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充满人的故事。 雅各的故事,大卫的故事,耶稣的故事。
不通过故事,我们看不着神。 因为他是个灵。 圣经这样长篇幅地讲述旧约的故事,是为了让人认识神。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不正是为了让我们能明白那看不见,摸不着的道吗?
所以,神的工作与人的见证是密切相关的。 神是主角,可是人也很重要。 没有人,是否还有罪?是否还需要耶稣的死和复活?
从创世纪到启示录,上帝的心意是什么?他要与人同住,他要做我们的神,我们要做他的子民。我的主,我的神!
神戒命最大的两条就是爱神和爱人。我想,神这么说是有道理的。他没有只要求人去爱他为他。当然,神对人的爱,也是他荣耀的一部分。
圣经既然是这么关心人,我们不应该把爱神和爱人割裂开。而应该平衡地两者都要。
把自己的“见证” (my testimony about God )说清楚,说神如何拯救我,神在我生命中有什么作为是值得赞美主的事情,不应该批判,而应该提倡每个基督徒都能这么做。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去思考,去谈神更高的计划和荣耀。有一些基督徒,只谈高高的神和神学,谈神的救恩如何好,生活却没有见证,没有运用,自己都不认识神在我身上的作为,这是死的神学。我就是这样的基督徒。感谢神,破碎我,让我认识他更深。
诚之兄所言,是一个更高层次的认识。将人的见证和神的作为相比,如同把一个小水滴和大海相比。瓦器里有宝贝,瓦器虽然质朴,却洁净。被宝贝充满的瓦器,是有生命见证的瓦器。如果一个瓦器和既往一样污秽,我怀疑这里面盛的是宝贝还是罪的毒汁。