵历集光〉---宋尚节弟兄的日记摘录。我首先是被神的真实震撼了,没想到神在今天依然行近2000年前他行的事;我心中渴慕认识这位永远活着的救主耶稣基督。既然我知道要认罪悔改,凭信心求圣灵充满,我就开始认真地对付自己的罪。有时对付罪是很尴尬的,特别是为过去的事道歉,但是神让我对付,使我不平安的我都对付。
这样,我感到了神每天清清楚楚的管教和提醒。凡是〈圣经〉上明显指出的罪,最后都远离了,真的不是要守律法不敢做,而是因为爱神而讨厌那些事了。
不过,肉体上的败坏并未死,直到现在都在努力对付。我发现人的本相是十分败坏的,比如,有个人表扬自己,立马高兴,明知道受表扬高抬自己没益处,反受灵性的亏损,但是肉体就是喜欢。有个人责备自己,倘如对还能接受,倘如被冤枉了,就满心地生气,虽然知道被人家冤枉也没什么,再说是主借别人来使自己谦卑,本该高兴,但是肉体就是不高兴。因此,我知道自己确实是败坏的,这个肉体需要靠圣灵来治死。
所以,我觉得有两种罪,一种是靠律法光照知道的罪,我认为每个信主的人都能够脱离;另一种是肉体本身的败坏,那是基督徒一生对付的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